請示報告制度(精選20篇)
在當下這個社會中,報告對我們來說并不陌生,報告中提到的所有信息應該是準確無誤的。那么大家知道標準正式的報告格式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請示報告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請示報告制度 1
第一條 為貫徹民主集中制,結合質監(jiān)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凡遇下列情況時,必須書面向上級請示報告;
(一)發(fā)生突發(fā)性重大問題以及處理的措施和結果(情況緊急時可先行口頭請示報告);
。ǘh政領導因公因私出國出境;
(三)重大改革方案和實施情況;
(四)黨政領導參加的集資建房;
(五)年度工作計劃及年度工作總結;
(六)股級干部人事任免事項;
。ㄆ撸┦ ⒅葙|監(jiān)局黨組和吉首市委對我局質監(jiān)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投資項目;
(八)黨的建設情況;
。ň牛┥霞夵h政領導機關批辦件的辦理情況;
。ㄊ┥霞壱(guī)定應書面請示匯報的事項。
第三條 凡遇下列情況時,必須先口頭向上級請示匯報:
。ㄒ唬h政主要領導離開本轄區(qū)出差,開會或參觀學習;
。ǘ┤藛T接收;
。ㄈ┙M織干部職工外出參觀學習;
。ㄋ模┥霞壗M織部門領導來我局指導工作;
。ㄎ澹┥霞壱(guī)定應當口頭請示匯報的事項。
第四條 重大事項的請示匯報,應當經過單位領導班子集體研究向上級請示匯報。
第五條 凡屬于應向上級請示的,應當事先提前向上級請示,并按照上級的指示執(zhí)行。
第六條 凡屬于應向上級報告的.,應當在事后不超過一個月的時間內向上級報告。
第七條 口頭請示報告和上級的相應指示,按分工范圍分別由辦公室記錄存檔。
第八條 局直屬管理的技術監(jiān)督檢測所的請示報告參照本制度執(zhí)行。
請示報告制度 2
1、有關辦公室工作和辦公室內部重大事項,均應及時請示或報告。
2、請示、報告實行逐級負責制,即:科室工作人員向科室長,科室長向分管副主任,副主任向主任,主任向縣委分管書記、書記請示報告。一般情況下不允許越級請示報告(特殊情況例外)。
3、科室工作人員向科室長請示、報告的事項:工作任務的完成情況;承辦領導同志交辦事項;因公需要離開辦公室外出;病假或事假。
4、科室長向分管副主任請示、報告的事項:階段性工作情況;一個時期的工作計劃;各項交辦任務的完成情況;本科室工作人員的思想和工作情況;涉及其他科室、有關部委辦局需要統(tǒng)一協(xié)調的事情;失泄密事件和本科室工作的失誤;因事請假。
5、副主任需要向主任請示、報告的事項:一個時期辦公室工作思路和打算;縣委領導安排的`各項任務完成情況和進展情況;鄉(xiāng)鎮(zhèn)和縣直部門請示辦公室辦理的事項和需要辦公室協(xié)助辦理的重要事情;需要以辦公室名義對外聯(lián)系工作或發(fā)布文電;人事方面的問題和建議;較大財務開支事項和辦公室經費開支情況;其他重要事項。
6、特殊情況下可以越級請示、報告的事項:因上一級領導不在等原因,按正常程序請示、報告不能進行的;縣委領導直接交辦的事情;須在一定范圍內保密的事情;非工作時間發(fā)生的重大事件;需要緊急辦理的事項。
7、上級領導越級交辦的工作任務,承辦者應及時向分管領導匯報。
請示報告制度 3
根據(jù)分級負責、分層指導的原則,機關工作人員必須執(zhí)行以下請示報告制度:
一、重要工作
。ㄒ唬C關處室年度工作計劃,在組織實施前,必須報經辦黨組或主任辦公會研究同意。
(二)臨時和階段性重要工作,由相關處室提出方案,報經辦分管領導同意,必要時須經辦主要領導同意。
。ㄈ┓彩窍录墮C關、基層單位上報的請示,必須交秘書處登記按程序閱處,經辦主要領導批示后,有關處室按照批示認真辦理,并及時報告辦理結果。
。ㄋ模┓彩巧霞壓蜕霞壊块T直接給處室發(fā)文,或上級領導口頭給處室交辦的事項,由相關處室提出處理意見后交秘書處,由秘書處統(tǒng)一按程序報辦領導審批后辦理,重要重大事項由辦黨組討論決定后辦理。
二、重要信息
。ㄒ唬┥霞壓蜕霞夘I導及相關部門轉來的信訪件,由秘書處報辦領導批示,相關處室按照辦領導批示精神辦理,辦理結束后及時向批示的辦領導報告結果。同時,將原信訪件連同辦理結果交秘書處存檔。
。ǘC關處室在接待信訪和日常工作中,發(fā)現(xiàn)有重要的信息和信訪動態(tài),應及時向辦分管領導匯報,必要時向辦主要領導匯報,并及時處理。
。ㄈ⿲ν獍l(fā)布信息、新聞發(fā)布,包括向有關電臺、電視臺、報紙、雜志等發(fā)布新聞信息,應嚴格遵照市政府有關規(guī)定。發(fā)布前,必須報辦主要領導審閱、簽發(fā)。
三、重要活動
。ㄒ唬┮蚬霾铍x市,包括參加學術交流、工作考察、調查調研等,處室負責人須報辦主要領導批準,其他工作人員須報分管領導批準,出差結束后應及時向批準領導匯報出差期間活動情況。
。ǘ┥霞墮C關和相關部門要求參加的`會議,一律憑會議通知(包括電話記錄)統(tǒng)一交由秘書處,由秘書處報辦主要領導批示,相關處室和人員應嚴格按批示要求落實。會議結束后,參會人員應及時將會議文件或材料交秘書處登記或傳閱,并向辦領導匯報會議精神及貫徹落實意見。
。ㄈC關處室召開的需要邀請外單位人員參加的業(yè)務會議,須報分管領導同意,必要時報主要領導批準。
。ㄋ模┨幨乙蚬ぷ餍枰R時借用直屬單位或外單位人員時,必須經分管領導同意并報辦主要領導批準。
請示報告制度 4
一、學校各部門和個人的報告、請示,原則上應逐級呈報,不要越級呈報。呈報至校長室轉呈上級部門的報告、請示,校長室應及時將報告、請示的批示或處理意見反饋給有關部門或個人。
二、學校開學、放假、停課、集體調課,須按教育主管部門的通知精神執(zhí)行。如因特殊情況確需推遲或提前開學,放假或停課、集體調課,必須先請示有關部門,經批準后方可實施。
三、小學校長必須嚴格遵守坐班制,不得隨意離崗,如因公(私)確需離崗,必須先請示,再把離崗期間工作安排到人,明確職責后方可離校。教師請假三天以上的須請示上級主管部門,經同意后,方可批準離校。
四、學校的重大決策,如教師調配、校舍修建、教師過錯處理等必須先召開教師會研究,并書面請示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同意。
五、學校發(fā)生的重大事情或安全事故,必需在6小時內報告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按主管部門的.指示妥善處理,并把處理決定書面報告有關部門。
六、學校的收費要公示、公開。收費標準要嚴格按有關政策執(zhí)行,如遇政策性調整,也必須請示有關部門批準方可收取。
請示報告制度 5
為理順工作關系,提高工作人員的整體意識,加強對上、對下和對內、對外的溝通聯(lián)系,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各項工作堅持請示匯報制度。
請示匯報必須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如實、全面反映情況,不準瞞報,要嚴格按規(guī)定和程序辦事。
二、本著層級管理和逐級負責的精神,除特殊情況外,一般不得越級請示匯報。
三、凡屬本部門職權范圍內可以解決和決定的事項,由本部門解決和決定。超出職權范圍或須向上級領導請示報告的事項,必須向上級領導請示、匯報。
三、員工或部門負責人要經常向上級領導請示匯報工作。請示匯報問題要抓住重點,簡明準確,不準隨意歪曲。
四、各個部門間的工作交叉和協(xié)調不易解決的事項,要及時向領導請示報告。
五、員工受上級委托參加的各種會議或公務活動結束后,要認真整理匯報材料,如實向上級領導匯報,不得延誤。
六、下列情況,可越級請示匯報或處理完后再請示匯報:
(一)遇到重大突發(fā)事件和生產事故、火災等急需有關領導處理的情況時;
(二)時間緊急又無法與直接主管領導聯(lián)系或直接主管領導授權同意時;
(三)上一級領導在某些事項或某一方面要求向其請示或匯報時;
(四)直接主管領導處理問題或安排工作有偏頗時;
七、各級領導在下級請示匯報工作后,應視情況給予答復。對要求解決的`問題,能當場解決的應當給予解決;對一時解決不了的應說明情況,力求在最短時間內予以解決;對超過職權范圍無法答復解決的應盡快向上級請示。
八、實行領導出差、休假請示匯報制度
領導出差、休假回來后,下屬部門或工作人員要把上級領導出差、休假期間的工作以書面形式匯報,對于需要請示的的工作以書面形式上報。
九、若遇緊急事情需用電話向上級領導請示時,要做好詳細的電話記錄。
十、我公司實行定期和不定期請示匯報相結合的制度:
定期匯報請示:每周六匯報本周工作,每月月底匯報本月工作,遇急需處理工作等可不定期進行請示匯報。
十、部門負責人扣壓下屬的報告或請示,給下屬工作造成不良影響,或者影響下屬工作的開展,將按公司有關規(guī)章制度予以處罰。
十一、因不堅持請示報告制度,或借口請示報告而推諉扯皮、回避矛盾和將矛盾上交等,造成工作失誤或出現(xiàn)其他重大問題的,要視情節(jié)輕重分別給予警告直至辭退等處分。
請示報告制度 6
一、請示
。ㄒ唬┘瘓F內部,各公司向總經理請示工作,涉及重要決策的,應以書面材料送交,經總經理批示后辦理,原件交辦公室存檔。
。ǘ┫蚋骷壵蛴嘘P部門請示工作,以正式文件辦理,由總經理簽發(fā)。
二、建立重大情況報告制度
本集團轄內各機構發(fā)生的重大事件,如被盜、被搶、爆炸;重大安全事故;員工被綁架、被拘留、逮捕;發(fā)生群毆、罷工;以及市以上政府要員光臨視察等重要情況。當事人或知情者應立即向集團辦公室報告,辦公室根據(jù)情況提出處理意見或報總經理批示。重大緊急情況可直接向總經理或董事長報告。
三、議事規(guī)則
。ㄒ唬┳h事程序
1.各崗位工作人員在履行職責過程中,遇有涉及普遍性的問題或有明確規(guī)定或在分工范圍內的問題,由分管人員及時答復;不能答復的重要、疑難問題,要在部門經理主持下經部門內研究后予以答復和解釋,重大問題報分管副總經理或提交有關會議研究決定。
2.處理業(yè)務涉及其他部室門的,由主辦部門負責人主動與其他部門溝通協(xié)商,統(tǒng)一意見后,由主辦部門處理。
3.超出部門職責范圍或與其他部門溝通協(xié)商不能統(tǒng)一意見,需提請分管總經理定奪的問題,要在本部門認真研究并提出處理意見的基礎上進行。
4.副經理在分管部門提請研究決定事項涉及其他副經理分管部門時,亦應主動與其他副總經理溝通協(xié)商,并提出解決問題的意見。統(tǒng)一意見后,由主辦部門處理。
5.經過上述程序不能形成統(tǒng)一意見的'事項報請總經理決定。
6.涉及機構人事及全公司業(yè)務經營重大問題時,需提交總經理辦公會、經理辦公會研究。
。ǘ┳h事紀律
1.做到雷厲風行,力求急事先辦、特事特辦,提高辦事效率。對總經理明確答復和會議決定的事項要抓緊辦理,不得拖延。
2.樹立政策觀念,堅持科學決策,不得擅自、盲目決斷。杜絕拖拉、推諉,上交矛盾的不良作風。
3.各部門負責人要對職責范圍內的工作事項承擔責任。應逐級請示、匯報和研究工作,不得逆程序。部門負責人要對本部門答復、批復的事項負總責。
4.各部門負責人向總經理及會議匯報工作要簡明扼要、觀點明確。
5.對回避矛盾、不負責任、貽誤時機造成影響和出現(xiàn)后果的,要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請示報告制度 7
1、凡在工作中遇到超出自己職權范圍的問題或其他重大問題、重要情況、信息,必須及時請示報告,不得擅自作主,貽誤時機。
2、辦事人員在工作中遇有需請示報告的問題,應隨時向科室負責人請示報告,科室負責人向辦公室領導請示報告,請示應當一事一報,條理清楚,表述準確,除急辦事項和特殊情況外,一般不得越級請示報告。
3、對基層請示的問題,應嚴格按照有關政策和規(guī)定的口徑及時答復;凡領導批示的',按批示的意見辦理,辦理情況及時向領導反饋。
請示報告制度 8
一、各醫(yī)療衛(wèi)生單位、市衛(wèi)生執(zhí)法監(jiān)督所、市農村合作醫(yī)療服務中心及機關各股室向衛(wèi)生局報送請示、報告等文件,一律送辦公室統(tǒng)一簽收、登記并貼上處理箋后,送分管副局長、局長批示。
二、局領導批示后由辦公室按督查督辦工作制度和工作限期辦結制度督促辦理,各業(yè)務股室接到辦公室轉交的批示件要抓緊辦理。
三、局領導批示送市政府領導審批的請示、報告等文件,由有關業(yè)務股室負責送審。有關業(yè)務股室要將領導批示和辦理結果報辦公室。
四、不按程序送文,如有遺失、耽誤,由報文單位自行負責。
五、各醫(yī)療衛(wèi)生單位、市衛(wèi)生執(zhí)法監(jiān)督所、市農村合作醫(yī)療服務中心向衛(wèi)生局報送的請示問題、報告工作、反映問題、提出建議等一律以單位的`名義、用正式文件報送,非正式文件概不受理。
六、除特殊情況外,各單位不直接向業(yè)務股室報送文件,對未按規(guī)定程序報送的公文,業(yè)務股室原則上不予受理。
請示報告制度 9
為更好地堅持按程序辦事的原則,規(guī)范局內重大問題請示報告的管理,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按程序規(guī)定逐級請示報告
。1)各科室遇到本科室職權范圍內的重要問題和事項,要及時向科室主要負責人請示報告。
。2)各科室遇到本科室職權范圍的重大問題和事項或超越本科室職權范圍的重大問題和事項,由科室主要負責人向分管領導請示報告。
。3)分管領導對超出分管范圍和事關全局工作的事項,要向局長請示報告。
(4)一般情況下,不得越級請示報告。如遇特殊情況、急辦事項且無法向直接上級請示報告時,可以越級請示報告,但事后應及時向直接上級匯報請示報告的內容及處理情況;特殊情況下,上級可委托下級代表自己行使職權,答復或辦理某些具體事項。
。5)局領導班子成員如代表本局在某些場合發(fā)表正式意見、講話或在報刊上發(fā)表文章,事先須經請示局長同意。各科室工作人員未經請示領導同意或授權,不得代表管理局發(fā)表意見、講話或文章。
。6)本局需要向上級機關、領導請示報告的事項和問題,由局長或局長委托班子其他領導匯報。
。7)不得就同一問題多頭請示報告。
。8)各科室應首先拿出初步意見以后向分管領導請示工作,再向主要領導匯報。
二、重大事項和問題堅持先請示后辦理原則
。1)重大事項和問題是指除正常業(yè)務工作開展中的重大事項和問題以外,還包括:
、俳哟蜓埳霞墮C關、領導和兄弟單位人員及友鄰單位人員;
、诮M織或參加可能在社會或本局產生影響的'重大活動;
、劢哟、安排社會傳媒機構或人員采訪、報道涉及本局工作的事宜;
、苌婕氨揪止ぷ骱腿藛T的突發(fā)事件,本局人員及家庭的重要情況及其它重大問題。
(2)發(fā)生重大問題時,如情況緊急、急需決斷且無法請示報告時,可先行處理并設法請示報告;問題處理后應迅速向上級報告,按上級指示執(zhí)行。
。3)凡局內各科室向局長或上級機關、領導請示報告的重要事項和問題,都要形成書面材料,經分管領導簽署意見后,送辦公室,由辦公室報局長批示、批轉。
(4)局領導班子成員、各科室對請示報告的事項和問題,要嚴格按有關政策、規(guī)定答復。答復應清楚明確,不推不拖;對一時難以答復的,要先做初步解釋,待研究后再做答復;答復請示報告要做好記載,并注意與有關領導、有關單位及局內有關科室通氣。
三、請示匯報工作要求
。1)涉及全局性工作的安排、實施等重大問題,經科室集體研究后,由科室主要負責人向分管領導請示、匯報。
。2)各科室工作人員出席上級召開的會議、參加有關培訓學習班或接受上級指示后,應及時向分管局領導匯報,并提出貫徹、落實的意見或建議;分管領導出席有關會議后應向主要領導匯報并提出貫徹落實的意見或建議。
。3)各科室工作人員在公務活動中掌握的新情況、新問題,應及時向分管領導匯報。
。4)領導交辦工作后,應按照交辦要求及時向交辦領導匯報完成工作的情況或結果。
。5)對突發(fā)事件、安全事件,要及時、主動向分管領導和有關部門報告,不得擅自處理或隱瞞不報。
(6)局屬各單位主要負責人按業(yè)務對口向有關科室和分管領導請示匯報工作。
四、各部門負責人每月向分管領導至少匯報一次工作,各分管領導要在每月的中心學習組學習會上簡要匯報一次工作,以便相互溝通、協(xié)調、安排部署下步工作。
請示報告制度 10
一、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必須向上一級黨組織及有關部門請示匯報:
1、非本部門職權范圍能決策的問題。
2、半年或年度工作計劃、總結。
3、政策法規(guī)不準的問題。
4、重大疑難問題。
5、重大突發(fā)事件或緊急情況。
6、其它應向上級請示報告的問題。
二、請示報告工作應視具體情況,可采取口頭和書面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三、請示報告工作要及時準確、實事求是。因請示報告的時間不準、不實,或未經請示而造成工作失誤和損失的.人,視情節(jié)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四、凡需上級答復后方可開展的工作和解決的問題,必須等上級有明確意見后方可執(zhí)行。并事后向上級詳細報告執(zhí)行情況。
五、對請示報告工作的有關材料,要做好檔案立卷工作,實行規(guī)范化管理。
請示報告制度 11
一、目的
依照公司發(fā)展及長遠策略規(guī)劃,同時為了規(guī)范公司的工作請示、匯報制度,加強公司內部事務的管理,提高員工的工作效率和公司的運營質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公司全體員工
三、主要內容
1、工作匯報堅持“逐級匯報”制。即各部門工作人員向部門負責人匯報,各部門負責人向總經理匯報,一般情況下不得越級匯報;
2、各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工作負全責,對本部門的工作有決定權;
3、公司各部門成員在工作當中應以大局為重,聽從領導,服從公司安排,不得各自為政、擅自開展工作;
4、各部門工作人員在開展工作時應及時向部門負責人匯報工作情況,除特殊情況外,不得在沒有與部門負責人商量或征求部門負責人同意的情況下開展工作,不得越級向總經理請示工作;
5、對于偶發(fā)事件或者重大問題,在部門負責人不在的情況下方可向總經理匯報;
6、部門負責人如遇到問題解決不了拿不定注意或者其他重大問題,需向總經理請示時,應向總經理提出三個可行性方案。其他工作日常工作,由部門負責人自行定奪;
7、凡是領導交辦的工作,完成后必須逐級向領導匯報辦理結果,使工作銜接緊密、善始善終;
8、凡因開展工作不請示、匯報,給公司造成影響和損失的,將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并視情節(jié)輕重做出相應處理;
9、請示、匯報應依據(jù)隸屬關系和職權范圍確定,不得越級請示和報告。
請示報告制度 12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落實人民檢察院司法責任制要求,完善人民檢察院司法辦案指導決策機制,規(guī)范人民檢察院案件請示辦理工作,根據(jù)有關法律、司法解釋和檢察工作規(guī)定,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 下級人民檢察院在辦理具體案件時,對涉及法律適用、辦案程序、司法政策等方面確屬重大疑難復雜的問題,經本級人民檢察院研究難以決定的,應當向上級人民檢察院請示。上級人民檢察院認為必要時,可以要求下級人民檢察院報告有關情況。
第三條 各級人民檢察院依法對案件事實認定、證據(jù)采信獨立承擔辦案責任,下級人民檢察院不得就具體案件的事實認定問題向上級人民檢察院請示。
第二章 請 示
第四條 下級人民檢察院依據(jù)本規(guī)定第二條向上級人民檢察院請示的,應當經本院檢察委員會審議決定。
下級人民檢察院未經本院檢察委員會審議決定向上級人民檢察院請示的,上級人民檢察院不予受理。
第五條 案件請示應當遵循逐級請示原則。對重大緊急的突發(fā)案件,下級人民檢察院必須越級請示的,應當說明理由,接受請示的上級人民檢察院認為理由不能成立的,應當要求其逐級請示。
上級人民檢察院對下級人民檢察院請示的案件,經本院檢察委員會審議決定,可以逐級向更高層級人民檢察院請示。
第六條 下級人民檢察院應當以院名義向上級人民檢察院請示。
下級人民檢察院業(yè)務部門向上級人民檢察院對口業(yè)務部門請示,上級人民檢察院業(yè)務部門認為請示問題屬于重大疑難復雜的,應當要求下級人民檢察院業(yè)務部門報請本院檢察委員會討論后,以院名義請示。
第七條 下級人民檢察院請示案件,應當以書面形式提出。請示文書包括以下內容:
(一)案件基本情況;
(二)需要請示的具體問題;
(三)下級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討論情況、爭議焦點及傾向性意見;
(四)下級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的意見。
下級人民檢察院有案卷材料的,應當一并附送。
第八條 下級人民檢察院對正在辦理的案件向上級人民檢察院請示的,應當在辦案期限屆滿十日之前報送上級人民檢察院;法律規(guī)定的辦案期限不足十日的,應當在辦案期限屆滿三日之前報送。
第九條 下級人民檢察院請示案件,應當由本院案件管理部門通過統(tǒng)一業(yè)務應用系統(tǒng),報送上級人民檢察院案件管理部門,同時報送書面請示一式三份。
第三章 答 復
第十條 人民檢察院案件管理部門收到案件請示材料后應當立即進行審查,對符合請示條件的,根據(jù)案件性質及訴訟環(huán)節(jié),移送相關業(yè)務部門辦理;認為不符合請示條件的,應當退回下級人民檢察院并說明理由;認為請示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應當要求下級人民檢察院補送或者重新報送。
第十一條 對案件管理部門移送的下級人民檢察院請示,承辦部門經審查認為不屬于本部門職責范圍的,應當報分管副檢察長批準后,退回案件管理部門重新提出分辦意見。承辦部門不得自行移送其他部門辦理。
下級人民檢察院請示的`問題,上級人民檢察院曾經作出過規(guī)定、明確過意見或者針對特定檢察院請示作過答復的,應當告知下級人民檢察院按照有關規(guī)定、意見和答復辦理。
第十二條 承辦部門應當指定專人辦理答復工作。承辦人應當全面審查請示內容和案卷材料,研究提出處理意見,經部門負責人審查后報分管副檢察長審批。
分管副檢察長認為必要時,可以報檢察長或者提請檢察委員會審議決定。檢察委員會開會時,可以根據(jù)情況要求下級人民檢察院有關負責人和辦案人員列席。
第十三條 請示內容涉及本院其他部門業(yè)務的,承辦部門應當商請有關部門共同研究,或者征求相關部門意見。需要征求院外機關意見或者組織專家咨詢的,應當報分管副檢察長批準。
第十四條 上級人民檢察院對案件請示應當及時辦理并答復下級人民檢察院。對在訴訟程序內案件的請示,應當在辦案期限屆滿之前答復下級人民檢察院。對不在訴訟程序內案件的請示,應當在一個月以內答復下級人民檢察院;特別重大復雜案件,經分管副檢察長批準,可以延長一個月。
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規(guī)定的辦理期限內答復的,承辦部門應當在報告檢察長后,及時通知下級人民檢察院,并抄送本院案件管理部門。
第十五條 上級人民檢察院辦理請示的案件,應當嚴格依據(jù)法律、司法解釋和檢察工作規(guī)定,對請示問題提出明確的答復意見,并闡明答復依據(jù)和理由。
第十六條 對下級人民檢察院的請示,上級人民檢察院應當以院發(fā)文件進行答復。緊急情況下,經分管副檢察長批準,上級人民檢察院承辦部門可以先通過其他方式向下級人民檢察院告知答復意見,并立即制發(fā)公文進行正式答復。正式答復應當與其他方式答復內容一致。
第十七條 上級人民檢察院對下級人民檢察院正式答復后,承辦部門應當在三個工作日以內將答復意見抄送本院案件管理部門和法律政策研究部門。對于案件已經辦結并且不涉密的答復意見,上級人民檢察院可以通過適當方式在檢察機關內部公布,所屬各級人民檢察院辦理類似案件或者處理類似問題,可以參照適用。
第四章 相關責任
第十八條 故意隱瞞、歪曲事實或者因重大過失錯報漏報重要事實或者情節(jié),導致上級人民檢察院作出錯誤答復意見的,下級人民檢察院有關人員應當承擔相應紀律責任和法律責任。
第十九條 故意違反辦理程序或者嚴重不負責任,導致作出的答復意見違反法律、司法解釋或者檢察工作規(guī)定的,上級人民檢察院有關人員應當承擔相應紀律責任和法律責任。
第二十條 對上級人民檢察院的答復意見,下級人民檢察院應當執(zhí)行,并在執(zhí)行完畢后十日以內將執(zhí)行情況報送上級人民檢察院。
下級人民檢察院因特殊原因對答復意見不能執(zhí)行的,應當書面說明有關情況和理由,經本院檢察長批準后報送上級人民檢察院。
第二十一條 對上級人民檢察院的答復意見,下級人民檢察院應當執(zhí)行而不執(zhí)行,無正當理由拖延執(zhí)行以及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錯誤執(zhí)行,對辦案工作造成不利影響的,應當追究相關人員紀律責任和法律責任。
第五章 附 則
第二十二條 本規(guī)定適用于人民檢察院對具體案件的請示與答復工作。下級人民檢察院就某一類案件如何適用法律的問題向上級人民檢察院請示的,依照其他相關規(guī)定辦理。
第二十三條 人民檢察院在案件請示辦理工作中應當遵守保密規(guī)定。
第二十四條 本規(guī)定由最高人民檢察院負責解釋,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
請示報告制度 13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guī)范我大隊的考勤、值班制度,強化干部職工考勤管理,嚴肅工作紀律,提高工作效率,保障良好的工作秩序。現(xiàn)將有關事項請示如下:
一、關于強化值班制度
按照分局有關規(guī)定,繼續(xù)實行值日人員輪流考勤制度。大隊內勤要做好每月的考勤值班安排工作,所有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必須堅守值班崗位,不得將值班電話轉移到移動電話等通訊工具上,如遇特殊情況必須先行安排好替班人員,經大隊領導同意后方可調班離崗。未經批準不到班者,按曠工1日處理。
二、關于嚴肅考勤紀律
。ㄒ唬┛记跁r間。每日上班后、下班前15分鐘內為考勤時間,全體干部職工要自覺遵守上下班簽到、簽退制度,在規(guī)定時間內(上午8:00~8:15簽到,11:45~12:00簽退;下午2:30~2:45簽到,5:45~6:00簽退)進行簽到簽退,做到準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
。ǘ┛记谠瓌t。考勤必須由本人簽到,不允許代人簽到。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簽到的視為遲到或早退。如有特殊原因,須向分局(大隊)領導說明理由,未簽到又未事先辦理請假手續(xù)或說明理由的視為曠工。
(三)考勤職責。內勤要認真記錄每天的到崗情況,15分鐘簽到時間結束后,應及時收回簽到簿,并妥善保管;分局(大隊)領導負責核實考勤和抽查,要不定期對上下班情況進行抽查,原則上每周不少于兩次。內勤如未按時收回簽到簿的.,過失記錄一次,一個月內累計過失記錄2次的,當月扣發(fā)工資200元;一年內累計過失記錄超4次以上的,予以警告處理并通報批評,另扣發(fā)當年度第十二個月工資的400元。
。ㄋ模┨幜P措施。內勤每月對考勤匯總情況進行公示,接受全體干部職工的監(jiān)督和檢舉。
1、無故遲到或者早退一次者扣發(fā)工資20元,以此類推;
2、月度內累計遲到、早退三次(含)以上者視為曠工一次,無故曠工一次者扣發(fā)工資40元,以此類推;
3、凡無故遲到、早退、曠工被區(qū)效能辦發(fā)現(xiàn)者扣除其本人月發(fā)放的工資報酬總額的20%,并上墻通報以示警告;
4、節(jié)日值班時脫崗,加倍處罰。
三、關于規(guī)范請銷假手續(xù)
(一)請銷假原則。全體城管執(zhí)法人員嚴格執(zhí)行請銷假制度,一律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請假、續(xù)假、銷假手續(xù),有事不請假或不辦理請假手續(xù)的按曠工處理。請假一天經中隊長初審報大隊長審批;請假一天以經中隊長初審,上經大隊長審核,審核通過后報局長批示。
(二)相關待遇
1、凡請病假,病假在1個月以內的,工資全額計發(fā);病假超過1個月不滿3個月的,從第2個月起,按實發(fā)工資按80%計發(fā);病假超過6個月,為長期病假,從第7個月起,按實發(fā)工資按70%計發(fā)。
2、凡請事假,須先從年休假中予以扣除?鄢晷菁俸,事假累計超過5天的,從第6天起,扣除超出天數(shù)日工資;以此類推。
3、凡請年休假,累計工作年限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1)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guī)定不扣工資的;
。2)累計工作年限滿1年不滿10年,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3)累計工作年限滿10年不滿20年,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4)累計工作年限滿20年以上,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4、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xù)超過15天,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30天的,按照相關規(guī)定給予辭退。
5、婚假、產假(護理假)、喪假期間工資津貼照發(fā);干部職工經認定因工負傷的,療養(yǎng)期間工資照發(fā);經局領導批準外出學習、進修、出公差的不算在事假天數(shù)內。
四、關于改進日常工作作風
全體城管執(zhí)法人員上班期間禁止參與一切與工作無關的活動。分局(大隊)領導要不定期進行抽查,如有違反者當天按曠工1天處理;被區(qū)效能辦發(fā)現(xiàn)者按四天缺勤處理,并上墻通報以示警告。
妥否,請領導批示。
請示報告制度 14
為了加強管理,促進銷售,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業(yè)務人員。
一、工作請示
1、請示的內容
借款、出發(fā)及返回、更換工作地點、報價及談判、合同簽署、業(yè)務費、請假、突發(fā)緊急情況等均需及時請示。
2、請示程序
銷售人員直接向主管經理請示,由主管經理根據(jù)情況需要向總經理請示。
二、工作周報及工作月報
1、銷售人員必須嚴格按照標準格式認真填寫工作周報(附件1),并于周日以電子郵件形式發(fā)送到公司銷售管理郵箱,最遲不能超過下周二12時。
2、銷售人員必須嚴格按照標準格式認真填寫工作月報(附件2)及月項目進度表(附件3),并于下月初發(fā)送到公司銷售管理郵箱,最遲不能超過下月5日12時。
3、周報及月報要保持時間的連續(xù)性,不分節(jié)假日及休息日。
4、銷售人員發(fā)出周報和月報之后,要及時查看郵箱收到的主管經理的回復,發(fā)布的銷售政策,并按照指示調整工作。
5、周報和月總結要采用書面語言填寫以便于存檔。
三、工作匯報
1、匯報內容
市場信息、銷售進度、項目進展、老客戶維護、新客戶開發(fā)、回款及費用、意見建議、工作計劃等。
2、匯報程序
銷售人員直接向主管經理匯報,由主管經理將情況匯總之后向總經理匯報。
3、匯報方式
、黉N售人員出差期間每周至少一次打電話匯報工作。
、阡N售人員出差回來要及時當面匯報工作。
、郯凑罩鞴芙浝硪蠖ㄆ诨虿欢ㄆ谝詴娌牧系男问阶鰧m梾R報如市場調查、重點項目情況、回款計劃等。
四、郵箱的使用
1、銷售部設管理郵箱,由主管經理負責郵箱的日常維護。
2、銷售人員要保存好郵箱中的報表和資料,并做好郵箱的日常維護。
五、電話的`使用
1、銷售人員每天八點至晚上十點要保持手機處于開機狀態(tài),不分節(jié)假日。
2、銷售部制作內部通訊錄(包括相關人員的電話及郵箱),并及時更新。
六、本制度于20xx年xx月xx日起執(zhí)行。
備注一,銷售人員工作周報的填寫要求
1、工作周報以郵件的附件形式發(fā)送,郵件主題及附件的文件名格式均為“姓名+工作周報+日期”,例:“張三工作周報(10.01.01-10.01.07)”。
2、工作周報的時間段為周一至周日。要如實填寫行程、休息、拜訪客戶情況、項目進展情況及業(yè)務費情況。
3、發(fā)生業(yè)務費之后,要在當天的工作內容中將業(yè)務費申請額度、實際消費金額、消費時間、消費內容、客戶姓名及單位、消費的目的及效果予以記錄(業(yè)務費僅指招待費和禮品費)。
4、當天拜訪多個客戶,在填寫“拜訪客戶單位及名稱”、“拜訪時間”、“拜訪人及部門職務”、“固定電話及手機”這四個欄目時可以按照拜訪順序用“;”隔開。
備注二,銷售人員工作月報及月項目進度表填寫要求
1、工作月報以郵件的附件形式發(fā)送,郵件主題格式與附件文件名格式均為“姓名+工作月報+日期”,例:“李四工作月報(10.01)”。
2、月項目進度表以郵件的附件形式發(fā)送,郵件主題格式與附件文件名格式均為“姓名+月項目進度表+日期”,例:“王五月項目進度表(10.01)”。
請示報告制度 15
為了進一步加強和規(guī)范緊急重大事項的管理工作,確保主管領導及時準確地掌握并妥善處置緊急重大事項,避免工作失誤,特建立重大事項報告制度,使人人明確責任,保證部落安全、和諧、全面地發(fā)展。
一、報告內容
1、上級領導、機關交辦的重要事項及完成情況;
2、總經理交辦的重要工作任務完成情況;
3、下級請示、報告的重要事項;
4、突發(fā)性事件、事故、問題;
5、每月主要工作安排及完成情況;
6、領導干部發(fā)生違法違紀行為或工作中出現(xiàn)重大失誤情況;
7、需要報告的其他重大事項。
二、重大事項報告程序和要求
1、xxx全體員工要執(zhí)行每項工作報告回音制度,做到事前有請示,事后又報告,保證領導對工作進展情況做到心中有數(shù);
2、實行逐級報告制度。請示報告要堅持分級負責,逐級報告的原則,凡屬職權范圍的工作,要各負其責,認真落實,凡重大問題本級無權決定的,要逐級報告,不得超越權限;
3、凡需要報告的重大事項由報告部門或個人用書面或其他形式報告,能事前報告的事宜要事前報告,事前無法報告的,事后應及時報告;
4、重大突發(fā)事件或事故應緊急報告,無論什么時間,必須在第一時間(1小時內)報告主管領導,一般事故要及時(4小時內)報告;可先用電話口頭報告,然后再補報文字報告,來不及報送詳細情況的,可先進行初報,然后根據(jù)事態(tài)進展和處理情況,隨時進行續(xù)報;
5、凡領導交辦的.事情,都必須堅決執(zhí)行,認真落實,不打折扣,確實遇到困難應及時報告,不能有抵觸行為;
6、報告事項由受理人審批或請示有關領導后審批。急事及時批復,其它事項三天內批復。特殊情況或按規(guī)定需要上報事項由總經理會議研究確定。
三、紀律與監(jiān)督
1、上級負責人對下級報告的重要事項,屬自身職責范圍的要及時答復或處理,自身難以決斷的,要及時上報,因自身答復不及時或處理不當或應上報而沒上報的,造成后果必須追究當事人責任。
2、報告對象必須及時按要求如實報告,并嚴格按批復意見辦理,辦結后將辦理情況向受理人寫出書面匯報或口頭匯報。未按要求報告或未按批復意見辦理的,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紀律處分。
3、對一些影響xxxx全局的突發(fā)事件,本部門或當事人無論什么原因,沒有及時上報而造成嚴重后果的,必須追究當事人和部門負責人的責任。
4、重大事項報告情況,由質檢部負責督辦。并按有關要求,該上報的要及時上報。每半年檢查一次執(zhí)行情況,并寫出書面報告。
本制度自下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
請示報告制度 16
為了進一步加強連云港港口集團有限公司鐵路運輸分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內部請示、報告的管理,規(guī)范報送程序,完善審批制度,特制定本辦法。
一、請示與報告的原則
1、凡屬向公司領導請示工作,請公司領導給予批復、指示的文件,須以請示形式報公司辦公室轉呈領導批示。
2、凡屬向公司領導匯報工作、反映情況、答復其詢問等文件,須以報告形式呈報公司辦公室轉呈領導閱示。
3、請示按辦件辦理,按照請示的流轉程序流轉。
4、報告按閱件辦理,主送分管領導閱示,根據(jù)分管領導意見,送其他領導閱示。
5、公司報告中不得夾帶請示事項。
二、請示、報告的行文要求
1、各部門負責人要嚴格把關,凡屬自己職權范圍內的工作或落實公司領導已原則批準的具體事項,不需再寫請示、報告。
2、部門之間相互協(xié)調即可解決的問題,不需再寫請示、報告。
3、年度計劃中已有的項目,按照年度計劃實施即可,不需再寫請示、報告。
4、提出請示、報告之前,主辦部門應與相關部門充分溝通,必要時,需提請分管領導,確定是否需要公司層面解決。
5、須以正式文件形式發(fā)文的,一律不再報送請示、報告,通過發(fā)文報公司領導統(tǒng)一審閱、批示。
6、行文時應做到:
、判形谋仨氂筛骺剖、站段、部門負責人簽署,不得越級行文。
、埔晃囊皇隆
、菍嵤虑笫、觀點鮮明、條理清楚、附件齊全、篇幅力求簡短。
、葍炔空埵静灰郊影l(fā)文。
三、請示、報告的'審核
1、辦公室由專人負責公司內部請示、報告的分送、流轉工作。
2、辦公室對內部請示、報告要認真核稿,凡有下列情況的,予以退回重辦:部門負責人未簽字、未加蓋公章的;請示、報告條理不清晰的。
四、請示、報告的流轉程序
1、請示、報告必須以書面形式,由部門負責人簽發(fā)并加蓋部門印章,送公司辦公室統(tǒng)一登記、編號并初核后送辦公室主任審核。報告由辦公室主任審核后直接送分管領導審閱,請示由辦公室主任提出擬辦意見后按照相關程序流轉。
2、內部請示由辦公室送相關職能部門會簽,職能部門根據(jù)請示內容進行充分調研,在一個工作日內提出辦理意見,供公司領導決策。在辦理過程中遇到困難或問題,由辦公室協(xié)調,協(xié)助職能部門完成請示事項的調研。
3、辦公室將請示送分管領導審閱,分管領導在1個工作日內提出審核意見。
4、辦公室將內部請示送公司經理、書記批示,批示時間不超過2個工作日,公司經理、書記批示后轉回辦公室。
5、重大事項由公司經理決定是否需要提交公司辦公會研究決定。
6、辦公室將領導批示后的內部請示復印,一個工作日內反饋給申請部門,并將批示意見反饋給相關領導及職能部門。
7、如內部請示附有合同(協(xié)議),由辦公室做好跟蹤工作,督促申報部門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合同(協(xié)議)簽約、蓋章及歸檔工作。
8、辦公室將內部請示統(tǒng)一歸檔。
請示流轉時間,一般控制在5個工作日內流轉完畢。如涉及多個職能部門、多位領導,流轉時間可相應延長。
五、各部門要嚴格實行辦文責任制,規(guī)范管理,提高公文質量,加速文件流轉。
六、內部請示流轉辦文單
七、本辦法自發(fā)文之日起執(zhí)行
請示報告制度 17
一、要認真執(zhí)行公司規(guī)定的作息時間,按季節(jié)公布作息時間表。
二、實行考勤制度,上、下班實行指紋識別打卡制度,堅持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
三、上班時間遲到不得超過15分鐘,下班時間不得早退30分鐘,凡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打卡簽到者,視為遲到早退處理。
四、每月遲到或早退一次者,給予批評教育,超過三次以上者,扣發(fā)當月年終出勤獎,并限期改正。
五、上班時間不得中途擅自離崗,因公因私外出應與本科室負責人打招呼,不得散慢。
六、公司總經理因公外出,應與其它負責人或辦公室打聲招呼,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因公外出,應事先向總經理報告,并及時將外出時間、地點、聯(lián)系方式等事宜告之辦公室,以便有事聯(lián)系。
七、各科室負責人因公外出,須請示分管經理批準后方可離開。
八、科室其它人員因公外出,由科室科長批準。
九、機關所有工作人員,因私請事假,必須履行請假手續(xù),杜絕不假外出,擅離工作崗位。
十、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因私請事假必須經總經理批準,科室負責人因私外出三天以內由分管經理批準,超過三天以上的報總經理批準,科室其它人員因私外出一天以內由科室負責人批準,二天以內由分管經理批準,三天以上報總經理批準,事假一般每月不得超過四天,
請示報告制度 18
為明確責任、權力和義務,提高辦學的水平,推進依法治校和依法辦學,使我校的管理更加規(guī)范化、法制化和程序化,特制定本請示報告制度。
一、請示事項
1、學校購置各種辦公用品及總投資在500元以上的大型儀器、設備,必須向中心學校請示,經同意后才能辦理有關手續(xù),進行采購。
2、學校修建、修繕或電教硬件建設投資在1萬元以上的工程,必須向中心學校請示,經審核同意后才能辦理有關工程建設手續(xù);總投資在2000元以下的工程,應向中心學校報告?zhèn)浒,可能影響學校整體布局和規(guī)劃的,必須向中心學校請示,經同意后才能辦理有關手續(xù)。
3、嚴格執(zhí)行工程建設投資計劃,不得擅自改變投資項目、用途,需增大或減小投資金額以及確需改變投資計劃的必須事先請示,并按有關程序報批。
4、大額開支1000元以上的必須向中心學校請示,經批準后方可實施。
5、學校大型固定資產不得隨意轉讓、變賣、改變用途、出租等,確需轉讓、變賣、改變用途、出租的`,必須向中心校請示,未經批準不得擅自實施。
6、撤并校點,事前必須向中心學校請示,報請教育局批準后方可實施。
7、學校組織教職工或學生外出參觀、考察、學習、游覽,必須事先向中心學校請示,未經批準不得擅自組織實施。
8、特殊情況需安排師生停課放假一天及以上的,必須向中心學校請示,未經批準不得擅自放假。
9、學校教師績效工資分配方案和各類人員津貼標準,需按規(guī)定上報中心學校審批后方可執(zhí)行。
請示要求:
1、請示事項必須先提出書面請示,送中心學校辦公室登記后送中心校領導閱示,待批復后按批復意見辦理。
2、對須經請示同意才能辦理的事項,在未批準之前或未獲批準就辦理而造成不利影響或損失的,要追究學校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和責任當事人的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辦理。
二、報告事項
1、學校校長外出,必須向中心校報告,同時告知臨時負責同志及手機號碼;學校辦公室電話、校長手機號碼如有變更,應及時向中心校報告。
2、各項?畋仨殞?顚S、專項核算,嚴禁擠占、挪用、截留,并按規(guī)定及時向中心校報告其使用情況。
3、各學校所轄范圍內若發(fā)生群體流行疾病或突發(fā)安全事件,在積極采取防控治療措施或應急措施的同時,應在第一時間內將詳細情況迅速報告中心校
4、學校教師、學生無故外出三天以上應及時向中心學校報告。
5、學校出現(xiàn)上訪情況或發(fā)現(xiàn)有上訪勢頭應及時向中心學校報告。
6、外籍學生到我鎮(zhèn)就讀,學校應及時向中心學校報告。
7、學校出現(xiàn)信息安全事故時,應在第一時間內將詳細情況迅速報告中心學校。
報告要求:
1、緊急事項的報告。上班時間向中心學校辦公室報告;下班時間和節(jié)假日期間向辦公室負責人或值班人員報告。
2、一般事項的報告。向中心學校辦公室報告。
3、報告事項應及時、準確,堅決杜絕遲報、誤報、漏報、瞞報。因遲報、誤報、漏報、瞞報造成不良影響的,要追究學校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和責任當事人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請示報告制度 19
為了進一步加強和規(guī)范緊急重大事項的管理工作,確保主管領導及時準確地掌握并妥善處置緊急重大事項,避免工作失誤,特建立重大事項報告制度,使人人明確責任,保證我校各項工作安全、和諧、全面地發(fā)展。
一、報告內容
1、上級領導、主管部門交辦的重要事項及完成情況;
2、下級請示、報告的重要事項;
3、突發(fā)性事件、事故、問題;
4、領導干部發(fā)生違法違紀行為或工作中出現(xiàn)重大失誤情況;
5、需要報告的其他重大事項。
二、重大事項報告程序和要求
1、學校各處室成員及辦事人員體員工要做到事前有請示,事后有報告,保證領導對工作進展情況做到心中有數(shù);
2、實行逐級報告制度。請示報告要堅持分級負責,逐級報告的原則,凡屬職權范圍的工作,要各負其責,認真落實,凡重大問題本級無權決定的,要逐級報告,不得超越權限;
3、重大突發(fā)事件或事故應緊急報告,無論什么時間,必須在第一時間(1小時內)報告上級主管領導,一般事故要及時(4小時內)報告;可先用電話口頭報告,然后再補報文字報告,來不及報送詳細情況的',可先進行初報,然后根據(jù)事態(tài)進展和處理情況,隨時進行續(xù)報;
4、凡領導交辦的事情,都必須堅決執(zhí)行,認真落實,不打折扣,確實遇到困難應及時報告,不能有抵觸行為;
5、報告事項由受理人審批或請示有關領導后審批。急事及時批復,其它事項三天內批復。特殊情況或按規(guī)定需要上報的事項由學校行政會會議研究確定。
三、紀律與監(jiān)督
1、上級負責人對下級報告的重要事項,屬自身職責范圍的要及時答復或處理,自身難以決斷的,要及時上報,因自身答復不及時或處理不當或應上報而沒上報的,造成后果必須追究當事人責任。
2、報告對象必須及時按要求如實報告,并嚴格按批復意見辦事,如未按批復意見辦理的,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紀律處分。
3、對一些影響全局的突發(fā)事件,本部門或當事人無論什么原因,沒有及時上報而造成嚴重后果的,必須追究當事人和部門負責人的責任。
4、重大事項報告情況,應按有關要求辦理。該上報的要及時上報。
本制度自下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
請示報告制度 20
1、有關辦公室工作和辦公室內部重大事項,均應及時請示或報告。
2、請示、報告實行逐級負責制,即:科室工作人員向科室長,科室長向分管副主任,副主任向主任,主任向縣委分管書記、書記請示報告。一般情況下不允許越級請示報告(特殊情況例外)。
3、科室工作人員向科室長請示、報告的事項:工作任務的完成情況;承辦領導同志交辦事項;因公需要離開辦公室外出;病假或事假。
4、科室長向分管副主任請示、報告的事項:階段性工作情況;一個時期的工作計劃;各項交辦任務的完成情況;本科室工作人員的思想和工作情況;涉及其他科室、有關部委辦局需要統(tǒng)一協(xié)調的事情;失泄密事件和本科室工作的失誤;因事請假。
5、副主任需要向主任請示、報告的事項:一個時期辦公室工作思路和打算;縣委領導安排的各項任務完成情況和進展情況;鄉(xiāng)鎮(zhèn)和縣直部門請示辦公室辦理的事項和需要辦公室協(xié)助辦理的重要事情;需要以辦公室名義對外聯(lián)系工作或發(fā)布文電;人事方面的'問題和建議;較大財務開支事項和辦公室經費開支情況;其他重要事項。
6、特殊情況下可以越級請示、報告的事項:因上一級領導不在等原因,按正常程序請示、報告不能進行的;縣委領導直接交辦的事情;須在一定范圍內保密的事情;非工作時間發(fā)生的重大事件;需要緊急辦理的事項。
7、上級領導越級交辦的工作任務,承辦者應及時向分管領導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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