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朋友說過通風報信說,加拿大最大的一家電器零售商正在招兵買馬,銷售代表的職位恰好是個空缺。我一聽精神大振,一秒鐘都沒耽擱,急急寫好了簡歷,也根本沒等通知,便徑自找上門去。仗著自己在國內干過兩年銷售,心中有些底氣,逮住銷售經理一頓猛侃。這個經理是一憨厚的印度人,英語似乎還不如我好,不過數分鐘,就被我侃暈,忙不迭地點頭。
不過,大公司有大公司的規(guī)矩,要進入這家公司必須先通過一個職業(yè)道德測試,看你是不是個忠實可靠的家伙。我想這東西我在國內也做過數次,不在話下,于是拿起筆來,一蹴而成。經理看我答得如此自信,更不在意,連看都沒看一眼就交了上去。按規(guī)定,要等成績下來,才能決定是否錄用我。但看那印度經理手下人員實在緊張,于是破例決定讓我立即上班。 突然間有了工作,興奮之情不言而語,于是摩拳擦掌,準備大干一場,讓加拿大人看看什么叫做中國精英。
第二天一大早便興致勃勃地跑到公司,一來留個好印象,二來也找找在加拿大工作的感覺。誰知感覺還沒找到,印度經理就苦著臉過來了,抱怨說,唉,托尼啊托尼(我的洋名),你怎么會沒過測試呢!
我一陣眩暈,怎么可能呢?這東西我在國內的成績可是相當不錯的。而且本人職業(yè)道德絕對是無可指責的,不僅職業(yè)道德,我個人的道德水準根本就是無可挑剔。可是這些洋鬼子為什么就認為我不可靠呢? 不過木已成舟,爭辯毫無意義。一出店門我的大腦就開始高速運轉--到底錯在哪兒呢?急急找到一位老移民咨詢,不問則已,一問才感嘆同是吃飯喝水兩條腿走路的加拿大人和中國人,文化竟然天差地別。
在這次測試中,第一道題是著這樣的:你在以往若干年的工作中,有沒有未經許可拿過公司的東西回家?
A:從沒有;B:價值不超過5元;C:價值不超過20元;D:價值不超過100元。
在單位工作怎么可能從沒拿過公司的東西回家呢?所以選項A肯定是陷阱,選了才表示這人不老實,因此我選B,毫不猶豫。
第二題:你的一名同事拿了公司的一元錢而沒有申報,你認為老板以下做法是否合適:
A:批評;B:阻止其提升或給予其降職;C:開除;D:報警,起訴該員工。
按我自己的想法,選擇A和B還屬可理解,選擇C就已然過分了,D是不考慮的。但我知道加拿大人可能更看重這樣的事情,于是昧著良心把C都認為是合適的了。
第三題:你在商店買了東西回家,一看營業(yè)員少收了你一元錢,你會開車回去還給他嗎(開車的費用超過一元)?我當時認為這也是個陷阱,真有人會干這樣的事情嗎?那不是中國人說的被錢撐糊涂了嗎?于是選不會,當時還被自己的真誠很是感動了一番。
結果大家都知道了:第一題絕對不能選拿過;第二題應該是起訴(在加拿大,即使是拿公司的文件回家去加班,也必須事先經過主管的同意,否則性質就很嚴重,屬于偷竊,公司就完全應該起訴,更何況是一元錢的現金了);第三題應該是還回去。
這些讓人瞠目結舌的答案,就是在這個信用社會里我們所不能理解的東西。加拿大人首先是相信你說的一切,老板不會監(jiān)督你有沒有拿公司的東西,即使你正在拿東西,被他看見了,他也會先認為你這么做是有理由的,或是和別的主管說過了的,正因如此,個人信用就成了很要命的東西。
也正因如此,這里對什么都寬容,就是對信用這東西一點都不寬容,在這個問題上,沒有什么“浪子回頭金不換”、“改了還是好同志”的說法。一個人的信用完了,就和這個人本人完了沒什么區(qū)別,根本不給你第二次建立信用的機會。所以這里很多信用出了問題的人不得不去法院申請改掉自己的名字,以抹去以前不光彩的歷史。
也許是我們在另一種文化氛圍中生活得太久了,所以這些我們以為不可能的選項,反倒是這項測試的正確答案。天地良心,我可不敢說我在國內工作的兩年中沒拿過公司一點東西,最起碼這兩年我就沒自己買過筆。
初來乍到,我就被加拿大的信用文化狠狠地撞了一下腰,洗了一回腦,不過上了這么一堂課,人清醒了不少,也算值了。想到自己能生活在這樣一個信用社會里,得到的,應該遠比我失去的多得多。至于現在,我更有把握面對下一場面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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