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北京市建材買賣合同范本
北京市建材買賣合同范本一
第一條 商品名稱 請您認真閱讀以下內容,確認所填報的規(guī)格、材質、顏色后再簽字。對訂購條件,
如有不明之處,務請當面問清,以免發(fā)生糾紛。
櫥 柜 主 體 及 配 件 品 牌
品名 產(chǎn)地 材質 顏色 規(guī)格 數(shù)量 單價 總價
地柜
吊柜
臺面
燃氣灶
抽煙機
水槽
龍頭
配件
其他
備注
合計人民幣(大寫) 拾 萬 仟 佰 拾 元 角 分(小寫) :¥ 元
第二條 設計及設計更改:
(一)賣方需要實地測量的,測量時間為: ;
(二)賣方設計方案及相關尺寸經(jīng)買方簽字確認后,作為本合同附件及雙方履行合同的依據(jù);
(三)設計方案確認后不得單方更改,更改方案造成的延期責任和費用由更改方承擔。
第三條 交貨及安裝:交貨方式:(送貨 / 送貨安裝 / 買方自提);送貨時間: ;交貨地點: ;選擇送貨安裝方式的,買方應為賣方提供安裝條件。
第四條 驗收及三包責任:對于商品的數(shù)量、規(guī)格、顏色與約定不符及有表面瑕疵的,買方應在交貨時當場提出異議,經(jīng)核實賣方應無條件換貨或補足;對于其他質量問題要求三包的,按國家有關三包規(guī)定執(zhí)行;國家無三包規(guī)定的,對于內在質量問題的包修期限為 年,賣方負責免費修理,但經(jīng)專業(yè)檢測機構檢驗不符合(約定質量標準 / 國家標準 / 行業(yè)標準)的,自交貨之日起兩年內買方有權要求賣方無條件換、退貨。
第五條 付款方式及時間:雙方約定以第 種方式支付價款。
(一)簽訂本合同時,買方支付(定金 / 預付款) 元(定金不得超過總價款的20%),設計出圖認可后一次性支付余款;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一)一方遲延交貨或提貨的,每超過一日向對方支付遲延部分價款 %的違約金;
(二)賣方遲延交貨超過 日的,除按前款規(guī)定支付違約金外,買方還有權解除合同,賣方已收取的預付款或價款應全額返還;已支付的定金,買方在不收取違約金的.情況下可要求賣方雙倍返還;
(三) 買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的,應賠償由此給賣方造成的損失,已支付的定金無權要求返還。
第七條 賣方撤離展銷會或市場的,由展銷會和市場主辦單位先行承擔賠償責任;市場主辦單位承擔責任之后,有權向賣方追償。
第八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fā)生的爭議,雙方應協(xié)商或向市場主辦單位、消費者協(xié)會申請調解解決,也可向行政機關提出申訴;協(xié)商、調解、申訴解決不成的,應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xié)議申請仲裁。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 。
第十條 雙方可以書面形式對本合同予以變更或補充,但變更或補充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本合同規(guī)定應由賣方承擔的責任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買方(章): 賣方(章): 主辦單位(章):
住所: 住所: 住所:
聯(lián)系電話: 聯(lián)系電話: 聯(lián)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北京市建材買賣合同范本二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買賣雙方在平等、自愿、公開、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建材買賣事宜達成協(xié)議如下:
第一條所購建材基本情況 單位: 元/
建材 名稱 產(chǎn)地 品牌 規(guī)格 型號 材質 批次 數(shù)量 價格 總價 備注
合計人民幣(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小寫):¥ 元
質量標準:
第三條交貨:交貨方式為(賣方送貨/買方取貨)
交貨時間:
交貨地點:
第四條驗收:對于建材產(chǎn)品的規(guī)格型號、數(shù)量、材質等與約定不符或有其他質量問題的,買方異議期為賣方交貨后一日內,異議經(jīng)核實賣方應無條件補足或換貨。
第五條付款方式及.時間:雙方約定以第種方式支付價款。
(一)簽定合同時,買方支付(定金/預付款)元(定金不得超過總價款的20%),貨到驗收后一次性支付余款:
(二)
第六條:違約責任:
(一)賣方違約責任:
1、建材產(chǎn)品經(jīng)專業(yè)機構檢測不符合國家標準或合伺約定質量標準的,賣方應無條件換、退貨,或賠償買方由此受到的損失。
2、賣方遲延交貨的,每日應向買方支付遲延部分價款%的違約金;遲延交貨一日的,除支付違約金外,買方還有權解除合同,賣方已收取定金、預付款或價款應全部返還,但買方在不收取違約金的情況下,有權要求賣方雙倍返還定金。
(二)買方違約責任:
1、買方遲延提貨的,每日應向賣方支付遲延部分價款%的違約金;
2、買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的,應賠償由此給賣方造成的損失,已支付定金的無權要求返還。
第七條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fā)生的爭議,雙方應協(xié)商或向市場主辦單位、消費者協(xié)會申請調解解決,也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提出申訴;協(xié)商、調解、申訴解決不成的,應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xié)議申請仲裁。
其他約定事項:
第九條對本合同的變更或補充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賣方應承擔的責任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本合同未定事項,雙方可協(xié)商簽定補充協(xié)議。
買方(章): 賣方(章):
住所: 住所:
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系方式: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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