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借款合同(匯編15篇)
在人民愈發(fā)重視法律的社會中,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guī)范。那么相關的合同到底怎么寫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銀行借款合同,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銀行借款合同1
保證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金融機構及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銀行(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確保乙方與__________簽訂的__________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保證擔保。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規(guī)定,經協(xié)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
第一條甲方保證擔保的貸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元,貸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第二條本合同的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甲方對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如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沒有履行或者沒有全部履行其債務,乙方有權直接要求甲方承擔保證責任。甲方應在接到乙方《催收到(逾)期貸款通知書》之日起__________個工作日內履行清償義務。
第三條保證擔保的范圍:貸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賠償金和實現貸款債權的費用(包括訴訟費、律師費等)。
第四條 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之日后2年止。借款合同展期的,以展期后所確定的合同最終履行期限之日為屆滿之日。
第五條 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被保證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并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條 保證期間,借款合同的當事人雙方協(xié)議變更借款合同除貸款利率以外的'其他內容,應當事先取得本合同甲方的書面同意。
第七條保證期間,甲方機構發(fā)生變更、撤銷,甲方應提前__________天書面通知乙方,本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由對甲方作出撤銷決定的機構承擔。如乙方認為變更后的機構不具備完全的保證能力,變更后的機構或作出撤銷決定的機構有義務落實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證人。
第八條 保證期間,乙方有權對甲方的資金和財產狀況進行監(jiān)督,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其財務報表等資料,甲方應如實提供。
第九條 保證期間,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負擔能力的擔保。
第十條 發(fā)生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前承擔保證責任,甲方同意提前承擔保證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七條、第八條、第九條的約定或者發(fā)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2.《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被宣告破產、被解散、擅自變更企業(yè)體制致使乙方貸款債權落空、未按借款合同的約定使用貸款、卷入或即將卷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糾紛、發(fā)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等情況。
第十一條甲方不承擔保證責任或者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的,應向乙方支付被保證的借款合同項下貸款金額__________%的違約金,因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且違約金數額不足以彌補所受損失的,還應賠償乙方的實際經濟損失。對上述違約金、賠償金以及甲方未承擔保證責任的貸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費用,乙方有權直接與甲方存款帳戶中的資金予以抵銷。
第十二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因本合同發(fā)生的爭議,經協(xié)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應當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第十五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銀行借款合同2
借款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向乙方申請借款,乙方經審查并根據__________同意發(fā)放貸款。為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甲乙雙方遵照有關法律規(guī)定,經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執(zhí)行。
第一條 借款金額
甲方向乙方貸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將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四條 貸款利率和利息
貸款利率按________息________計算,按________結息。
貸款利息自貸款轉存到甲方指定的賬戶之日起計算。在合同有效期內,如遇利率調整,按人民銀行規(guī)定調整。
第五條 用款計劃
甲方的分次用款計劃為: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元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元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元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元
第六條 提款方式
甲方借款采取___________(直接提款/專項提款)方式,按照本合同約定的用款計劃轉入_____________單位在乙方開立的存款賬戶內。
第七條 還款方式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采用_________(月均還款法/累進還款法)歸還。
累進還款法_____________(逐年/每隔_____年)按_____________%遞增還款額。
第八條 還款計劃
甲方從支用信用款的次月開始,按月償還貸款本息。還本付息日期定為每月_______日至________日。
采用月均還款法,每月歸還貸款本息__________元
采用累進還款法,甲方分次歸還貸款本息為:
第_______年每月________元第_______年每月________元
第_______年每月________元第_______年每月________元
第_______年每月________元第_______年每月________元
第九條 貸款的償還
甲方保證按本合同第八條確定的還款計劃歸還借款本息,并于每月還本付息日前將應還款額存入在乙方開立的存款賬戶內,委托乙方代扣。
甲方如提前一次歸還全部貸款本息,應在還款日前___________個營業(yè)日內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乙方已計收的貸款利息不再調整。甲方最后一次歸還的貸款本金部分,乙方按其實際使用期限相應的借款利率計收利息。
第十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當事人的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內容或解除合同需以書面形式提前一個月通知合同的其他有關當事人。未達成協(xié)議前,原合同繼續(xù)有效。
第十一條 借款擔保
對于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全部債務以______________作為抵押物或(和)以______________作為質物提供擔;(并)由________________作為甲方保證人承擔全額連帶責任保證,并另行簽訂《抵押合同》、《質押合同》或(和)《保證合同》作為全合同的從合同。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的主要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合同約定發(fā)放貸款;
2.甲方應按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和還款期限歸還貸款本息;
3.甲方必須按約定用途使用貸款,不得將貸款挪作他用;
4.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定期提供其有關經濟收入的證明;
5.乙方有權檢查貸款的使用情況;
6.乙方應按合同規(guī)定期限及時發(fā)放貸款。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權對違約使用部分在違約使用期間按__________計收利息;
2.甲方未按合同規(guī)定歸還全部貸款本息或連續(xù)二期以上未按合同約定的分次還款計劃償清的貸款為逾期貸款,乙方有權對逾期貸款在逾期期間按__________計收利息;
3.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發(fā)生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停止發(fā)放尚未劃付的貸款,提前收回已發(fā)放的貸款本息或處置抵押物(質物):
3.1 甲方未按合同規(guī)定用途使用貸款;
3.2 甲方拒絕或阻撓乙方對貸款使用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
3.3 甲方向乙方提供虛假的證明材料;
3.4 甲方與其他法人或經濟組織簽訂有損乙方權益的合同和協(xié)議;
3.5 設有第三方保證或(和)抵押(質押)的借款合同,保證人違反保證合同或喪失承擔連帶責任能力,或(和)抵押人(出質人)違反抵押合同(質押合同),或抵押物(質物)因意外毀損不足以清償本合同項下的本息時,甲方無法落實符合乙方要求的新保證或(和)新抵押(質押);
3.6 甲方發(fā)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
4.乙方未按合同規(guī)定及時發(fā)放貸款,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影響天數和數額,每天付給甲方萬分之_____________的違約金。
第十四條 本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xié)商解決,也可以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在協(xié)商和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雙方仍須履行。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同意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金融規(guī)章執(zhí)行。
第十七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至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完畢后終止。
第十八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有保證人或(和)抵押人(出質人)的,提供保證人或(和)抵押人(質押人)一份;副本__________份。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個人向銀行借款合同范文二
借款人: (以下簡稱甲方)
有效身份證件名稱及號碼: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貸款人:濟南法蘭信商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負責人:吳英軍
住所:濟南市馬鞍山路13號
郵政編碼:250001
電話:053668656565
乙方根據甲方的申請,同意向甲方提供本合同項下貸款,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之規(guī)定,經雙方友好協(xié)商,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本合同貸款、借款為同一含義。
第一部分
第一章 借款金額、期限和用途
第1條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 第2 條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期限共 月,自20xx年10月 29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借款的期限、利率、具體用途等均以借款憑證為準。借款憑證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借款憑證與本合同約定不一致的,以借款憑證為準。
第3 條 本合同項下借款用途為_購買濟南馬鞍山路13號濟南黃金珠寶古玩城 層第 號商鋪。
第二章 利率、罰息和復利
第4 條 本合同項下的合同貸款利率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即年利率6.9%)(請在□中劃)□[上] 浮動35% □[下]浮動 %,確定為年利率 %;
本合同簽訂后,貸款發(fā)放之前,如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相應的貸款基準利率,則本合同貸款利率按放款當日適用的貸款基準利率及本條約定的浮動比例確定。
第5 條 本合同項下貸款發(fā)放后,如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相應的貸款基準利率,則本合同貸款利率按以下第 3 種方式調整,貸款基準利率調整而導致本同貸款利率調整的,乙方無須通知甲方:
1. 本合同貸款利率不變[適用于一年期以內(含一年)的貸款];
2. 本合同貸款利率于中國人民銀行確定的適用新的貸款基準利率的當日進行調整,在新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基礎上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浮動比例確定,調整后的利率于當日開始適用,分段計息;
3. 按月結息的,本合同貸款利率按月進行調整,在新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基礎上按照本合同第4 條約定的浮動比例確定;
4. 按季結息的,本合同貸款利率按季進行調整,在新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基礎上按照本合同第4 條約定的浮動比例確定;
按照上述第3、4 種方式調整合同貸款利率時,調整后的合同貸款利率自中國人民銀行貸款基準利率調整后的第一個結息日的次日起開始適用(但如果中國人民銀行調整貸款基準利率的日期為本合同項下的結息日時,則本合同調整后的利率自該結息日的次日起適用),開始適用之日即按調整后的利率計息;
5. 其 他: 。
第6 條 乙方對甲方到期應付而未付的借款本金,自逾期之日起,按本合同約定的逾期利率按實際逾期天數計收逾期罰息,直至甲方清償本息為止;對甲方不能按時支付的利息(包括逾期罰息),按逾期利率按月在本合同約定的結息日或還款日的對日計收復利,按實際逾期天數計算,逐月累算。 本合同逾期利率為在本合同的貸款利率基礎上加收[ 50 ]%確定。
第7 條 甲方未按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乙方就其違約使用的借款金額,自違約之日起,按本合同約定的罰息利率按實際違約天數計收罰息,直至甲方清償本息為止;對甲方不能按時支付的利息,按罰息利率按月在本合同約定的結息日或還款日的對日計收復利,按實際逾期天數計算,逐月累算。 本合同罰息利率為在本合同的貸款利率基礎上加收[ 50 ]%確定。
第8 條 合同貸款利率發(fā)生調整時,本合同項下的逾期利率、罰息利率在調整后的合同貸款利率基礎上按照本合同第6 條、第7 條約定的比例自動作相應的調整,并與合同貸款利率同時開始適用,分段計算。
第9 條 依照上述約定調整合同貸款利率及逾期利率、罰息利率時,雙方無須另行簽訂協(xié)議,任何一方均無須征得另一方的同意,也無須通知擔保人或征得其同意。
第三章 還 款
第10條 甲方已在中國民生銀行開立賬戶,賬號為 。
該賬戶作為甲方的借款發(fā)放及還款賬戶,甲方授權乙方從該賬戶中扣收甲方到期應付的本息。 該賬戶發(fā)生掛失、凍結、銀行卡失效/超過有效期等賬戶狀態(tài)異常導致甲方無法經由該賬戶正常還款,或甲方擬變更該賬戶時,甲方應辦理相應變更手續(xù)。在變更手續(xù)生效前,若原還款賬戶已無法足額扣款,甲方應到乙方指定網點____________還款。
第11 條 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的歸還方式為下列第 項:
1.按照利隨本清方式還款, 到期一次還清借款本息[適用于一年期以內(含一年)的借款];
2.按月結息,到期一次償還本金,結息日為每月 日,借款到期時利隨本清;
3. 按季結息,到期一次償還本金,結息日為每季度末 月 日,借款到期時利隨本清;
4.按月等額本息還款法,甲方以本合同第24 條約定的還款公式所確定的金額,每月以相等金額償還借款本息;
5.按月等額本金還款法,甲方以本合同第24 條約定的還款公式所確定的金額,每月等額償還借款本金,借款利息隨本金逐月遞減;
6.按月組合還款法,甲方以本合同附件約定的還款公式所確定的金額,每月償還借款本息;
7.按(月/季)結息,按《個人借款還款計劃表》所列的次序、時間和金額分次償還本金,結息日為每(月/季末月)的第日,借款到期時利隨本清;
8.其它還款方式: 。
第12條 本合同項下借款選擇按月等額本息還款法、按月等額本金還款法、按月組合還款法償還借款本息時,還款日為每月 日,但首次還款日為放款日的次月 日,借款到期時利隨本清。
第13 條 甲方提前還款應提前 30 天征得乙方的同意,乙方同意甲方提前還款的,除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及借款實際使用期限計收利息外,雙方另行約定為: 。
第四章 擔 保
第14 條 為保證本合同項下的借款能得到清償,甲方及/或第三人向乙方提供下列擔保:
1.甲方用其所購買的濟南市馬鞍山路13號濟南黃金珠寶古玩城第 層第 號商鋪作為其借款的擔保并抵押給乙方。
2. 借款到期,甲方如不能按期償還,或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歸還借款本息,在收到乙方還款通知一個月后仍未歸還或仍未與乙方達成還款協(xié)議的,乙方有權變賣甲方抵押的商鋪歸還其借款及所欠付利息(包括逾期利息及罰息)和違約金,變賣過程中所產生的一切稅費由甲方承擔。如變賣所得不足以彌補償還甲方借款及所欠付利息(包括逾期利息及罰息)和違約金的,甲方應賠償乙方因此而蒙受的實際損失。
3.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甲方轉讓上述所購商鋪,必須提前 30 日通知乙方參與轉讓合同(協(xié)議)的研究、簽訂的全過程,并根據國家有關規(guī)定落實債務、債權關系,否則,甲方對外簽訂的此類合同無效。
第五章 違約責任
第15 條 甲方應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如甲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義務,均構成違約,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甲方應按照本合同借款金額的 5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賠償乙方因此而蒙受的實際損失。
第16條 甲方向乙方提供虛假信息,虛構交易、交易對象,偽造、變造交易文件、支付憑證的,甲方應按照本合同借款金額的 10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賠償乙方因此而蒙受的實際損失。
第17條 因甲方違約致使乙方受到相關行政處罰的,甲方同意賠償乙方因該行政處罰而遭受的全部經濟損失。
第六章 其 它
第18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19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方執(zhí) 貳 份,乙方執(zhí) 壹 份,銀行執(zhí) 壹 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第二部分
第一章 利 率
第20條 本合同項下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
第21條 乙方將貸款劃付至本合同約定的甲方借款發(fā)放賬戶即完成了貸款發(fā)放義務,即視為甲方已經提取和使用了借款本金,并從貸款的發(fā)放之日開始計息。
第22 條 本合同項下借款選擇本合同第11 條中按月等額本息還款法、按月等額本金還款法、按月組合還款法等期供方式(即按期還本付息)償還借款本息時,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guī)定的對月對日逐筆計息法計算利息。計息期為整年(整月)的,計算公式為:利息=本金余額年(月)數年(月)利率;計息期為整年(整月)又有零頭天數的,計算公式為:利息=本金余額年(月)數年(月)利率+本金余額零頭天數日利率。
本合同項下借款選擇本合同第11 條中按期(月、季)付息、一次還本和利隨本清以及雙方協(xié)商的其他方式償還借款本息時,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guī)定的實際天數逐筆計息法計算利息,即每年為365 天( 閏年366 天),每月為當月公歷實際天數,計息公式為:利息=本金余額實際天數日利率。
第二章 借 款
第23 條 本合同項下借款如需要展期,甲方應當在借款到期日三十日前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經乙方同意的由雙方簽訂展期協(xié)議;甲方展期申請未獲得乙方批準的,甲方仍應按本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足額還款。
第三章 借款的償還
第24 條 甲方選擇等額本息還款方式分次還本付息的,計算公式為:
還款總期數借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 )
每月還款額=
還款總期數 (1+月利率) 1
甲方選擇等額本金還款方式分次還本付息的,計算公式為:
借款本金
每月還款額借款本金累計已還本金) 月利率還款總期數
第25 條 甲方應在每一結息日或還款日17 時之前向乙方支付自上一結息日的次日(或貸款發(fā)放日)起至該結息日(含該日)之間產生的利息,以及于該結息日或還款日到期的本金(如有);無論結息日是否為銀行營業(yè)日,甲方均應提前向其按本合同第10 條約定開立的賬戶足額存入資金并授權乙方在結息日扣收。
第26條 甲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款項到期應付而未付時,甲方授權乙方從本合同約定的甲方開立于中國民生銀行營業(yè)機構的`賬戶中扣收相應的款項,未約定賬戶或扣收不足的部分乙方有權從甲方在中國民生銀行所有營業(yè)機構中開立的任何其他賬戶中扣收和/或要求甲方繼續(xù)清償,因此造成的利息損失及其他任何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四章 陳述和保證
第27條 甲方為簽訂及履行本合同,在此向乙方做出陳述和保證如下:
27.1 甲方擁有充分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訂立并履行本合同;
27.2 甲方保證其個人信用狀況良好,無重大不良信用記錄;
27.3 甲方保證本合同項下借款的用途符合國家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并嚴格按照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本合同項下的貸款,不擅自改變借款用途或將借款挪作他用(本合同項下借款采用乙方受托支付方式的,甲方擅自收回或授意交易對象將全部或部分借款轉至甲方其他賬戶或與該筆交易無關的其他第三方賬戶的,視為甲方將本合同項下借款挪作他用);
27.4 甲方保證未虛構交易,甲方提供的交易及交易對象真實存在,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真實、完整、合法、有效;
27.5 甲方保證不以通過本合同借款所取得的財產從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的活動;
27.6 甲方保證不以與任何第三方發(fā)生糾紛為理由拒絕履行還款義務;
27.7 甲方保證隨時根據乙方的要求,配合乙方對本合同項下借款的用途和甲方的資信情況進行核查;
27.8 甲方保證其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的有關其個人職業(yè)、健康、婚姻狀況、收入、開支、負債、擔保及與他人發(fā)生經濟糾紛等個人信息、與本合同約定個人貸款的貸款用途、還款方式、還款來源、還款能力、擔保意愿、擔保能力或抵(質)押物價值及變現能力等貸款信息真實、完整、合法、有效;
27.9 如本合同項下借款屬于需要甲方之外其他第三方承擔共同還款責任或者甲方履行還款責任需要其他第三方知曉或同意的,甲方保證按照乙方要求使該第三方知曉或同意本合同所作約定; 27.10 甲方保證如本合同項下借款有抵押的,在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完全履行貸款清償義務前,未經乙方同意,不將抵押財產再次抵押或轉讓給乙方之外的其他第三方;
29.11 甲方保證不將本合同項下借款資金與本人或直系親屬的證券投資第三方存管賬戶相關聯; 27.12 甲方保證本合同簽署后,如經乙方核實,甲方不符合規(guī)定的借款條件而乙方未予放款時,甲方無異議;
27.13 如本合同項下擔保財產為房產,甲方保證在獲悉抵押房產即將拆遷的信息后,立即將拆遷信息通知乙方。
第28條 乙方為簽訂及履行本合同,在此向甲方做出陳述和保證如下:
28.1 乙方保證擁有充分的授權訂立本合同;
28.2 乙方承諾保守甲方在履行本合同中透露的個人信息、商業(yè)秘密,但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28.3 乙方保證在無法依照本合同約定的支付方式進行貸款支付時,及時通知甲方。
第五章 借款的提前到期
第29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發(fā)生時,乙方有權宣布本合同項下已發(fā)放的借款提前到期,要求甲方提前歸還全部或部分借款本息并停止繼續(xù)發(fā)放借款,并有權處分抵/質押財產和/或要求保證人承擔連帶保證責任,甲方無條件放棄抗辯權:
29.1 甲方在本合同項下任何一筆借款本息發(fā)生逾期;
29.2 甲方擅自改變借款用途或挪作他用;
29.3 甲方以本合同項下借款所購汽車、消費品等從事違法活動;
29.4 甲方不按時向乙方提供乙方需要的資料或向乙方提供的有關資料不真實或向乙方隱瞞重大事項,危及乙方貸款安全;
29.5 甲方發(fā)生失業(yè)、停業(yè)、被宣告失蹤、處于限制民事行為能力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狀態(tài)、被監(jiān)禁等,或發(fā)生重大疾病、重大事故,或營業(yè)執(zhí)照被吊銷或注銷等可能危及乙方貸款安全的情況;或
本合同項下擔保人因發(fā)生上述情況而影響其履行對乙方擔保責任的能力,或因發(fā)生合并、分立、重組、改制等事件,未按乙方要求落實擔保責任;或因法院裁決或行政命令而被解散、停業(yè)、吊銷或注銷營業(yè)執(zhí)照、清算、破產、關閉,導致無法履行擔保責任,甲方未按乙方要求提供新的有效足額擔保的;
29.6 抵(質)押人將抵(質)押財產拆除、出售、轉讓、交換、贈與、或以其他方式處置抵(質)押財產,足以危及乙方貸款安全,甲方未按乙方要求提供新的有效足額擔保的;
29.7 抵(質)押財產發(fā)生毀損、滅失、價值明顯減少以及其他可能危及借款安全的情況,未能獲得補救和恢復,甲方未按乙方要求提供新的有效足額擔保的;
29.8 甲方因涉及訴訟、仲裁,嚴重影響其履行債務能力,或被司法機關宣布對其財產予以沒收或采取強制措施,影響其履行對乙方的債務清償能力的;或擔保人因發(fā)生上述情況而影響其履行對乙方擔保責任的能力,甲方未按乙方要求提供新的有效足額擔保的;
29.9 甲方的任何其它借款、擔保、賠償或其他償債責任到期不能履行,甲方履行本合同項下債務的能力受到影響,或擔保人因發(fā)生上述情況而影響其履行對乙方擔保責任的能力,甲方未按乙方要求提供新的有效足額擔保的;
29.10 甲方因職務、收入等發(fā)生重大不利變化,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或者發(fā)生其他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情形的;
29.11 擔保人違反擔保合同約定的義務或承諾,影響乙方債權實現的;
29.12 本合同項下貸款采用自主支付方式,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定期向乙方報告借款的支付情況的;
29.13甲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
29.14 甲方違反其向乙方做出的陳述和保證,或違反本合同項下任何一項義務,且乙方認為甲方的上述行為危及借款安全;
29.15 國家的相關政策發(fā)生重大調整。
第六章 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30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30.1 甲方有權按本合同約定使用借款;
30.2 甲方應接受乙方對其資信狀況和履約能力的調查了解,按乙方要求如實提供個人職業(yè)、婚姻狀況、個人資產狀況、收入、支出、負債、對外擔保及與他人發(fā)生經濟糾紛的情況;
30.3 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歸還借款本息;
30.4 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對其借款使用情況進行檢查,按照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書面報告、賬戶信息、支付憑證等資料,接受乙方現場查證;
30.5 甲方應在個人或家庭經濟收入狀況惡化等嚴重影響還款能力的情況發(fā)生后的三日內,書面通知乙方;
30.6 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內,如發(fā)生對甲方正常經營構成危險或對其履行本合同產生不利影響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財務、資產狀況發(fā)生重大變化或涉及訴訟、仲裁、行政處罰或發(fā)生其它可能影響其還款的事件),應立即書面通知乙方;
30.7 甲方支付的款項按下列順序清償債務:(1)實現債權和擔保權利的費用;(2) 違約金;(3) 損害賠償金;(4)復利;(5)罰息;(6)利息;(7)本金。乙方有權變更上述順序;
30.8 甲方變更通訊地址、工作單位、住所地或經常居住地、電話等,應于變更后五日內通知乙方; 30.9 擔保合同項下抵(質)押財產發(fā)生毀損、滅失,保證人發(fā)生重大變化,以及發(fā)生其他危及借款安全的情況時,甲方應立即通知乙方并按乙方要求提供新的有效足額擔保;
30.10 甲方應承擔本合同及其擔保合同項下的登記、保險、公證、鑒定、評估及法律服務等所有相關費用;
30.11 在貸款存續(xù)期間,甲方同意并授權乙方將甲方提供的個人信用信息及相關借款情況提供給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及經信貸征信主管部門批準建立的個人信用數據庫;
30.12 如本合同項下債權的擔保財產為房產,當該房產被拆遷時:如拆遷采取產權調換補償形式的,甲方應按照乙方要求立即清償本合同項下債權,或由甲方或抵押人以調換后的房產作為本合同擔保財產并重新簽署抵押合同、辦理抵押登記,在新的抵押登記未辦理完畢前,甲方應按乙方要求提供其他擔保;如拆遷采取補償款補償方式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或抵押人將補償款存入乙方并簽署質押合同,以補償款存單作為本合同項下擔保;或要求甲方或抵押人在乙方開立保證金專戶并簽署質押合同,將補償款存入該專戶作為本合同項下擔保。
第31條 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31.1 乙方有權檢查本合同項下借款的使用情況,有權根據本合同項下借款的具體用途要求甲方提供賬戶信息、支付憑證等相關資料并進行現場核查,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要求甲方提交書面報告; 31.2 在甲方完全履行了本合同為其設定的義務、滿足放款條件的前提下,乙方應如期足額向甲方發(fā)放貸款;
31.3 乙方有權根據本合同的約定,宣布甲方借款提前到期;
31.4 乙方有權根據本合同的約定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或要求甲方賠償乙方因此而蒙受的實際損失。
第七章 合同的生效、變更和解除
第32條 本合同自甲方簽字、乙方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但在甲方及擔保人(如有)按乙方的要求訂立擔保合同及辦妥擔保合同約定的手續(xù)之前,乙方并無義務發(fā)放貸款。
第33 條 本合同生效后,除法律規(guī)定或本合同約定的情形外,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應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xié)議。
第34條 如乙方需向第三人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債權,不必取得甲方同意,甲方在收到乙方有關債權轉讓的通知后,依本合同的約定向轉讓后的債權人承擔清償責任。
第八章 爭議的解決
第35條 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雙方可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應由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36條 因甲方違約致使乙方采取訴訟方式實現債權的,甲方應承擔乙方為此支付的實現債權和擔保權利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差旅費等)。
第九章 附 則
第37條 通知和送達
37.1 按本合同約定由任何一方發(fā)給其他方的任何通知或者書面通訊,應以掛號郵寄、圖文傳真、專遞或者其他通訊形式發(fā)出,送至本合同之首頁所列各方的地址;
37.2 如采用掛號郵寄方式,上述文件或通知在投郵后第4 日,即視為送達和收到之日;如采用圖文傳真方式,發(fā)送成功回執(zhí)所示之日,即視為送達和收到之日;如采用專遞方式,專遞人員將上述文件或通知送達收件人地址之日,即視為送達和收到之日。如果聯系方式之任何一項發(fā)生變更,相關方應在變更后5 日內將更改后的聯系方式按本條的約定書面通知對方。此后,本條約定的通知、文件或申請應按變更后的聯系方式送達。
第38條 本合同內容,由簽約雙方協(xié)商一致而確定,如有特別約定,已在本合同第20 條予以補充和修正,該特別約定與本合同相關條款約定不一致時,以本合同第20 條所作特別約定為準。
第39條 本合同由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共同構成;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并達成書面協(xié)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40條 在簽署本合同時,乙方就本合同的全部條款已向甲方進行了詳細地說明和解釋,雙方對合同的全部條款均無疑義,并對當事人有關權利義務和責任限制或免除條款的法律含義有準確無誤的理解。
第41條 合同附件:
1、甲方出具的借款借據;
2、乙方開具的房款收款收據;
3、甲方身份證、戶口簿復印件;
4、甲方其它資產證明(房產證等)復印件;
5、甲方在民生銀行開設的銀行卡復印件
甲方: (簽字) 乙方: (蓋章)
負責人:
(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個人向銀行借款合同范文三
出借方: 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 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為擴大生產經營,向出借方借款,經雙方友好協(xié)商,特訂立本合同,以昭信守。
第一條借款用途:本合同所借款項用于公司經營活動。
第二條借款金額:人民幣____(¥_____)元整。
第三條借款利息采用固定利息形式,不隨國家利率變化,年利息為百分之六。
第四條 借款和還款期限:
1、借款時間共伍年,自20_____年4月10日起,至20xx年4月9日止。出借方將于20xx年4月10日之前,將該款項一次性交到借款方財務部門。
2、還款時間與金額:
借款方還款時間為20_____年4月9日,本金和利息一并還清。
3、借款方如當期在約定時間內未清當期款項應按日息計算,如還款日期超過30天應付當期還款金額10%違約金 。
第五條還款資金來源:公司賬面金額。
第六條 借貸雙方權利義務:
(一)借款方義務
1、 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 規(guī)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2、 借款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期限還本付息
(二)出借方義務
出借方應當按期足額將款項交付給借款人。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本協(xié)議正式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xié)議約定條款的,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當負責賠償其違約行為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2、任何一方違約時,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xù)履行本協(xié)議
第八條 協(xié)議的變更或解除:
1、借款人需要延長借款期限的,應在借款到期日前 30 日內向出借人提出申請,征得其同意。
2、出借人若單方解除協(xié)議,提前收回本金,需提前 30 日向借款人提出告知,借款人只將本金歸還,利息清零無需支付。
3、由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公司應進行清算。借款人可以向出借方申請,變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擔違約責任。
4、 本協(xié)議的變更,必須經雙方共同協(xié)商,并訂立書面變更協(xié)議
第九條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執(zhí)行本合同發(fā)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公司注冊地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其它: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共同協(xié)商,做出書面補充規(guī)定,補充規(guī)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蓋章):_ 出借人(簽字):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簽訂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銀行借款合同3
合同編號:年字第號
公路借款人: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貸款人: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
借款人因公路建設項目,向貸款人申請人民幣貸款萬元,期限為__年。根據我國有關法律規(guī)定,經雙方當事人平等協(xié)商,自愿簽訂本貸款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
第一條定義與解釋
1.1在本合同中,下列術語具有如下含義:
。保保薄般y行營業(yè)日”指貸款人所在地法定工作日。
。保保病敖Y息日”指每季最后一個月的20日。
。保保场敖杩钊恕敝敢罁竞贤栌觅J款的人,包括其繼承人、受讓人。
。保保础百J款人”指依據本合同發(fā)放、管理貸款的銀行,包括經辦貸款和實施賬戶監(jiān)管的銀行。
1.1.5“提款期”指借款人依據本合同第6.1條提取貸款的期間,包括推遲提款的期間。
。保保丁斑款期”指借款人依據本合同第6.7條歸還貸款的期間,包括貸款展期的期間。
。保保贰皩捪奁凇敝冈试S借款人遲延履行義務而不視為違約的期間。
1.1.8“項目”指公路。
。保保埂敖ㄔO期”指從項目開工之日起至項目完工之日。
。保保保啊敖洜I期”指項目竣工交付使用開始至運營期結束。
。保保保薄巴旯ぁ敝缚⒐蟾娼浻嘘P部門批準,項目交付使用。
1.1.12“成本超支”指項目建設投資(包括固定資產支出和流動資金支出)超支。
。保保保场邦A備費”包括基本預備費和漲價預備費。
。保保保础绊椖抠Y本金”指在公路總投資中由投資者認繳的非債務性資金。
。保保保怠皳P晕募敝笧榱吮WC本合同的履行而簽署的保函、保證、抵押合同、質押合同等。
。保脖竞贤夸浐蜅l款的標題僅為查閱方便,不影響本協(xié)議任何條款的含義。
第二條借款人陳述與保證
。玻苯杩钊耸且婪ㄔO立的、具有法人資格的實體,依法有權訂立和履行本合同;
。玻菜椖恳呀浫〉糜嘘P批復文件,包括項目建議書批復文件、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復文件、環(huán)保批復文件、征用土地批文、開工批復文件、項目資金承諾文件、公路收費權批文或意向性承諾書等所有應該取得的政府批準文件;
2.3向貸款人提供本項目下的批準其借款的文件、擔保性文件、建設工程承包合同、原材料供應合同、技術咨詢合同等;
。玻幢竞贤椣氯f元的項目資本金按期、足額到位;
2.5向貸款人提供本項目的其他建設資金的貸款方及其他資金出資方的資金承諾書;
2.6在總投資中單列百分之的預備費用于應付意外事件及物價上漲可能引起的成本超支;
2.7本合同項下借款人的債務與借款人其他債務處于平等地位(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玻冈谡勁、簽署、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貸款人提供的有關資料真實、完整、準確;
2.9目前無重大經濟糾紛發(fā)生。
第三條貸款
3.1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總額為人民幣萬元的貸款。
。常脖竞贤椣碌馁J款只能用于公路項目建設。
。常潮竞贤椣沦J款期限共年個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3.4在貸款期限內,借款的實際提款日和還款日以貸款人批準的借據為準;其他記載事項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為準,借據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四條利率和利息
。矗北竞贤椣碌馁J款利率,確定為年息百分之。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利率,并且本合同項下的利率在規(guī)定的調整范圍內的,則按中國人民銀行的規(guī)定作相應的調整,無須經借款人同意。
。矗脖竞贤椣碌馁J款利息,以每年360天為基數,從借款人提款之日起,按實際貸款余額和占用天數計收(包括第一天,除去最后一天)。
。矗迟J款人在每一結息日向借款人計收利息。貸款到期,利隨本清。
第五條提款前提條件
。担笔状翁峥钋,借款人必須向貸款人提交下列文件或辦理下列事項:
5.1.1貸款證交由貸款人審核;
5.1.2本合同項下貸款所建項目的有關批復文件,包括項目建議書批復文件、工程可行性報告批復文件、環(huán)保批復文件、征用土地批文、開工批復文件、項目資金承諾文件、收費權批文或意向性承諾以及項目資金計劃安排等;
。担保成У慕ㄔO承包合同;
5.1.4生效的原材料供應合同;
5.1.5項目財產保險單;
5.1.6所有依法生效的擔保性文件。
5.2首次和每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5.2.1擔保合同合法有效;
5.2.2本合同項下貸款所建項目的資本金和其他籌措資金已按規(guī)定的時間足額到位;
。担玻澄窗l(fā)生成本超支或者成本超支部分已自籌解決;
。担玻次窗l(fā)生本合同規(guī)定的違約事件;
5.2.5出具按規(guī)定用途使用貸款的情況報告及有關的財務報表、資料;
5.2.6按本合同規(guī)定向貸款人辦理提款手續(xù);
5.2.7已按第7.3條的規(guī)定開立賬戶。
第六條提款和還款
6.1本合同項下貸款的提款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叮脖竞贤椣沦J款分次提取,即:
。ǎ保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提款萬元;
。ǎ玻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提款萬元;
。ǎ常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提款萬元;
。叮辰杩钊舜_需推遲提款日期的,應在提款日前天征得貸款人的同意,并支付貸款人因此所受到的利息損失(推遲提款期的利息-同期活期存款利息=貸款人所受利息損失)。
。叮促J款人應在借款人辦理借款手續(xù)后個銀行營業(yè)日內將貸款放出。
。叮等绻杩钊艘笕∠炕虿糠稚形刺崛〉馁J款,應在確定的提款日或提款期終止日個銀行營業(yè)日前向貸款人提出申請,經貸款人同意后方可取消。
6.6借款人在確定的提款日或提款期內,未辦理提款手續(xù)且未申請推遲提款的,貸款人可以通知借款人在3天內辦理有關手續(xù);逾期仍未辦理的,貸款人有權取消未提取的貸款。
。叮繁竞贤椣沦J款的還款期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分次還款,具體還款時間與金額如下:
還款日還款本金數額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萬元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萬元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萬元
。叮附杩钊瞬荒馨雌跉w還貸款的,可以在該筆貸款到期日個銀行營業(yè)日前向貸款人提交展期申請,貸款人同意后,由貸款人與借款人簽訂展期協(xié)議。
。叮菇杩钊擞糜跉w還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的資金,包括但不限于:
a.公路建成通車后收取的車輛通行費;
6.10第6.9條所列資金尚不足以歸還貸款的,借貸雙方應及時協(xié)商以借款人的任何其他資金償還貸款本息,或者由保證人清償。
。叮保苯杩钊艘筇崆斑款的,應于擬定提前還款日個銀行營業(yè)日前向貸款人提交申請,經與貸款人協(xié)商同意后,可以提前還款。對于提前償還的款項,借款人不能重新借用。
。叮保步杩钊颂崆斑款的,必須在結息日進行;本金金額不得少于萬元。
。叮保辰杩钊颂崆斑款的,應按實際用款天數計算利息,與本金一并歸還。
。叮保唇杩钊颂崆皻w還的本金,應按本合同6.7條規(guī)定的還款計劃倒順序減少貸款本金。
。叮保等裟硞提款、還款、結息日為非銀行營業(yè)日,則順延至下一個銀行營業(yè)日,若下一個銀行營業(yè)日為下一個公歷年度或月份的第一天,則該提款、還款日提前至上一個銀行營業(yè)日。順延或提前的,相應加收或減少利息。
第七條賬戶監(jiān)管
7.1為保證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的落實,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銷地委托貸款人根據銀行賬戶管理規(guī)定和本合同的約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對借款人按第7.3條開立的賬戶進行監(jiān)管。
。罚操~戶監(jiān)管包括:
。罚玻北O(jiān)督借款人?顚S,對非用于本項目的開支有權拒付;
。罚玻脖O(jiān)督借款人按規(guī)定的用款順序支付款項;
。罚玻秤袡鄰膬攤鹳~戶直接劃轉資金以歸還貸款本息及貸款人依據本合同而取得的其他債權。
。罚辰杩钊藨谙率鰴C構開立并保持下述賬戶,直至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及貸款人依據本合同而獲得的其他債權全部還清為止:
。罚常遍_立于的項目資金專用賬戶,借款人從貸款人處提取的所有款項及項目資本金必須存入該賬戶,賬戶余額不得低于按規(guī)定應當留足的預備費的金額;從該賬戶提取的款項只能轉至基本結算賬戶;
。罚常查_立于的.基本結算賬戶,借款人收到的下述款項應付至該賬戶內且該賬戶內的資金只能用于第7.4條規(guī)定的支出:
a.項目完工后收取的車輛通行費;
。猓卷椖肯碌乃斜kU賠款;
。悖杩钊耸杖〉墓こ坛邪贤、原材料供應合同項下的違約金、賠償金、定金及其他款項;
。洌杩钊藦娜魏纹渌朗杖〉谋卷椖肯碌乃衅渌铐棥
。罚常抽_立于的償債基金賬戶,該賬戶內的資金只能用于歸還貸款本息及貸款人依據本合同取得其他債權。借款人應在還本結息日將當期應當償付的款項存入償債基金賬戶,并享有天的寬限期。
。罚唇杩钊顺兄Z,其從基本結算賬戶內的所有提款和轉賬只能按照下列次序支付下述款項:
7.4.1項目建設期:
a.按借款人的工程預算應付的工程款
b.本合同項下的到期利息
。悖渌С
。罚矗岔椖拷洜I期:
。幔竞贤椣碌牡狡诶㈩~
b.本合同項下的到期本金額
。悖竞贤椣聭Ц督o貸款人的任何其他金額
。洌唇杩钊说臓I運預算應付的營運開支
e.其他支出。
。罚翟谫J款人發(fā)出違約通知后(除非該違約通知被收回),除非用作支付貸款本息及貸款人依據本合同取得的其他債權,否則借款人從第7.3條所列賬戶的所有提款應事先取得貸款人的同意。
7.6貸款人對為實施本合同約定的賬戶監(jiān)管而采取的拒付、限制支出等措施不承擔法律責任。
第八條擔保
8.1為保證項目的按期完工和貸款的按期清償,有關方已向貸款人提供以下擔保:
。福保痹陧椖拷ㄔO期間內,向貸款人提供資金承諾,保證在發(fā)生工程成本超支、不能按原計劃成本完成全部工程時,通過各種方式融資,補充資金,直至工程全部完工(見附件一)。
。福保伯旐椖坎荒馨雌谕旯r,借款人將其所獲得的來自于建設承包合同、原材料供應合同以及本項目下其他合同的違約金、賠償金等所有權益轉讓給貸款人。
8.1.3借款人以依法獲得的公路收費權質押作為清償本合同項下債務的擔保(見公路收費權質押合同),并承諾該質押擔保不因借款人實行承包、租賃、聯營、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與外商合資、合作等涉及銀行債權的產權變動或經營方式調整而撤銷。
。福保错椖拷ǔ珊,還款期內貸款本息的償還,由向貸款人提供擔保,保證在借款人不能按期清償貸款本息時承擔連帶責任(見附件二)。
第九條借款人承諾
9.1所作的陳述與保證真實無誤;
9.2承認和遵循貸款人的業(yè)務制度和操作慣例及本合同項下的操作規(guī)程;
。梗嘲凑毡竞贤徒钃幸(guī)定的用途使用貸款;
。梗丛诿總財務年度結束后日和每個季度結束后日內,向貸款人提交該階段的財務報表,并保證真實、完整、準確。年終財務報表需經注冊會計師(審計師)事務所審核、確認;
。梗当WC資金狀況沒有發(fā)生不利于本合同項下貸款的變化;
9.6本項目的匯率風險由借款人自行承擔并采取措施加以防范,不得影響貸款本息的償還;
。梗吩试S貸款人及其委托的單位或個人檢查、監(jiān)督貸款的使用以及借款人項目建設、生產經營、財務收支等情況;
。梗附杩钊藢嵭谐邪⒆赓U、聯營、合并(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與外商合資、合作等涉及銀行債權債務的產權變動或經營方式調整時,不得改變本合同項下借款人對貸款人應負的義務,并在作出決定日前向貸款人提出報告,與貸款人就貸款清償或者落實達成協(xié)議后實施;
9.9借款人變更注冊資本、章程、法定代表人及其他工商登記事項時,應在變更后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梗保敖杩钊松婕爸卮蠼洕m紛訴訟或出現財務狀況惡化、可能危及貸款安全的,應當在事件發(fā)生后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梗保苯杩钊藨敿皶r就已發(fā)生或者將發(fā)生的本合同規(guī)定的違約事件向貸款人通報。
第十條貸款人承諾
10.1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及時足額撥付應當發(fā)放的貸款;
。保埃矊Λ@悉的借款人項目建設、財務收支等情況依法保密。
第十一條變更、解除與轉讓
。保保本喖s各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確需變更、解除的,必須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合同變更、解除的,不影響各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合同解除的,不影響本合同中規(guī)定的爭議解決條款。
11.2借款人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的,受讓方必須經貸款人確認并承接本合同項下借款人的全部權利和義務;有保證人的,應取得保證人的同意或另行提供令貸款人滿意的擔保。在貸款人與受讓方的債務轉讓協(xié)議生效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第十二條保險
。保玻苯杩钊藨诒竞贤Ш笕諆认蛸J款人認可的保險公司辦理本合同項下的項目保險。險種為險、險、險;保險余額應與本文同項下項目的總價值相等;保險期限應不短于貸款期限,并根據有關規(guī)定續(xù)保,直至貸款還清為止。
。保玻脖kU費由借款人負擔,保險單由貸款人保管,保險單為本合同附件;貸款人有權向借款人追償為維護自身利益而代付的保險費用及有關支出。
。保玻吃诒竞贤行趦,若項目發(fā)生投保范圍內的損失,借款人應將其所得保險賠償金存入第7.3.2條規(guī)定的基本結算賬戶,由借貸雙方協(xié)商決定用于項目毀損部分的修復或提前清償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保常苯杩钊擞馄谖刺峥畹,應按日向貸款人支付未提取貸款金額部分的百分之的違約金。
。保常步杩钊宋窗幢竞贤s定的期限還本付息的,對逾期貸款每日計收萬分之的利息,對未支付的利息計收復利。
。保常辰杩钊宋窗春贤(guī)定的用途使用貸款的,貸款人對違約使用部分計收萬分之的利息。
13.4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第十一條和第12.1條規(guī)定的,應向貸款人支付貸款金額百分之的違約金。
。保常到杩钊诉`反本合同第7.4條規(guī)定的,應向貸款人支付挪用金額百分之的違約金。
。保常督杩钊诉`反本合同條款約定,情況嚴重,致使貸款人認為可能危及貸款安全的,貸款人有權取消尚未發(fā)放的貸款,并提前收回已經發(fā)放的部分或者全部貸款。不能收回的,視為貸款逾期,按第13.2條的規(guī)定計收利息。
。保常钒l(fā)生第13.6條規(guī)定的情形的,貸款人有權依法處置質押的公路收費權。
。保常附杩钊瞬话幢竞贤囊(guī)定歸還貸款本息、違約金、賠償金的,貸款人有權從借款人在貸款人及其分支機構處開立的所有賬戶上直接扣收。
。保常官J款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及時改正,并向借款人按日償付違約部分萬分之的違約金:
。保常梗笔盏浇钃,無正當理由推遲放款的;
。保常梗矡o故提前收回貸款的。
第十四條爭議解決
。保矗苯栀J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發(fā)生爭議的,應當通過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
第十五條通訊
。保担北竞贤男兄械娜魏瓮ㄖ蜏贤ň鶓苯铀徒,或者采用掛號信函、傳真、電報、電傳等書面形式。但是采取除掛號信函之外的其他書面形式送交的,應在事后三天內以掛號信函方式補寄對方。
15.2本合同履行中的各種送交,均以寄件人寄出的時間為送交時間。
。保担潮竞贤p方的通訊地址,以本合同締約人欄中的記載為準,如有變更,應立即通知對方。
第十六條其他
。保叮北竞贤噪p方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者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項下所有應付款項全部清償之日止。
。保叮脖竞贤幢M事宜可由雙方另行約定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貸款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附件一:承諾函
________銀行________分行:
為了使公路項目能夠按照預定的工期完工,本承諾當工程成本超過原定計劃資金安排或因借款人原因導致資金不足時,本單位將以補充投資或向其他金融機構融資以及其他任何方式提供項目所需的任何資金。
如本單位不能提供該項目所需資金導致項目不能按期完工的,本單位將無條件代借款人償還貸款本息。
本承諾獨立于借款合同,不因借款合同的修改、變更而修改、變更,也不因借款合同的無效而無效。
出具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二:擔保函
________銀行________分行:
本保證人對公路項目建成后,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約定歸還貸款本息提供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保證。當借款人在還本結息日不能按期足額歸還貸款本息時,本保證人在接到你行還款通知的日內,將及時清償借款人所欠貸款本息,本保證有效期限為兩年。
本保證在債務人轉讓債務時繼續(xù)有效。
保證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銀行借款合同4
甲方:
乙方:營銷策劃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xié)商,基于自愿平等和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雙方達成合作協(xié)議如下:
一、合作項目
本合同所指合作項目是指位于 路826-828號“ 國際商貿中心” 10.5萬平方米的商業(yè)建筑面積,其中已建第一期商業(yè)建筑面積為5.5 萬平方米,在建第二期商業(yè)建筑面積為5萬平方米。
二、合作目標
通過甲乙雙方合作,
三、合作期限
1、從20xx年月 日。
四、合作形式與內容
甲方依項目實際情況委托乙方負責為該項目提供總體運營管理服務,具體是指乙方受托負責對該項目從定位研究到經營管理的全程策劃和執(zhí)行。甲方負責提供運作條件及支持配合,作為投資方對乙方的運作有全程監(jiān)控的權利與義務。
五、乙方提供服務的范圍
1、項目市場調研;
2、項目可行性分析;
3、項目定位研究;
4、項目招商策劃及實施;
5、項目推廣宣傳策劃及實施;
6、項目日常的商業(yè)管理;
7、項目的品牌樹造;
六、招商時間與招商保底目標
1、 招商約定時間為乙方進駐甲方項目之日起至第180天(即六個月試營業(yè)前招商期限)。
2、 保底目標為在乙方運營招商的第180天時,進駐甲方項目的服飾企業(yè)或商戶所租賃的商業(yè)面積占第一期5.5萬平方米商業(yè)面積的60% 即3.3萬平方米。
3、 第二期5萬平方米商業(yè)面積的招商時間與保底目標同上理計算。
七、招商服務訂金及支付方式
1、為體現甲方的合作誠意與經濟實力,甲方預付給乙方的招商服務訂金總額為人民幣叁拾萬元整(RMB30萬元)
2、RMB157天時,甲方預付人民幣壹拾伍萬元整(RMB153、 條件一次性退還甲方叁拾萬元
、 履行合同時。
、 在合同約定時間180天內未達到招商保底目標時。
4、若乙方在合同約定時間180內達到招商保底目標時,甲方預付給乙方的招商服務訂金轉為招商服務費。
八、招商服務費及支付方式
1、項目合作中,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招商服務費總額為人民幣貳佰陸拾萬元整(RMB260萬元)。按10.5萬平方米(一、二期)商業(yè)面積計算,每平方米的招商服務費為24.8元。
2、支付方式:當乙方在合同約定時間內招商達到合同約定的保底目標60%時,開始支付招商服務費,計算方式:(第一期達到目標的招商面積3.3萬平方米)×24.8元/平方米=81.84萬元,依此類推。
3、甲方憑乙方開具提供的正式稅務發(fā)票付款。
4、第二期5萬平方米商業(yè)面積的招商服務費同上理計算。
九、運作資金及支付方式
1、 乙方在運作過程中的宣傳推廣費用、人員工資、辦公費用及其他軟硬開支須提出詳細計劃報甲方批準后執(zhí)行。
2、 長三角地區(qū)的宣傳推廣費用由甲方承擔,珠三角地區(qū)的宣傳推廣費用由乙方承擔。
3、 支付方式:甲方按月直接支付給乙方派駐的招商及經營管理團隊的人員的工資。辦公費、差旅等費用按甲方的報銷標準與程序核銷。
十、乙方派駐的招商及經營管理團隊的人數與薪資待遇
1、乙方派駐的招商及經營管理團隊人數,在合作的前六個月確定為六人,六個月后根據發(fā)展的需要雙方協(xié)商酌情增減人員。
2上不得超過甲方的0.54、
十一、經營目標及收益分成方式
1,免租期結束后,第一年一期一層商鋪月租金20元/7元/平方米起,第二年一期一層商鋪月租金25元/平方米起,二層辦公或倉儲月租金10元/平方米起,第三年一期一層商鋪月租金30元/平方米起,二層辦公或倉儲月租金13元/平方米起,三年后租金再議。二期商鋪交房后另定。
2、合作期內,甲方同意該項目產生利潤后,所得稅后利潤,甲方占60%,乙雙方占40%,甲方按季度預支付給乙方,每年年底結算該項目年利潤,乙方所得季利潤根據年底結算結果,多退少補。
十二、試(開)營業(yè)時間與開業(yè)要求
1、 經雙方協(xié)商該項目第一期試營業(yè)的時間是2006年5月1日前,正式開業(yè)時間為2006年7月1日前。第二期正式營業(yè)的時間是2006年12月1日前。
2、 試營業(yè)時,甲方保證市場內道路、綠化、商鋪簡裝等工程全部按時按質按量完工。若未能完成,后延時間及因此產生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
3、 試營業(yè)時,乙方保證招租率達到80%以上,正式營業(yè)時,乙方保證招租率達到90%以上。若未能達到標準,甲方有權按差距的比例扣罰招商服務費。如試營業(yè)時假定乙方招商率為70%,則甲方的扣罰金額為(5.5萬平方米×10%)×24.8元/平方米=13.64萬元,依此類推。
4、 乙方招商引進的企業(yè)或商戶與甲方直接簽約,租賃期不得少于三年。
5、 若乙方招商引進的企業(yè)或商戶在試營業(yè)時間過后,半年內出現自動退場而沒有新的客戶進場的現象(非甲方原因),則乙方應退還已獲得的該客戶的.招商服務費和利益分成金。如果出現1/3以上的客戶退場而沒有新客戶進場,乙方除退還已獲得的退場客戶的招商服務費和利益分成金外,還須賠償甲方10萬元的損失。
十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按照乙方要求提供與本項目相關文件資料的義務;
2、甲方保證所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真實、合法、有效;
3、在合作過程中,甲方有協(xié)助乙方開展工作的義務;
4、甲方有按合同約定足額付款的義務;
5少一次以書面形式向甲方匯報);
6
7
8回已支付的招商服務費。
十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合同簽定生效后,乙方有向甲方提供本合同約定服務的義務。
2、本合同簽訂后五天內,乙方有提交本項目運營管理服務的詳細工作計劃的義務,經甲方審核同意后執(zhí)行,并作為合同的附件。
3、合作期間,乙方有嚴格守法經營并自覺接受甲方監(jiān)督的義務。
4、在不損害甲方利益和確保項目能正常運作的前提下,在合同約定的范圍內,乙方在本項目策劃及具體操作過程中有自主決策權,并獨力承擔操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一切風險。
5、由于甲方未能按合同約定時間和數額向乙方支付乙方人員的工資、招商服務費和本項目40%的經營利潤的對應費用,乙方有權拒絕繼續(xù)履行合同。
6、乙方有要求甲方提供協(xié)助、配合并按照雙方確定的運營計劃執(zhí)行的權利。
7、合作期間,為了體現誠信合作、風險共擔的宗旨,若在約定時間內未達到合同約定的保底標準,乙方有無條件退還甲方已付給的招商服務費的義務。
8、乙方應本著節(jié)約節(jié)省的原則,嚴格按預算費用的標準開展工作,若確因實際需要而有超出,則需提前向甲方報備,經甲方同意后執(zhí)行,否則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擔。
9、未經甲方授權,乙方不得收取入場企業(yè)或商戶的任何費用。
十五、違約責任
1、在乙方正常履行合同義務的前提下,若甲方付款每延遲一天,除應向乙方足額支付約定的款項外,還應向乙方支付以延期支付的款項為計算基準的日萬分之三作為滯納金。
2、在甲方正常履行合同義務的前提下,若乙方遲延提供約定的服務,甲方以日萬分之三的比例扣減招商服務費3RMB10萬元。
十六、保密條款
13、 同時應保證采取措施防止任何泄露情況的發(fā)生。一旦發(fā)生泄露,只要有一項證據證明一方的商業(yè)秘密是由另一方泄露的,泄露的一方即應當承擔因此給另一方造成的全部直接和間接損失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3、無論本合同是否訂立、續(xù)訂或終止,保密條款將持續(xù)有效。
十七、不可抗力
在甲乙雙方合作過程中,如出現地震、洪水、臺風等自然災害或戰(zhàn)爭、罷工等甲乙雙方無法抗拒、無法避免、無法克服的客觀情況,則延長履行本合同的期限,延長期相當于事故所影響的時間。任何一方無權以上述理由終止本合同。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于事故發(fā)生之日起5天內以書面方式通知對方,并于15天內將有關部門出具證明文件提交對方確認。雙方應立即友好協(xié)商決定如何執(zhí)行本合同。如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或無法完全履行,甲乙雙方均免除其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合同的責任。
十八、合同的變更
對本合同約定的內容、附件及雙方書面確認的其它文件的任何變更、增減都必須以雙方友好協(xié)商,由雙方簽署書面文件并加蓋公章,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同具有法律效力。
十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xié)議。本合同的附件、補充協(xié)議及雙方書面確認的文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十、合同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所產生的爭議,雙方應當本著求同存異,努力推進項目進展的角度出發(fā),盡量協(xié)商解決爭議。協(xié)商不成,交項目所在人民法院審理。
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十二、說明:
甲方:有限公司
地址:
授權代表:
乙方:營銷策劃有限公司
地址:
授權代表:
銀行帳戶:戶 名:
開戶行:
帳 號:
合同簽訂日期:20xx年 月 日。
以下附件由乙方提供,雙方討論通過后作為合同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附件(一):《項目的經營定位與業(yè)態(tài)設計》
項目的經營定位與業(yè)態(tài)設計初步建議:
從該項目的具體情況及項目周邊商圈的實際條件出發(fā),根據本公司的專業(yè)判斷和客戶資源優(yōu)勢,對該項目的經營定位和業(yè)態(tài)設計提出如下建議:
1、 市場平臺。
2、
3、
附件(二):
附件(三):
附件(四):《合作前六個月推廣宣傳費用預算》
附件(五):《合作前六個月,乙方正常履行合同的工作進程表》
業(yè)態(tài)定位:專業(yè)的服飾商業(yè)市場定位:輻射全國及全球。
銀行借款合同5
甲方(出借人) ________ 住所: ______
乙方(借款人) _________ 住所: 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xié)商一致,達成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執(zhí)行。
一、借款金額 :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大寫) ______ (小寫: ___萬元 )
二、借款用途
購買原材料 .
三、借款利息:
借款利率為月利息 %,按月收息,利隨本清。
四、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為____個月內 ,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如實際放款日與該日期不符,以實際借款日期為準。乙方收到借款后應當出具收據,乙方所出具的借據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甲方以轉賬的`方式將所借款項打入乙方賬戶。
借款人用戶名: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六、保證條款:
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guī)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還本付息,所產生的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負。
七、違約責任
1、乙方如未按合同規(guī)定歸還借款,乙方應當承擔違約金以及因訴訟發(fā)生的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等費用。
2、乙方如不按合同規(guī)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權隨時收回該借款,并要求乙方承擔借款總金額百分之 一 的違約責任。
3、當甲方認為借款人發(fā)生或可能發(fā)生影響償還能力之情形時,甲方有權提前收回借款,借款人應及時返還,借款人及保證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抗辯。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友好協(xié)商解決,也可由第三人調解。協(xié)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本合同自各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銀行借款合同6
編號:
借款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貸款方:交通銀行 行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應借款方于 年 月 日提出的借款申請,貸款方愿意提供固定資產外匯貸款,F借貸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借款合同條例》以及交通銀行的有關業(yè)務辦法的規(guī)定,經過平等協(xié)商,達成以下條款,以資共同遵照執(zhí)行。
第一條 借款幣種、金額和期限
1.1 借款幣種:
1.2 借款金額:(大寫: )其中備付利息:(大寫: )
1.3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為 年,自第一筆提款之日起算。
第二條 借款用途
2.1 借款限用于
2.2 備付利息款限用于支付建設期各期利息。
第三條 提款
3.1 借款方按第一條規(guī)定的借款額提款或/和開立信用證均必須滿足下全部條件后方可進行:
(1)已提供項目投資列入國家固定資產投資計劃的證明;
(2)已提交貸款方認可的項目預(概)算資金已全部落實的證明,包括撥款和發(fā)行股票、債券的批準件;各類已簽署生效的融資合同副本;自有資金已落實的證明;
(3)已提交貸款方認可的《工貿還匯協(xié)議書》或銷售渠道已落實的其他證明;
(4)已提交貸款方認可的還款擔保;抵押合同已辦妥登記及公證手續(xù);
(5)自籌資金已按貸款方要求或按計劃投入使用或到帳;
(6)未發(fā)生第9.1條款所列任何一種違約行為;
(7)其它:
3.2 提款期限為 個月。自本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算。在提款期限內,借款方應按下列計劃提款。
3.3 各年(季)度提款計劃借款方應在當年(季)第一筆提款前一個月提交貸款方。
3.4 分年和年(季)度提款計劃如需調整,應至少提前十五天提出,并經貸款方同意。
3.5 借款方辦理提款,應提前 個銀行營業(yè)日提交有效借款憑證。
3.6 提款期到期,未提貸款部分即自動注銷,但事前已經貸款方書面同意延展提款期限者除外。
第四條 利息和費用
4.1 借款利率。
借款年率為利息每 計收一次,結息日為 。
計息方法:以三百六十天為一年,按貸款余額和實際用款天數計收利息。
4.2 承諾費。如借款方未按第3.3條款所述季度提款計劃提用貸款,又未按第3.4條款規(guī)定提前通知調整提款計劃,對該未提或超計劃提款部分,貸款方有權按未提或超提金額的 ‰一次性收取承諾費。
4.3 管理費。借款方應在第一次提款時按合同借款金額的 %一次性向貸款方支付管理費,管理費以人民幣支付(以支付當日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外匯中間價折算)。
4.4 借款方應于結息日主動支付利息,如結息日為非銀行營業(yè)日,則順延至下一個銀行營業(yè)日支付,屆時未付,貸款方有權主動從借款方的存款帳戶中扣收。如存款不足以支付利息,對應付未付利息,貸款方可計收復利。
4.5 凡因簽訂和履行本合同及其附屬文件而發(fā)生的其他費用均由借款方承擔。
4.6 除4.3條款項下費用外,其他各項利息、費用均以所借幣種支付。
第五條 還款
5.1 還款來源為 及其它可用于還款的資金。
5.2 借款方應在第1.3條款規(guī)定的期限內以所借幣種歸還全部借款本金。借款本金每半年歸還一次,分 期還清;第一期還款在第一筆提款日后 個月進行.
5.3 借款方在原定借款期限內不能按期歸還貸款,應在計劃還日前一具月提出調整還款計劃申請,經貸款方同意并對第5.2條款作出修訂后執(zhí)行。貸款到期(指分期還款計劃中的最后一期),借款方因客觀因素無力歸還,最遲應在貸款到期日前一個月提出展期申請,經貸款方同意展期的,借貸雙方就本合同中的貸款期限、利率和還款計劃部分作出補充和修訂,展期貸款利率按修改后期限的相應利率檔次確定。
5.4 借款方未按第5.2條款規(guī)定的分期還款計劃按期如數還款,又未經貸款方同意調整還款計劃,對未還貸款部分貸款方有權從計劃還款日后的第一天起在原訂利率基礎上加收20%的利息。
5.5 借款方提前還款應經貸款方同意方可辦理,并應提前 個銀行營業(yè)日通知貸款方,提前還款應在結息日并應按第5.2條所列還款期序的倒序進行,而不能抵沖即將到期或下一期的還款。
第六條 擔保
6.1 本借款由 提供還款擔保(具體擔保內容見附件)。如借款方未能履行,貸款方可行使上述擔保項下的權利。
6.2 借款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將第8.4條款所述本貸款項下所有各期保險單項下的權益無條件抵押給貸款方,保險單以貸款方為第一受益人,保險單正本交由貸款方保管,貸款方有權參與定損定責及索賠工作。如借款方未能按期歸還貸款本息,發(fā)生保險賠償時,貸款方有權從保險賠償金中扣收貸款本息。
第七條 陳述與保證
7.1 借款方向貸款方陳述并保證:
(1)借款方是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的、獨立的'企事業(yè)法人,具有履行本合同的資格和能力;
(2)借款方已辦妥簽署本合同所需的所有批準和授權手續(xù),并切實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3)簽署和履行本合同與對借款方資產具有約束力的任何合同或抵押權并無抵觸之處;
(4)借款方提供的一切報表、資料和情況是真實準確的,自向貸款方提出本貸款申請以來,借款方的綜合財務狀況未發(fā)生重大不利變化或未損害借款方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
(5)借款方未隱瞞任何已發(fā)生或即將發(fā)生的影響貸款方權益的下列事件:
a.重大違紀違法或被索賠事件;b.未結案的訴訟仲裁事件;c.向第三者提供信用擔保、權益和資產抵押以及各類債務承諾;d.各類舉債、欠債;e.其他重大事件。
7.2 第7.1條款所述第一項陳述與保證,亦作為借款方在每一提款日和每一利息支付日作出的陳述與保證。
第八條 約定事項
8.1 借款方應按貸款方要求開立本
外幣往來戶和/或專戶。本合同項下開 證、付款等應在貸款方辦理,并接受貸款方的審核。
8.2 本合同簽訂后,借款方應按計劃對外訂貨,進口訂貨卡片應交貸方審核,貿易合同副本應交貸款方,貸款方憑以開證、付款,借款方在本合同簽訂后 個月內未能簽訂進口合同,貸款方有權撤消本貸款。
8.3 借款方同意無條件接受貸款方的信貸監(jiān)督和檢查,并為之提供工作便利。貸款方有權參與招標、商務談判、竣工驗收等活動,有權參加借款方有關工程建設、生產經營、計劃財務等方面的重要業(yè)務辦公會議或列席董事會,有權參與貸款方認為有必要參加的其他重大活動和會議。借款方應將上述重要活動和會議事先通知貸款方。借款方應按貸款方要求及時報送與項目建設、貸款使用和生產經營有關的各類重要設計文件、統(tǒng)計財會報表、各年計劃及其執(zhí)行情況的書面報告、董事會重大決議和決定(包括人事安排方面)。借款方應保證上述報表資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貸款方有權調閱原始憑證,審查借款方的資產和財務狀況。
8.4 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在借款方建設和經營期間,借款方應將本貸款項下財產以所借幣種向貸款方指定的保險公司按期連續(xù)投保有關險種。保險額應為財產原值的 110%。如原值低于市場價時,應按重置價投保。借款方如中斷保險,貸款方有權主動代為保險,一切費用由借款方負擔。
8.5 借款方應將本貸款項下未參與周轉的全部折舊基金積累和不低于 %的其他專項基金存入貸款方,將不低于 %的各類結算業(yè)務交由方辦理。
8.6 借款方對本貸款和其它同類債務的清償,應按照比例平等原則進行。如果今后為其他建設項目采取抵押擔保方式籌措建設資金,借方應同比例地向貸款方提供抵押品。借款方不會與第三方簽訂任何有損貸款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或影響借方履行本合同能力的合同或協(xié)議。
8.7 借款方發(fā)生下列事件應事先征得貸款方的同意:
(1)以資產和收入為其他單位提供信用擔;蛟O定抵押權;
(2)出售、轉讓、出租或以其他方式處分以本貸款購置的設施、設備、器具 及其他任何固定資產。
第九條 違約責任
9.1 如果發(fā)生下列任何一種事件,借款方即構成違約:
(1)借款方未能按第四條、第五條規(guī)定按期如數支付各項應付款項;
(2)未按第二條規(guī)定使用貸款;
(3)未能履行和遵守本合同項下應由借方履行或遵守的任何約定事項,如果上述不履行或不遵守發(fā)生之后30天內沒有得到補救或糾正;
(4)借款方在本合同中所作的任何陳述與保證,或在遞交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其他文件中的陳述與保證被證明其在作出、重復作出時,在任何重要方面是不真實、不準確的、或使人誤解的;
(5)借款方未能履行與第三者簽訂的其他任何借款和融資合同中的義務而被采取信貸制裁措施;
(6)擔保人喪失擔保資格或能力、或抵押品現值比原估價減少15%以上, 而借款方在接到貸款方有關通知后一個月內沒有按貸款方要求提供或補充新的還款擔保;
(7)停止項目建設或生產經營;
(8)借款方(被)申請破產。
9.2 貸款方未能按提款計劃及時供應貸款即構成違約,但由于國家經濟政策和信貸政策變更者除外。
9.3 如借款方違約,貸款方有權立即同時或先后采取以下任何一種或數種措施:
(1)從借款方在貸款方的任何帳戶中主動扣收欠款;
(2)對第9.1(2)條款所述違約事件,將挪用部分從挪用之日起在原訂利率基礎上加收50%的罰息,并限期收回被挪用貸款;
(3)對第9.1(3)、9.1(4)、9.1(6)條款所述違約事件,從違約之日起按違約發(fā)生日借款余額和違約天數每天向借款方收取不高于萬分之五的違約金,直至違約行為糾正之日止,對其中無法糾正的行為則按違約發(fā)生日借款余額一次性收取不高于千分之三的違約金;
(4)中止或終止借款方的部分或全部提款權利;
(5)宣布貸款本息部分或全部到期并限期或立即償付;
(6)其他依本合同或/和依法律可采取的任何措施。
貸款方因追索貸款而發(fā)生的一切費用和損失應由借款方負責。對貸款方采取上述任何措施,借款方無條件放棄抗辯權。
9.4 如貸款方違約,借款方可從違約之日起按違約金額和違約天數每天向貸款方收取不高于萬分之五的違約金,直至違約行為糾正之日為止。
第十條 其他事項
10.1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申請書、年(季)度提款調整計劃、借款憑證、還款付息憑證、財產權益抵押合同、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協(xié)議、催收貸款通知等均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對借貸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
10.2 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補充均須雙方協(xié)商并訂立補充條款或修改協(xié)議,修改、補充協(xié)議無論是否明示,均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對借貸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并絲毫不影響本合同未變更部分的法律效力。
10.3 本合同對借貸雙方以及各自的繼承人和受讓人均具有法律約束力。貸款方可自主決定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但應及時通知借款方。未經貸款方書面同意,借款方以任何形式轉讓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行為均屬無效。
10.4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貸款方規(guī)定辦理;沒有規(guī)定的,由雙方另行協(xié)商訂立補充條款。
10.5 借貸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如有爭議,應盡量通過協(xié)商解決。經協(xié)商未能圓滿解決時,應向貸款方所在地主管法院提起訴訟。
10.6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項下全部應付款項清償完畢之日失效。
10.7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借貸雙方各執(zhí) 份,擔保人執(zhí)一份。
借款方: 貸款方:交通銀行 (法人公章) (法人公章)
簽字人: 簽字人:
職務: 職務: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 簽署
銀行借款合同7
借款單位:
地址:
貸款銀行:
地址:
立合同單位:
借款單位(簡稱甲方):
貸款銀行(簡稱乙方):
甲方為適應生產發(fā)展需要,依據,特向乙方申請借款,經乙方審查同意發(fā)放。為明確雙方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大寫),規(guī)定用于
二、借款期約定為 年 個月,即從 至 乙方保證按計劃和下達的貸款指標額度供應資金,甲方保證按規(guī)定的用途用款。預計分次用款計劃為:
年 月 萬元 年 月 萬元
年 月 萬元 年 月 萬元
三、貸款利息,自支用貸款之日起,以支用額按月息 ‰計算,按季(或月)結息。甲方不按期歸還貸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 %;不按規(guī)定用途使用貸款,挪用部分罰收利息 %;超儲、積壓設備、材料占用的貸款,加收利息 %.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國家調整利率,從調整之日起,乙方即按調整后的貸款利率計(結)算貸款利息,同時書面通知甲方和擔保單位。
四、甲方保證按還款計劃歸還貸款本金。還款計劃為:
年 月 萬元 年 月 萬元
年 月 萬元 年 月 萬元
甲方保證按下述方式按時付息:
甲方不能按時付息的,乙方有權從甲方賬戶中扣收或暫時停止支付貸款。
五、借款到期,甲方如不能按期償還,由擔保單位代為償還。擔保單位在收到乙方還款通知一個月后仍未歸還,乙方有權從甲方(或擔保方)的各項投資和存款賬戶中扣收,或變賣甲方抵押的財產歸還其借款。
六、乙方有權檢查貸款使用情況,了解甲方的經營管理、計劃執(zhí)行、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甲方保證按季提供有關統(tǒng)計、會計、財務等方面的報表和資料。
七、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因實行承包、租賃,兼并等而變更經營方式的,必須通知乙方參與清產核資和承包、租賃、兼并合同(協(xié)議)的.研究、簽訂的全過程,并根據國家有關規(guī)定落實債務、債權關系。
八、需要變更合同條款的,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應簽訂借款合同補充文本。
九、甲方向乙方填送借款申請書,并對償還借款本息以抵押或(和)第三方保證的方式提供擔保,并簽訂抵押擔保協(xié)議書。甲方填送的申請書和各方簽訂的協(xié)議書,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十、其他約定:
十一、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貸款本息全部償清后失效。
十二、本合同正本三份,甲乙方、保證方各執(zhí)一份,副本 份,送乙方財會部門和有關部門。
借款單位(公章) 貸款銀行(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字)
擔保單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訂日期:
銀行借款合同8
訂立合同單位:
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借款方;
中國人民建設銀行______行,以下簡稱貸款方。
根據國家規(guī)定,借款方為進行基本建設所需貸款,經貸款方審查發(fā)放。為明確雙方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借款方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_元,用于______.預計用款為__年______元;____年______元;____年______元;___年_______元;____年______元;____年______元;
第二條 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并計算復利。在合同規(guī)定的借款期內,年息為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貸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20%.
第三條 借款方保證從____年____月起至____年____月止,用國家規(guī)定的還款資金償還全部貸款。預定為____年______元;____年______元;____年______元;____年______元;____年______元;____年______元。貸款逾期不還的部分,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或者商請借款單位的其他開戶銀行代為扣款清償。
第四條 因國家調整計劃、產品價格、稅率、以及修正慨算等原因,需要變更合同條款,由雙方簽訂變更合同的文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五條 貸款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的.規(guī)定供應資金。因貸款方責任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六條 貸款方有權檢查、監(jiān)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經營管理,計劃執(zhí)行,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統(tǒng)計、會計報表及資料。
借款方如果不按合同規(guī)定使用貸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貸款,并對違約使用部分按原定利率罰息50%.
第七條 本合同條款以外的其他事項,雙方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guī)定辦理。
第八條 本合同經過簽章后生效,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后失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簽章各方各執(zhí)一份,報送主管部門,總行,分行各一份。
借款方________(蓋章) 貸款方_______(蓋章)
負責人: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銀行借款合同9
________(以下稱甲方)與中國工商銀行________(以下稱乙方)雙方協(xié)商達成以下委托貸款協(xié)議:
一、甲方愿將自主使用的資金人民幣________萬元(大寫)存入乙方,并委托乙方以貸款方式貸給________有償使用。
二、甲方存入資金在乙方開立委托貸款基金存款專戶,用于甲方指定的貸款項目,乙方負責在存入的資金額度內發(fā)放委托貸款。
三、委托貸款的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利率均由甲方在國家法律、政策允許的范圍內根據具體情況核定。
四、用于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委托貸款,必須納入國有固定資產投資計劃,取得有權批準單位正式批準文件,方可辦理。
五、委托貸款項目由甲方審核指定,并附可行性分析報告、有關批準文件、企業(yè)財務報表等材料交乙方,由乙方或乙方代理人對委托貸款項目進行調查。
六、甲方指定的`貸款單位在接到甲方或乙方的通知后,直接向乙方或乙方代理人申請辦理委托貸款,簽訂貸款合同,并辦理貸款手續(xù)。
銀行借款合同10
合同編號:
借 款 人:
身份證號碼:
地 址:
抵 押 人:
身份證號碼:
地 址:
出 質 人:
身份證號碼:
企 業(yè) 代 碼 :
地 址:
保證人(開發(fā)商/售房單位):
企 業(yè) 代 碼:
地 址:
貸 款 人:上海浦東發(fā)展銀行 分行 支行
地 址:
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guī),在遵循公平原則的基礎上,經各方當事人協(xié)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條款如下,以茲遵守:
第一條 貸款金額、用途及撥付
1.1本合同項下的貸款金額為(幣種) (大寫) 元整。
1.2本合同項下借款所購買并作為抵押物的個人產權房具體情況如下:
1)該房屋座落: 。
2)房屋類型: 3)房屋結構:
4)建筑面積: 5)抵押物價值:
6)購房合同編號: 7)房地產權證編號:
1.3借款人在此授權貸款人,在本合同第四條所列提款條件具備后,將貸款以借款人購房款名義一次或分次轉入借款指定 帳戶,帳號為 ,開戶銀行為 。上述授權行為是有效的、不可撤消的。貸款人的上述劃付即為借款人的提款,借款人不得再次要求提取本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貸款本金。
1.4貸款發(fā)放后,借款人與售房者就該房產有關質量、條件、權屬等其他事宜發(fā)生的任何糾紛,均與貸款無關,借款合同應正常履行。
第二條 貸款期限及利率、計算方式
2.1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期限為 月,預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實際借款起始日期以貸款實際發(fā)放日為準,借款人所欠債務的有效憑證以貸款人按業(yè)務操作規(guī)定出具的會計憑證為準。
2.2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
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周期、同檔次貸款基準利率及浮動區(qū)間規(guī)定執(zhí)行。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在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周期、同檔次的貸款基準利率的基礎上□上浮□下浮(請在方框中打勾選擇) %。如在貸款期限內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貸款基準利率,則自本合同約定的合同貸款利率調時間起,在新的貸款基準利率基礎上按上述利率浮動比例后執(zhí)行新的合同貸款利率。
2.3簽訂貸款時的合同利率為 %(年利率),執(zhí)行利率按貸款實際發(fā)放日人民銀行規(guī)定的基準利率及合同規(guī)定的浮動比例確定。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期利率=年利率×每期月數/12。
2.4本合同項下的貸款起息日為貸款發(fā)放日,計息方式為:貸款利息采取對年、對月、對日的計算方法,如果不能對年、對月、對日,以月末最后一日為對日。貸款期限滿年的按年利率計劃,滿月的按月利率計算,有整年(月)又有零頭天數的,整年(月)部分按年(月)利率計算,僅零頭天數按實際天數計算,其計算公式為:
全是整年整月的:利息=本金×時期(年或月數)×年或月利率
有整年(月)又有零頭天數的,利息=本金×[時期(年或月數)×年或月利率+零頭天數×日利率]
2.5若貸款期限內遇人民銀行規(guī)定的貸款基準利率調整,本合同利率應按以下方式相應調整(請在方框中打勾選擇):
□利率實行一年一定,在貸款期內分段計息。從利率調整的次年首日所在還款期起,按當期人民銀行規(guī)定的貸款基準利率及合同規(guī)定的浮動比例執(zhí)行新的利率。
□利率實行一季一定,在貸款期內分段計息。從利率調整的次季首日所在還款期起,按當期人民銀行規(guī)定的貸款基準利率及合同規(guī)定的浮動比例執(zhí)行新的利率。
□利率實行一月一定,在貸款期內分段計息。從利率調整的次年首月所在還款期起,按當期人民銀行規(guī)定的貸款基準利率及合同規(guī)定的浮動比例執(zhí)行新的利率。
□在貸款期限內實行固定利率,不分段計息。
□其他方式
2.6若借款人未按規(guī)定按時足額償付當期貸款本息即為逾期,貸款人有權根據人民銀行的有關規(guī)定計收罰息(參見本合同第十二條相關內容)。
第三條 費 用
3.1本合同簽訂過程中所涉及的評估、公正(如貸款人需要公證的)、抵押登記、保險等有關費用,均由借款人承擔。
3.2借款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不能依照本合同規(guī)定履行還本付息及其他有關責任義務,致使貸款人決定通過其他途徑采取補救或追索措施的,由此引起的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復印費在內的一切費用概由借款人承擔。
第四條 借款人提款條件
4.1借款人已向貸款人提供符合規(guī)定的購房合同。
4.2貸款采用抵押方式擔保的,已辦妥保險、公證(如貸款人要求辦理公證的)及抵押登記手續(xù),并將該抵押物登記憑證、他項權利憑證、保險單正本交由貸款人保管。
4.3貸款采用質押方式擔保的,已將質押物交由貸款人保管。
4.4本提款條件的設立,并不代表貸款人有義務依據此條件放款,貸款人未滿足提款條件的放款,不構成貸款人的履約瑕疵。
第五條 還款
5.1可選擇以下幾種還款方式中的一種(請在相應方框內打勾選擇):
□采用等額本息還款法,每期還款日為 ;
每期還本付息額=
貸款本金×期利率+貸款本金×期利率÷[(1+期利率)還款總期數-1]
□采用等額本金還款法,每期還款日為 ;
每期還本付息額=
貸款本金÷還款總期數+(貸款本金-已歸還本金累計額)×期利率
□到期一次性歸還本息,利隨本清(利息計算方式參見本合同第二條)。
□其他還款方式:
以上公式中的“期”是指 個月(如:以每2個月為一期按期還款,此處應填寫“2”。所填數字不得超過12個月。)
5.2分期還款的借款人自貸款實際發(fā)放的次期(公歷概念)起開始還款。貸款實際發(fā)放后次期的首期還款,需還清貸款發(fā)放當期和次期應還利息。首期還款的利息按照貸款實際發(fā)放日至次期首期還款日之間的貸款實際占用天數計算,貸款實際占用天數超過一期的,超過部分的利息在首期還本付息金額中加收;貸款實際占用天數不滿一期的,不足部門的貸款利息在首期還付息金額中扣減。最后一期還款額的利息按照貸款上期還款日至實際到期之間的貸款實際占用天數計算。
5.3借款人應于本合同約定的每一還本付息日前,將應還貸款本息足額存入其開立在貸款人處的還款帳戶(結算戶)中,帳號為 。借款人在此授權貸款人可從該存款帳戶中主動扣收到期應還貸款本息和相關費用。
5.4借款人如在貸款期內要求變更還款帳戶,須提前向貸款人提出申請,經貸款人同意并重新簽訂委托扣款協(xié)議、約定新的還款帳戶啟用日期后方可實施。
5.5借款人授權貸款人扣款的存款帳戶若為可透支帳戶,當帳戶中存款余額不足以歸還當期貸款本息時,借款人授權貸款人可以在允許透支金額內以透支方式扣收到期應貸款本息和相關費用,由此發(fā)生的透支利息由借款人承擔。
5.6借款人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若借款人未按規(guī)定按時足額償付到期貸款本息,貸款人有權根據人民銀行的有關規(guī)定扣收到期未還的本金、利息、罰息及相關費用。
5.7若發(fā)生貸款逾期,則該期還本利息的逾期罰金,應在歸還逾期貸款本息時一并繳付,且貸款人有權對借款人未支付的利息計收復利。
5.8貸款人提前歸還貸款,應征得貸款人的事先同意。未取得貸款人同意的,借款人仍應當依照合同約定的期限還本利息。
5.9借款人如提前歸還部分貸款本息,對提前還款部分,在提前還款日當日及以前仍按本合同第二條中的有關規(guī)定計收貸款利息,不計退已計收的貸款利息。
5.10借款人如一次性提前歸還全部結欠本金的,貸款人除收取當期應收本息外,對其余結欠本金不再計息。
5.11借款人如提前歸還貸款本金的,借款人應按照提前歸還貸款本金的 %支付違約金。
□第六條 抵押擔保(本條適用時,在本條前的方框中打勾選擇)
6.1為保障貸款人(即抵押權人)債權的實現,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及相關費用,由抵押人以其有處分權的財產為抵押物向貸款人(即抵押權人)提供抵押擔保。
6.2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為:
名稱:
所在地:
數量(或面積):
現時狀況:
評估價值:
交易價格:
所有權屬:
使用權屬:
權證編號:
其他事項:
6.3抵押物所擔保的主債權為根據本合同由貸款人向借款人提供的金額為人民幣
元整(大寫金額)的貸款本金。如根據本合同的規(guī)定貸款人在借款人可透支帳戶(帳號為 )內扣收到期貸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導致該帳戶發(fā)生透支的,抵押人以抵押物對該帳戶的透支金額也承擔擔保責任;
本合同項下抵押擔保的范圍為本合同項下全部到期應付而未付的貸款本金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由于還款造成的上述透支帳戶透支本息及實現抵押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可能發(fā)生的訴訟費、律師費、拍賣費用、變賣費、通知借款人費用以及其他的合理費用)。本合同所稱“到期或屆滿”包括但不限于(1)本合同中規(guī)定的正常到期(2)本合同中約定的每次分期還款(3)被貸款人宣布提前到期的情勢。本合同規(guī)定的還本付息日屆至及貸款被宣布提前到期均視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
借款人所欠債務的有效憑證以貸款人按業(yè)務操作規(guī)定出具的會計憑證為準。
6.4擔保期限自抵押登記辦妥之日起,至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及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且透支帳戶所有人將透支額度調零或以其他方式為透支提供擔保并且被貸款人及透支帳戶開立行接受為止。
6.5本合同抵押權的效力除及于抵押物本身,還及于其從物、從權利、物上代位權、附著物及孳息。
6.6在抵押存續(xù)期內,如抵押人死亡或終止,本合同項下抵押物上的抵押權繼續(xù)有效,抵押人的繼承人就此無權抗辯。
6.7擔保性質
抵押權人對抵押物享有第一順位的優(yōu)先受償權,其行使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時無須首先或同時向借款人或其它擔保人追索,抵押人以第一債務人的身份直接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擔保義務,并放棄一切抗辯權。
6.8抵押登記
(1)抵押人以依法應當辦理抵押物登記的抵押物抵押的,抵押當事人應依法向有關登記機關辦理抵押物登記,獲得抵押證明扣抵押人應將抵押證明正本交付給抵押權人保管。
(2)抵押人以法律未強制要求辦理抵押登記的抵押物抵押的,若抵押權人要求,則抵押人應辦理抵押登記。
(3)抵押登記的費用由借款人承擔。
6.9借款人還清全部貸款本息及其他應付款項后并經貸款人認可后,貸款人應根據抵押人的要求,將上述證明及有關權利憑證交還抵押人,并會同抵押人至原登記機關辦理注銷登記。
6.10保險
(1)抵押人如對抵押物已辦理保險的,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五日內辦理以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的保險權益轉讓手續(xù);如尚未辦理保險的或原保險不符合抵押權人要求的,抵押人應在本合同簽署之日起五日內至抵押權人認可的保險公司,就指定的保險險種、期限和金額辦理以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的保險手續(xù)。
(2)抵押人應及時支付所有的保費,并及時將所有保險單據、憑證正本送交貸款人保管。
(3)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修改或變更保險單的任何條款或對保單作任何改變,不得終止或取消該等保險,或任憑及允許該等保險被撤銷、取消、終止或過期失效。
(4)若抵押人未及時對抵押物辦理保險或未積極維持該等保險的,貸款人有權對抵押物進行投保和/或維持該等保險,由此產生的費用由抵押人負擔。雖有本款規(guī)定,但貸款人并無代抵押人投保及維持保險的任何義務。
(5)已保險抵押物發(fā)生保險事故的,貸款人有權從保險賠償金中優(yōu)先提前收回抵押貸款本息及相關費用。
6.11抵押物共有人 完全同意該項抵押,當借款人、抵押人違約時同意抵押權人處分抵押物,并同意以處分抵押所得價款償還貸款本息及罰息,并愿意接受司法機關的強制執(zhí)行措施。
抵押物共有人 (簽章)
抵押物共有人 (簽章)
抵押物共有人 (簽章)
6.12約定事項
抵押人和貸款人進一步約定如下:
(1)抵押物由抵押人占管,占管期間抵押人應當保持抵押物的安全、完好,全面履行其與抵押物有關的各項義務,及時支付與抵押物和抵押有關的一切稅金和費用。
(2)抵押權人有權在抵押期間對抵押人的經營狀況和抵押物的使用和保管進行監(jiān)督、檢查,抵押人應予以積極配合。
(3)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將抵押物出售、交換、贈與、出租、轉讓、再抵押、抵償債務或以其他方式處置,也不得將抵押物改造建、拆除或以其他方式改變抵押物使用性質。
(4)如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為、恢復抵押物價值,或者提供價值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經抵押權人認可的擔保。
(5)如非抵押人的過錯造成抵押的滅失、毀損或價值減少,或因國家建設需要依法列入拆遷范圍,抵押人應當立即通知抵押權人,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損失擴大;抵押權人對因此所獲得的賠償金、補償金及其他收益享有物上代位權。
(6)如抵押權人認為有必要,可以指定經有關部門批準的評估機構對抵押物進行評估,由此產生的費用由抵押人支付。
(7)如發(fā)生任何可能影響抵押人擔保責任能力的情形,抵押人保證在得知該情形之日起三日內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8)其他約定事項:
6.13抵押權的實現
(1)借款合同項下的債務履行期屆滿(包括提前到期的)抵押權人未受清償時,可與抵押人協(xié)議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受償;協(xié)議不成的,抵押權人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如本合同已辦理具有強制執(zhí)行效力的公證債權文書的,則合同各方當事人同意貸款人可直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
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后,其價款超過被擔保全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
(2)抵押期間,抵押人經貸款人書面同意轉讓、處置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必須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抵押所擔保的債權。
(3)抵押權人在實現債權過程中,有權指定受托人、拍賣行、估價師、律師或其他代理人行使其全部或部分權利,抵押人就此不得有異議。
(4)因本條所發(fā)生的費用均由抵押人承擔,抵押權人有權從其處分抵押物所獲的款項中直接扣收。
(5)抵押權人按本合同規(guī)定行使抵押權后,如果抵押物不足以清償擔保債務而抵押人為第三人的,抵押人在此承諾對未獲清償的債務與借款人無條件承擔連帶責任。
6.14如果抵押登記部門要求登記擔保期間的,本合同項下抵押的存續(xù)期間為抵押登記日起至本合同規(guī)定的貸款期限屆滿后二年止,即擔任期間到期日為 年 月 日。
□第七條 質押擔保(本條如需適用,
在本條前的方框中打勾選擇)
7.1為保障貸款人(即質押權人)債權的實現,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及相關費用,由出質人以下述質物出質提供擔保,并賦予貸款人第一受償權。
7.2本合同項下的質物為:
名稱:
數量:
金額:
到期日:
權證編號:
其他事項:
7.3本合同的效力除及于上述質物外,還及于其從物、孽息。
7.4出質人是個人的,如出質人死亡,在貸款未全部清償前,質權人仍就質物享有質權,出質人的繼承人就此無權抗辯;出質人是法人的,若出質人進入破產程序,本合同項下的質物不列入企業(yè)破產財產。
7.5擔保范圍
質物所擔保的主債權為根據合同由貸款人向借款人提供的金額為人民幣
元整(大寫金額)的貸款本金,如根據本合同的規(guī)定貸款人在借款人可透支帳戶(帳號為 )內扣收到期貸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導致該帳戶發(fā)生透支的,出質人以質物對該帳戶的透支金額也承擔擔保責任;
本合同項下的質押所擔保的范圍除了上款所述主債權外,還及于由此產生的一切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由于還款造成的上述透支帳戶透支本息及實現質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可能發(fā)生的訴訟費、律師費、拍賣費用、變賣費、通知出質人費用以及其他的合理費用)。本合同所稱“到期或屆滿”包括但不限于(1)本合同中規(guī)定的正常到期(2)本合同中約定的每次分期還款(3)被貸款人宣布提前到期的情勢。本合同規(guī)定的還本付息日屆至及貸款被宣布提前到期均視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質押權人可以在質押期間內隨時要求質押人承擔擔保責任,質押人應當承擔擔保責任。
借款人所欠債務的有效憑證以貸款人按業(yè)務操作規(guī)定出具的會計憑證為準。
7.6擔保性質
質權人對質物享有第一順位的優(yōu)先受償權,其行使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時無須首先或同時向借款人或其它擔保人追索,出質人以第一債務人的身份直接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擔保義務,并放棄一切辯權。
7.7質物共有人 完全同意該項質押,當借款人、出質人違約時同意質權人處分質物,并同意以處分質物所得價款償還貸款本息及罰息,并愿意接受司法機關的強制執(zhí)行措施。
質物共有人 (簽章)
質物共有人 (簽章)
質物共有人 (簽章)
7.8在借款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未清償前,出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處置質物。
7.9出質人和質權人進一步約定如下:
(1)質物由質權人占有和保管,保管期間質權人應當承擔謹慎保管義務。在被擔保債權收回之前,出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取回、使用或代管質物。
(2)未經質權人書面同意,出質人不得處分質物;但經質權人同意,出質人可以以質權人認可的方式和價格依法合理處分質物。出質人處分質物所得價款應向質權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3)出質人的行為足以使質物減少的,質權認有權要求出質人停止其行為、恢復質物價值、采取積極措施防止質物價值減少,或者提供價值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經質權人認可的擔保。
(4)非出質人的行為致使質物價值有減少或有明顯減少的可能,足以危害質權人權利的,質權人有權要求出質人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經質權人認可的擔保或其他補救措施。
(5)因本合同項下質押擔保所發(fā)生的所有費用均由出質人承擔,質權人有權從其處分質物所獲的款項中直接扣收。
(6)質權人按本合同規(guī)定行使質權后,如果質物不足以清償擔保債務而出質人的第三人的,出質人在此承諾對未獲清償的債務與借款人無條件承擔連帶責任。
(7)其他約定事項:
7.10借款合同項下的債務履行期屆滿(包括提前到期的),質權人未能實現或者未能全部實現債權時,與出質人協(xié)議以質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質物,以所得價款優(yōu)先受償。價款超過被擔保債權數額的部分歸出質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包括主債務人、擔保債務人)清償。
7.11如果有關登記部門要求登記擔保期間,本合同項下質押的擔保期間為質押登記日起至本合同規(guī)定的貸款期限屆滿后二年止,即擔保期間到期日為 年 月 日。
□第八條 保證擔保(本條如需適用,在本條前的方框內打勾選擇)
8.1為保障貸款人債權的實現,保證人為本合同項下借款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8.2保證擔保的主債權為根據本合同由貸款人向借款人提供金額人民幣
元整(大寫金額)的貸款本金。如根據本合同的規(guī)定貸款人在借款人可透支帳戶(帳號為 )內扣收到期貸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導致該帳戶發(fā)生透支的,保證對該帳戶的透支金額也承擔擔保責任;
本合同項下保證人的擔保范圍為借款人在上述借款合同項下全部到期應付而未付的貸款本金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由于還款造成的上述透支帳戶透支本息、實現債權的律師費、訴訟費及其他相關費用。本合同所稱“到期或屆滿”包括但不限于(1)本合同中規(guī)定的正常到期(2)本合同中約定的每次分期還款(3)被貸款人宣布提前到期的情勢。本合同規(guī)定的還本付息日屆至及貸款被宣布提前到期均視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貸款人可以在保證期間內隨時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保證人應當承擔保證責任。
借款人所欠債務的有效憑證以貸款人按業(yè)務操作規(guī)定出具的會計憑證為準。
8.3保證人根據本合同對借款人所欠債務在擔保范圍內承擔連帶責任。借款人到期應付未付的全部債務,保證人應無條件地作為第一債務人直接向貸款人支付款項以清償借款人所欠的債務,同時在此授權貸款人從保證人在上海浦東發(fā)展銀行各營業(yè)機構開立的存款帳戶中直接扣收,或從其在其他金融機構開立的有關帳戶中依法扣收,并放棄一切抗辯權。
8.4保證人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期間為(請在方框內打勾選擇):
□全程連帶責任保證:從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主債務履行其屆滿之日起兩年止。經貸款人同意展期、重組的貸款,保證人的保證期間自新約定的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二年。
□階段性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間為借款人的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兩年;但是,自借款人辦妥本合同第六條下抵押擔保的抵押登記手續(xù)并且貸款人已收到其為第一順序抵押權人的他項權證正本之日起,保證人的保證責任自動解除,但對于在該日之前已到期的借款從債務,以及該日之前發(fā)生保證人或/及借款人的違約而引起的本合同項下債務,保證人仍應承擔保證責任和相應的違約責任。
借款人沒有依照借款合同規(guī)定履行債務的,在保證期間內,貸款人可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保證期間貸款人未要求保證人履行債務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
8.5貸款人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無須征得保證人同意,保證人在原保證期間和保證范圍內繼續(xù)承擔保證責任。保證期間內,未經貸款人和保證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轉讓債務。
8.6保證人向貸款人陳述和保證:
(1)保證人(自然人)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或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保證人具有城鎮(zhèn)常住戶口,有固定的工作和穩(wěn)定的經濟收入,有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作為保證人應當具備的條件。簽署本合同是保證人真實意思的表示,對保證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保證人(自然人)在此承諾,保證人失蹤、下落不明、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將由其監(jiān)護人、財產監(jiān)管人以保證人的財產為限對債權人承擔本合同項下的保證責任;如保證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將以其遺產對債權人承擔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責任。
(2)保證人(法人)是依法注冊成立、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組織,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成為保證人應當具備的條件。簽署本合同是保證人的法人行為,是其真實意思的表示,對其具有法律約束力。
(3)保證人保證其出具的涉及本合同的所有文件和資料均是真實、有效、完整、準確而無任何隱瞞的。
(4)保證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不違反保證人所應遵守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判決、裁決及命令,與不與保證人的章程或其簽署的任何合同、協(xié)議或承擔的任何其他義務相抵觸。
(5)保證人沒有隱瞞已經發(fā)生或將要發(fā)生的任何影響或可能影響其簽署或履行本合同、或可能對其營業(yè)及財務狀況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訴訟案件、仲裁案件、行政程序、財產保全措施、強制執(zhí)行程序或其他重大不利影響的事件。
(6)保證人在工作、地址(住址)、電話發(fā)生變化情況下,應及時通知貸款人。
第九條 其他債權擔保
9.1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及相關費用,除本合同第六條、第七條和第八條所列擔保外,還由以下擔保人為借款人向貸款人提供擔保:
(1)由 提供保證擔保;保證合同編號: 。
(2)由 提供 的抵押擔保,抵押合同編號: 。
(3)由 提供 的質押擔保,質押合同編號: 。
第十條 約定事項
抵押人和貸款人進一步約定如下:
10.1抵押物由抵押人占管,占管期間抵押人應當保持抵押物的安全、完好,全面履行其與抵押物有關的各項義務,及時支付與抵押物和抵押有關的一切稅金和費用。
10.2貸款人有權在抵押期間對抵押物的使用和保管進行監(jiān)督、檢查,抵押人應予以積極配合。
10.3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將抵押物出售、交換、贈與、出租、轉讓、再抵押、抵償債務或以其他方式處置,也不得將抵押物改造建、拆除或以其他方式改變抵押物使用性質。
10.4如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貸款人有權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為、恢復抵押物價值,或者提供價值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經貸款人認可的擔保。
10.5如非抵押人的過錯造成抵押物滅失、毀損或價值減少,或因國家建設需要依法列入拆遷范圍,抵押人應當立即通知貸款人,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損失擴大;貸款人對因此所獲得的賠償金、補償金及其他收益享有物上代位權。
10.6抵押人與第三人就抵押物發(fā)生任何糾紛時,保證在十天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10.7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一條 違約事件
下列任一事件,均構成借款人的違約:
11.1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規(guī)定的貸款用途使用貸款;
11.2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息和相關費用;
11.3借款人向貸款人提供虛假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材料;
11.4借款人拒絕或阻礙貸款人監(jiān)督檢查貸款使用情況、保證人資信狀況或擔保物狀況的;
11.5借款人違反所在國家法律法規(guī),受到刑事處罰的;
11.6借款人提供的擔保人/(擔保物)已經或將要不再具有提供與貸款相應的擔保能力,或違反其簽署的擔保文件的,或由于擔保人的其他行為,如擔保人出國未征得貸款人同意等導致其喪失擔保能力,或擔保能力明顯下降且沒有重新落實貸款人認可的相應擔保的。
11.7未經貸款人同意,借款人或抵押人或出質人將設定抵押權或質押權財產或權益拆遷、出售、轉讓、贈與或重復抵押的;
11.8借款人或抵押人或出質人或保證人與其他法人或經濟組織簽定有損貸款人權益的合同協(xié)議的;
11.9借款人或抵押人或出質人或保證人涉及訴訟或被法院及其他權利機關監(jiān)管、凍結其財產的;
11.10借款人在還款期限內死亡、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后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或其法定繼承人、受遺贈人拒絕履行借款合同的;
11.11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第十條所作出的陳述與保證;
11.12發(fā)生其他違反本合同條款的行為;
11.13抵押人、質押人或保證人違約;
下列任一事件均構成抵押人違約:
11.14抵押人向貸款人提供虛假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材料
11.15抵押人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的任一約定事項的。
11.16抵押人(自然人)發(fā)生死亡、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后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或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拒絕接受繼承、遺贈的,或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拒絕履行本抵押合同的;抵押人(法人)進入或可能進入停產、清算、解散、被撤銷、破產、減資、兼并、重組、分立或重大訴訟、仲裁、行政程序,足以影響其擔保能力的。
11.17抵押物的全部或部分滅物、毀損、沒收、征用、依法扣押、查封、強制收購或執(zhí)行,或價值減少且未獲及時補救等,足以影響其擔保能力的。
11.18抵押人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的。
下列任一事件均構成出質人違約:
11.19出質人違反本合同第七條的任一約定事項。
11.20出質人(自然人)發(fā)生死亡、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后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或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拒絕接受繼承、遺贈的,或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拒絕履行本抵押合同的;出質人(法人)進入或可能進入停產、清算、解散、被撤銷、破產、減資、兼并、重組、分立或重大訴訟、仲裁、行政程序,足以影響其擔保能力的。
11.21出質人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行為的。
下列任一事件均構成保證人違約:
11.22保證人違反本合同第八條任一約定事項、陳述與保證的;
11.23保證人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的。
第十二條 違約處理
當本合同第十一條所列違約事件之一項或數項出現時,貸款人可酌情采取下列一種或數種措施進行處理:
12.1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guī)定計收罰息。其中,對于逾期貸款(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日期還款的借款)的罰息率按借款合同載明的貸款利率水平上浮 %執(zhí)行;對于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罰息率按借款合同載明的貸款利率水平上浮 %執(zhí)行。罰息自上述行為發(fā)生之日起按罰息率計收,直至清償本息為止。對不能按時支付的利息,按罰息率計收復利;
12.2宣布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立即部分或全部提前到期,主動從借款人開立在上海浦東發(fā)展銀行各營業(yè)機構的全部存款帳戶中劃收,并通過各種形式向借款人及擔保人追索;
12.3要求借款人另行提供經貸款人認可的保證、抵押、質押或其他擔保;
12.4按擔保合同約定處分抵押物或質物,清償貸款本息,或依法追索保證人連帶責任;
12.5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必要措施。
在上述情況下,借款人同意無條件放棄抗辯權,并補償因其違約對貸款人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十三條 回購/階段性擔保
13.1抵押物為房產:(請在方框中打勾選擇)
□本抵押房產已由 房產商與貸款人簽訂了《回購協(xié)議》或其他階段性擔保合同,抵押人已詳細閱讀并認真領會了前述協(xié)議中擔保合同內容,對其表述無任何異議,并愿意遵守和執(zhí)行。
□本抵押房產未簽訂《回購協(xié)議》或其他階段性擔保合同。
第十四條 其他條款
14.1本合同中“抵押擔保、質押擔保、保證擔保”條款的內容,如部分或全部無效,不影響本合同中其他條款的效力;
14.2抵押人、出質人、保證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責任是獨立的、不可撤銷的、持續(xù)的擔保,不受本合同中其他條款效力的影響。抵押人、出質人、保證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責任不因借款人喪失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被宣告失蹤、死亡或其他任何原因而有所改變,也不因貸款人與借款人協(xié)議變更借款合同、貸款人同意貸款展期、重組及抵押人、出質人、保證人發(fā)生任何變故而改變。
14.3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組成部分,享有與主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14.4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任何有關本借款合同的爭議,均受貸款人主營業(yè)地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14.5本合同各方在本合同填寫的地址為各方同意的通訊地址,任何書面通知只要發(fā)往以上地址,均視為已送達,通訊地址如有變動,應于十日內通知簽約各方。
14.6合同生效和終止
本合同自貸款人、借款人、擔保人及各自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表(如有)簽字蓋章時生效。本合同如系以抵押物提供擔保的,若法律規(guī)定需辦理抵押物登記后合同才生效的,則本合同自貸款人、借款人、擔保人及各自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表(如有)簽字蓋章并辦妥抵押物登記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如系以質押物提供質押擔保的,本合同自貸款人、借款人、擔保人及各自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表(如有)簽字蓋章并將質物移交貸款人占管時生效。
本合同至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為歸還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導致的透支帳戶發(fā)生的透支金額及相關費用全部清償時終止。
14.7本合同正式一式 份,副本數份備用。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8借款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本合同附件為:
在簽署本合同時,各方當事人對合同的所有條款均無疑義并對當事人有關權利、義務和責任的條款的法律含義有準確無誤的理解。
借款人(簽字) 貸款人
(公章)
負責人或授權代表
(簽字或蓋章)
抵押人 出質人
(法人公章或自然人簽章) (法人公章或自然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簽字或蓋章) (簽字或蓋章)
保證人
(法人公章或自然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簽字或蓋章)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簽署地點:
銀行借款合同11
借款方:
貸款方:
根據國家規(guī)定,借款方為進行基本建設所需貸款,經貸款方審查發(fā)放。為明確雙方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借款方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_元,用于______。預計用款為__年______元;____年______元;____年______元;___年_______元;____年______元;____年______元;
第二條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并計算復利。在合同規(guī)定的借款期內,年息為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貸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
第三條借款方保證從____年____月起至____年____月止,用國家規(guī)定的還款資金償還全部貸款。預定為____年______元;____年______元;____年______元;____年______元;____年______元;____年______元。貸款逾期不還的部分,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或者商請借款單位的其他開戶銀行代為扣款清償。
第四條因國家調整計劃、產品價格、稅率、以及修正慨算等原因,需要變更合同條款,由雙方簽訂變更合同的文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五條貸款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的規(guī)定供應資金。因貸款方責任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六條貸款方有權檢查、監(jiān)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經營管理,計劃執(zhí)行,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統(tǒng)計、會計報表及資料。
借款方如果不按合同規(guī)定使用貸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貸款,并對違約使用部分按原定利率罰息50%。
第七條本合同條款以外的其他事項,雙方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guī)定辦理。
第八條本合同經過簽章后生效,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后失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簽章各方各執(zhí)一份,報送主管部門,總行,分行各一份。
借款方:________貸款方:_______
日期: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銀行借款合同12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借款人向貸款人申請貸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借款人與貸款人雙方協(xié)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貸款
1.1 幣種:人民幣。
1.2 額(大寫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所欠本金的實際金額以貸款人出具的會計憑證為準。
1.3 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1.4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挪作他用。
第二條 利息及計息方法
2.1月利率:_______。
2.2 一年期以內的短期貸款,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利率時,本合同利率不作調整。
2.3 一年期以上(含一年)的中長期貸款,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利率時,根據基準利率的浮動比例,于次季度首月按同比例調整本合同利率。
2.4 貸款利息的計算公式:
貸款利息=本合同約定利率放款金額實際占用天數。其中實際占用天數從放款日開始計算。
2.5 本合同項下貸款按月結息,貸款人在每月的20日向借款人計收利息。貸款最后到期時利隨本清。
第三條 貸款的發(fā)放
3.1 借款人在第1.3條確定的期限內可一次或分次辦理手續(xù),向貸款人申請放款。但每次應至少提前3個銀行工作日向貸款人提出申請。
3.2 貸款人在放款前有權審查下列事項,并根據審查結果自主決定是否放款:
(1)借款人是否辦妥有關的政府許可、批準、登記等法定手續(xù)及貸款人要求辦理的其他手續(xù);
(2)有關的擔保合同是否已生效。
3.3 貸款人根據《借款憑證》一次或分次向借款人放款。
3.4 放款日和放款金額以《借款憑證》的記載為準;如實際放款日與借款合同和《借款憑證》不一致時,以實際放款日為準。
第四條 還款
4.1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的還款日以《借款憑證》的記載為準。
4.2 借款人應按時足額地歸還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并支付利息。
4.3 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人從其開立在溫州市商業(yè)銀行的存款帳戶中主動劃收貸款本息。
4.4 借款人在征得貸款人同意后可以提前歸還貸款。
貸款人有權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向借款人計收提前還款日至《借款憑證》記載的'還款日期間的利息。
第五條 借款人陳述與保證
5.1 借款人承認和遵循貸款人的業(yè)務制度和操作慣例及本合同項下的操作規(guī)程。
5.2 借款人保證配合貸款人調查、審查個人經濟收入、開支、負債等情況,及時、完整、真實、準確地提供貸款人所需的情況和相關材料。
5.3 借款人必須在下列事項發(fā)生或可能發(fā)生之日起7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1)借款人或其家庭成員的工作狀況、家庭收入發(fā)生重大變化;
(2)借款人的家庭發(fā)生重大變故;
(3)抵押物發(fā)生毀損,價值明顯減少;
(4)質押物的權利價值明顯減少;
(5)保證人的財務發(fā)生重大不利變化或不能歸還向金融機構的借款;
(6)發(fā)生其他影響借款人償債能力的事件;
(7)借款人通訊地址、電話號碼變更的。
第六條 債權擔保
6.1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復利及相關費用由以下擔保人為借款人向貸款人提供擔保(擔保合同另行簽訂)
(1)由_____________________(保證人)提供保證擔保,保證合同[編號為溫商銀( ) _______年( )保字_____________________號].
(2)由______________(抵押人)提供______________(抵押物)的抵押擔保,抵押合同[編號為溫商銀( )_______年( )抵字______________號].
(3)由___________(出質人)提供______________(質物)的質押擔保,質押合同[編號為溫商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質字______________號].
第七條 違約事件
7.1 下列任一事件均可構成本條所稱的違約事件:
(1)借款人有挪用貸款的行為;
(2)借款人拒不接受貸款人正常的財務監(jiān)督及經營監(jiān)督,或者借款人提供虛假材料;
(3)借款人涉及違法活動或刑事案件;
(4)借款人發(fā)生第5.3條所列的應通知的任何事項之一,影響借款人的償債能力的。
(5)借款人經營發(fā)生嚴重虧損或拖欠任一金融機構任何信貸合同項下本金或利息的;
(6)抵押財產發(fā)生毀損,借款人沒有提供新的有效擔保措施;
(7)借款人或擔保人下落不明或無法聯系。
7.2 有違約事件發(fā)生時,貸款人有權采取下列措施:
(1)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貸款;
(2)單方面宣布本合同項下已發(fā)放的貸款本金全部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所有貸款本金并結清利。
(3)采取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救濟措施。
第八條 違約責任
8.1借款人未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金,逾期貸款的罰息利率的,在本合同載明的貸款利率水平上加收百分之______;借款人不按時支付的利息,按逾期借款的罰息利率計收復利。
8.2 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的罰息利率的,在本合同載明的貸款利率水平上加收百分之______;借款人不按期支付的利息,按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的罰息利率計收復利。
8.3 對借款人所欠的貨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復利及其他費用,借款人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人從其開立在溫州市商業(yè)銀行的任何帳戶內扣收。
8.4 借款人違約致使貸款人采取訴訟、仲裁等方式實現債權的,借款人應當承擔貸款人為此支付的訴訟費、仲裁費、通知費、催告費、律師費、查詢費、差旅費等實現債權的費用。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其他條款
10.1 本合同在履行中所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則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向貸款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二、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10.2 借款人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人向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查詢其本人個人信用報告,用以審核借款人個人貸款申請,并將個人信用信息向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報送。
10.3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憑證》以及雙方確認的相關文件、資料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10.4 本合同經雙方簽訂或蓋章后生效。
10.5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簽約雙方各執(zhí)一份,副本數份備查。
借款人(簽字或蓋章) 貸款人(公章)
授權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字或蓋章)
簽署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
署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借款單位:
地址:
貸款銀行:
地址:
立合同單位:
借款單位(簡稱甲方):
貸款銀行(簡稱乙方):
甲方為適應生產發(fā)展需要,依據,特向乙方申請借款,經乙方審查同意發(fā)放。為明確雙方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大寫),規(guī)定用于
二、借款期約定為 年 個月,即從 至 乙方保證按計劃和下達的貸款指標額度供應資金,甲方保證按規(guī)定的用途用款。預計分次用款計劃為:
年 月 萬元 年 月 萬元
年 月 萬元 年 月 萬元
三、貸款利息,自支用貸款之日起,以支用額按月息 ‰計算,按季(或月)結息。甲方不按期歸還貸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 %;不按規(guī)定用途使用貸款,挪用部分罰收利息 %;超儲、積壓設備、材料占用的貸款,加收利息 %.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國家調整利率,從調整之日起,乙方即按調整后的貸款利率計(結)算貸款利息,同時書面通知甲方和擔保單位。
四、甲方保證按還款計劃歸還貸款本金。還款計劃為:
年 月 萬元 年 月 萬元
年 月 萬元 年 月 萬元
甲方保證按下述方式按時付息:
甲方不能按時付息的,乙方有權從甲方賬戶中扣收或暫時停止支付貸款。
五、借款到期,甲方如不能按期償還,由擔保單位代為償還。擔保單位在收到乙方還款通知一個月后仍未歸還,乙方有權從甲方(或擔保方)的各項投資和存款賬戶中扣收,或變賣甲方抵押的財產歸還其借款。
六、乙方有權檢查貸款使用情況,了解甲方的經營管理、計劃執(zhí)行、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甲方保證按季提供有關統(tǒng)計、會計、財務等方面的報表和資料。
七、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因實行承包、租賃,兼并等而變更經營方式的,必須通知乙方參與清產核資和承包、租賃、兼并合同(協(xié)議)的研究、簽訂的全過程,并根據國家有關規(guī)定落實債務、債權關系。
八、需要變更合同條款的,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應簽訂借款合同補充文本。
九、甲方向乙方填送借款申請書,并對償還借款本息以抵押或(和)第三方保證的方式提供擔保,并簽訂抵押擔保協(xié)議書。甲方填送的申請書和各方簽訂的協(xié)議書,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十、其他約定:
十一、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貸款本息全部償清后失效。
十二、本合同正本三份,甲乙方、保證方各執(zhí)一份,副本 份,送乙方財會部門和有關部門。
借款單位(公章) 貸款銀行(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字)
擔保單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訂日期:
銀行借款合同13
借款人:
貸款人:
抵押人:
保證人:
本合同各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經充分協(xié)商簽訂本合同,保證共同遵守執(zhí)行。
借貸條款
第一條貸款幣種與金額。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申請并經過審查,同意向借款人發(fā)放個人二手房(二手住房、商業(yè)用房)貸款(以下稱貸款),借款幣種人民幣,金額為(大寫)壹拾貳萬元整。
第二條貸款用途。貸款用于借款人購買坐落于_________,《房地產買賣(預售)合同》_________號或房產證號_________的住房(住房、商業(yè)用房),建筑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將貸款挪作他用。
第三條貸款期限。借款期限為180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如實際放款日和到期日與本合同約定不一致,則以借款借據為準。借款借據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條貸款利率。本合同項下貸款利率按中國人民銀行(外幣按中國銀行)規(guī)定的同期同檔次基準利率4.95‰(上浮或下。15%執(zhí)行,執(zhí)行利率為4.20xx‰,利率浮動周期為12個月。貸款利息自貸款發(fā)放之日起計算。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法定利率調整,貸款人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不再另行通知借款人。
第五條貸款發(fā)放條件:
除非貸款人同意,在以下條件在形式和內容均令貸款人滿意地全部達成之前,貸款人無義務向借款人提供本合同規(guī)定的貸款。
1、依照本合同的規(guī)定履行了全部的義務;
2、借款人、抵押人、保證人已經簽妥有關貸款的全部文件,且所簽之文件為貸款人接受;
3、借款人、抵押人、保證人已按要求辦理相關手續(xù)并付清所有費用;
4、本合同已由貸款人、借款人、抵押人(及財產共有人)保證人簽字和蓋章;
第六條貸款撥付。借款人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人在本合同生效后,以借款人購房款的名義將貸款分1次以轉賬形式劃入(售房者)在銀行開立的賬戶(開戶行:賬號:),以購買本合同第二條所列之房產。貸款人將貸款以轉賬形式劃入借款人指定賬戶,貸款人即履行了本合同項下的放款義務,同時亦構成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對貸款人的債務。債務范圍為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包括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訴訟費用、律師費用、公證費用、執(zhí)行費用等)因借款人違約而給貸款人造成的損失和其他所有應付費用。
第七條貸款償還。貸款人與借款人雙方商定,自貸款發(fā)放次月起,借款人按月歸還貸款本息共180期,還款日為每月10日。借款人自愿按下列第1種方式(計算公式見附件)歸還貸款本息。
(1)等額本息還款法;
。2)等額本金還款法;
。3)其他:
第八條借款人在中國銀行開立個人結算賬戶,戶名高燕飛,,賬號,并保證在每期還款日前存入當期足額還本付息的存款,同時授權貸款人于每期還款日從該賬戶中扣收貸款本息;如果該賬戶內資金不足償還當期款項,借款人授權貸款人從借款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任何其他賬戶中扣收相關款項,直至借款人項下的借款本息、費用全部清償為止。
第九條借款人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如未按約定的時間歸還,貸款人將按當前執(zhí)行利率基礎上加收50%計收罰息。借款人以長城信用卡歸還貸款本息發(fā)生透支,應立即無條件歸還透支本金,并按信用卡透支利率支付透支利息。
第十條借款人不按期償還貸款利息時,貸款人有權對借款人未支付的利息計收復利。
第十一條本合同簽訂后且在貸款發(fā)放前,若借款人與售房者就該房產有關質量、條件、權屬等事宜發(fā)生糾紛,本合同即告中止。由貸款人視上述糾紛解決情況,在半年內決定是否解除或繼續(xù)履行本合同。
第十二條貸款發(fā)放后,借款人與售房者就該房產有關質量、條件、權屬或其他事宜發(fā)生的任何糾紛,均與貸款人無關,本合同應正常履行,借款人應按照約定歸還貸款本息。
第十三條貸款發(fā)放后,借款人需提前部分或全額還款的,應提前15個工作日向貸款人提出書面申請,經貸款人確認后即不可撤銷,并作為本合同的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貸款人同意提前還款部分,除計收正常利息外,貸款人有權對提前還款金額部分按照原貸款利率計收一個月利息作為損失補償金。
第十四條陳述與保證
1、借款人的陳述及保證如下:
。1)按本合同規(guī)定,按時、按期、按金額歸還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并繳付根據本合同約定應付的其他款項;
。2)借款人保證履行本合同中約定的一切義務;
(3)借款人保證向貸款人提供的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事實之處;
。4)當有任何涉及借款人的訴訟或仲裁發(fā)生,保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貸款人;
。5)按照貸款人合理之請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簽訂一切有關文件,以確保貸款人合法權益;
。6)借款人簽署和執(zhí)行本合同及其進行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活動均為民事行為,借款人現在或將來均不得以其機構、行為或財產享有豁免權為理由對貸款人采取任何經濟、行政措施,或對任何司法管轄、審判和執(zhí)行提出異議或抗辯;
。7)借款人的上述聲明與保證是連續(xù)的,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履行完畢之前始終有效,并在本合同每次修改、補充、變更之日均視為由借款人重復做出。
2、貸款人的陳述與保證
貸款人基于借款人確切履行本合同全部條款以及本合同項下的抵押人、保證人確切履行本合同的條件下,作如下的陳述與保證:
按本合同有關約定,提供貸款予借款人,但由于貸款人的合理原因導致貸款人未能貸出款項之情況發(fā)生,貸款人不負責,且有關各項費用將不退還。
第十五條本合同有效期內,發(fā)生下列事項的,即構成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違約,貸款人有權在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事件發(fā)生時,宣布本合同項下的全部貸款提前到期,并向借款人和保證人發(fā)出《提前還款函》,要求借款人在《提前還款函》規(guī)定的期限內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包括拖欠利息),而無須為正當行使上述權利所引起的任何損失負責:
。ㄒ唬┙杩钊诉`反本合同第一條至第十四條中的任何條款;
。ǘ┙杩钊吮救艘騿适袷滦袨槟芰Α⑦款能力、被宣告失蹤、死亡而無繼承人、監(jiān)護人、財產代管人或受遺贈人;
(三)借款人的繼承人、監(jiān)護人、財產代管人或受遺贈人拒絕為借款人履行償還貸款本息的義務;
。ㄋ模┙杩钊诉B續(xù)三個付款期或在本合同期內累計六個付款期未按時償還貸款本息;
(五)借款人連續(xù)三個付款期以信用卡透支方式償還貸款本息;
(六)在貸款期限屆滿以前,借款人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債務的;
(七)在本合同訂立時,故意隱瞞與訂立本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提供虛假情況和資料;
(八)根據擔保條款的約定,因擔保人、抵押物發(fā)生變故或擔保人違反擔保條款的約定,致使擔保人需提前履行義務或貸款人提前處分抵押物的;
。ň牛┙杩钊税l(fā)生其他可能影響歸還貸款人貸款本息的行為。
第十六條訂立、執(zhí)行本合同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借款人負責支付。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抵押條款
第十七條抵押人聲明與承諾如下:
。ㄒ唬┑盅喝司邆渫耆袷滦袨槟芰Α5盅喝撕炇鸷蛨(zhí)行本合同及進行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活動均為民事行為。抵押人現在或將來均不以其機構、行為或財產享有豁免權為理由對抵押權人采取任何經濟、行政措施,或對任何司法管轄、審判和執(zhí)行提出異議或抗辯。
。ǘ┑盅喝藢Φ盅贺敭a享有合法的所有權或處分權。抵押人保證抵押物之上沒有其他共有人,或者雖有共有人但抵押已獲所有共有人的書面許可。
提供之抵押物,在本合同簽訂前,未抵押予任何銀行、公司和個人。并且抵押人并不因為在本合同項下抵押權的設置而喪失向其他債權人清償債務的能力,或損害抵押人其他債權人的合法權利。
。ㄈ┑盅喝送耆私獗竞贤膬热荩盅喝撕炇鸷吐男斜竞贤亲栽傅,全部意思表示真實,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的簽字經過合法的授權。并保證履行本合同抵押條款約定的一切義務與責任。
。ㄋ模┑盅喝讼虻盅簷嗳颂峁┑乃形募、資料、報表和憑證等是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的,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事實之處。
。ㄎ澹┰诘盅喝擞羞`約行為發(fā)生時或合同項下的借款人有違反合同事件發(fā)生時,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有權依法將抵押物出賣、出租或用任何方式處理,并有權簽署及訂立任何關于抵押物之文件或契約,或將抵押權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權益轉讓給任何第三人。
因違約而導致處分抵押物時,抵押人愿意接受人民法院的強制執(zhí)行措施,無條件自找住房或接受其他方式的安置。
(六)抵押人應向抵押權人預先通知在抵押有效期內發(fā)生的任何形式的產權變動或經營方式改變;抵押人不因上述產權變動或經營方式改變而免除擔保責任。
。ㄆ撸┍竞贤行趦,抵押人準時繳交稅務、有關部門對抵押物所應收之任何稅項、維修保養(yǎng)費用、管理費、水費、電費及其他一切雜費,保證抵押物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訴訟。
(八)抵押人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任何設立、變更或注銷登記,應立即通知并將有關登記副本送交抵押權人。
當住所、工作單位以及聯絡方式等發(fā)生變化以及有任何訴訟、仲裁發(fā)生并可能對所設定抵押物有不利影響時,抵押人保證在發(fā)生之日起十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抵押權人。
。ň牛┑盅喝送獍凑盏盅簷嗳撕侠碇埱,采取一切措施及簽訂一切有關文件,以確保抵押權人的抵押權及其他合法權益。
對于抵押權人或其合法代理人按本條約定所處理之任何事務或簽署之任何文件,抵押人及其財產共有人均予以承認。
第十八條抵押人保證以合法擁有的房產(即本合同所附《抵押物清單》列示財產)的全部權益及其房地產的價值全部抵押給貸款人(即抵押權人),作為償還借款人本合同借貸條款項下之貸款的擔保,并保證承擔法律責任。借款人無論何種原因未按合同約定,履行到期應付債務(包括因借款人或抵押人違約而由貸款人宣布提前到期的債務或貸款人按照法律規(guī)定或合同約定宣布解除合同而產生的損害賠償),貸款人(即抵押權人)按照本合同的約定享有優(yōu)先受償權。
第十九條抵押擔保范圍為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包括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用、律師費用、公證費用、執(zhí)行費用等)及因債務人違約而給債權人造成的損失和其他所有應付費用。
第二十條抵押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被擔保債務清償之日。
第二十一條在抵押期間,抵押物由抵押人占有和管理,抵押人應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負責維修、保養(yǎng),保證抵押物完好無損,并隨時接受貸款人的監(jiān)督檢查。如抵押物發(fā)生損毀,不論原因為何,亦不論任何人之過失,抵押人均須負責賠償抵押權人之損失。
第二十二條抵押期間由于抵押人的過錯或其他原因造成抵押物價值減少,應由抵押人承擔責任,抵押人應在三十天內或貸款人規(guī)定的期限內向貸款人提供貸款人認可的與減少價值相當的擔保。
第二十三條抵押期間,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自行以轉讓、出租、交換、贈與、再抵押等方式處分抵押物。擅自處分抵押物的,其行為無效。如因此而發(fā)生任何損失,不論何人之過失,均由抵押人負全部責任,并向抵押權人賠償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抵押人轉讓抵押物所得價款,應當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第二十四條抵押物抵押期間,若貸款人認為有必要對抵押物重新估價,抵押人必須予以合作。貸款人認為抵押物價值不足以擔保其債權時,抵押人、借款人應補充新的抵押物作為擔保。如抵押人、借款人不愿提供新的抵押物,貸款人有權宣布借款全部到期,處置抵押物并向借款人追索。
第二十五條因發(fā)生本合同第十五條所述情況,貸款人宣布提前收回貸款而未受清償的,貸款人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
第二十六條抵押人同意按貸款人要求向指定之保險公司投保指定之險種,保險期限不短于貸款期限,投保金額不低于貸款金額,并以抵押權人作為保險第一受益人,保險單正本由抵押權人執(zhí)管。在保險期內,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保險。如保險中斷或撤銷,抵押權人有權代為續(xù);蛲侗,由此所發(fā)生的一切費用由抵押人承擔。抵押人應對因保險中斷或撤銷而致使抵押權人遭受的一切損失承擔全部責任。抵押期間,抵押物如發(fā)生投保范圍的損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用于向貸款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第二十七條本抵押條款所設立的擔保具有獨立性,無論何種情況,本抵押條款將不因其所擔保的借款條款的無效或可撤銷而無效或可撤銷。
保證條款
保證人根據借款人的請求,同意為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提供保證擔保,保證人承諾并遵守本合同的如下條款:
第二十八條保證人自愿為借款人提供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保證。如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一正常還款日或被宣布貸款提前到期的提前還款日未按合同約定履行還款義務,保證人承諾按貸款人要求履行還款義務。
第二十九條保證責任范圍為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包括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訴訟費用、律師費用、公正費用、執(zhí)行費用等)因債務人違約而給債權人造成的損失和其他所有應付費用。
第三十條保證期間為以下第方式:
1、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約定的主債務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
2、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抵押登記證書交付貸款人之日。
貸款人依據本合同借貸條款、抵押條款中的約定,宣布貸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立即清償部分或全部債務視為主債務到期。在保證期間,保證人應當承擔保證責任。
第三十一條保證人在貸款人的網點開立特戶,該賬戶賬號為:,并自愿將此賬戶質押予貸款人。保證人向該賬戶中存入不低于借款人在甲方貸款金額%的保證金,并依法轉移質押物占有權,在借款人未償清貸款人全部貸款本息前,不得銷戶。若保證人不按合同履行保證責任,貸款人有權從其特戶、結算賬戶或其他銀行賬戶直接扣收相關款項,或向保證人行使追索權利。
第三十二條保證人承諾督促借款人按時歸還貸款,并按貸款人的要求,幫助貸款人追收借款人的債務。
第三十三條在借款人有違約事件發(fā)生時,保證人不可撤銷地同意承擔還款義務,貸款人求償貸款有自主選擇權,保證人放棄對物的擔保的優(yōu)先抗辯權,現在或將來均不得以其機構、行為或財產享有豁免權為理由對貸款人采取任何經濟、行政措施,或對任何司法管轄、審判和執(zhí)行提出異議或抗辯。
第三十四條在保證期間內,保證人發(fā)生變更,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貸款人,本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變更后的機構應在上述書面通知內確認承擔保證方在本合同中的全部義務。如貸款人認為變更后的機構不具備完全的保證能力,變更后的機構及借款人有義務為貸款人落實可接受的新的保證人,上述新的保證人應當在保證方變更前15天內,向貸款人出具確認承擔保證方在本合同中所有義務的法律文件。如不能確認新的保證人,則視為借款人、保證人違約,貸款人有權宣布本合同立即到期,要求借款人、保證人承擔還款責任及其他違約責任。
第三十五條貸款人由于國家利率政策調整而執(zhí)行新利率的,無須征得保證人的同意。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中“借貸條款”如因某種原因導致其部分或全部無效,不影響“保證條款”的效力,保證人仍應按照約定承擔責任。
其他條款
第三十七條法律適用及爭議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時,可按以下第()方式解決。在協(xié)商或訴訟期間,本合同中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須繼續(xù)履行。
一、向人民法院起訴;
二、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按該仲裁委員會的仲裁規(guī)則進行。
第三十八條合同的變更、解除及終止
1、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
2、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方。
3、貸款人與借款人、保證人商定,在貸款人認為必要的情況下,貸款人可以不經借款人同意,將債權轉讓給保證人或第三人。借款人仍應無條件的遵守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條款。保證人同意接受轉讓的債權,轉讓的價格不低于借款人所欠貸款本息及逾期利息、罰金、違約金等之和。
4、借款人按期付清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本息及其他費用,并履行本合同的全部條款及其他所有責任后,本合同即告終止。貸款人將協(xié)助抵押人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辦理抵押注銷登記手續(xù),并將抵押物的所有權權屬證明文件退還抵押人。
第三十九條本合同自借款人、貸款人、抵押人、保證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后生效。
第四十條借款人、抵押人及保證人違反本合同時自愿接受強制執(zhí)行。
第四十一條借款人不依本合同的規(guī)定付足應付的任何款項、費用,貸款人可以任何途徑或方式追索,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費用由借款人負責;貸款人為保障本身利益先行墊付的費用,貸款人有權隨時向借款人追討,并有權從實際支付之日起按照一年期貸款利率計收利息。
第四十二條特別提示
本合同的所有條款貸款人已經與借款人、抵押人、保證人進行了充分的協(xié)商。
貸款人已提請借款人、抵押人、保證人特別注意有關權利義務的全部條款,并對其作全面、準確的理解。貸款人已經應借款人、抵押人、保證人的要求對上述條款做出相應的說明與解釋。
簽約各方對本合同條款的理解完全一致。
第四十三條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貸款人、借款人、抵押人、保證人各執(zhí)一份,公證機關、房地產登記機構各執(zhí)一份,副本按需確定,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四條其他約定事項:
1、借款人同意貸款人將其本人的信用信息提供給中國銀行內蒙古分行轄內各機構;
2、合同各方違反本合同,自愿接受強制執(zhí)行;
3、保證人(抵押人)必須主動協(xié)助貸款人收回貸款本息及處理借款人違約事件;
4、當貸款人因借款人連續(xù)三期或累計六期未按時償還貸款本息而行使抵押權時,保證人保證以不低于借款人所欠貸款人貸款本息(含罰息)及貸款人行使債權所發(fā)生的相關費用等的價格回購借款人房屋,償還借款人在借款合同項下所有債務;
借款人(簽字)
貸款人(蓋章)授權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抵押人及共有人(簽字)
保證人(蓋章)法定或授權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合同簽署日期:年月日
合同簽署地點:
銀行借款合同14
甲方:
乙方:
為維護甲、乙雙方權益,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共同遵守以下條款:
一、甲方應根據本合同議定的借款時間將款項于借款起始日,通過公司賬號、公司出納(自然人)賬號或直接用現金,以網上銀行、轉賬、電匯或現金的方式匯(存)至乙方帳戶,并起息;乙方應于承諾還款日期按時還款,并止息。
二、利息、服務費清算應按上述規(guī)定計算,利隨本清,利息由乙方歸還借款時,一并主動劃付給甲方。
三、逾期:乙方到期未能歸還,逾期按借款余額每日5%計收違約金。
四、擔保:如乙方不履行合同條款時,其擔保人要承擔連帶擔保責任(包括本金、利息、服務費、違約金、損失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等),擔保期限為兩年。
五、合同生效: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簽訂后即成借據,雙方不再另行立其它借款、還款字據;
六、合同終止:當乙方用完款項,將款通過網上銀行、轉賬、電匯或現金的'方式匯至或存入甲方帳戶,匯款或轉賬、存款憑證即為還款憑證;甲方接到乙方所歸還的款項,經查收本金、利息及服務費無誤后,本合同自行終止。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簽訂地址為佛山,如有糾紛可以協(xié)商解決,可以向佛山人民法院起訴;
九、附加協(xié)議:如此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出現不可控因素或因人為原因導致借款不能如期返還,那么甲方有權處理乙方和擔保方名下物業(yè)(其中包括出售或進行二次抵押給甲方)。 擔保方名下物業(yè)有:
1.坐落于____市____區(qū)____鎮(zhèn)龍山社區(qū)居民委員會家具材料城3-80D地塊。
2.坐落于____市禪____區(qū)文化中路88號2區(qū)76座。 本簽訂日期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出借方):簽字 乙方(借款方):簽字 擔保人
(一):簽字 擔保人
(二):簽字
銀行借款合同15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
借款方: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等規(guī)定,本著平等、自愿、誠實守信、協(xié)商一致的原則,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條借款用途
1、本合同項下之借款必須合法使用。
第二條借款金額
1、借款方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交付甲方提供的銀行賬戶,開戶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借款利率
1、在合同規(guī)定的借款期內,月利率為_______%,即每_______萬元月利息為_______,月結算一次。
第四條借款和還款期限
1、借款方保證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按本合同規(guī)定的利息償還借款。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款,逾期部分按月利率_______%計算利息。
第五條借款擔保
1、借款方以_______抵押,抵押擔保債券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其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保管擔保財產和實現擔保物權的'費用。借款方到期不能歸還貸款,貸款方有權就抵押物優(yōu)先受償。
第六條保證條款
1、借款方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2、借款方必須按照合同規(guī)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第七條違約責任
1、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方有權追回借款,并按每月_______%利率收取利息。
第八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1、執(zhí)行本合同發(fā)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提交貸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第九條其他
1、本合同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依照《合同法》規(guī)定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時,應及時采用書面形式通知其他當事人,并達成書面協(xié)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guī)定償付。
2、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共同協(xié)商,作出補充協(xié)議,補充協(xié)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貸款方、借款方各執(zhí)_______份。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蓋章)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蓋章)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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