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備】個人入股合同四篇
隨著法律法規(guī)不斷完善,人們越發(fā)重視合同,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為。那么制定合同書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個人入股合同4篇,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個人入股合同 篇1
甲方(公司):
乙方(入股人):
甲乙雙方本著誠信、友好、互助的原則,簽定本入股合同。甲乙雙方均得按以下條款執(zhí)行雙方職責,履行此約:
一、入股時間: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計年。
二、入股金額:
乙方出資共計人民幣元,計股。
三、入股金資產計算:
按人民幣元為總資產(以簽約當日核算計),共計100股(此為原始股)。甲方占()股,乙方占股。
四、分紅:
、倜吭氯諡榉旨t日,同時召開股東會議。
、诩t利按每月純利潤之金額分配。
五、退股、中途退股。
A、合同到1/3時;按當時入股金額之1/3退還,已分紅利亦按1/3計算。
B、合同到2/3時;按當時入股金額之2/3退還,已分紅利亦按2/3計算。
C、合同到期時;按退股當時(日)之前12個月之平均純利潤乘以18個月,作為總資產計算標準,再按股數退還。
六、純利潤:
每月營利(總業(yè)績)扣除所有應支出后,再扣除行政管理費、折舊提攤費(以3年為計算準則,作為裝修及硬件設備更新之用),是為當月純利潤。
七、其他:
、僖曳皆谂c甲方合同期內,不得與任何人在()區(qū)域內做同類產品營利性投資。
、谝曳皆诤贤跐M后,若未續(xù)約,則在合同期滿后,一年內,不得在當地開設同類產品經營公司。
、酆贤狡谌涨鞍肽,甲、乙雙方必須決定是否繼續(xù)合作事宜,惟乙方保有決定權,若乙方決定繼續(xù)合作,甲方不得拒絕。
④每月財務,由甲方保管,乙方監(jiān)管,每月核算簽字后,分紅。
八、以上合同若有修正,按甲、乙雙方同意后更正之。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個人入股合同 篇2
個人投資入股協議書
投資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投資各方經過友好協商,就共同投資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事宜,達成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本合同的投資方為:
1、_________,身份證:___ __ ____,住址:__ ___ __
2、_________,身份證:___ __________,住址:______ ____
3、_________,身份證:___ __________,住址:______ _____
據公司法的規(guī)定組成股東大會及董事會,投資各方承諾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guī)則、法定代表人的擔任、利潤分配和財務會計按照《公司法》等國家相關規(guī)定制定。具體內容見公司章程。
四、合同的修改、變更和終止:
1、本合同一經簽訂,投資各方不得中途撤股、撤資,但允許投資各方之間或與其他投資股東實行購買、轉讓、合并等。
2、對合同及其附件所作的'任何修改、變更,須經合同雙方在書面協議上簽字方能生效。
五、違約責任:
1、投資各方如有不按期履行本協議約定的出資義務的,則視作違約
方單方終止本協議,其他守約方有權共同書面決定取消違約方的股東資格,違約方所出的投資金額將作為違約金賠償給守約方;違約方未出資的,其他守約方有權共同書面決定取消違約方的股東資格,并有權按照違約方應當出資額追究違約方的違約責任。
2、投資各方如有違反本協議其他約定的,則視作違約方單方終止本協議,其他守約方有權共同書面決定取消違約方的股東資格,違約方所出的投資金額將作為違約金賠償給守約方。
3、公司股東從公司所借資金如期不還,公司將以股東所在公司的股金代償。
七、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進行協商,協商不成時,雙方均可依法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投資各方各執(zhí)一份,共壹拾三份。自投資各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投資人簽字(蓋章):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個人入股合同 篇3
入股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政策的規(guī)定,本著平等協商、自愿、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入股面積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 鄉(xiāng)鎮(zhèn) 村 組 畝土地(詳情見下表)向乙方入股,從事(主營項目) 生產經營。前述入股土地折合成股份后為 股。
入股土地詳細情況
二、入股期限
入股期限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最長不得超過土地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三、股權分紅與支付方式
乙方可以采取下列第 種方式支付股權紅利。
1.以實物形式支付。即每畝每年由乙方交給甲方 (填黃谷、玉米或者雙方議定的其他實物) 公斤(大寫: )作為股權紅利。
2.以現金方式支付。即每畝每年由乙方支付甲方人民幣 元(大寫: )作為股權紅利。如果原來約定以第1種方式支付股權紅利,甲方要求變更為以現金方式支付的,乙方應當同意,并參照當地當年中等市場價格折算。
四、支付時間
乙方可以采取下列第 種方式支付股權紅利。
1. 提前1年支付,即于上年 月 日之前支付,且每年遞增 %(約定不遞增的填寫零)。
2、逐年支付,即于每年 月 日之前支付,且每年遞增 %(約定不遞增的填寫零)。
3、一次性支付,即于 年 月 日之前全部支付完畢。
五、交付土地的時間甲方應于 年 月 日之前將擬入股的土地交付乙方。 六、權利和義務的.特別約定
1. 甲方有權按照合同規(guī)定收取股權紅利;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轉的土地。
2.甲方與發(fā)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為承包方應履行的義務仍應由甲方承擔。
3.甲方有權監(jiān)督乙方經營土地的情況,并要求乙方按約履行合同義務。
4.甲方在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后,應報發(fā)包方(集體土地所有者)備案。
5、甲方應協助乙方按合同規(guī)定行使土地使用權,幫助協調本集體經濟組織內與其他承包戶之間發(fā)生的用水、用電、治安等方面的糾紛;不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6.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約定交付入股土地并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義務。
7. 乙方在受讓地塊上具有使用權、收益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臵權。
8.乙方應當向甲方開具股權證明書,并依照合同規(guī)定按時足額支付股權紅利。乙方在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允許范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應當加強安全生產,防止事故發(fā)生,造成損失的,由其自行承擔責任。
9. 乙方應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應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使其荒蕪,不得從事掠奪性經營,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10.其它約定:
七、合同到期后地上附著物及相關設施的處理:
八、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一)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1.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的; 2.訂立的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fā)生重大變化的; 3.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4.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災害)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 1.不按合同規(guī)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2.荒蕪土地的,破壞土地上的附著物的,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的; 3.不按時限支付股權紅利的。
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后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 。
2. 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賠償乙方全部損失。乙方違背合同規(guī)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賠償全部損失。
3. 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而定,可由甲、乙雙方協商或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裁決,也可由人民法院判決。
十、解決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生效、履行、變更或解除等發(fā)生爭議時,甲、乙雙方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提請村民委員會、鄉(xiāng)鎮(zhèn)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關調解解決。
不愿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時,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立即生效。
十二、其他條款
1.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向鄉(xiāng)鎮(zhèn)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申請合同鑒證。
2.在本合同期滿后,若甲方需繼續(xù)流轉該土地,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yōu)先權。
3.本合同中未盡事宜,可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后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伍份,由甲、乙雙方和發(fā)包方各執(zhí)一份,一份送村委會,一份報鄉(xiāng)鎮(zhèn)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構。
個人入股投資合同樣本3
甲方代表人(簽章): 乙方代表人(簽章):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住址: 簽約日期:
鑒證意見: 鑒證人: 負責人:
鑒證單位:
簽證日期:
(年 月 日簽章) 年 月 住址: 日
個人入股合同 篇4
本投資入股協議書(以下簡稱“本協議”)由以下各方簽訂:
甲方:
法定代表人:(以下簡稱為“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以下簡稱為“乙方”)。
鑒于:
甲方因企業(yè)發(fā)展,針對“”項目公司擬進行股權優(yōu)化,并同意乙方向甲方入注資本。甲方原股東同意對其股權進行調整,并且確認放棄對新增股東所認繳出資股份的認購優(yōu)先權。為此,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各方就公司入資事宜達成如下協議條款:
第一條定義和解釋
(1)定義
除非本協議另有定義,否則本協議所述術語具有其在合同法中所述的含義。
(2)標題
各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查閱之用,不影響本協議的解釋。
(3)提及
本協議中提及中國的法律時應包括屆時有效的中國的任何法律、法規(guī)、部門規(guī)章、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和中國有關機關(包括中央機關和地方機關)發(fā)布的規(guī)范性文件。提及法律時應解釋為對那些分別經不時修訂或變更的規(guī)定的提及。對本協議的提及應解釋為包括可能經修訂、變更或更新之后的有關協議。
第二條新增股東
(1)甲方原股東決議,決定吸收乙方參股經營且經乙方同意,由乙方持有“”項目公司%的股權。
(2)經甲乙雙方審計評估確認的現有凈資產為依據,協商確定本條第1款中確定的股權認購價為人民幣萬元。
(3)出資時間
乙方應在本協議簽定之日起個工作日內,將本協議約定的認購總價一次性足額存入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逾期60工作日后,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協議。
(4)甲方指定收款賬戶信息:
賬戶名:
開戶行:
賬號:
(5)股東資格取得
甲方收到乙方繳納的全額認購金后,按照本條第2條所列金額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據,并將乙方列入股東名冊。新增股東在股東名冊登記后即視為公司股東,享有認購股份項下的全部股東權利、并承擔股東義務。
(6)乙方按本條第5款取得股東資格后,甲方應予以辦理本次投資入股后股東的工商變更登記等相關手續(xù)。
第三條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乙方成為股東后,不論項目公司如何架構及命名或成立多家關聯項目公司,乙方都是整個項目的股東,并享受項目組總和的權益。
(2)針對甲方年終開具財產目錄借貸對照表,以及營業(yè)損益計算書,乙方如發(fā)現可疑之處,即可查閱甲方相關賬薄,并檢查其事務及財產狀況。
(3)乙方損益應按照以上約定的股份權益比例分擔。自獲得股東資格第年期年終日進行分紅。
(乙方獲得股東資格后年年終日為第1年期)項目分紅比例不低于當年可供分配利潤的%,十工作日日內由甲方以現金形式支付給乙方(代扣所得稅)
(4)乙方簽署并履行本協議約定的各項責任和義務,不違反對其有約束力或有影響的法律或合同的規(guī)定或限制。
(5)乙方保證其依據本協議認購相應甲方股權的投資款來源合法,并且其有足夠的能力依據本協議的條款與條件向甲方及時支付投資款。
(6)乙方沒有從事或參與有可能導致其現在和將來遭受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罰款或其它嚴重影響其經營的行政處罰或法律制裁的任何違反中國法律、法規(guī)的行為。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1)甲方負責發(fā)展項目公司目前經營的全部業(yè)務,及全部債務。
(2)甲方決定公司最終的經營范圍,并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后確定。
(3)甲方可根據未來業(yè)務發(fā)展需要,在國家法律、政策許可的情況下,采取各種方式多次募集發(fā)展資金。
(4)甲方保證是按中國法律注冊、合法存續(xù)并經營的有限責任公司;
(5)甲方在其所擁有的任何財產上書面告知乙方未設置任何擔保權益(包括但不限于任何抵押權、質押權、留置權以及其它擔保權等)或第三者權益;截止日后到本協議簽定前所發(fā)生的任何擔保權益或第三方權益,甲方仍有義務書面告之乙方。
(6)甲方每年向乙方提交了截至年終日止的財務報表及所有必要的文件和資料,并正確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和其它狀況,并保證不得對乙方股東進行隱瞞或進行虛假/錯誤陳述。
第五條資金的投向和使用
(1)本次入資用于公司的全面發(fā)展。
(2)資金具體使用權限由甲方股東授權領導班子依照公司章程等相關制度執(zhí)行。
第六條公司的組織機構安排
(1)股東會
入資后,甲方與乙方所有股東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規(guī)、部門規(guī)章和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按其出資比例享有權利、承擔義務。
(2)執(zhí)行董事
公司的所有事務,由甲方股東推選的執(zhí)行董事執(zhí)行。
(3)管理人員
公司的主要管理人員由執(zhí)行董事任免或依據甲方股東會決議任免。非主要職位的管理人員有執(zhí)行董事任免。
第七條退出清算
自本協議生效起一年內,乙方股東可以任意退出。乙方需提前2個月告知甲方,甲方全額現金支付返還投資的本金,約定無利息。一年之后,甲方不承擔非員工股東保本約定,風險自負;甲方予以員工乙方股東任何時候保本退出的權利,約定無利息。
第九條保密
鑒于本協議項下交易涉及雙方商業(yè)秘密,雙方同意并承諾對本協議有關事宜采取嚴格的保密措施。除履行法定的信息披露義務及任何一方聘請的負有保密義務的.中介及服務機構外,未經對方許可,本協議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其他方透露。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
(1)本協議受中國法律管轄,有關本協議的成立、有效性、解釋和履行及由此產生的爭議的解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凡因履行本協議而發(fā)生的一切爭議,各方首先應爭取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加以解決。如
果該項爭議在開始協商后三十(30)日內未能解決,則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注冊地的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繼續(xù)有效的權利和義務
在對爭議進行訴訟時,除爭議事項外,各方應繼續(xù)行使各自在本協議項下的其它權利,并應繼續(xù)履行各自在本協議項下的其它義務。
第十四條其它
(1)本協議自各方蓋章及其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系甲方向特定對象進行的非公開發(fā)行股份的集資,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人轉讓甲方項目公司的權益。向大型機構投資者私募后,項目公司將轉變?yōu)榉枪_發(fā)行股份的公眾公司,乙方可在甲方內部股東之間進行權益轉讓,并經董事會書面同意。公開上市后,乙方股權轉讓嚴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3)本協議經各方簽署書面文件后方可修改。
甲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日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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