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購合同(優(yōu)秀5篇)
在當今不斷發(fā)展的世界,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fā)生爭議的重要措施。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么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采購合同5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采購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則ň鴕曳椒窒甲方代理產品事宜雙方達成如下協(xié)議條款
一、合同期限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于乙方付清全部貨后本合同自動解除。
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友好協(xié)商一致達成電子產品買賣協(xié)議訂立本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
二、合同結算方式
1、為保障本協(xié)議的順利履行乙方須向甲方繳納30%保證金,拘議履行完畢后若乙方未違反本協(xié)議的相關約定由甲方一次性無息退還乙方。
2、甲、乙雙方進行合同結算
件、復印件及甲方送貨單等均可直接作為雙方結算的依據(jù)
三、貨物運輸方式
1、乙方書面訂貨后,甲方在2-5日內將貨物運送至雙方協(xié)定地點。
2. 地點甲方負責把貨物送到乙方指定地點ú生的費用由甲方負責
3、時間ㄗ員競賢簽訂且甲方收到預付款后3日內。
4、交貨條件如在交貨過程中遇到問題,雙方應本著互惠互利、精誠合作的態(tài)度協(xié)商解決。 若逾期交貨,未經乙方允許逾期交貨的.,甲方逾期交貨一天扣除除甲方逾期產品貨款總額5%的違約金。
四、 甲方責任
1、甲方須保證產品質量,有質量問題的產品,甲方須負責更換或退貨。
2、按此合同交貨日期按時交貨。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可另行簽訂補充協(xié)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五、 乙方責任
1、乙方已經通過的電子產品在合同生效及執(zhí)行過程中不得擅自更改。
2、按此合同付款日期按時付款。
3、及時驗貨乙方應在收到貨物3天內驗貨完畢。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項目經理: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采購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現(xiàn)就甲方購買乙方窗簾產品事宜,經甲乙雙方友好協(xié)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守信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 甲方購買乙方貨物,所訂購產品詳見本合同附件。
二、 價款及支付
1、合同總款為()即人民幣
2、合同簽訂后,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定金元整;
3、窗簾全部安裝后,經甲方驗收合格,于附頁無誤并無質量問題,一次性付清尾款,元整;
4、乙方指定收款賬號:
公司名稱(收款人):賬號:開戶行:
三、 交貨接收及安裝
1、窗簾制作及安裝周期為天,自付定金算起。
2、送貨地址:鄭州市嵩山南路亞星盛世55號樓15層
3、乙方應按照本合同附件中所有貨物品名、規(guī)格、花色、質量、款式等和合同約定日期將甲方訂購產品,送至甲方指定地點,并安裝布置到位,經甲方驗收合格后,交付甲方使用。
四、質量保證及售后服務
保修期時間為四年,從安裝完畢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保修期內產品出現(xiàn)質量問題,乙方負責保修,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同等檔次貨物。
五、違約責任
1、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向甲方發(fā)貨,完成乙方義務;
2、此合同為55樓15層所有窗簾,不在增減項目;
3、如果乙方交付貨物不符合要求,乙方須在8日內,補齊或調換同等價值的.貨物,如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延期產品供貨價的3%);
六、保密
除非有法律要求,雙方同意對合同保密,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合同內容負責能承擔由此對對方造成的損失。
七、其他
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產生任何糾紛,雙方應友好協(xié)商解決,如協(xié)商不成應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訴;
2、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xié)商解決,待不可抗力消失后繼續(xù)履行合同;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經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蓋章生效。
5、附件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未
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簽訂協(xié)議,補充協(xié)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言人: 委托代言人: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簽訂日期:簽訂日期:
采購合同 篇3
買方:江蘇先聲藥物研究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中鐵信息計算機工程有限責任公司江蘇分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采購乙方 HP DL380G7 服務器 事宜達成以下協(xié)議并約定共同遵守。
第一條 質量保證
1.1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貨物應當符合甲方的要求(詳見附件技術參數(shù))。
1.2貨物質量保證期應為自驗收合格之日起叁年。
1.3貨物質量必須符合相關國家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
第二條 安裝
2.1乙方進行安裝應當符合甲方的要求(詳見附件技術參數(shù))。
2.2乙方提供安裝圖紙,由甲方簽字確認。如有變更,需由甲方項目負責人簽字確認。
第三條 驗收
3.1貨物驗收:貨物到達后,乙方會同甲方對貨物的數(shù)量、包裝和完好狀態(tài)進行清點和查驗,甲方在數(shù)量符合合同約定和包裝完好的情況下,簽字確認收到貨物。貨物未實施安裝前,乙方承擔保管責任。
3.2安裝驗收:安裝結束,由乙方質量管理部門負責進行驗收,并向甲方出具安裝檢驗報告和貨物合格證書。
3.3安裝調試結束后,甲乙雙方依照約定的貨物質量標準和安裝驗收標準進行最后驗收,驗收結果由甲方簽字認可。
第四條 合同履行
4.1合同金額:人民幣
4.2履行期限:合同簽訂后
4.3履行地點:乙方負責將貨物送至:南京市玄武區(qū)玄武大道699號-18號: 江蘇先聲藥物研究有限公司指定位置。
4.4履行費用:乙方承擔運輸費用。
4.5付款方式:
4.5.1合同簽訂后預付20%貨款,安裝結束經甲方驗證合格后, 甲方在取得發(fā)票后7個工作日內以電匯的形式支付剩余貨款。
4.5.2甲方驗收合格后,乙方7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供
第五條 保修及售后服務
5.15.2 乙方在接到甲方報故通知后,2小時內作出回應。
5.3 如需現(xiàn)場檢查和維修,乙方應當在小時內到達,并在小時內解決一般問題。
5.4 質量保證期屆滿后,乙方進行維修只按零部件成本價收費。
5.5 乙方進行保養(yǎng)和維修應當存有記錄,并經甲方簽字認可。甲方以經過其簽字認可的記錄進行費用結算。
第六條 違約責任
6.1乙方未能按期交貨或者未能按期安裝調試,每遲延一日,乙方應當按合同總金額的0.1%支付違約金,并賠償甲方的損失。如果乙方遲延交付15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但乙方仍要繳納上述違約金。乙方承若
6.2乙方交付的貨物不符合第一條的約定,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繼續(xù)履行或解除合同,另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總額的5%作為違約金。若乙方違約造成的甲方損失違約金數(shù)額不足以彌補的.,乙方需向甲方賠償實際損失。乙方承諾此機型為原廠出廠標準配置,CPU保修序列號隨主機修序列號,如乙方提供機型未達到上述要求,乙方同意甲方按假一賠十方案處理。
6.3 乙方未按4.5.2約定提供發(fā)票,每遲延一日,乙方應當按合同總金額的0.1%支付違約金。
6.4 乙方未按第五條約定提供售后服務,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6.4.1 乙方未能在第五條約定時間內作出回應或到達現(xiàn)場解決問題,每遲延一小時,乙方應當向甲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0.1%的違約金。
6.4.2 乙方不能提供保養(yǎng)維修記錄,甲方有權拒絕支付相關保養(yǎng)或維修費用。
6.4.3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設備提貨款及設備尾款,甲方應當按應付金額的0.1%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 爭議解決方式
7.1甲乙雙方履行合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的,應當友好協(xié)商解決。
7.2甲乙雙方協(xié)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其他
8.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當協(xié)商解決。
8.2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zhí)壹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時生效。
甲方:江蘇先聲藥物研究有限公司 乙方:中鐵信息計算機工程有限責任公司江蘇分公司
代表人: 代表人:李興實
地址:南京玄武區(qū)玄武大道699號-18號 地址:南京市太平北路120號
賬號:08857020xx92146041 賬號:43010117
開戶行: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城東支行 開戶行:工行小營分理處
稅號:320xx2757330562 稅號:320xx2742353614
聯(lián)系電話:025-84069472
電話:025-85560000-1623 傳真:025-84069479 傳真:025-85479335
年 月 日 20xx 年 12 月 22 日
采購合同 篇4
甲方(買方): 乙方(賣方):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就甲方向乙方采購XX產品 事宜,經甲乙雙方友好協(xié)商一致,作出如下約定:
一、采購產品內容與價格
采購產品內容與價格如下表:
合同編號:
以上價格已含產品包裝費。
二、付款金額與方式:
1.付款金額:甲方向乙方支付總貨款為人民幣 元(大寫:人民幣 元整)。其中:甲方對乙方所提供全部貨物驗收合格,系統(tǒng)完成調試、運行正常驗收合格且乙方向甲方提供與總貨款數(shù)額相符的發(fā)票后的xx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總貨款的 %,即人民幣 元(大寫:人民幣 整);余下總貨款的 %作為質保金,即人民幣 元(大寫:人民幣 整),在保修期滿且乙方已按本合同第五條完全履行保修義務后30個工作日內由甲方向乙方支付。
2.甲方付款若逾期,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日違約金為逾期款總額的`0.5%。 3.付款方式:銀行轉賬。
乙方戶名: 賬號: 開戶行:
三、運輸條款:
1.運輸方式為 (CIF、FOB等 XX市/縣) 。
2.交貨時間和交貨地點: 年 月 日前全部供貨完畢(交貨地點:XX市XX區(qū)XX倉庫)。
3.因乙方逾期到貨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甲方先行支付的,有權向乙方追償。
4.甲方應在收到到貨通知后三個工作日內簽收貨物,并將“收貨回執(zhí)”回傳確認通知乙方。
四、驗收條款:
1.驗收依照乙方產品出廠標準和安裝標準,甲方應在安裝完成本合同項下所有貨物,并在該批貨物全部正常工作后五個工作日內將驗收意見通知乙方,如超過五個工作日未向乙方提出驗收不合格意見的,視為驗收合格。
2.甲方提供的驗收合格意見,不作為乙方在保修期內免除對其所提供產品履行保修義務的理由。
五、技術條款:
7.色溫:4500-6500K; 8.兼容PLC智能控制系統(tǒng)。
六、保修條款:
1.保修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開始,至本合同項下貨物全部安裝完成后第五年(含第五年)止。
2.在保修期內,乙方所提供產品之技術參數(shù)不應低于本合同第五條約定之技術參數(shù),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維修/更換產品,因維修/更換產品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乙方在保修期內收到甲方提出的維修/更換產品要求的,應在收到甲方要求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對其產品進行維修/更換工作,若因乙方遲延或拒絕對其產品進行維修/更換而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損失的,乙方對其損失承擔全部責任,甲方對該損失先行賠付的,有權向乙方追償。
4.若乙方拒絕維修/更換產品或經乙方兩次維修/更換產品后該產品仍無法達到技術參數(shù)要求的,甲方有權自行或聘請第三方維修/更換該產品,且維修/更換該產品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若甲方先行墊付的,該費用可先從質保金中扣除,超出質保金數(shù)額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友好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日 期:
采購合同 篇5
勞動合同法解讀之八存續(xù)的勞動合同在新法施行后解
除或者終止經濟補償?shù)闹Ц斗椒?/p>
分類:法律 | 標簽: 勞動合同法經濟補償支付方法
20xx-10-22 15:53閱讀(338)評論(0)
《勞動合同法》第97條第三款規(guī)定:本法施行之日存續(xù)的勞動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終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條規(guī)定應當支付經濟補償?shù),經濟補償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計算;本法施行前按照當時有關規(guī)定,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shù)模凑债敃r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如何理解該款的規(guī)定呢?舉例說明如下:
小李于20xx年7月1日入職某公司,勞動合同每年一簽,20xx年7月1日,公司與小王又簽訂了一年期限的勞動合同,20xx年6月30日,勞動合同期滿,公司決定不再續(xù)訂勞動合同,假設小李每月工資都為2000元。
問題一:20xx年6月30日合同正常終止,公司如何支付經濟補償?
答: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終止需支付經濟補償是勞動合同法的最新規(guī)定,根據(jù)法不溯及既往原則,20xx年1月1日之前的.工作年限不適用該規(guī)定,按照之前的規(guī)定,合同終止用人單位可不支付經濟補償金,因此,小李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之間的工作年限用人單位不予支付經濟補償金。小李的勞動合同于20xx年6月30日期滿終止,年限正好6個月,因此根據(jù)勞動合同法的規(guī)定,用人單位需支付一個月工資2000元作為經濟補償。補償基數(shù)按照小王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計算。即勞動合同正常終止時,小李僅能獲得0.2萬元的經濟補償。
問題二、如果20xx年4月30日公司提前解除勞動合同但不違法,該如何支付經濟補償?
答:公司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但不違法),按照新法和舊法都應當支付經濟補償,所以,本案中公司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公司應當按照小李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的工作年限(正好5.5年)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為6個月×月工資2000元(20xx年4月30日前12個月月平均工資)=1.2萬元。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4月30日的工作年限不到半年,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為0.5個月×月工資2000元(20xx年4月30日前12個月月平均工資)=0.1萬元。即勞動合同被公司提前解除時,小李能獲得1.3萬元的經濟補償。
問題三、如果20xx年3月30日公司違法提前解除勞動合同,該如何計算經濟補償和賠償金?
對于公司違法提前解除合同的,如果勞動者要求繼續(xù)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xù)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xù)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xù)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guī)定支付賠償金,即用人單位應當依據(jù)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
付賠償金。所以,本案中如果小李不要求繼續(xù)履行勞動合同的,公司應當按照小李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的工作年限(正好5.5年)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為6個月×月工資2000元(20xx年3月30日前12個月月平均工資)=1.2萬元,支付賠償金為月工資2000元(20xx年3月30日前12個月月平均工資)×0.5個月×2倍=0.2萬元。即勞動合同被公司違法提前解除時,小李能獲得1.2萬元的經濟補償和0.2萬元的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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