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匯總[10篇]
隨著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那么大家知道正規(guī)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工程合同10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工程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共同發(fā)展的原則,就乙方承建的甲方 工程有關事宜,進行了認真協(xié)商,雙方取得了一致意見,特訂立了本協(xié)議,具體內容如下:
一、 工程承包內容和結算方式:
施工內容: 工程(包工包料)。
工程類別結算方式:
本工程包干價 萬元。
乙方應嚴格按施工圖及方案要求進行施工。最終以乙方現場的實際做法、乙方完成竣工資料及竣工圖。
設計變更和經濟簽證必須經甲方工程部審核簽字加蓋公章后生效,否則無效。設計變更和經濟簽證進入工程竣工結算,不作為支付進度款的依據。
二、工期
年 11月 8日開工;室外給排水工程 年10月 20日竣工交付甲
方使用。
三、工程款撥付:合同包干價: 萬元。
合同簽訂后,工人進場施工,完成工程一期部分的工程內容后7日內付完成工程量的70%工程款,依次執(zhí)行。工程進度達80%后支付至暫控價70%工程款,工程完工、驗收合格后報建設單位施工資料及甲方代表核實后簽證認可的資料進行工程結算定案后,支付到工程結算總價的'95%,預留5%保修金,保修期兩年。
四、違約責任
該工程若因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誤,則工程工期相應順延。若因乙方原因未能按期交工每拖延一天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壹仟元,均從工程結算款中扣除,歸甲方所有。
若因乙方的原因,不執(zhí)行合同或終止合同,則乙方向甲方賠償合同總價的10%的違約金。
五、質量和質量保證金:
工程質量:一次性驗收 合格 。
若因乙方原因未能使工程質量一次性驗收合格,乙方給甲方支付質量保證違約金 肆 萬元,從工程結算款中扣除,歸甲方所有。
六、驗收標準:工程驗收依據建筑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建筑工程施工質量
驗收統(tǒng)一標準、砌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guī)范等相關技術標準規(guī)范。給水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嚴格執(zhí)行烏魯木齊市水務集團有限公司20xx年8月8日<關于規(guī)范使用小型供水工程材料的通告>的要求。保證供水工程竣工使用后正常交接 市水務集團管理。
工程竣工后,由乙方向甲方提交工程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申請報告,甲方組織乙方、監(jiān)理公司三方參加共同進行工程驗收。
七、工程其它事項
1、乙方人員進場應聽從甲方管理人員的協(xié)調安排。應對進場工作加強安全教育,如發(fā)生人員傷亡事故,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2、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組織施工,接受監(jiān)理人員的監(jiān)督。若工程質量達不到質量要求,施工進度不能按計劃完成時,甲方有權拒付工程款,并有權與乙方解除合同。
3、乙方施工時,不得破壞甲方現場已有的其他管線及設施,否則由乙方自行恢復,費用自理,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
八、乙方同意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七日內,給甲方提供工程竣工資料兩套,將工程交付甲方使用;該項條款作為雙方進行工程結算的前提條件之一。
九、工程結算完畢后,乙方同意33萬元采用非貨幣形式進行支付工程款。
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協(xié)商或另外簽訂補充協(xié)議,本協(xié)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二份。。
甲方: 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年 8 月 日年8 月 日
工程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一、為保證項目的順利開展及責任的明確,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二、聘用崗位:技術員
聘用條件:有生效的.崗位證書、專業(yè)技術性強、有責任心、上進心、以公司項目及工程目標為核心進行工作。三、工作范圍及職責
負責本公司開發(fā)項目技術、質量工作和建筑材料預算計劃控制、階段性驗收撥款把關及本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成本管控,對技術、資料必須嚴格執(zhí)行公司開發(fā)項目部崗位責任制及安全生產責任制,以施工圖紙及圖紙會審紀要變更為依據進行施工監(jiān)督技術交底等工作。
四、合同時間:經甲乙雙方商定甲方聘用乙方期限為xx。
五、工程工作關系:乙方在工作中服從甲方意愿全心全意為甲方工作,在說明工作安排后,征得甲方同意后,再做具體工作。在工作報銷費用方面征得甲方同意后,再做安排。在工程建設方面,工程質量由甲方大力配合,堅決服從質量第一,安全為首的原則。施工過程中,材料和人員安排由甲方負責,技術交底和技術說明,技術措施,操作、指導由乙方負責,甲方配合。施工過程中工程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監(jiān)督、落實。完成工作質量和任務的監(jiān)督由甲乙共同方負責。其中不聽指揮者由甲方解決。
六、工資支付:每月(其中不報銷電話和個人交通費)按月發(fā)放,不存在積壓。不論雨雪天及節(jié)假日,有事照常上班。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工資從合同簽訂之日起實行。
七、甲方在工作中堅決維護乙方威信,乙方堅決維護甲方利益。
八、以上合同甲乙雙方共同遵守,簽字之日起有效實施。
九、本合同未涉及內容共同協(xié)商解決,服從國家相關合同法及勞動法,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月日
工程合同 篇3
甲方(發(fā)包方):
乙方(承包方):
經甲乙雙方商定,甲方委托乙方承建鑿井工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誠信的原則,就本鑿井工程施工具體事項協(xié)商一致,并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及井位:
二、水井數量、深度及價款
1、井暫定 眼,深度暫定 米左右。
2、單價每米 元。
三、技術要求及質量標準
1、鉆井直徑700mm。
2、井管直徑360mm.
四、出水量及水質標準
1、出水量每小時不低于30方。
2、水質標準:無異味、無沙粒、無色,經權威部門鑒定符合生活飲水標準。
五、承包方式及付款方法
1、承包方式為包工。
2、付款方式為鉆機到位甲方付給乙方費用每眼井造價的70%,工程完工后結清。
六、甲方職責:確定井位 挖沉淀池 提供電源
七、乙方職責:乙方負責其余一切工作,在施工過程中出現的一切問題均有乙方負責處理,并承擔所產生的費用。
八、違約責任
本合同經雙方蓋章簽字生效,任何一方不得違約,若任何一方單方中斷合同,要向另一方賠償一切經濟損失。
九、合同糾紛解決辦法
1、合同中有明確規(guī)定的按合同解決,合同中沒有明確規(guī)定的.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可通過法院解決。
2、 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協(xié)商解決。
3、合同簽訂后,雙方須簽訂補充協(xié)議,補充協(xié)議和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其它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4
委托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有關規(guī)定,結合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充分協(xié)商,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二、工程總價:
詳見附件一(工程價格匯總表)
三、產品質量及安裝調試要求
1:乙方須按附件表一要求向甲方提供符合國家產品質量標準的正品設備,不得以任何理由以次充好,如發(fā)現有非正品則乙方以一賠十。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更改方案。
2:乙方所提供的設備應保證產品內外包裝完好無損,若不能達到要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產品,由此帶來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3:在簽訂合同后,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負責設備安裝、調試,要求做到布局合理,步線規(guī)范,便于使用及維護、符合國家有關技術標準。
4:由甲方提供安裝場地及電源。
四、工程項目建設期限
合同簽定后____日內進場施工,整個工期為____天。(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乙方按照設計要求完成設備安裝調試)
五、售后服務:
1:乙方所提供合同內設備,從驗收之日起,所有產品及零配件質保期按規(guī)定辦理。在質保期內,若有產品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更換或維修。質保期滿后,設備維修時,乙方按成本費計算,跟換的產品必須是新的,且質保期從當時算起。
2:乙方對其銷售的產品提供三年質保(攝像頭,監(jiān)控主機),對工程所涉及的線路及附加設備保修期限為自交工之日起2個月。(硬件保修三年,人為損壞無質保)對保修范圍內的硬件,乙方不收取任何費用。施工完畢,如需移位、改動或添加將另核算費用。甲方在保修期間同其他公司、人員進行維修或人為損壞及電壓不穩(wěn)、雷電、水、潮、塵、等外界因素設備將不予保修,上門收取上門費。 3:如施工期間所需監(jiān)控硬件(設備、線、電腦等)中有由甲方提供的設備,所有設備將不予保修。施工安裝完畢后,乙方只負責對其設備保修,如出現偷盜、搶劫、打架斗毆等違法現象、事件、犯罪行為的本單位只能有限性協(xié)助公安部門備案,甲方出現的一切各個方面損失乙方不予承擔任何責任、風險及各方面的賠償。
4:凡由產品質量問題引起的`各類故障,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保修通知后,須在4小時內響應,24小時內解決故障,若在24小時內部能排除故障的,則應由乙方提供不低于原設備標準的產品保證監(jiān)控區(qū)域的正常使用。
5:乙方向甲方免費培訓1-2名設備操作管理人員。要求達到能正確使用與維護本合同內的設備,設施。
六、竣工驗收及付款方式:
項目施工安裝、調試完畢,由乙方通知甲方組織驗收,若5天內由于甲方拖延不驗收視為工程驗收合格。項目施工安裝、調試完畢后,并簽注驗收結論,并支付合同總金額的¥:________大寫( )(此部分資金不計算利息),逾期不付按0.1%滯納金
七、違約責任:
1:乙方必須嚴格按照合同要求按時完成供貨及安裝調試完畢交付甲方使用。如有違約,每違約一天。按合同總額的1%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違約超過10天,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所照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2:在乙方履行合同后,甲方保證按時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項,如有違約,每違約一天,按合同總金額的1%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八、本合同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有關法律條款執(zhí)行。
九、合同執(zhí)行中,若發(fā)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協(xié)商解決。若協(xié)商不成,提交仲裁委員會解決,直至提交法院審理。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十一、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xié)商解決。
十二、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公章后之日生效。貨款兩清后。合同效力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5
摘要:合同是對行為活動進行約束的有力保障。尤其是在工程建設中,合同的作用更是十分重要,鐵路合同在現代化的鐵路管理中越發(fā)受到重視,所以加強對合同的管理與研究十分必要。本文重點對鐵路工程的合同管理進行了探討,為了維護鐵路企業(yè)的權益做出了重要的貢獻,希望相關人士加以重視。
關鍵詞:鐵路工程;問題;合同;經濟;施工
在社會改革的浪潮中,我國經濟與建設呈現出令人耳目一新的局面,為了進一步保障市場穩(wěn)定的發(fā)展趨勢,就需要從嚴格的管理入手,進一步提升管理水平,為城市的現代化發(fā)展做出積極的貢獻。如今,我國鐵路建設正處在關鍵性的時期,加強鐵路建設實際上也就是為了進一步發(fā)展我國的市場經濟,所以為了保障這一目標的實現,就要從鐵路建設的管理方面入手,因為鐵路建設是一個長時間的過程,最長的時間達到10年之久,如果不對建設的全過程加以嚴格的管理,就極容易造成企業(yè)形象受到損害。合同管理是鐵路建設管理中最主要的內容之一,為了保證各方的利益也要加強對鐵路工程合同的有效管理。
1合同管理在鐵路工程中的作用
在鐵路建設的合同中,通常都會標注出價格、質量等相關的問題,對合同雙方的權利與義務進行詳細的標注,這樣才能起到約束性的作用,保證鐵路工程的順利施工。由此可以推斷出,要想確保工程管理的有效的實施,就要加強合同中項目的管理。但是合同管理又不是一個簡單的過程,而是需要管理人員具備足夠的耐心,對其進行詳細的分析才得出的相關結果。所以說要明確這其中的內在關系以及外在表現形式,這樣才能將順利的實現鐵路建設的發(fā)展目標。如果不能對合同進行有效的管理,那么在整個過程中就無法實現項目的預期目標,就整體性而言,合同管理對項目投資以及相關的質量問題也起到了一定的保障作用,所以更加應該重視起合同管理在鐵路建設中的重要地位,為促進鐵路工程的實施作出重要的貢獻。
2鐵路工程合同管理的特點
合同管理從制定前的準備開始,直到合同的制定完成,這需要長時間的準備,并且也不能出現間斷的情況,如果其中有任何一個環(huán)節(jié)出錯,那么就會影響到合同的完整度,對鐵路工程的預算也會產生一定的影響,所以千萬不能因小失大,造成重大的經濟損失。要想實現對合同的有效管理,就應該從動態(tài)的角度出發(fā),這樣才符合當前工程建設的特色。而在合同執(zhí)行的過程中,需要考慮的內容也是十分豐富的,稍有差池就會產生極大的負面影響,影響到鐵路工程發(fā)展建設的全過程。無論是在進行何種投資時,風險是必然存在的,差異就在于風險的大小,并且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風險貫穿于整個活動過程,所以要對這一問題進行更加理性的認識,重新認識合同管理,并且不斷提高管理水平,是我們當前主要的工作任務。
3鐵路工程合同的簽署
合同的簽署過程是合同管理中的重要環(huán)節(jié),所以應該采用更加科學與有效的管理方法,這樣才能對合同雙方有利,簽署有利合同的前提條件是滿足雙方的要求,并且是以共同協(xié)商為基本前提的,一份合同的簽訂,需要以投標報價為基礎,將合同的主動權加以明確,并且也要充分的了解鐵路工程中的'每一項環(huán)節(jié),這樣才能落實每一項合同條款。合同簽訂人員應該盡量選擇具有豐富經驗的工作人員,只有在合同中掌握主動權才能真正的實現鐵路工程的順利實施,避免問題的出現。在施工項目中,一般都具有以下幾個特點,一是多樣性,二是復雜性,三是多變性,從這幾點因素中可以看出在市場經濟日益激烈的今天,合同風險也隨著市場的發(fā)展而不斷擴大,所以說在合同中應該更加嚴格的對風險因素進行管理,以便在履行時可以盡量將風險降到最低。滿足上述要求后,合同的簽訂基本上就能達到令人滿意的效果,使合同雙方互惠互利。
4加強鐵路工程合同管理的建議
4.1制定合同管理框架
合同管理結構是合同管理的基本規(guī)劃,在項目管理開始,應當詳細分析鐵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所有的影響因素,并在相關方充分溝通的前提下制定科學、合理的評價結果,與實際工程建設合同結構圖,使它成為鐵路工程合同管理乃至整個工程管理的綱領性文件。同時,建立鐵路工程施工合同結構圖是最基本的工作項目管理,這項工作為將來的管理創(chuàng)造機會。在制定合同結構圖,最好的將工程項目管理工作,所有合同中包括框材料,條款以及總包、分包合同相關約定,供應商之間的合同關系或工程連接、關系合同。應確保結構圖制定、設計與施工、工作界面完全清楚。合同應當建立起了一個框架地圖合理可行,可降低工作,易于協(xié)調管理以及幫助降低成本。在工程施工過程中,應根據鐵路工程項目的實際進步合同結構圖進行修改和完善,使之更符合鐵路工程實際情況的基礎上,更具實用價值。
4.2確定合同管理重點
鐵路工程合同意味著所有的工程依法參建方建設項目質量、進度、投資目標要求完成合同任務,通過合同工作每一個單位、監(jiān)理單位、施工單位內部管理和設計與他們之間的關系和協(xié)調關系,以便他們可以得到其他單位成功完成合同任務,并嚴格履行義務與其他單位的合同也可以成功地完成任務。鐵路工程合同管理是工作的重點,針對鐵路工程的特點,制定科學合理的項目的合同結構體系。結合鐵路工程項目特點、制備的法律、完善、嚴格的合同文件、建立科學的合同文件系統(tǒng)。各參建方要嚴格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合同義務,完成鐵路工程項目施工。
4.3加強風險管理
在合同管理中,風險是必然存在的,但重點是如何能夠將風險降到最低,整個管理系統(tǒng)中,通常包含幾種不同的子系統(tǒng),如評審系統(tǒng)、文件系統(tǒng)等,之所以合同中風險過高,是因為在合同管理系統(tǒng)中缺少必要的法律常識以及經驗不足造成的,要想順利的將合同得到落實,就要對風險進行有效的預防,建立起相應的預防機制可以將風險隱患降到最低。這是在長期的發(fā)展過程中總結出來的,加強風險管理不但能確保合同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得到有效的落實,一旦發(fā)生問題也能作為重要的依據提出相應的賠償,以形成相應的管理機制。
4.4合同管理人才的培養(yǎng)
在企業(yè)中最有效的辦法是提高自己的能力來處理問題,提高合同的特殊人才的培養(yǎng)和招聘管理工作。一份很好的合同管理人員不僅有合同管理相關的專業(yè)知識,更要把整個項目的各種技術知識,和操作各種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也只有這樣,在合同的訂立、修改和解釋過程可以做得游刃有余。與此同時,一個很好的合同管理人員也應該做工程索賠管理和翻譯對外承包工作。
5結論
加強合同管理是完成鐵路工程項目的建設的一項重要保證。所以,合同規(guī)定標準和嚴格的項目的順利進行,結合鐵路工程建設項目的特點,在實際施工過程中也可能會碰到各種各樣的問題,所以執(zhí)行的鐵路工程施工合同雙方都必須給予足夠的重視。簽訂合同時,應考慮全面、細致、周到、減少不確定因素,有效控制風險,使工程建設可以按照鐵路工程施工合同有條不紊的進行。
參考文獻
[1]黃權斌.鐵路工程建設管理及動態(tài)控制研究[J].科技創(chuàng)新導報,20xx(04).
工程合同 篇6
為了強化工程管理,確保工程質量,加快施工進度,____縣(全稱以下簡稱甲方)將工程,承包給(全稱,以下簡稱乙方)施工,經雙方協(xié)商訂立如下合同并共同信守。
一、工程名稱:新建工程
二、工程內容及工程量:。
三、工程總造價:大寫(元)
四、工程質量標準:乙方應按甲方提供的'施工設計圖紙進行施工,施工必須符合村級組織活動場所建筑工程技術規(guī)范的標準,對該項工程要求達到:合格品。
五、約定施工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六、工程款結算方式:甲方按照工程進度和工程質量標準撥付。(扣10%質量保證金,無質量問題到期返還)
七、資金省、市、縣村級活動場所建設資金。
八、甲乙雙方責任:甲方提供施工設計圖,乙方應在開工前仔細核對甲方提供的所有施工圖紙。如發(fā)現施工圖存在偏差或問題,應及時與甲方取得聯系,解釋權由甲方確定。乙方應做好文明施工,環(huán)境保護措施,促進和諧社會發(fā)展,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管理體系。施工中若出現的任何安全問題,均由乙方負責。
九、質保期(________年):此工程質保期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均由乙方負責。
十、本合同經雙方驗收合格,簽字后生效,并結清全部款項,隨之本合同自行失效。
十
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7
摘要:建筑工程合同是維護合同雙方權利、義務的法律憑證,做好合同管理和風險防范工作可以確保雙方的切身利益。文章通過闡述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意義,分析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風險,同時提出加強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與風險控制的措施,為組織開展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與風險防范控制工作提供參考。
關鍵詞:風險防范;合同管理;工程管理
0引言
隨著經濟的發(fā)展,生活水平的提高,建筑工程作為人們日常生產生活的一部分,其施工質量受到人們的普遍關注。由于建筑工程具有規(guī)模大、施工周期長、施工難度大等特點,導致外部環(huán)境因素影響施工質量。對于建筑工程來說,在受到外部環(huán)境因素影響時,將會導致合同執(zhí)行時間被迫延長,甚至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無法完工,進而在一定程度上給承包方、發(fā)包方帶來嚴重的經濟損失;诖耍枰扇〈胧┘訌姾贤芾,準確評估合同的管理風險,同時對合同管理的風險進行嚴格管控,并制定完善的合同管理風險防范方案,最大限度降低建筑工程合同管理風險。
1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意義
在市場經濟環(huán)境下,一切行為都以經濟利益為中心,所以,對建筑工程實施合同管理具有重要的意義,主要表現為:
1.1滿足我國市場經濟發(fā)展的需要
在市場經濟環(huán)境下,組織開展合同管理工作,借助合同條款可以有效引導市場發(fā)展方向,進一步對市場進行法律方面的約束和管理,便于政府機關行使自己的政府職能。在建筑市場中,通過實施合同管理,一方面可以對市場進行調節(jié),另一方面可以規(guī)范管理建筑市場。
1.2建筑工程管理的關鍵
在組織開展建筑工程管理工作,通過實施合同管理,可以有效提高工程管理的效率和管理質量。對于任何一項建筑工程項目來說,需要承包方與發(fā)包方簽訂書面合同,同時按照合同條款嚴格執(zhí)行每一項施工要求,在這一過程中,如果合同管理工作不到位,那么建筑工程的施工質量將會難以保證,同時也就無法控制建筑工程的施工成本,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施工風險。在這種情況下,需要把握合同管理的關鍵,進一步對整個建筑工程項目的實際情況進行管控,確保建筑工程項目按期保質完成。
1.3對施工過程中的各種行為進行規(guī)范
從合同條款的角度來說,工程項目合同對發(fā)包方、承包方的權利、義務進行了明確。從法律效力的角度來說,工程項目合同具有法律效應,可以對發(fā)包方、承包方的權利、義務進行有效保護,同時,工程項目合同可以為工程糾紛提供法律依據。在組織開展工程項目施工時,如果發(fā)包方不遵守合同條款,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沒有支付給承包方工程款,或者承包方沒有履行合同約束,沒有在規(guī)定期限內完成工程項目,在這種情況下,可以借助合同條款的規(guī)定,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身的合法權利,對于拒絕履行合同義務的一方來說,將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在組織開展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工作時,通過對建筑工程合同加強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有效約束承包方、發(fā)包方,確保雙方嚴格履行合同約定,進而有利于凈化建筑市場環(huán)境。
1.4有利于提高建筑施工企業(yè)的市場競爭力
隨著全球經濟一體化進程的不斷推進,國外的建筑施工企業(yè)紛紛進入我國,進而出現國際競爭國內化,國內競爭國際化的現象,進一步加劇了建筑施工企業(yè)之間的競爭。對于我國的建筑企業(yè)來說,要想在世界舞臺上實現自身的生存和發(fā)展,需要不斷適應國際市場。通過加強合同管理,不斷提升自身的市場競爭力,強化自身與國外大型企業(yè)競爭的能力,進而實現自身的發(fā)展。
2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風險分析
在組織開展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工作時,面臨的風險主要表現為:
2.1內部風險
通常情況下,內部風險主要包括合同管理制度不完善、管理流程缺乏標準化,監(jiān)管不到位、合同管理人員素質偏低四種風險因素。在合同管理中,受上述四種風險因素的影響,在一定程度上會引發(fā)合同簽訂、合同履行、合同變更、合同轉移、合同解除等各個方面的風險,這些風險容易對企業(yè)制定的重大決策產生誤導,進而帶來嚴重的經濟損失。
2.2外部風險
通常情況下,外部風險因素主要包括信譽低、同行惡性競爭、項目經費不足等,受以上風險因素的影響,造成合同一方做出欺詐行為,以及合同違約等,進一步引發(fā)合同風險。
3加強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與風險控制的措施
在建筑工程施工過程中,為了提高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需要采取措施加強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與風險控制。
3.1建立健全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在建筑工程合同中,如果存在合同條款不嚴謹、不合理等現象,或者合同條款存在明顯的漏洞,甚至合同條款違反相應的法律法規(guī),在這種情況下,就會引發(fā)合同管理風險。通過建立健全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制度、明確合同條款,可以對合同管理風險進行有效控制,首先,綜合分析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guī),嚴格核實合同條款中是否存在違法現象,這是制定建筑工程合同的關鍵;其次,修改并完善合同條款中潛在的漏洞、歧義等,最大限度確保合同條款指向的明確性,避免合同條款中的漏洞被非法使用;最后,結合工程項目的實際情況,綜合分析合同條款的科學性、合理性,確保合同管理與工程預算、投標報價等內容保持一致,充分挖掘合同管理的作用。另外,合同管理人員需要對合同條款的內容進行認真分心,對于缺乏合理性、合法性,以及存在潛在風險的合同條款堅決不予以簽字蓋章,進而在一定程度上對合同管理風險進行嚴格管控,從根本上確保建筑工程施工質量。
3.2建立完善的信用評價體系
從當前已經發(fā)生的合同風險來看,許多風險都是由于缺乏信譽而產生的,基于此,通過建立完善的信用評價體系可以有效提高合同雙方的信譽度,進而密切合同雙方的合作關系,從根本上確保合同簽約順利進行,同時有利于有效執(zhí)行合同條款的規(guī)定。因此,合同雙方要建立相應的信用等級制度,通過全面評價合同雙方的經營、經濟、組織結構等信息,并將評價結果存檔保存,為后期的合同管理提供參考。
3.3建立風險預警機制
在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中,通過建立風險預警機制可以有效降低合同管理風險,在風險預警機制過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幾點:首先,建立健全合同風險評估體系,注重合同對象的信譽等級,然后在簽訂合同、履行合同等階段對合同風險進行評估,以便發(fā)現潛在的風險,同時結合風險等級的實際情況給予不同程度的預警,并采取相應的風險管控舉措,最大限度降低風險;其次,設立專門的風險管控部門,其職責就是針對合同管理過程中出現的風險給予專業(yè)評估,在評估過程中,如果發(fā)現風險因素,需要及時制定相應的解決方案,對風險因素進行控制。在實際工作中,風險管控部門綜合評估合同條款的'嚴謹性、科學性,尤其是經濟效益較低的建筑工程項目,需要認真分析影響經濟效益的的原因,同時提出針對性的解決方案,以便有效降低風險;第三,跟蹤風險,風險管控部門在評估風險的過程中,如果意識到潛在的風險隱患,需要及時預警,并采取相應的措施,同時對風險進行跟蹤,全面掌握風險因素的變化情況,盡量對風險進行有效管控。
3.4建立完善的信息化管理體系
隨著信息技術的不斷發(fā)展,通過建立完善的信息化管理體系可以對建筑工程合同管理風險進行有效管控,同時可以管控合同管理成本,提升合同管理效率。通常情況下,信息化管理體系主要涉及業(yè)主的基本信息管理、承包方和發(fā)包方的合同管理、工程預算成本管理等方面,借助計算機、網絡等整理有關建筑工程的所有資料,確保數據信息的及時性、有效性。在信息化時代,借助信息化管理體系對資源進行有效整合,從根本上減少了人為因素的影響,進而大大提高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時效性,同時可以動態(tài)掌握合同管理過程。
3.5建立完善的流程管理體系
建立完善的流程管理體系可以有效管控建筑工程合同管理風險,通過在不同的環(huán)節(jié)對合同管理風險進行實時監(jiān)控,防止合同管理風險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最大限度地確保合同風險管理的有效性。通常情況下,合同管理的流程主要涉及前期的市場調研、合同策劃、合同條款的協(xié)商、擬定合同文本、審核合同條款,以及合同的簽訂、執(zhí)行、變更、轉讓、解除、存檔等環(huán)節(jié),通過在不同的環(huán)節(jié)安排專門的責任人,將風險管控落實到具體的環(huán)節(jié)、具體的人,確保每個環(huán)節(jié)嚴格遵守合同條款規(guī)定。另外,設立專門的監(jiān)督部門,其職責就是監(jiān)督管理整個合同管理流程,評估合同條款的落實情況,及時彌補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的不足,在一定程度上確保合同管理流程的規(guī)范化。
3.6提升合同管理人員的綜合素質
在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中,提升合同管理人員的綜合素質也是提升合同管理質量的重要舉措。對此,在提升合同管理人員的綜合素質方面,做好以下工作:首先,合同管理人員選擇方面,確保選拔的公正性,同時從合同管理法律法規(guī)的專業(yè)知識和專業(yè)水平、信息化技術水平、道德品質等方面對合同管理人員進行綜合考量,充分挖掘合同管理人員的優(yōu)勢;其次,對合同管理人員進行教育和培訓,借助教育和培訓,幫助合同管理人員提升合同管理專業(yè)技能,使其更好地勝任合同管理工作;第三,建立健全考核機制,對合同管理人員實施不定期的考核,考核重點主要集中在合同管理人員的專業(yè)知識、專業(yè)技能、責任意識、風險管控能力等,從根本上提升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質量。
4結論
綜上所述,在市場經濟環(huán)境下,受經濟利益的驅使,合同管理風險對建筑工程經濟效益的影響越加明顯,在這種情況下,加強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與風險防范異常關鍵。對此,需要做好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與風險防范工作,通過建立健全建筑工程合同風險防范機制,對合同管理風險進行有效管控,進而在一定程度上全面提高建筑工程施工質量。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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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余琳.建設工程項目審計之我見———加強建筑工程項目合同管理審計防范工程項目風險[J].商,20xx-04-08.
工程合同 篇8
甲方: 身份證: 電話:
乙方: 身份證: 電話:
今由甲方*******3# 、4# 樓鋼筋綁扎承包給乙方 ,從標準層至工程完工,按建筑面積元/m2 計算。
1、甲方提供:安全帽、扎絲、墊塊等輔料。
2、甲方負責吊料,供應材料,乙方負責接料,屋面剩余鋼筋由乙方清理。
3、乙方必須保證人員充足,按要求施工,施工驗收未達標的,乙方負責修整,費用自付,按質按量完成施工進度。
4、乙方施工人員要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產。
5、生活費按每人每月壹仟元,工程款工程結束后三個月內付清。
6、違約:如乙方未能按質按量完成工程進度,中途退場,甲方有權按完成工作量的50%支付工程款。
7、經過雙方充分友好的協(xié)商,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信的原則簽訂本合同,雙方共同遵照執(zhí)行。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工程工程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發(fā)包方)
乙方:__________(承包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基礎上,本著相互信任的原則,就甲方的水電工程達成以下協(xié)議。水電安裝合同范本20xx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地點:__________
2、工程承包方式:a承包人包工包料;b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c承包人包清工。
3、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4、合同價款:本合同工程預算造價人民幣___________元(大寫),若要變更施工內容,變更材料,工程造價按實計算。
第二條:關于材料供給的約定
1、本工程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應為符合要求的合格產品,并應按時供應到現場,乙方應辦理驗收手續(xù),如發(fā)生質量問題或規(guī)格有差異,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書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的工程損失,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供應的材料抵現場后,經乙方驗收,由乙方負責保管,由于保管不當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2、甲方供應的裝飾材料均應用于本工程,非經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違背本規(guī)定,應按材料價款雙倍補償給甲方。
3、乙方供應的材料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guī)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如乙方提供的材料是偽劣商品,應按材料價款的雙倍補償給甲方。
第三條:關于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1、本工程應嚴格執(zhí)行國家《住宅裝飾裝修工程施工規(guī)范》GB-20xx和《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guī)范》GB-20xx并參照其它地方標準、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2、由于乙方技術差及不責任心不到位等自身原因造成質量問題,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
3、工程竣工:乙方應提前通知甲方驗收,并辦理驗收手續(xù)。
4、本工程由_______方設計施工方案。水電安裝合同范本20xx
第四條:關于安全生產各防火的現場治理的約定
1、嚴格遵守規(guī)定的裝飾裝修施工時間,降低施工噪音,減少環(huán)境污染。
2、未經甲方同意及有關部門批準,施工中不得隨意拆改原建筑物結構及各種設備管線。
3、保證裝飾裝修現場整齊,竣工前做好衛(wèi)生清掃和處理工作。
4、乙方應協(xié)同甲方做好施工材料保管工作,禁止閑雜人員進入現場。
5、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攜帶任何甲方提供的裝修材料出門,一經發(fā)現偷盜現象按材料價格加倍賠償。
第五條:工程付款方式、承包內容、結算的約定
1、布局開槽完工后,支付工程款的50%給乙方,水電完工后支付工程款的30%,整體竣工驗收合格后支付20%。
2、本工程保修期伍年,須工程款全部結清,甲、乙雙方簽定《工程保修單》,保修期從竣工驗收簽章之日起算。
3、雙方款項住來均應出具收據。
4、工程結算方式:水路____米,電路____米
5、乙方承包內容:1、水電開槽、布線、穿線、埋槽;2、所有水電施工過程的垃圾現場整理裝袋;3、水電施工穿墻、打孔、切割;4、開關插座面板安裝;5、小五金的安裝;6后期燈具的安裝(水晶燈另計);7、其他收費項目另計。
第六條:糾紛處理
因工程質量雙方發(fā)生爭議時,雙方協(xié)商解決,當事人不愿意協(xié)商、調解解決,或協(xié)商、調解不成時,可按本合同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全同的變更和解除
1、合同經雙方簽字生效后,雙方必須嚴格遵守。任何一方需變更合同內容,應約協(xié)商一致后,重新簽訂補充協(xié)議。合同簽訂施工前,一方要終止全同,應以書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總價款____%支付違約金,并辦理終止合同手續(xù)。
2、施工過程中任何一方擔出終止合同,須向另一主以書面形式提出,經雙方同意辦理清算手續(xù),訂立終止合同協(xié)議,解除本合同。
第八條:其它約定
1、因氣候、停電等不可抗力或不可預見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誤,經雙方確認后可以順延。
2、甲方在入住前可以要求乙方3次來現場配合其他工種的交叉施工,超過3次部分每次甲方需支付乙方30元/次的勞務費。
3、保修期內由于乙方的施工各配造成的質量問題由乙方免費維修,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時內必須到達現場,由于甲方使用不當或不可抗力、甲方所購主材產品質量異議或不可遇見原因造成的問題,甲方應按實際發(fā)生費用支付乙方維修費用。
第九條:附則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后終止。
2、本合同簽訂后工程不得轉包。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4、合同有效期至_______。
5、工程保修期伍年,過了保修期乙方來維護甲方應支付相應費用。
甲方________簽字(蓋章)乙方________簽字(蓋章)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工程合同 篇9
工程地點:宜賓市翠屏區(qū)李莊鎮(zhèn)游客接待中心
甲 方:貴州建工集團第八建筑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宜賓市翠屏區(qū)李莊鎮(zhèn)游客接待中心工程項目部
乙 方: 宜賓林銳制冷設備有限公司
簽訂時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為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項目
一、工程包干范圍: 施工圖紙、及清單范圍內的所有暖通、空調安裝工程的全部工作。
以上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具體工作:材料供應、運輸、制作、、上下車、轉運、安裝及配合驗收。制作、運輸及安裝的人工、材料、機具、施工安全、住宿等均由乙方負責。 具體內容及要求見施工設計圖紙和招投標工程量清單。
二、工程地點: 宜賓市翠屏區(qū)李莊鎮(zhèn)游客接待中心 。
三、工程包干總價: 1080000.00元,(大寫:壹佰零捌萬圓整)。(不包含稅票)
第二條 施工準備
一、甲方:
1、做好建筑紅線以外的“三通一平”,負責紅線外進場道路的維修。
2、做好基礎管樁施工,組織基礎承臺、拉梁施工。
二、乙方:
1、及時組織施工管理人員和材料、施工機械進場;
2、編制暖通、空調專項工程施工方案,施工總進度計劃、月計劃,材料設備、成品、半成品等進場計劃,用水、用電計劃,并報甲方。
第三條 工程期限
一、根據國家工期定額和使用需要,確定暖通、空調分包工程工期為合同簽訂后 天內完成。但承包方承包范圍內的工程工期應滿足甲方與業(yè)主簽訂的施工總承包合同要求的工期,同時應滿足業(yè)主的節(jié)點工期要求。
二、開工前 3 天,甲方向乙方發(fā)出開工通知書。
三、如遇下列情況,經甲方現場代表簽證后,工期相應順延:
1、按施工準備規(guī)定,不能提供施工場地、水、電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礙物未能清除,影響進場施工;
2、凡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設備、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證施工需要或因交驗時發(fā)現缺陷需要修復、配、代、換而影響進度;
3、不屬包干范圍內的重大設計變更,致使設計方案改變或由于施工無法進行而影響進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電、停水8小時以上或連續(xù)間歇性停水、停電3天以上(每次連續(xù)4小時以上),影響正常施工;
5、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誤工期。
第四條 工程質量
一、本工程施工質量根據施工圖設計要求,符合國家施工驗收合格標準;
二、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紙、說明文件和國家頒發(fā)的建筑工程規(guī)范、規(guī)程和標準進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監(jiān)理、業(yè)主派駐代表的監(jiān)督。
三、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1、由乙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設備、構配件、半成品必須按有關規(guī)定提
供質量合格證,并進行檢驗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
2、對材料改變或代用必須經原設計單位同意并發(fā)正式書面通知和甲方派駐代表簽證后,方可用于工程;
3、乙方應按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對工程進行分項、分部質量評定,并及時將質量評定結果送甲方。工程結構完工時,應會同甲方、業(yè)主、監(jiān)理、質量監(jiān)督站進行結構中間驗收;
4、乙方在施工中發(fā)生質量事故,應及時報告甲方、業(yè)主派駐代表和監(jiān)理。一般質量事故的處理結果應送甲方、業(yè)主和監(jiān)理備案;重大質量事故的處理方案,應經設計單位、業(yè)主、甲方等單位共同研究,并經設計、建設單位簽證后實施;
5、工程竣工后,乙方按規(guī)定對工程實行保修,保修時間自通過竣工驗收之日算起。
第五條 工程價款的支付方式
1、甲方于20xx年7月30日支付乙方已完工程量、及材料設備總價的80%;工程完工驗收合格、辦理完結算工作后,且空調、暖通等系統(tǒng)能正常使用,甲方支付至與乙方結算的工程總價款的95%,剩余工程總價款的5%做為質量保證金。
2、余下的5%作為工程質量保證金,在二年之內無質量保修問題甲方無息付清全部余款。
第六條 施工與設計變更
1、甲方交付的設計圖紙、說明和有關技術資料,作為施工的有效依據,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中如發(fā)現設計有錯誤或嚴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與乙方及時會同設計等有關單位研究確定修改意見或變更設計文件,乙方按修改或變更后的設計文件進行施工。若發(fā)生增減費用,按實調整。按比例分配,甲乙雙方的比例為3:7。
3、乙方在保證工程質量和不降低設計標準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設計、修改工藝的合理化建議,經甲方、業(yè)主、設計單位或有關技術部門同意后方可組織實施。
第七條 工程驗收
1、中間驗收:暖通、空調工程安裝完畢,乙方通知甲方組織暖通、空調工程中間驗收,如果出現一切問題由乙方全權負責。
2、竣工驗收;暖通、空調工程完成后,乙方配合甲方組織竣工驗收,驗收如出現一切問題由乙方全權負責。
3、工程竣工驗收后,在規(guī)定的保修期內,凡因施工造成的質量事故和質量缺陷應由乙方負責保修并承擔全部費用。
工程合同 篇10
發(fā)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下列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立項批準文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資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圍
承包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________________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ぃ篲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六、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xié)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guī)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xié)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本協(xié)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八、承包人向發(fā)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并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發(fā)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十、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雙方約定后生效。
發(fā)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附件1 上海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及合同文件
1.詞語定義
下列詞語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定義。
1.1 通用條款:是根據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及建設工程施工的需要訂立,通用于建設工程施工的條款。
1.2 專用條款:是發(fā)包人與承包人根據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結合具體工程實際,經協(xié)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是對通用條款的具體化、補充或修改。
1.3 發(fā)包人:指在協(xié)議書中約定,具有工程發(fā)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4 工程師:指發(fā)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己方代表,或發(fā)包人委托的監(jiān)理單位派出的總監(jiān)理工程師。其具體身份和職權由發(fā)包人、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1.5 承包人:指在協(xié)議書中約定,被發(fā)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6 承包人代表:指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指定的負責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7 設計單位:指發(fā)包人委托的負責本工程設計并取得相應工程設計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8 監(jiān)理單位:指發(fā)包人委托的負責本工程監(jiān)理并取得相應工程監(jiān)理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9 工程:指發(fā)包人、承包人在協(xié)議書中約定的承包范圍內的工程。
1.10 合同價款:指發(fā)包人、承包人在協(xié)議書中約定,發(fā)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完成承包范圍內全部工程并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的款項。
1.11 追加合同價款:指在合同履行中發(fā)生需要增加合同價款的情況,經發(fā)包人確認后按計算合同價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價款。
1.12 費用:指不包含在合同價款之內的應當由發(fā)包人或承包人承擔的經費支出。
1.13 保留金:指合同雙方約定按一定比例在工程價款中提留,用于工程缺陷修補的款項。
1.14 接收證書:指發(fā)包人在工程或分項工程通過竣工驗收后,簽發(fā)給承包人的工程接收憑證。
1.15 缺陷責任期:指承包人在工程竣工后,對所建工程的存在缺陷及在使用過程中暴露出來的缺陷或損害負有修補責任的期限。
1.16 履約證書:指發(fā)包人在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履行責任,于缺陷責任期滿后簽發(fā)給承包人的完成合同履約的憑證。
1.17 保修期:指承包人在工程或分部工程竣工后,對所建工程在一定時限內出現的質量問題負有保修責任的期限。其期限自工程或分部工程接收證書上注明的竣工日期起,至質量保修書(合同)約定的期限止。
1.18 工期:指發(fā)包人承包人在協(xié)議書中約定,按總日歷天數(包括法定節(jié)假日)計算的承包天數。
1.19 開工日期:指發(fā)包人承包人在協(xié)議書中約定,承包人開始施工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20 竣工日期:指發(fā)包人承包人在協(xié)議書中約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圍內工程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21 圖紙:指由發(fā)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經發(fā)包人批準,滿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1.22 施工場地:指由發(fā)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場所以及發(fā)包人在圖紙中具體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場所。
1.23 書面形式:指合同書、紙質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傳真、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24 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所應承擔的責任。
1.25 索賠:指合同履行過程中,對于非己方過失,而是因對方原因造成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和(或)工期順延的要求。
1.26 不可抗力:指合同履行中發(fā)生的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1.27 小時或天:本合同中規(guī)定按小時計算時間的,從事件有效開始時計算(不扣除休息時間);規(guī)定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時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節(jié)假日的,以節(jié)假日的次日為時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時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時間為當日24 時。
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2.1 合同文件應能相互解釋,互為說明。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yōu)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協(xié)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guī)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合同履行中,發(fā)包人、承包人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xié)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2.2 當合同文件內容界定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發(fā)包人、承包人協(xié)商解決。雙方也可以提請工程師作出解釋。雙方協(xié)商不成或不同意工程師的解釋時,按本通用條款38 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標準及規(guī)范
3.1 語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說明。如專用條款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文字時,漢語應為解釋和說明本合同的標準語言文字。
3.2 適用法律和法規(guī)
本合同文件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和行政法規(guī)。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guī),由雙方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3.3 適用標準、規(guī)范
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適用國家標準、規(guī)范的名稱;沒有國家標準、規(guī)范但有行業(yè)標準、規(guī)范的,約定適用行業(yè)標準、規(guī)范的名稱;沒有國家和行業(yè)標準、規(guī)范的,約定適用地方標準、規(guī)范的名稱。發(fā)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供一式兩份約定的標準、規(guī)范。屬強制性標準的,發(fā)包人、承包人必須遵守。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guī)范的,由發(fā)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術要求,承包人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發(fā)包人認可后執(zhí)行。發(fā)包人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guī)范的,應負責提供中文譯本。
本條所發(fā)生的購買、翻譯標準、規(guī)范或制定施工工藝的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
4.圖紙
4.1 發(fā)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日期和套數,向承包人提供圖紙。承包人需要增加圖紙?zhí)讛档,發(fā)包人應代為復制,復制費用由承包人承擔。發(fā)包人對工程有保密要求的,應在專用條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承包人在約定保密期限內履行保密義務。
4.2 承包人未經發(fā)包人同意,不得將本工程圖紙轉給第三方。本合同終止后,除承包人存檔需要的圖紙外,應將全部圖紙退還給發(fā)包人。
4.3 承包人應在施工現場保留一套完整圖紙,供工程師及有關人員進行工程檢查時使用。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5.工程師
5.1 發(fā)包人派駐施工場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稱工程師。其姓名、職務、職權由發(fā)包人在專用條款內寫明。
5.2 實行工程監(jiān)理的,發(fā)包人應在實施監(jiān)理前將委托的監(jiān)理單位名稱、監(jiān)理內容及監(jiān)理權限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3 監(jiān)理單位委派的總監(jiān)理工程師在本合同中也稱工程師,其姓名、職務、職權由發(fā)包人、承包人在專用條款內寫明。其職權應與發(fā)包人派駐現場履行合同的代表相區(qū)別。二者職權發(fā)生交叉或不明確時,由發(fā)包人予以明確,并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4 合同履行中,發(fā)生影響發(fā)包人、承包人雙方權利或義務的事件時,負責監(jiān)理的工程師應依據合同在其職權范圍內客觀公正地進行處理。一方對此處理有異議時,按本通用條款第38 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5.5 除合同內有明確約定或經發(fā)包人同意外,負責監(jiān)理的工程師無權解除本合同約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權利與義務。
5.6 不實行工程監(jiān)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師專指發(fā)包人派駐施工場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體職權由發(fā)包人在專用條款內寫明。
6.工程師的委派和指令
6.1 工程師可委派工程師代表,行使合同約定的自己的職權,并可在認為必要時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經發(fā)包人同意,并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委派書和撤回通知作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師代表在工程師授權范圍內向承包人發(fā)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與工程師發(fā)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對工程師代表向其發(fā)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有疑問時,可將此函件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應進行確認。工程師代表發(fā)出指令有失誤時,工程師應進行糾正。
除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外,發(fā)包人派駐工地的其他人員均無權向承包人發(fā)出任何指令。
6.2 工程師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后,以書面形式交給承包人代表,承包人代表在回執(zhí)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確有必要時,工程師可發(fā)出口頭指令,并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承包人對工程師的指令應予執(zhí)行。工程師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的,承包人應于工程師發(fā)出口頭指令后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工程師在承包人提出確認要求后48小時內不予答復的,視為口頭指令已被確認。
承包人認為工程師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后24小時內向工程師提出修改指令的書面報告,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報告后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xù)執(zhí)行原指令的決定,并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緊急情況下,工程師要求承包人立即執(zhí)行的指令或承包人雖有異議,但工程師決定仍繼續(xù)執(zhí)行的指令,承包人應予執(zhí)行。因指令錯誤發(fā)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和給承包人造成的損失由發(fā)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本款規(guī)定同樣適用于由工程師代表發(fā)出的指令、通知。
6.3 工程師應按合同約定,及時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通知,并履行約定的其他義務。由于工程師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造成工期延誤,發(fā)包人應承擔延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并賠償承包人有關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6.4 如需更換工程師,發(fā)包人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繼續(xù)行使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7.承包人代表
7.1 承包人代表的姓名、職務在專用條款內寫明。
7.2 承包人依據合同發(fā)出的通知,以書面形式由承包人代表簽字后送交工程師,工程師在回執(zhí)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
7.3 承包人代表按發(fā)包人認可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工程師依據合同發(fā)出的指令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工程師聯系時,承包人代表應當采取保證人員生命和工程、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時內向工程師送交報告。責任在發(fā)包人或第三方的,由發(fā)包人承擔由此發(fā)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承包人的,由承包人承擔費用,不順延工期。
7.4 承包人如需更換承包人代表,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發(fā)包人,并征得發(fā)包人同意。后任繼續(xù)行使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7.5 發(fā)包人可以與承包人協(xié)商,建議更換其認為不稱職的承包人代表。
8.發(fā)包人工作
8.1 發(fā)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以下工作:
。1)辦理土地征用、拆遷補償、平整施工場地等工作,使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在開工后繼續(xù)負責解決以上事項遺留問題;
(2)將施工所需水、電、電訊線路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專用條款約定地點,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3)開通施工場地與城鄉(xiāng)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專用條款約定的施工場地內的主要道路,滿足施工運輸的需要,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場地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線資料,對資料的真實準確性負責;
。5)辦理施工許可證及其他施工所需證件、批件和臨時用地、停水、停電、中斷道路交通、爆破作業(yè)等的申請批準手續(xù)(證明承包人自身資質的證件除外);
。6)確定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承包人,進行現場交驗;
(7)組織承包人和設計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
(8)協(xié)調處理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包括文物保護建筑)、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承擔有關費用;
。9)發(fā)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8.2 發(fā)包人如將前款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辦理,雙方應在專用條款內約定,相關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
8.3 發(fā)包人未能履行8.1款各項義務,導致工期延誤或給承包人造成損失的,發(fā)包人賠償承包人有關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9.承包人工作
9.1 承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以下工作:
。1)根據發(fā)包人委托,在其設計資質等級和業(yè)務允許的范圍內,完成施工圖設計或與工程配套的設計,經工程師確認后使用,發(fā)包人承擔由此發(fā)生的費用;
。2)向工程師提供年、季、月度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進度統(tǒng)計報表;
。3)根據工程需要,提供和維修非夜間施工使用的照明、圍欄設施,并負責安全保衛(wèi);
。4)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數量和要求,向發(fā)包人提供施工場地辦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設施,發(fā)包人承擔由此發(fā)生的費用;
。5)遵守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環(huán)境保護和安全生產等的管理規(guī)定,按規(guī)定辦理有關手續(xù),并以書面形式通知發(fā)包人,發(fā)包人承擔由此發(fā)生的費用,因承包人責任造成的罰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發(fā)包人之前,承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負責已完工程的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fā)生損壞,由承包人負責修復,并承擔相應費用;發(fā)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護的工程部位和相應的追加合同價款,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7)按專用條款約定做好施工場地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包括文物保護建筑)、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
。8)保證施工場地清潔符合環(huán)境衛(wèi)生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交工前清理現場達到專用條款約定的要求,承擔因自身原因違反有關規(guī)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
。9)承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9.2 承包人未能履行前款各項義務,造成發(fā)包人損失的,承包人賠償發(fā)包人有關損失。
三、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10.進度計劃
10.1 承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日期,將施工組織設計和工程進度計劃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予以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不確認也不提出書面意見的,視為同意。
10.2 群體工程中單位工程分期進行施工的,承包人應按照發(fā)包人提供圖紙及有關資料的時間,按單位工程編制進度計劃,其具體內容雙方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10.3 承包人必須按工程師確認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工程師對進度的檢查、監(jiān)督。工程實際進度與經確認的進度計劃不符時,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要求提出改進措施,經工程師確認后執(zhí)行。因承包人原因導致實際進度與進度計劃不符,承包人無權就改進措施提出追加合同價款。
11.開工及延期開工
11.1 承包人應當按照協(xié)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承包人不能按時開工,應當不遲于協(xié)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以書面形式向工程師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師應當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后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答復承包人。工程師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后48小時內不答復,視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應順延。工程師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工期不予順延。
11.2 因發(fā)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xié)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工程師應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遲開工日期。發(fā)包人賠償承包人因延期開工造成的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
12.暫停施工工程師認為確有必要暫停施工時,應當以書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暫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時內提出書面處理意見。承包人應當按工程師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護已完工程。承包人實施工程師作出的處理意見后,可以書面形式提出復工要求,工程師應當在48小時內給予答復。工程師未能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承包人復工要求后48小時內未予答復,承包人可自行復工。因發(fā)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發(fā)包人承擔所發(fā)生的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損失,相應順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擔發(fā)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3.工期延誤
13.1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工程師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發(fā)包人未能按專用條款的約定提供圖紙及開工條件;
。2)發(fā)包人未能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3)發(fā)包人派出的工程師或在施工現場的發(fā)包人雇用的其他承包人所造成或引起的施工不能正常進行或停工;
。4)工程師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所需指令、批準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5)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
。6)一周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7)不可抗力;
。8)專用條款中約定或工程師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13.2 承包人在前款情況發(fā)生后14天內,就延誤的工期以書面形式向工程師提出報告。工程師在收到報告后14天內予以確認。逾期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同意順延工期。
14.工程竣工
14.1 承包人必須按照協(xié)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14.2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xié)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14.3 施工中發(fā)包人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xié)商一致后應簽訂提前竣工協(xié)議,作為合同文件組成部分。提前竣工協(xié)議應包括承包人為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發(fā)包人為提前竣工提供的條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價款等內容。
四、質量與檢驗
15.工程質量
15.1 工程施工應達到協(xié)議書約定的質量標準。質量標準評定以國家或行業(yè)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為依據。工程質量因承包人原因未達到約定的標準,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15.2 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由雙方同意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鑒定,所需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雙方均有責任,由雙方根據其責任分別承擔。
16.檢查和返工
16.1 承包人應認真按照標準、規(guī)范和設計圖紙的要求以及工程師依據合同發(fā)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工程師的檢查檢驗,并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
16.2 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的部分,工程師一經發(fā)現,應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約定標準。因承包人原因達不到約定標準,由承包人承擔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6.3 工程師的檢查檢驗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正常進行,檢查檢驗不合格時,影響正常施工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發(fā)包人承擔,并相應順延工期。
16.4 因工程師指令失誤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發(fā)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發(fā)包人承擔。
17.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7.1 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專用條款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承包人進行自檢,并在隱蔽或中間驗收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驗收。通知包括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承包人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工程師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后,承包人可進行隱蔽和繼續(xù)施工。驗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師限定的時間內修改后重新驗收。
17.2 工程師不能按時進行驗收,應在驗收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48小時。工程師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進行驗收,承包人可自行組織驗收,工程師應承認驗收記錄。
17.3 經工程師驗收,工程質量符合標準、規(guī)范和設計圖紙等要求,驗收24小時后,工程師不在驗收記錄上簽字,視為工程師已經認可驗收記錄,承包人可進行隱蔽或繼續(xù)施工。
18.重新檢驗無論工程師是否進行驗收,當其要求對已經隱蔽的工程重新檢驗時,承包人應按要求進行剝離或開孔,并在檢驗后重新覆蓋或修復。檢驗合格,發(fā)包人承擔由此發(fā)生的全部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人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承包人承擔發(fā)生的全部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9.工程試車
19.1 雙方約定需要試車的,試車內容應與承包人承包的安裝范圍相一致。
19.2 設備安裝工程具備單機無負荷試車條件,承包人組織試車,并在試車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承包人準備試車記錄,發(fā)包人根據承包人要求為試車提供必要條件。試車合格,工程師在試車記錄上簽字。
19.3 工程師不能按時參加試車,須在開始試車前2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48小時。工程師未能按時提出延期要求,不參加試車,應承認試車記錄。
19.4 設備安裝工程具備無負荷聯動試車條件,發(fā)包人組織試車,并在試車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和對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準備工作。試車合格,雙方在試車記錄上簽字。
19.5 雙方責任
。1)由于設計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發(fā)包人應要求設計單位修改設計。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設計方案重新安裝。發(fā)包人承擔修改設計、拆除及重新安裝的全部費用和追加合同價款,工期相應順延。
。2)由于設備制造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由該設備采購一方負責重新購置或修理,承包人負責拆除和重新安裝。設備由承包人采購的,由承包人承擔修理或重新購置、拆除及重新安裝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設備由發(fā)包人采購的,發(fā)包人承擔上述各項追加合同價款,工期相應順延。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師要求重新安裝和試車,并承擔重新安裝和試車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4)試車費用除已包括在合同價款之內或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均由發(fā)包人承擔。
。5)工程師在試車合格后不在試車記錄上簽字,試車結束24小時后,視為工程師已經認可試車記錄,承包人可繼續(xù)施工或辦理竣工手續(xù)。
19.6 投料試車應在工程竣工驗收后由發(fā)包人負責。如發(fā)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驗收前進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時,應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簽訂補充協(xié)議。
五、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與檢查
20.1 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guī)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并隨時接受行業(yè)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jiān)督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fā)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20.2 發(fā)包人應對己方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對他們的安全負責。發(fā)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違反安全管理的規(guī)定進行施工。因發(fā)包人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發(fā)包人承擔相應責任及發(fā)生的費用。
21.安全防護
21.1 承包人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事前應向工程師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后實施,防護措施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
21.2 實施爆破作業(yè),在放射、毒害性環(huán)境中施工(含儲存、運輸、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承包人應在施工前14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并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后實施,安全防護措施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
22.事故處理發(fā)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應按有關規(guī)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并通知工程師,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發(fā)生的費用。
六、合同價款與支付
23.合同價款及調整
23.1 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fā)包人、承包人依據中標通知書中的中標價格在協(xié)議書內約定。非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fā)包人、承包人依據工程預算書在協(xié)議書內約定。
23.2 合同價款在協(xié)議書內約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合同價款計價的方式可采用固定總價、固定單價或雙方約定的其他計價方式。
(1)采用固定總價計價方式的,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包含的風險范圍和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在約定的風險范圍內,合同價款不作調整。風險范圍以外的合同價款調整方法,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2)采用固定單價計價方式的,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在約定風險范圍內,單價不作調整。在約定風險范圍外實際數量變化超過該項目工程量清單內數量10%以上,且該項目數量變化的金額超過合同金額0.01%時,單價可作調整。
23.3 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因下列因素發(fā)生成本變化的,合同價款可作調整:
(1)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國家有關政策重大變化影響合同價款;
。2)工期超過十二個月的;
。3)雙方約定的其他因素。價格調整因素和調整方法由雙方約定。
24.工程預付款
實行工程預付款的,雙方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發(fā)包人向承包人預付工程款的時間和數額,開工后按約定的時間和比例逐次扣回。預付時間應不遲于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發(fā)包人不按約定預付,承包人在約定預付時間的7天后,可向發(fā)包人發(fā)出要求預付的通知。發(fā)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預付,承包人可在發(fā)出通知后的第8天停止施工。發(fā)包人應從約定應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應付款的同期銀行貸款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
25.工程量確認
25.1 承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工程師提交已完工程量的報告。工程師應在接到報告后的14天內,按設計圖紙核實已完工程量(以下稱計量),并在計量前24小時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應當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并派人參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參加計量,計量結果有效,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
25.2 工程師收到承包人報告后14天內未進行計量,從第15天起,承包人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即視為被確認,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工程師不按約定時間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無效。
25.3 對承包人超出設計圖紙范圍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師不予計量。
26.工程款(進度款)支付
26.1 在確認計量結果后14天內,發(fā)包人應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按約定時間發(fā)包人應扣回的預付款,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結算。
26.2 本通用條款第23 條確定調整的合同價款,第31 條工程變更調整的合同價款及其他條款中約定的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調整支付。
26.3 發(fā)包人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時,按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比例,提留保留金。
26.4 發(fā)包人超過約定的支付時間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人可向發(fā)包人發(fā)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發(fā)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與承包人協(xié)商簽訂延期付款協(xié)議,經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協(xié)議應明確延期支付的時間,并從計量結果確認后的第15天起計算應付款的貸款利息。
26.5 發(fā)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進度款),雙方又未達成延期付款協(xié)議,導致施工無法進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發(fā)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
七、材料設備供應
27.發(fā)包人供應材料設備
27.1 發(fā)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雙方應當按專用條款約定,制定發(fā)包人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寫明所供材料設備的品種、規(guī)格、型號、數量、單價、質量等級、提供時間和地點。
27.2 發(fā)包人按一覽表所定的內容提供材料設備,并出具產品合格證明,對其質量負責。發(fā)包人在所供材料設備到貨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與發(fā)包人共同清點。
27.3 發(fā)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承包人派人參加清點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發(fā)包人支付相應保管費用。因承包人原因發(fā)生丟失損壞,由承包人負責賠償。發(fā)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點,承包人不負責材料設備的保管,丟失損壞由發(fā)包人負責。
27.4 發(fā)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與一覽表不符時,發(fā)包人承擔相關責任。發(fā)包人應承擔責任的具體內容,雙方根據下列情況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1)材料設備單價與一覽表不符,由發(fā)包人承擔所有價差;
。2)材料設備的品種、規(guī)格、型號、質量等級與一覽表不符,承包人可拒絕接收保管,由發(fā)包人運出施工場地并重新采購;
。3)發(fā)包人供應的材料規(guī)格、型號與一覽表不符,經發(fā)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代為調劑串換,由發(fā)包人承擔相應費用;
。4)到貨地點與一覽表不符,由發(fā)包人負責運至一覽表指定地點;
(5)供應數量少于一覽表約定的數量時,由發(fā)包人補齊,多于一覽表約定數量時,發(fā)包人負責將多出部分運出施工場地;
。6)到貨時間早于一覽表約定的時間,由發(fā)包人承擔因此發(fā)生的保管費用;到貨時間遲于一覽表約定的供應時間,造成承包人損失和(或)延誤工期的,由發(fā)包人賠償承包人損失和(或)相應順延工期。
27.5 發(fā)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使用前,由承包人負責檢驗或試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檢驗或試驗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
27.6 發(fā)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結算方法,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28.承包人采購材料設備
28.1 承包人負責采購材料設備的,應按照專用條款約定及設計和有關標準要求采購,并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對材料設備質量負責。承包人在材料設備到貨前24小時通知工程師清點。
28.2 承包人采購的材料設備與設計或標準要求不符時,承包人應按工程師要求的`時間運出施工場地,重新采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fā)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8.3 承包人采購的材料設備在使用前,應按工程師的要求進行檢驗或試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檢驗或試驗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28.4 工程師發(fā)現承包人采購并使用不符合設計或標準要求的材料設備時,應要求由承包人負責修復、拆除或重新采購,并承擔發(fā)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8.5 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的,應經工程師認可。由此增減的合同價款,雙方以書面形式議定。
28.6 由承包人采購的材料設備,發(fā)包人不得指定生產廠或供應商。
八、工程變更
29.工程設計變更
29.1 施工中發(fā)包人需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應提前14天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發(fā)出變更通知。變更超過原設計標準或批準的建設規(guī)模時,發(fā)包人應報規(guī)劃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重新審查批準,并由原設計單位提供變更的相應圖紙和說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師發(fā)出的變更通知及有關要求,進行下列需要的變更:
。1)更改工程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2)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量;
。3)改變有關工程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4)其他有關工程變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變更導致合同價款的增減及造成的承包人損失,由發(fā)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29.2 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承包人擅自變更設計發(fā)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發(fā)包人直接損失的,由承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9.3 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設計圖紙或施工組織設計的更改及對材料、設備的換用,須經工程師同意。未經同意擅自更改或換用時,承包人承擔由此發(fā)生的費用,并賠償發(fā)包人的有關損失,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工程師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議,所發(fā)生的費用和獲得的收益,發(fā)包人、承包人另行約定分擔或分享。
30.其他變更合同履行中發(fā)包人要求變更工程質量標準及發(fā)生其他實質性變更,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
31.確定變更價款
31.1 承包人在工程變更確定后28天內,提出變更工程價款的報告,經工程師確認后調整合同價款。變更合同價款除適用于本通用條款第23.2款、23.3款之外,按下列方法進行:
。1)合同中已有適用于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于變更工程的價格,可以參照類似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3)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于變更工程的價格,由承包人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經工程師確認后執(zhí)行。
31.2 承包人在雙方確定變更后28天內不向工程師提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時,視為該項變更不涉及合同價款的變更。
31.3 工程師應在收到變更工程價款報告之日起28天內予以確認,工程師無正當理由不確認時,自變更工程價款報告送達之日起28天后視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已被確認。
31.4 工程師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變更價款,按本通用條款第38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31.5 工程師確認增加的工程變更價款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
31.6 因承包人原因導致的工程變更,承包人無權要求追加合同價款。
九、竣工驗收與結算
32.竣工驗收
32.1 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承包人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guī)定,向發(fā)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雙方約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圖的,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數。
32.2 發(fā)包人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后28天內組織有關單位驗收,并在驗收后14天內給予認可或提出修改意見。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32.3 發(fā)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后28天內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后14天內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認可。
32.4 工程竣工驗收通過,工程師應簽發(fā)接收證書。承包人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為實際竣工日期。工程按發(fā)包人要求修改后通過竣工驗收的,實際竣工日期為承包人修改后提請發(fā)包人驗收的日期。
32.5 發(fā)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驗收報告后28天內不組織驗收,從第29天起承擔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責任。
32.6 中間交工工程的范圍和竣工時間,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其驗收程序按本通用條款32.1款至32.4款辦理。
32.7 因特殊原因,發(fā)包人要求部分單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項竣工的,雙方另行簽訂甩項竣工協(xié)議,明確雙方責任和工程價款的支付方法。
32.8 工程未經竣工驗收或竣工驗收未通過的,發(fā)包人不得使用。發(fā)包人強行使用時,發(fā)生的質量問題及其他問題由發(fā)包人承擔責任。
33.竣工結算
33.1 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發(fā)包人認可后28天內,承包人向發(fā)包人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雙方按照協(xié)議書約定的合同價款及專用條款約定的合同價款調整內容,進行工程竣工結算。
33.2 發(fā)包人收到承包人遞交的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后28天內進行核實,給予確認或者提出修改意見。發(fā)包人確認竣工結算報告后通知經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價款后14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發(fā)包人。
33.3 竣工結算時,工程師應確認將保留金的50%支付給承包人。剩余保留金,承包人可用保函等形式替代。
33.4 竣工結算報告確認后28天內發(fā)包人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從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銀行貸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價款的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
33.5 竣工結算報告確認后28天內發(fā)包人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承包人可以催告發(fā)包人支付結算價款?⒐そY算報告確認后56天內發(fā)包人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與發(fā)包人協(xié)議將該工程折價,也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承包人就該工程折價或者拍賣的價款優(yōu)先受償。
33.6 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發(fā)包人認可后28天內,承包人未能向發(fā)包人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造成工程竣工結算不能正常進行或工程竣工結算價款不能及時支付,發(fā)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應當交付;發(fā)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擔保管責任。
33.7 發(fā)包人、承包人對工程竣工結算價款發(fā)生爭議時,按本通用條款第38 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34.缺陷責任
34.1 承包人應在缺陷責任期限內完成接收證書上注明的收尾工作和缺陷修補,以及按發(fā)包人的要求完成缺陷責任期內暴露出來的缺陷或損害修補。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工程或分部分項工程的缺陷責任期為一年。
34.2 因承包人負責的設計、施工或提供的設備材料不符合合同要求,或由于承包人未能遵守合同約定而造成的工程缺陷,由承包人負責修補,并承擔相應費用。
34.3 承包人未能在合理時間內修補好前款范圍內的缺陷,發(fā)包人可自行修補或選擇第三方修補,所發(fā)生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34.4 合同的缺陷責任期滿,工程師應簽發(fā)履約證書,并在14天內支付剩余的保留金或退還保留金保函。
35.質量保修承包人應按法律、行政法規(guī)及國家關于工程質量保修的有關規(guī)定,在工程竣工驗收之前,與發(fā)包人簽訂質量保修合同,并對交付發(fā)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質量保修責任。
十、違約、索賠和爭議
36.違約
36.1 發(fā)包人方面:
。1)本通用條款第24 條提到的發(fā)包人不按時支付工程預付款;
。2)本通用條款第26.5款提到的發(fā)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導致施工無法進行;
。3)本通用條款第33.3款提到的發(fā)包人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
。4)發(fā)包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本合同履行中發(fā)生上述情況,發(fā)包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對承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賠償承包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發(fā)包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由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36.2 承包人方面:
。1)本通用條款第14.2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xié)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2)本通用條款第15.1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協(xié)議書約定的質量標準;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本合同履行中發(fā)生上述情況,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對發(fā)包人造成的損失。賠償發(fā)包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承包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由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36.3 本合同履行中,合同雙方的一方發(fā)生違約情況,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xù)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應在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繼續(xù)履行合同。
37.索賠
37.1 本合同履行中,合同雙方的一方對并非因已方過錯,而是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可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和(或)工期順延的要求。提出索賠應有索賠事件發(fā)生時的有效證據。
37.2 發(fā)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或發(fā)生錯誤以及應由發(fā)包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造成工期延誤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時得到合同價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經濟損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書面形式向發(fā)包人索賠:
。1)索賠事件發(fā)生后28天內,向工程師發(fā)出索賠意向通知;
。2)發(fā)出索賠意向通知后28天內,向工程師送交延長工期和(或)補償經濟損失的索賠報告及相關資料;
。3)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相關資料后,于28天內給予答復,或要求承包人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
。4)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相關資料后28天內未予答復或未對承包人作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經認可;
。5)當該索賠事件持續(xù)進行時,承包人應當階段性向工程師發(fā)出索賠意向,在索賠事件終了后28天內,向工程師送交索賠的相關資料和最終索賠報告。索賠答復程序與(3)、(4)項相同。
37.3 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或發(fā)生錯誤,給發(fā)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fā)包人可按前款確定的時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賠。
38.爭議
38.1 發(fā)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時發(fā)生爭議,可以和解或者邀請第三方調解。當事人不愿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可選擇向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的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選擇其他方式解決。
38.2 合同履行時發(fā)生爭議,除出現下列情況的,雙方都應繼續(xù)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xù),并保護好已完工程:
。1)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xié)議停止施工;
。2)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接受;
(3)仲裁機構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一、其他
39.工程分包
39.1 承包人按專用條款的約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并與分包單位簽訂分包合同。未經約定,承包人不得將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39.2 承包人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或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
39.3 工程按約定分包后,并不解除承包人任何責任與義務。承包人應在分包場地派駐相應管理人員,保證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單位的任何違約行為或因疏忽導致工程損害,以及給發(fā)包人造成的其他損失,均由承包人承擔責任(由此發(fā)生的承包人的損失,由其按分包合同自行解決)。
39.4 分包工程價款由承包人與分包單位結算。發(fā)包人未經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單位支付各種工程款項。
40.不可抗力
40.1 不可抗力包括因戰(zhàn)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他非發(fā)包人、承包人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公共衛(wèi)生突發(fā)事件,以及專用條款約定的風、雨、雪、洪、震等自然災害。
40.2 不可抗力事件發(fā)生后,承包人應立即通知工程師,并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采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發(fā)包人應協(xié)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工程師認為應當暫停施工的,承包人應暫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承包人應及時向工程師通報受害情況、損失程度及預計清理和修復的費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續(xù)發(fā)生,承包人應每隔7天向工程師報告一次受害情況。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28天內,承包人向工程師提交清理和修復費用的正式報告及相關資料。
40.3 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及延誤的工期,由雙方按以下方法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第三方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設備的損害,由發(fā)包人承擔;
。2)發(fā)包人、承包人單位的人員傷亡,由合同雙方各自負責,并承擔相應費用;
。3)承包人機械設備損壞及停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
(4)停工期間,承包人應工程師要求留在施工場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員及保衛(wèi)人員的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
(5)工程所需清理、修復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
。6)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40.4 因合同雙方的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后發(fā)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41.保險
41.1 工程開工前,發(fā)包人為建設工程和施工場地內的己方人員及第三方人員生命財產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41.2 運至施工場地內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裝設備,由發(fā)包人辦理保險,并支付保險費用。
41.3 發(fā)包人可以將有關保險事項委托承包人辦理,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
41.4 承包人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yè)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并為施工場地內己方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41.5 保險事故發(fā)生時,發(fā)包人、承包人有責任盡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減少損失。
41.6 具體投保內容和相關責任,發(fā)包人、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42.擔保
42.1 為保證本合同的全面履行,合同雙方應各自向對方提供以下擔保文件:
(1)發(fā)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己方有支付能力的資信證明或與其支付能力相當的第三方出具的履約擔保。
。2)承包人向發(fā)包人提供己方有賠償能力的資信證明或與其賠償能力相當的第三方出具的履約擔保。
42.2 合同雙方的一方違約后,另一方向對方索賠,而對方無法部分或全部履行賠償責任的,可要求為對方提供擔保的第三方承擔相應責任。
42.3 提供擔保的內容、方式和相關責任,發(fā)包人、承包人除在專用條款中約定外,被擔保方與擔保方還應簽訂擔保合同,作為本合同附件。
43.專利技術及特殊工藝
43.1 發(fā)包人要求使用專利技術或特殊工藝,應負責辦理相應的申報手續(xù),承擔申報、試驗、使用等費用;承包人提出使用專利技術或特殊工藝,應取得工程師認可,承包人負責辦理申報手續(xù)并承擔有關費用。
43.2 擅自使用專利技術侵犯他人專利權的,責任方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44.文物和地下障礙物
44.1 工程施工中發(fā)現古墓、古建筑遺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質研究等價值的物品時,承包人應立即保護好現場,并于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工程師應在收到書面通知后24小時內,報告當地文物管理部門。發(fā)包人、承包人應按文物管理部門的要求,對現場采取妥善保護措施。發(fā)包人承擔由此發(fā)生的費用,順延延誤的工期。上述情況出現后隱瞞不報,責任方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44.2 工程施工中發(fā)現影響施工的地下障礙物時,承包人應于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同時提出處置方案。工程師收到處置方案后24小時內予以認可或提出修正方案。發(fā)包人承擔由此發(fā)生的費用,順延延誤的工期。所發(fā)現的地下障礙物有歸屬單位時,發(fā)包人應報請有關部門協(xié)同處置。
45.合同解除
45.1 本合同經發(fā)包人、承包人協(xié)商一致,可以解除。
45.2 發(fā)生本通用條款第26.5款情況,停止施工超過56天,發(fā)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45.3 發(fā)生本通用條款第39.2款禁止的情況,承包人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或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發(fā)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45.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發(fā)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因一方違約(包括因發(fā)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45.5 一方依據45.2、45.3、45.4款約定要求解除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fā)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發(fā)出通知前7天告知對方,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對解除合同有爭議的,按本通用條款第38 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45.6 合同解除后,承包人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發(fā)包人要求將己方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場地。發(fā)包人應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所發(fā)生的費用,并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貨方負責退貨或解除訂貨合同,不能退還的貨款和因退貨、解除訂貨合同發(fā)生的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因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除此之外,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45.7 合同解除后,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46.合同生效與終止
46.1 雙方在協(xié)議書中約定合同生效方式。
46.2 發(fā)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義務后,發(fā)包人向承包人簽發(fā)履約證書,本合同即告終止。
46.3 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后,發(fā)包人、承包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通知、協(xié)助、保密等義務。
47.合同份數
47.1 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發(fā)包人、承包人分別保存一份。
47.2 本合同副本份數,由雙方根據需要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48.補充條款
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結合工程實際,經協(xié)商一致后,可對本通用條款內容具體化、補充或修改。對通用條款內容所作的具體化、補充或修改,由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附件2 上海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專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合同文件組成及解釋順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標準及規(guī)范
3.1 本合同除使用漢語外,還使用_________語言文字。
3.2 適用法律和法規(guī)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guī):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3 適用標準、規(guī)范適用標準、規(guī)范的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fā)包人提供標準、規(guī)范的時間: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guī)范時的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圖紙
4.1 發(fā)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圖紙日期和套數: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fā)包人對圖紙的保密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國外圖紙的要求及費用承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5.工程師
5.1 發(fā)包人派駐的工程師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3 監(jiān)理單位委派的工程師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fā)包人委托的職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要取得發(fā)包人批準才能行使的職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6 不實行監(jiān)理的,工程師的職權: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承包人代表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發(fā)包人工作
8.1 發(fā)包人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將施工所需的水、電、電訊線路接至施工場地的時間、地點和供應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施工場地與公共道路的通道開通時間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線資料的提供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由發(fā)包人辦理的施工所需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_________________。
。6)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交驗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協(xié)調處理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含文物保護建筑)、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____________。
。9)雙方約定發(fā)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2 發(fā)包人委托承包人辦理的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承包人工作
。1)需由設計資質等級和業(yè)務范圍允許的承包人完成的設計文件提交時間:。
。2)應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及完成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承擔施工安全保衛(wèi)工作及非夜間施工照明的責任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
(4)向發(fā)包人提供的辦公和生活房屋及設施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需承包人辦理的有關施工場地交通、環(huán)衛(wèi)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續(xù):__________。
。6)已完成工程成品保護的特殊要求及費用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含文物、保護建筑)、古樹名木的保護要求及費用承擔:________。
。8)施工場地清潔衛(wèi)生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雙方約定承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10.進度計劃
10.1 承包人提供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的時間:________。
工程師確認的時間:___________。
10.2 群體工程中有關進度計劃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工期延誤
13.1 雙方約定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質量與驗收
17.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7.1 雙方約定中間驗收部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9.工程試車
19.5 試車費用的承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安全施工
六、合同價款與支付
23.合同價款與調整
23.2 本合同價款采用_________計價方式確定。
。1)采用固定總價計價方式的,合同價款中包括的風險范圍:____________。
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風險范圍以外合同價款調整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采用固定單價計價方式的,合同單價的調整方法:__________________。
。3)采用其他計價方式的,合同價款的調整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
23.3 雙方約定合同價款的其他調整因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4.工程預付款
發(fā)包人向承包人預付工程款的時間、金額或占合同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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