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責任公司退股流程條件
有限責任公司怎么走退股流程?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可以通過股權轉讓方式退出公司。股權轉讓方式包括公司股東之間轉讓和向公司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兩種方式。接下來由CN人才網在本文整理介紹。
(一)股權轉讓的方式
《公司法》第71條規(guī)定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可以通過股權轉讓方式退出公司。股權轉讓方式包括公司股東之間轉讓和向公司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兩種方式。
1、股東之間轉讓股權
《公司法》第71條第一款規(guī)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2、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
《公司法》第71條第二款規(guī)定,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二)申請退股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退股必須符合《公司法》所規(guī)定的股東申請退股的三種法定情形!豆痉ā返74條確認了有限責任公司股東的退股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
1、公司連續(xù)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xù)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規(guī)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3、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營業(yè)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guī)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xù)的。
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六十日內,股東與公司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xié)議的,股東可以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九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由此可見,股東要行使其退股的權利,必須符合上述三種法定情形之一。上述三種情形都屬于公司存續(xù)期間很難出現的情形。除上述三個法定退股情形外,在現行法律框架下股東想退股是沒有相關法律依據的。
總之,股權轉讓、法定退股等是目前《公司法》解決股東從公司退出的幾種方式。該幾種方式優(yōu)劣分析如下:
1、股權轉讓最快速、經濟的解決方式,應為股東考慮退出公司時的優(yōu)先選擇。
2、法定退股情形很難出現,但也是推出公司的一種理想選擇。
3、在公司拒絕收購股東符合法定退股條件的股份時,股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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