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職場可以通過什么方式維權
在職場中,當出現勞動糾紛后,職場人士該如何解決?1994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頒布;2008年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頒布實施。法律就是職場人士維權的武器,按照相關的法律規(guī)定,當職場人士與用人單位出現爭議或糾紛,中國人才網整理分享以下這些職場維權方式都可以幫助職場人士實現維權的目的。
在職場可以通過什么方式維權?
1.協(xié)商
發(fā)生勞動爭議,勞動者可與用人單位自行協(xié)商,雙方共同解決爭議的問題。
2.調解
發(fā)生勞動爭議后,勞動者可以向本單位的.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提出申請,請求調解。經調解達成協(xié)議后形成調解協(xié)議書,雙方當事人應當自覺遵守。
3.仲裁
勞動者申請勞動爭議仲裁,應自勞動爭議發(fā)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書面申請書應當著重闡明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和理由,并且提供相應的證據材料。
4.訴訟
勞動爭議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一審法院適用民事程序審理勞動爭議案件,一般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結案;如果當事人不服一審判決,可在收到判決書之日起15日內提起上訴,二審法院審理期限一般為3個月。但需注意,未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的勞動爭議案件,法院不予受理。
5.投訴
當發(fā)現自己的勞動權益受到侵害時,職場人士還可以及時向勞動保障監(jiān)察部門舉報。
6.信訪
在勞動權益受到侵害時,職場人士還可以通過信訪的方式,向各級工會、婦聯(lián)以及政府信訪部門等單位反映。
不簽合同、不繳社保、超時加班、拖欠工資……如今,很多工作了大半年的職場人正在經受著這些侵權現象的困擾。如何維權?維權有哪些注意事項?
維權三錯
根據上海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統(tǒng)計,在去年受理的案件中,勞動者得不到合法權益保護的原因,大多表現為這三個方面:
一錯:錯告對象
申請仲裁時,勞動者應了解我在為哪個單位工作,了解用人單位是否有營業(yè)執(zhí)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如有些外國企業(yè)駐滬代表處,他們既不是獨立法人,也沒有獨立用工權,因此不是法律上的合法主體資格。對此,勞動仲裁委員會將不予受理。
二錯:錯失有效證據
在仲裁實踐中有相當一部分勞動者主張自己權益時,無法提供相關證據,諸如勞動合同、工資單、考勤卡、押金憑據等。由于無法提供相關有效證據,因此勞動者要主張自己權利就很難得到法律的支持。
三錯:錯過申訴時效
有的勞動者不了解勞動爭議申請時效60天的法律規(guī)定,申請仲裁時已經超過時效。結果,因時效而喪失了維護合法權益的勞動爭議案例不在少數。
維權一定要有理有據
初涉職場的新人由于不重視憑證保全,當權益遭侵害時,往往會因缺證據而導致“有理說不清”。專家提醒職場人士,職場人士應該對憑證的收集給予充分的重視,因為要求單位簽字畫押、留憑證是維權的首要條件,缺乏證據,意味著失去了維權的依據。一般情況下,以下這些證據一定要保留好,例如押金收據,考勤記錄,加班憑證,工資和獎金收條以及最重要的勞動合同。如果企業(yè)沒有和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員工應注意收集能證明勞動關系的有關證據,如:工資單、考勤卡、工作證、出差報銷憑證、獎勵或處罰單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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