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多地調公積金繳存
最新,下調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正逐漸落地。據(jù)統(tǒng)計,目前已有河北、天津、福建、吉林、寧夏、青海、重慶等地出臺了階段性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的具體辦法。各地均明確了繳存比例最高不得超過12%的“天花板”。
記者梳理發(fā)現(xiàn),目前已有河北、天津、福建、吉林、寧夏、青海、重慶等地出臺了階段性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的具體辦法。在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方面,各地均明確了不得超過12%的“天花板”。
6月7日報道,下調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正逐漸落地。據(jù)統(tǒng)計,目前已有河北、天津、福建、吉林、寧夏、青海、重慶等地出臺了階段性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的具體辦法。各地均明確了繳存比例最高不得超過12%的“天花板”。
4月13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從2016年5月1日起兩年內(nèi),規(guī)范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對高于12%的`一律予以規(guī)范調整,同時由各省(區(qū)、市)結合實際,階段性適當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公積金繳存】
繳存程序
(一)繳存登記
新設立的單位,應自設立之日起30日內(nèi)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
辦理要件:
1、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表;
2、批準設立單位的文件原件及復印件,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機構代碼證原件及復印件。
(二)個人賬戶設立
單位設立或新錄用職工,應自辦理繳存登記之日起20日內(nèi)辦理職工賬戶設立手續(xù)。
辦理要件:
1、個人住房公積金明細賬戶設立登記表;
2、設立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職工身份證號碼及職工身份證復印件。
(三)變更登記
單位或職工個人基本信息發(fā)生變動,應提供相關證明,自發(fā)生變更之日起30日內(nèi)到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
辦理要件:
單位辦理信息變更登記所需材料:
1、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信息變更登記表;
2、單位繳存登記事項變更的證明資料及復印件。
3、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職工辦理信息變更登記所需材料:
1、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信息變更登記表;
2、職工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注銷登記
單位因合并、分立、撤銷、破產(chǎn)或者解散而終止的,應自發(fā)生之日起30日內(nèi)辦理注銷登記。
辦理要件:
1、單位注銷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申請表;
2、上級單位或主管部門批準撤銷、解散或破產(chǎn)的文件,人民法院裁定破產(chǎn)清算的文件,工商部門責令關閉的文件和注銷工商登記等文件及復印件;
3、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五)賬戶轉移
單位調整或職工工作發(fā)生變動,單位應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轉移手續(xù)。轉移包括同城轉移和異地轉移。
辦理要件:
1、職工調動住房公積金轉移通知書或職工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
2、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六)賬戶封存與啟封
單位破產(chǎn)、撤銷或解散;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或與單位保留勞動關系但停止或暫停發(fā)放工資,暫時中斷繳存住房公積金,且不符合銷戶提取條件的,單位應到中心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封存手續(xù);與原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且無接收單位的職工,其住房公積金明細賬戶應實行集中封存管理。職工需要恢復繳存住房公積金時,應辦理住房公積金啟封手續(xù)。
辦理要件:
1、住房公積金匯繳變更清冊;
2、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七)匯、補繳
單位應于每月發(fā)放工資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nèi)或按與中心約定的日期,辦理住房公積金匯繳手續(xù)。單位欠繳住房公積金的,或緩繳住房公積金到期的,應及時補繳住房公積金。
辦理要件:
1、住房公積金匯(補)繳匯總表及匯繳變更清冊;
2、付款票據(jù)(支票、進賬單或匯票等);
3、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八)繳存基數(shù)調整
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shù)按照職工本人上一年度年底應發(fā)工資全額進行核定,每年調整一次,繳存基數(shù)原則上不應超過職工工作地所在設區(qū)城市統(tǒng)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每年調整時間由中心提前行文通知。[1]
辦理要件:
1、住房公積金調整清冊;
2、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申請表;
3、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九)降低繳存比例和緩繳
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單位,經(jīng)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工會討論通過,并經(jīng)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準后,可以降低繳存比例或者緩繳。待單位經(jīng)濟效益好轉后,再提高繳存比例或補繳緩繳。
辦理要件:
1、經(jīng)單位職工代表大會、工會或全體職工討論通過的單位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或緩繳住房公積金)審批表;
2、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證明資料;
3、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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