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積金提取條件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和事業(yè)單位、國有企業(yè)、城鎮(zhèn)集體企業(yè)、外商投資企業(yè)、城鎮(zhèn)私營企業(yè)及其他城鎮(zhèn)企業(yè)和事業(yè)單位、民辦非企業(yè)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對等繳存的長期住房儲蓄。接下來由小編為大家整理出南京公積金提取條件,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南京公積金提取條件
1、建造、翻建、大修擁有產權自住住房
職工建造、翻建、大修擁有產權自住住房,可以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積金;
2、支付房屋租賃費用
職工連續(xù)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區(qū)域內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的,可提取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用于支付當年房屋租賃費用。
3、離退休
離休、退休的職工,可以申請?zhí)崛”救俗》抗e金賬戶內全部余額,賬戶銷戶處理。
4、購買擁有產權的自住住房
(1)職工購買擁有產權的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積金;
(2)職工購買單位集資建房的,可以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積金;
。3)職工與父母(或子女)購買同一自住住房的,均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
(4)職工與父母、子女以外人員購買同一自住住房的,僅其中一方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
不能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情況:
(1)職工僅購買住房部分產權且該住房剩余產權未變動的,不能提取住房公積金;
。2)在本市行政區(qū)域內有產權住房的職工,在本市行政轄區(qū)以外購房,其購房所在地不是職工(配偶)工作地或戶籍地的',不得申請?zhí)崛∽》抗e金(含提取償還購房貸款本息);
。3)職工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其本人因購房已提取過兩次及以上住房公積金的,不得申請?zhí)崛÷毠け救俗》抗e金(含提取償還購房貸款本息);其配偶因購房已提取過兩次及以上住房公積金的,不得申請?zhí)崛÷毠づ渑甲》抗e金(含提取償還購房貸款本息)。
5、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
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可以申請?zhí)崛”救俗》抗e金賬戶內全部余額,賬戶銷戶處理。
6、非本市戶籍職工勞動關系遷出
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且戶口遷出本市或者戶口不在本市的,可以申請?zhí)崛”救俗》抗e金賬戶內全部余額,賬戶銷戶處理。
7、出境定居
出境定居的,可以申請?zhí)崛”救俗》抗e金賬戶內全部余額,賬戶銷戶處理。
8、職工死亡(被宣告死亡)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后,其合法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申請?zhí)崛∑渥》抗e金賬戶內全部余額,賬戶銷戶處理。
9、家庭生活困難
。1)享受城鄉(xiāng)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被市總工會認定為特困職工的;
。2)本人、配偶、父母及其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別困難的;
(3)連續(xù)失業(yè)兩年以上,且男職工年滿45周歲、女職工年滿40周歲,家庭生活特別困難的;
。4)遇到其他突發(fā)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別困難的;
以上4種情況可以申請?zhí)崛”救俗》抗e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用于支付房租、物業(yè)專項維修資金、物業(yè)服務費等費用。
南京公積金提取程序
第二十四條 住房公積金提取手續(xù)由職工本人辦理。確需由他人代辦的,除職工應當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以外,代辦人還應當提供其身份證原件及其復印件。
第二十五條 職工符合提取住房公積金條件的,應當提供本細則規(guī)定的相關證明材料,填寫《南京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交所在單位核實,單位核實后在《南京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上加蓋預留印鑒。
住房公積金賬戶在管理中心集中管理的職工符合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的,攜帶相關證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指定辦理網點申請?zhí)崛∽》抗e金。
第二十六條 職工持本細則規(guī)定的相關證明材料、《南京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到管理中心指定的服務網點申請?zhí)崛∽》抗e金。提取的住房公積金轉入職工本人住房公積金聯(lián)名卡儲蓄賬戶。
第二十七條 單位不按規(guī)定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手續(xù)的,職工可以憑提取證明材料向管理中心申請督促單位辦理,單位經督促后,在15日內仍不辦理的,管理中心可以依職工申請予以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