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工傷人員申請輔助器具流程
根據(jù)《上海市工傷保險實施辦法》規(guī)定,工傷人員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yè)需要,經(jīng)鑒定委員會確認,應當選擇到與社保經(jīng)辦機構簽訂服務協(xié)議的輔助器具配置機構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本文將為您詳細介紹上海工傷人員申請輔助器具流程,僅供參考。
【受理機構】:上海各區(qū)縣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
【咨詢電話】:021-12333
申請條件:
1、按照規(guī)定繳納工傷保險費用;
2、已經(jīng)過工傷認定,被認為為工傷;
3、工傷人員日常生活或者就業(yè)需要。
申請資料:
1、《配置輔助器具申請表》;
2、《工傷認定書》;
3、《鑒定結論書》。
申請流程:
方式一:申請人在申請勞動能力鑒定等級時候,同時申請配置輔助器具。各縣勞鑒委在評定工傷人員傷殘等級時,對確需配置輔助器具的',應當予以確認,并出具《配置輔助器具確認書》交用人單位和工傷人員。用人單位持由勞鑒委出具的《配置輔助器具確認書》,為工傷人員辦理配置輔助器具事宜。
方式二:從未作配置輔助器具確認的工傷人員,認為應當配置輔助器具的,可向用人單位工商注冊所在地的區(qū)縣勞鑒委提出配置輔助器具確認申請。經(jīng)確認符合條件,出具《配置輔助器具確認書》。
申請費用支付標準:所需費用符合國家和本市輔助器具安裝配置項目和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并由社保經(jīng)辦機構與輔助器具配置機構結算。未參加工傷保險的,工傷人員安裝配置的輔助器具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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