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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順道買菜受傷算工傷?這種說法是誤讀
下班順道買菜受傷算工傷?這種說法是誤讀
上下班途中受傷害,要被認定為工傷,得同時滿足3個條件:上下班途中,因交通事故受傷,本人負次要或同等責任或不負責任。
9月1日起,最高法關于工傷認定的司法解釋(以下簡稱“解釋”)開始實施,“解釋”明確了上下班途中發(fā)生工傷的4種情形,社會上對此比較關注。這幾天,市人社局工傷保險處的工作人員特別忙,每天都有20多位市民來咨詢關于工傷認定的問題。一些市民誤以為上下班順道買菜受傷,也能算工傷,還有些市民以為只要是上下班途中出交通事故,就屬于工傷。昨日,記者請來市人社局工傷保險處專家和律師,結合最近收集的案例,詳細解讀工傷認定司法解釋。
下班途中出車禍,本人負全責,能不能算工傷?
●案例
“我這樣的情形能否認定為工傷?”9月2日,一市民打電話向市人社局工傷保險處咨詢。據這位市民介紹,他下班開車回家途中,不慎與人相撞,發(fā)生交通事故。他本人在事故中受傷。后經交警部門認定,他在此次事故中負全責。這位市民想知道,像他這種情形能否被認定為工傷?
●解讀
市人社局工傷保險處副處長趙勇說,該市民的情況不能認定為工傷。我國《工傷保險條例》中對這一條的完整表述為: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傷害的,應認定為工傷。
這一規(guī)定的意思是,要被認定為工傷需3個條件,首先是在上下班途中,其次是發(fā)生交通事故受傷,最后一個條件是,在這次交通事故中,本人負非主要責任。非本人主要責任是指,根據交警部門作出的事故認定書,本人在此次交通事故中負次要或同等責任或不負責任的。
下班沒回家,出去買吃的,被車撞傷,能否算工傷?
●案例
一對年輕夫妻同在新北區(qū)一企業(yè)上班,女方當時懷有身孕。雖然夫妻倆在同一企業(yè)上班,但兩人的下班時間不一樣。女方是5點半下班,男方要6點下班。妻子下班后,每天都要等丈夫一起走。那天,妻子照例5點半下班,在等丈夫回家的過程中,她感覺餓了,就步行到附近小店買點吃的。誰知,在回單位途中,她過馬路時被一輛汽車撞倒受傷,被送到醫(yī)院搶救。事后,女方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沒能認定為工傷。
●解讀
下班后餓了,去買點吃的,在這過程中發(fā)生交通事故受傷,看起來算是合理路線,為什么不能被認定為工傷呢?
趙勇說,就這個案例,按現在的司法解釋依然不能認定為工傷。原因是,當事人發(fā)生交通事故時,并不是在下班途中。
雖然此次司法解釋對下班途中作出了較為寬泛的解釋,如下班途中去父母家、去菜市場買菜、去接小孩等等,這些都視作為合理的上下班路線,但前提必須是“上下班途中”。根據當時的情形,那名女子5點半下班,但她沒有回家,也就是說事發(fā)時并不處于“下班途中”。她的“下班途中”應該是跟丈夫一起從單位開車出發(fā),至兩人回家為止。
騎電動車上班途中突然倒地受傷,能不能算工傷?
●案例
一名職工騎電動車上班,快到單位時不知什么原因連人帶車倒地。很不巧,他頭部著地,當場昏迷,送醫(yī)院全力搶救,最后還是不幸成了植物人。因找不到目擊者,事發(fā)路段也沒有監(jiān)控,交警部門無從查證這起事故是如何發(fā)生的,不能出具事故認定書。就因為缺這個重要材料,這名工人最終沒能認定為工傷。
●解讀
辦理此案的江蘇東晟律師事務所律師聶榮華解釋說,工傷認定部門在受理工傷申請時,需要審核是否屬于交通事故,且這個交通事故必須經交警部門作出明確認定。
此前,有媒體在解讀此次最高法關于工傷認定的司法解釋時,用“下班順道買菜發(fā)生意外算工傷”作為標題。在聶律師看來,其實,這種說法是不正確的。
聶律師說,上下班途中受傷的一個關鍵點是要看是否因交通事故而受傷。根據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guī)定,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而且,交通事故必須經過交警部門認定。
這起案件中,找不到目擊者,又沒有其他證明,只能算是一起意外導致的傷害,當然無法被認定為工傷。
沒有勞動合同的農民工因工作原因受傷,能否被認定為工傷?
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guī)定,職工認定工傷一個首要前提是,與用人單位有勞動關系。此次司法解釋中明確,一些沒有勞動關系的工人,如建筑工地農民工,也可以被認定為工傷。司法解釋第3條第4款規(guī)定,用工單位違反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將承包業(yè)務轉包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或個人,該組織或個人雇傭的職工從事承包業(yè)務時因工傷亡的,用工單位為承擔工傷保險責任的單位。
聶律師舉例說,以一個房地產開發(fā)項目為例,開發(fā)商將一工程整體發(fā)包給建筑商,建筑商一般會將項目分包,實際中,分包給的是一些無用工資質的小包工頭,小包工頭再臨時雇一些農民工干活。如果這些工人在干活時受了傷,根據這個司法解釋,應認定為工傷,相關工傷賠償金由建筑商來承擔。
一旦被認定為工傷后,職工可享受怎樣的待遇?
一旦職工被認定為工傷后,接下來的工作就是進行傷殘等級鑒定,然后根據傷殘等級來享受相應的工傷待遇。
實際操作中,工傷待遇的種類及計算方法比較復雜,要根據職工年齡、所在地域、傷殘等級等各種情況綜合計算,非專業(yè)人士一般很難厘清或掌握。舉個簡單例子,在我市市區(qū),以一個30歲左右的職工為例,如果他被鑒定構成9級傷殘(工傷等級共分為10級,其中1級傷殘最為嚴重),僅一次性傷殘賠償金、一次性醫(yī)療補助金、一次性就業(yè)補助金這3項費用,金額大約在15萬元。如一個職工發(fā)生工傷傷亡,工傷賠償金大約在55萬元左右,且不含供養(yǎng)直系親屬的撫恤金。
7種工傷認定情形中
“上下班途中”工傷的列第二
記者昨天從市人社局工傷保險處獲悉,今年上半年度,我市共受理工傷認定案件4228件,同比增長6.5%,并依舊保持上升趨勢。7種工傷認定情形中,排在第一位的是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傷害(統(tǒng)稱“三工傷害”)。此類工傷案件為3261件,占總數的83.4%。排在第二位的是在上下班途中受到交通事故傷害的,此類工傷案件數為518件,占13.2%。因工作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發(fā)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工傷案為71件,排在第3位。其他4種情形認定工傷案件數為61件,僅占1.6%。
上半年,全市因工傷死亡的共62人,其中因“三工”原因死亡28人,上下班途中因交通事故死亡24人,突發(fā)疾病死亡7人,其他原因死亡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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