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費用索賠的組成及計算是怎樣的
費用索賠都是以補償實際損失為原則,實際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兩個方面。其中要注意的一點是索賠對建設單位不具有任何懲罰性質。因此,所有干擾事件引起的損失以及這些損失的計算,都應有詳細的具體證據,并在索賠報告中出具這些證據。沒有證據,索賠要求不能成立。
1.索賠費用的組成
(1)人工費。對于索賠費用中的人工費部分包括:人工費是指完成合同之外的額外工作所花費的人工費用、由于非施工單位責任導致的工效降低所增加的人工費用、法定的人工費增長以及非施工單位責任工程延誤導致的人員窩工費和工資上漲費等。
(2)材料費。對于索賠費用中的材料費部分包括由于索賠事項的材料實際用量超過計劃用量而增加的材料費、由于客觀原因材料價格大幅度上漲、由于非施工單位責任工程延誤導致的材料價格上漲和材料超期儲存費用。
(3)施工機械使用費。對于索賠費用中的施工機械使用費部分包括由于完成額外工作增加的機械使用費、非施工單位責任的工效降低增加的機械使用費、由于建設單位或監(jiān)理工程師原因導致機械停工的窩工費。
(4)分包費用。分包費用索賠指的是分包人的索賠費。分包人的索賠應如數列入總承包人的索賠款總額以內。
(5)工地管理費。工地管理費指施工單位完成額外工程、索賠事項工作以及工期延長期間的工地管理費。但如果對部分工人窩工損失索賠時,因其他工程仍然進行,可能不予計算工地管理費索賠。
(6)利息。對于索賠費用中的利息部分包括拖期付款利息、由于工程變更的工程延誤增加投資的利息、索賠款的利息、錯誤扣款的.利息。這些利息的具體利率有這樣幾種規(guī)定:按當時的銀行貸款利率,按當時的銀行透支利率,按合同雙方協議的利率。
(7)總部管理費。主要指工程延誤期間所增加的管理費。
(8)利潤。一般來說由于工程范圍的變更和施工條件變化引起的索賠,施工單位可列入利潤。索賠利潤的款額計算通常是與原報價單中的利潤百分率保持一致,即在直接費用的基礎上增加原報價單元中的利潤率,作為該項索賠的利潤。
2.索賠費用的計算原則和計算方法
在確定賠償金額時,應遵循下述原則:所有賠償金額都應該是施工單位為履行合同所必須支出的費用。按此金額賠償后,應使施工單位恢復到未發(fā)生事件前的財務狀況,即施工單位不致因索賠事件而遭受任何損失,但也不得因索賠事件而獲得額外收益。
根據上述原則可以看出,索賠金額是用于賠償施工單位因索賠事件而受到的實際損失(包括支出的額外成本失掉的可得利潤),而不考慮利潤。所以索賠金額計算的基礎是成本。用索賠事件影響所發(fā)生的成本減去事件影響時所應有的成本,其差值即為賠償金額。
索賠金額的計算方法很多,各個工程項目都可能因具體情況不同而采用不同的方法,其主要有三種:
(1)總費用法。計算出索賠工程的總費用,減去原合同報價,即得索賠金額。這種計算方法簡單但不合理,因為實際完成工程的總費用中,可能包括由于施工單位的原因(如管理不善、材料浪費、效率太低等)所增加的費用,而這些費用是屬于不該索賠的;另一方面,原合同報價也可能因工程變更或單價合同中的工程量變化等原因而不能代表真正的工程成本。凡此種種原因,使得采用此法往往會引起爭議,遇到障礙,故一般不常用。但是在某些特定條件下,當需要具體計算索賠金額很困難甚至不可能時,則也有采用此法的。這種情況下應具體核實已開支的實際費用,取消其不合理部分,以求接近實際情況。
(2)修正總費用法。原則上與總費用法相同,計算對某些方面作出相應的修正,以使結果更趨合理。修正的內容主要有:一是計算索賠金額的時期僅限于受事件影響的時段,而不是整個工期。二是只計算在該時期內受影響項目的費用,而不是全部工作項目的費用;三是不直接采用原合同報價,而是采用在該時期內未受事件影響而完成該項目的合理費用。根據上述修正,可比較合理地計算出因索賠事件影響而實際增加的費用。
(3)實際費用法。實際費用法即根據索賠事件所造成的損失或成本增加,按費用項目逐項進行分析、計算索賠金額的方法。這種方法比較復雜,但能客觀地反映施工單位的實際損失,比較合理,易于被當事人接受,在國際工程中被廣泛采用。實際費用法是按每個索賠事件所引起損失的費用項目分別分析計算索賠值的一種方法。其通常分三步:第一步分析每個或每類索賠事件所影響的費用項目,不得有遺漏。這些費用項目通常應與合同報價中的費用項目一致。第二步計算每個費用項目受索賠事件影響的數值,通過與合同價中的費用價值進行比較,即可得到該項費用的索賠值。第三步將各費用項目的索賠值匯總,得到總費用索賠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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