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鞍山2017年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標準
馬鞍山2017年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標準是怎樣的呢,會有哪些變化呢。以下是CN人才小編搜集并整理的有關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從市人社部門獲悉,從7月1日起,馬鞍山市將統一調整2017年度職工社會保險費繳費基數。新繳費基數上、下限分別調至每月15321元和3064元。
企業(yè)繳費基數最高15321,最低3064元
企業(yè)(單位)及職工方面:單位2017繳費年度月繳費工資基數為職工個人2017繳費年度月繳費工資基數之和。職工個人2017繳費年度月繳費工資基數以職工本人2016年月平均工資總額計算確定。個人繳費基數低于全省2016年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全省2016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5107元)60%的,按60%即3064元申報;高于全省2016年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的,按300%即15321元申報。
機關事業(yè)單位繳費基數變化
機關事業(yè)單位及職工方面:單位2017繳費年度月繳費工資基數為職工個人2017繳費年度月繳費工資基數之和。職工個人月繳費基數按《貫徹〈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養(yǎng)老保險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若干政策規(guī)定》(皖人社發(fā)〔2016〕30號)的規(guī)定執(zhí)行。上述人員個人繳費基數低于全省2016年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全省2016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5107元)60%的,按60%即3064元申報;高于全省2016年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的,按300%即15321元申報。
退養(yǎng)、協保人員方面
退養(yǎng)、協保人員方面:財政繳費及已改制企業(yè)的退養(yǎng)、協保人員工資基數分別按全省2016年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即3064元、100%即5107元申報調整。財政繳費退養(yǎng)、協保人員醫(yī)療和失業(yè)保險繳費基數按其養(yǎng)老保險基數標準調整;改制企業(yè)退養(yǎng)、協保人員醫(yī)療和失業(yè)保險繳費基數暫維持上年度實際繳費基數不變。
靈活就業(yè)人員方面
靈活就業(yè)人員方面:繳費基數檔次根據全省2016年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5107元調整,對暫時確有困難的,可選擇按全省2016年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即3064元、70%即3575元、80%即4086元、90%即4596元申報。
個人繳納321.72元 比去年多交22.575元
據測算,按調整后的下限3064元繳納社保的職工,每月個人負擔養(yǎng)老保險費最低為245.12元(3064×8%),基本醫(yī)療保險費為61.28元(3064×2%),失業(yè)保險費為15.32元(3064×0.5%),工傷、生育保險個人無需繳費?偟膩碚f,一名參保職工每月個人負擔的社會保險費最低為321.72元,而按照調整前的下限2849元計算,參保職工個人每月負擔的社會保險費最低為299.145元。這樣算來,調整后,個人每月至少要多交22.575元。“表面上看,賬面工資減少了,但未來的保障增強了。”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說。
一般情況下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基數核定公式
1、(當:個人月平均工資≥上限)
社會保險基數=上限 (但申報時也應如實填寫個人月平均工資,以免日后發(fā)生糾紛)
2、(當:下限<個人月平均工資<上限)
社會保險基數=職工個人上年月平均工資
3、(當:個人月平均工資≤下限)
社會保險基數=下限 (個人月平均工資可小于下限,但不應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資)
其中,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上限通常為上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下限通常為上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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