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華秋實,歲月瀟湘。轉眼期盼許久的為期一個月的社會實踐就過去了。記得羅馬法學家塞爾蘇斯曾說過:“法乃善與正義之科學。”然而對于善與正義的把握卻離不開經(jīng)驗的積累,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為了拓展自身的知識面,擴大與社會的接觸面,增加個人在社會競爭中的經(jīng)驗,鍛煉和提高自己的能力,以便在以后畢業(yè)后能真正走入社會,在父親的介紹下,我去到了我市的湖北橫空律師事務所,開始了我這個假期的社會實踐。
在實習的這段時間內(nèi),由于我的專業(yè)知識還很不完善,主要工作是幫忙接待前來咨詢和辦理案件的群眾,整理文件,打印各種法律文書以及跟隨我們的楊雄剛、趙海濤律師學習辦案的技巧,感受法律工作的氛圍,等等。這些都是在學校里無法感受到的。在學校,只有學習的氛圍,畢竟學校是學習的場所,每一個學生都在為取得更高的成績而努力。而這里是工作的場所,每個人都會不斷努力學習和工作提高自已的能力,以適應競爭激烈的社會需要!
在從7月14日到8月14日實習的這一個月時間里,讓我學習也感受到了很多之前所沒有想像到的東西,讓自己對法律工作的性質(zhì)和環(huán)境,也有了進一步的認識了解。相信這些見識對于將后來無論是否會成為一名法律工作者的我來說,都是受益匪淺的。
一、實習過程中的認識與所得
(一)、市民法律意識顯著提高
之前在還未到橫空律師事務所實習時,猜想在我們這樣的一個中小城市,應該沒有很多案件糾紛需要處理。在律師事務所的工作也僅僅只是在辦公室翻翻報紙,聊聊天而以。等真正到了辦公室的那天,才發(fā)現(xiàn)原來在辦公室每天都會有很多的案件需要辦理。實習的第一天,我所在的辦公室的趙海濤律師就忙于辦理在孝感的一起案子而出外。
每天從早上到下午的實習,一直都不斷會有人到辦公室來,他們或咨詢自己身邊發(fā)生的事所涉及到的法律知識,或詢問自己案件的辦案進程,提供案件線索證據(jù)等。在這一個月里,有關工傷、意外事故、交通事故的賠償,因家庭暴力而訴訟離婚等等案件一直有發(fā)生。其中,在這些案件的原告當中不乏有年過半百的老年人、在世人眼中法律意識還不夠完善的農(nóng)民。每天接待這些案件的當事人,雖然自己不能給他們提供很多的法律知識的幫助,但是在與他們的交談中,我能夠深切的感受到他們已經(jīng)能勇于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管是從辦理的案件的數(shù)量,還是從群眾的思想變化來說,我市市民的法律意識都正在不斷提高。
當然,在我國社會各方面還不發(fā)達的今天,我市乃至我國公民的法律意識還需進一步的提高。我國在改革開放之后,尤其是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jīng)濟體制之后,黨中央和國務院提出"德治",號召全國人民大力加強思想道德建設,從目前的實際情況看,僅僅靠社會輿論的譴責是無法實現(xiàn)這一目標的。而只有通過法律手段,通過比社會輿論手段更為強制的手段,迫使公民遵守規(guī)則、履行義務,并能夠強化這種履行義務遵守規(guī)則的法律意識,方可實現(xiàn)。
我們知道,一個法治的社會,必然需要知法、懂法、維法、護法的現(xiàn)代公民。遵守法律從根本上說,是符合絕大多數(shù)公民的愿望和利益的。廣大公民是法治建設的主體。即便是以政府為主導的法治發(fā)展,政府也是代表公眾利益行使職權,建設法治國家依然是廣大老百姓的事情,自然要依靠老百姓,有賴于公眾權利意識和法律意識的提高。因此,相信我市市民法律意識的增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