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保密協議書4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人們運用到協議書的場合不斷增多,簽訂協議書可解決或預防不必要的糾紛。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協議書很是頭疼的,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保密協議書4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保密協議書 篇1
為維護雇員及雇主雙方的利益,經雙方協商一致,雇員_______(以下簡稱雇員)與雇主(以下簡稱雇主)于____年__月__日同意達成本保密協議,雇主同意雇用和/或繼續(xù)雇用雇員雇員承諾為維護雇主的商業(yè)秘密遵守下列各條款。
1.商業(yè)秘密
本協議所稱商業(yè)秘密是指所有信息,不論其形式如何,只要涉及到雇主未曾發(fā)表/公開或公眾可隨時得到的技術、財務或商業(yè)資訊,諸如但不止于客戶名單及名片,在接觸的潛在客戶名單,電話記錄名單,價格資料,價格和報價方法信息,制造技術,涉及銷售額及利潤的信息,產品開發(fā)技術及開發(fā)計劃,雇主的商業(yè)策略,程序,市場策略,以及涉及雇主客戶的信息。
2.商業(yè)秘密的歸還
雇主及雇員雙方不論因何種原因中止雇用關系,雇員必須立即歸還雇主所有與商業(yè)秘密有關的文件,以及所有復印件,包括客戶名單以及名片,價格資料,價格及報價方法信息,涉及銷售額及利潤的信息,雇主的商業(yè)策略,程序,市場策略,涉及雇主客戶的信息,以及雇主個人及商業(yè)記錄,和雇主其他的資產。
3.不得濫用或泄漏雇主的商業(yè)秘密
雇員在未得雇主書面同意的情況下,在雇用期間以及雇用結束以后的任何時間,均不得為其個人目的,或為他人使用其在雇用期間取得或得知的雇主的商業(yè)秘密。
4.不得誘使雇主的雇員
在雇用期間,以及雇用之后兩年內,雇員在未得到雇主書面認可的情況下,將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地或間接地,以雇員、雇主、合伙人、顧問、持股人、董事、經理或者代理人的身份,為了其個人的利益,或代表任何其他個人、商號、合伙人、實體或公司,來引誘、招聘、雇用或企圖雇用雇主的任何雇員。
5.延伸
若雇員違反了第4條中一項或幾項承諾,則該條款將在雇員停止違反該承諾之日起,或在有關法律部門判決、強制其停止違反之日起,自動延長兩年。兩種情形以時間居后者為準。
7.違約補償
雇員認識到,雇員對本協議第2,3,4,5,6條的任何一項的違約,都會給雇主帶來不能彌補的損害,并且這種損害會持續(xù)下去,很難或不可能以金錢計算出損害程度。因此除按法律執(zhí)行任何有關損害賠償的規(guī)定外,雇員承諾雇主可以采取合理的方式來減輕損失,這些方式包括一些指定的措施和禁令,以確保雇員遵守協議。如果雇員構成對本協議條款任何一項的違約,雇員進一步承諾愿意承擔律師費以及雇主與此相關的其他支出。
8.發(fā)明的所有權
A.雇員執(zhí)行雇主布置的工作任務,和/或主要是利用雇主的物質條件(雇主的資金、設備、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對外公開的技術資料等)所完成的所有設計、圖紙、技術規(guī)格、技術數據、以及其他記錄發(fā)明的載體,其產權歸雇主所有;不論上述發(fā)明其種類和產生方式如何,雇主依現行法律擁有對上述發(fā)明的所有權利。
B.雇員就此將已完成、發(fā)展中及構思中的發(fā)明的產權,包括但不限于在任何以及所有國家的所有專利權和所有專利權的使用,包括該發(fā)明權利的所有部分,連續(xù)及其延伸,無條件轉移并無條件同意轉移給雇主。這些發(fā)明是雇員在其雇用期間由其個人,或與他人一起,在執(zhí)行本職工作的過程中,和/或主要是利用雇主的物質條件的情況下完成的。
在本條款(第8條)中,發(fā)明亦包括發(fā)現、概念和主意,不論其是否會成為專利,只要其與達嘉產品線的設計和制造有關,包括但不限于裝備、程序、方法、組合、技術以及任何改進。
C.如果申請、保護或強制任何或所有基于或相關于發(fā)明的專利權,確需雇員提交相關文件、提供相關協助時,在雇主要求并由雇主承擔費用的情況下,雇員應予以提供協助。
9.雇員的認可
雇員對以下各項表示認可,
(a).本協議中每一個承諾都是合理的和必要的,其目的是為了保護雇主的合理的及應有的商業(yè)利益;
(b).任何違約都會給雇主帶來不可挽回的損害;
(c).以禁令方式執(zhí)行的補償將不會影響雇員的生計。
10.可除性
雙方同意限制雇員行為的唯一目的,只是為了維護雇主合理的及應有的商業(yè)利益。如果本協議中的一個或多個承諾,不論出于何種原因,在法理上被認為限際范圍太廣,如時間、地域、行為或產品及服務等,則此等承諾的限際范圍將可自動收窄至與適用的法律規(guī)定的限際保持一致,以便于執(zhí)行,此等改變將不導致該等承諾的失效。
11.不放棄
雇主未有及時對雇員違反本協議中任何一條或多條承諾采取措施以維護自身的權利,并不意味著雇主默許雇員的違約行為,也并不意味著雇主放棄對違約責任進行追究,亦不意味著雇主放棄了要求雇員在今后需嚴格遵守本協議中任何及所有承諾的權利。
12.不分割
如果本協議中任何一個或多個條款或其他的應用行為出現任何方面的無效、不合法或無法執(zhí)行的情況,則本協議的其他條款以及任何其他的應用行為的有效性、合法性和強制執(zhí)行性將不受任何影響或損害。
13.約束力
有關本協議裁決的約束對象及受益人為雇主、雇主的繼任人、雇主指定的人、雇員、雇員的繼承人、執(zhí)行人、管理人和法律代表人。
14.轉移
本協議條款項下的權利和義務可以而且只能由雇主轉移給雇主指定的第三方。
15.修改
本協議已得到雙方完整的理解,此外別無其他任何口頭的或書面的與協議相關事項的協議。對本協議的任何修改需得到雙方的同意,并以書面形式達成。本協議應取代先前雙方任何有關此類事項的協議。
16.透露協議的存在
為保障雇主本協議項下的權利,雇主可以告知任何第三方本協議的存在及其條款,雇主這樣做將不需負任何責任。
17.解釋
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依此作出解釋。
18.承認
簽署本協議以后,雇員承認他/她已經閱讀、理解并同意遵守本協議的每一個承諾,雇員認識到這是一個有法律約束力的協議。本協議一式兩份,雇員已經收到其中一份。
本協議中小標題只起提示作用,不具備任何實際涵義。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雇員:(簽名)雇主:(簽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年__月__日_____年__月__日
保密協議書 篇2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
單位地址:
乙方(勞動者)姓名:性別:民族:
文化程度:所在部門:職務:居民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聯系電話(手機):參加本單位工作時間:
鑒于協議雙方承認有必要保護不時由甲方指明所有保密信息,系指乙方在受雇期間及離職之后有保護甲方的技術秘密、商業(yè)秘密和其他知識產權(以下統指知識產權)的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和法規(guī),尤其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雙方達成一致協議,特定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 雙方確認,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因履行職務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業(yè)務信息等產生的發(fā)明創(chuàng)造、作品、計算機軟件、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yè)秘密信息,有關的知識產權均屬于甲方享有。甲方可以在其業(yè)務范圍內充分自由地利用這些發(fā)明創(chuàng)造、作品、計算機軟件、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yè)秘密信息,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乙方應當依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動,包括申請、注冊、登記等,協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關的知識產權。
上述發(fā)明創(chuàng)造、作品、計算機軟件、技術秘密及其他商業(yè)秘密,有關的發(fā)明權、署名權(依照法律規(guī)定應由甲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權利由作為發(fā)明人、創(chuàng)作人或開發(fā)者的乙方享有,甲方尊重乙方的精神權利并協助乙方行使這些權利。
第二條 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所完成的、與甲方業(yè)務相關的發(fā)明創(chuàng)造、作品、計算機軟件、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yè)秘密信息,乙方主張由其本人享有知識產權的,應當及時向甲方申明。經甲方核實,認為確屬于非職務成果的,由乙方享有知識產權,甲方不得在未經乙方明確授權的前提下利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轉讓。
乙方沒有申明的,推定其屬于職務成果,甲方可以使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即使日后證明實際上是非職務成果的,乙方亦不得要求甲方承擔任何經濟責任。乙方申明后,甲方對成果的權屬有異議的,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通過訴訟途徑解決。
第三條 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必須遵守甲方規(guī)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guī)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
甲方的保密規(guī)章、制度沒有規(guī)定或者規(guī)定不明確之處,乙方亦應本著謹慎、誠實的態(tài)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其于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于甲方或者雖屬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yè)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機密性。
第四條 除了履行職務的需要之外,乙方承諾,未經甲方及其關聯公司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發(fā)布、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規(guī)定不得知悉該項秘密的.甲方其他職員)知悉屬于甲方或者雖屬于他人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yè)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秘密信息。
第五條 雙方同意,乙方離職之后仍對其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于甲方或者雖屬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和其他商業(yè)秘密信息,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秘密信息的義務,而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職。
第六條 乙方承諾,在為甲方履行職務時,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屬于他人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yè)秘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實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行為。
若乙方違反上述承諾而導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權指控時,乙方應當承擔甲方為應訴而支付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由此產生的律師費、訴訟費等費用);甲方因此而承擔侵權賠償責任的,有權向乙方追償。上述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費可以從乙方的工資報酬中扣除。
第七條 乙方在履行職務時,按照甲方的明確要求或者為了完成甲方明確交付的具體工作任務必然導致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若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權指控,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費不得由乙方承擔或部分承擔。
乙方的上級主管人員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務,視為甲方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務,除非甲方已事先公開明確該主管人員無此權限。
第八條 乙方承諾,其在甲方任職期間,非經甲方事先同意,不在與甲方生產、經營同類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的其他企業(yè)、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內擔任任何職務,包括股東、合伙人、董事、監(jiān)事、經理、職員、代理人、顧問等等。
乙方離職之后是否仍負有前款的義務,由雙方以單獨的協議另行規(guī)定。如果雙方沒有簽署這樣的單獨協議,則甲方不得限制乙方從甲方離職之后的就業(yè)、任職范圍。
第九條 乙方因職務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著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盤、儀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均歸甲方所有,而無論這些秘密信息有無商業(yè)上的價值。
第十條 乙方應當于離職時,或者于甲方提出請求時,返還全部屬于甲方的財物,包括記載著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載體。
但當記錄著秘密信息的載體是由乙方自備的,且秘密信息可以從載體上消除或復制出來時,可以由甲方將秘密信息復制到甲方享有所有權的其他載體上,并把原載體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種情況乙方無須將載體返還,甲方也無須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第十一條 本協議提及的技術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制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研究開發(fā)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數據、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相關的函電,等等。
本協議提及的其他商業(yè)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戶名單、行銷計劃、采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等等。
如甲方的任何員工發(fā)現乙方在非工作場合包含但不限于咖啡館、茶室、酒店等場所和甲方的同行或競爭對手進行交談則視為乙方泄密,甲方可以單方解除與乙方的勞動合同。
第十二條 本協議中所稱的任職期間,以乙方從甲方領取工資為標志,并以該項工資所代表的工作期間為任職期間。任職期間包括乙方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加班的時間,而無論加班場所是否在甲方工作場所內。
本協議中所稱的離職,以任何一方明確表示解除或辭去聘用關系的時間為準。乙方拒絕領取工資且停止履行職務的行為,視為提出辭職。甲方以正當理由拒絕發(fā)給乙方全部或部分工資的行為,視為將乙方解聘。
乙方離職時應對所使用的電腦信息進行交接手續(xù),如發(fā)現電腦內沒有任何公司資料和經甲方電腦技術人員對其電腦進行痕跡核查發(fā)現有拷貝的痕跡視為乙方泄密,則甲方有權拒絕辦理解除合同證明并不予進行工資結算。
第十三條 因本協議而引起的糾紛,如果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提起訴訟。雙方同意,選擇(甲)方住所地的、符合級別管轄規(guī)定的人民法院作為雙方協議糾紛的第一審管轄法院。
上述約定不影響甲方請求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對侵權行為進行行政處理。
第十四條 乙方如違反本協議任一條款,應當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貳個月工資;無論違約金給付與否,甲方均有權不經預告立即解除與乙方的聘用關系。
乙方的違約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甲方的損失。違約金不能代替賠償損失,但可以從損失額中抵扣。
第十五條 本協議如與雙方以前的口頭或書面協議有抵觸,以本協議為準。本協議的修改必須采用雙方同意的書面形式。
第十六條 雙方確認,在簽署本協議前已仔細審閱過協議的內容,并完全了解協議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第十七條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作為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的附件,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用人單位)蓋章:乙方(遵守保密協議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簽字:
日期:日期:
保密協議書 篇3
甲方(員工):
乙方(企業(yè)):
鑒于甲方在乙方任職,并獲得乙方支付的相應報酬,雙方當事人就甲方在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后保守乙方商業(yè)秘密的有關事項,訂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 雙方確認,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因履行職務或者主要是利用乙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業(yè)務信息等產生的發(fā)明創(chuàng)造、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yè)秘密,有關的知識產權均屬于乙方享有。乙方可以在其業(yè)務范圍內充分自由地利用這些發(fā)明創(chuàng)造、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yè)秘密,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甲方應當依乙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動,包括申請、注冊、登記等,協助乙方取得和行使有關的知識產權。
上述發(fā)明創(chuàng)造、技術秘密及其他商業(yè)秘密,有關的發(fā)明權、署名權(依照法律規(guī)定應由乙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權利由作為發(fā)明人、創(chuàng)作人或開發(fā)者的甲方享有,乙方尊重甲方的精神權利并協助甲方行使這些權利。
第二條 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所完成的、與乙方業(yè)務相關的發(fā)明創(chuàng)造、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yè)秘密,甲方主張由其本人享有知識產權的,應當及時向乙方申明。經乙方核實,認為確屬于非職務成果的,由甲方享有知識產權,乙方不得在未經甲方明確授權的前提下利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轉讓。
甲方沒有申明的,推定其屬于職務成果,乙方可以使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即使日后證明實際上是非職務成果的,甲方亦不得要求乙方承擔任何經濟責任。
甲方申明后,乙方對成果的權屬有異議的,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通過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第三條 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必須遵守乙方規(guī)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guī)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
乙方的保密規(guī)章、制度沒有規(guī)定或者規(guī)定不明確之處,甲方亦應本著謹慎、誠實的態(tài)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其于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于乙方或者雖屬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yè)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機密性。
第四條 除了履行職務的需要之外,甲方承諾,未經乙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公布、發(fā)布、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規(guī)定不得知悉該項秘密的乙方的其他職員)知悉屬于乙方或者雖屬于他人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yè)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秘密信息。
第五條 雙方同意,甲方離職之后仍對其在乙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于乙方或者雖屬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和其他商業(yè)秘密信息,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秘密信息的義務,而無論甲方因何種原因離職。
甲方離職后承擔保密義務的期限為自離職之日5年內 。
甲方認可,乙方在支付甲方的工資報酬時,已考慮了甲方離職后需要承擔的保密義務,故而無須在甲方離職時另外支付保密費。
第六條 甲方承諾,在為乙方履行職務時,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屬于他人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yè)秘密,亦不得擅自實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行為。
若甲方違反上述承諾而導致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僅指控時,甲方應當承擔乙方為應訴而支付的一切費用;乙方因此而承擔侵權賠償責任的,有權向甲方追償。上述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可以從甲方的工資報酬中扣除。
第七條 甲方在履行職務時,按照乙方的明確要求或者為了完成乙方明確交付的具體工作任務必然導致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若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權指控,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不得由甲方承擔或部分承擔。
第八條 甲方承諾,其在乙方任職期間,非經乙方事先同意,不在與乙方生產、經營同類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的其他企業(yè)、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內擔任任何職務,包括但不限于股東、合伙人、董事、監(jiān)事、經理、代理人、顧問等等。
第九條 甲方因職務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著乙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盤、儀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均歸乙方所有,而無論這些秘密信息有無商業(yè)上的價值。
若記錄著秘密信息的載體是由甲方自備的,則視為甲方已同意將這些載體物的所有權轉讓給乙方。乙方應當在甲方返還這些載體時,給予甲方相當于載體本身價值的經濟補償。
第十條 甲方應當于離職時,或者于乙方提出請求時,返還全部屬于乙方的財物,包括記載著乙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載體。
但當記錄著秘密信息的栽體是由甲方自備的,且秘密信息可以從載體上消除或復制出來時,可以由乙方將秘密信息復制到乙方享有所有權的其他載體上,并把原載體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種情況甲方無須將載體返還,乙方也無須給予甲方經濟補償。
第十一條 本合同提及的技術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制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研究開發(fā)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數據、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相關的函電,等等。
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業(yè)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戶名單、行銷計劃、采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等等。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中所稱的任職期間,以甲方從乙方領取工資為標志,并以該項工資所代表的工作期間為任職期間。
本合同中所稱的離職,以任何一方明確表示解除或辭去聘用關系的時間為準。
甲方拒絕領取工資且停止履行職務的行為,視為提出辭職。
第十三條 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糾紛,如果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四條 甲方如違反本合同任一條款,應當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其年收入30倍的違約金;無論違約金給付與否,乙方均有權不經預告立即解除與甲方的聘用關系。
甲方的違約行為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賠償乙方的損失。違約金不能代替賠償損失,但可以從損失額中抵扣。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 本合同如與雙方以前的口頭或書面協議有抵觸,以本合同為準。本合同的修改必須采用雙方同意的書面形式。
甲方:
身份證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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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
地址:
電話:
年 月 日
保密協議書 篇4
甲方:
乙方:**********有限公司
訂立本協議旨在乙方為顧客提供規(guī)范、保密的翻譯或本地化服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譯文類型
甲方委托乙方翻譯(資料名稱),共頁,約字。
二、翻譯時間
雙方協定翻譯稿件交付日期為年月?日。
三、交稿形式
四、資料保密
本協議所涉及的甲乙雙方在合作過程中或通過其它任何渠道所獲知的對方未向社會公開的技術情報和商業(yè)秘密均負有保密義務,未經對方書面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將其泄露給第三方,否則應承擔相應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此項保密義務在協議終止后仍然有效。
五、知識產權
所有翻譯資料的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乙方未經許可不得用于(包括報告全文、摘錄、單項數據等)公開發(fā)布、轉載、使用或其他用途,否則視為違約。
六、本協議有效期內基于業(yè)務運作需要,雙方協商共同定制的其他相關制度和書面文件,其效力等同于本協議。
七、本協議未盡事項,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本保密協議經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法人
人代表: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地址: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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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 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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