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合伙經營協(xié)議書范本
協(xié)議書是指社會集團或個人處理各種社會關系、事務時常用的“契約”類文書,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有關合伙經營協(xié)議書范本,歡迎閱讀參考。
甲方: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著互利共贏,團結合作的精神,經友好協(xié)商,就共同經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達成如下合伙協(xié)議:
第一條 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積累的經營管理經驗和人脈關系,共同經營,使合伙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chuàng)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伙組織名稱 、合伙經營項目
合伙組織名稱為:_______________
合伙經營項目為: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伙期限
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止。
第四條 合伙組織財產份額分配
各合伙人占有合伙組織財產份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工資、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1、獎金分配:合伙組織經營期間,各合伙人工資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隨著合伙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后,年底將發(fā)放獎金,獎金數(shù)額根據(jù)收入現(xiàn)狀和個人貢獻經合伙人會議決定。
2、盈余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凈利潤,即合伙創(chuàng)收盈余,此為合伙分配的重點,將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jù),按比例分配。
3.、債務承擔:如在合伙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jù),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除名退伙、出資的轉讓
(一)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2)未履行出資義務;
(3)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組織造成經濟損失;
(4)執(zhí)行合伙組織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5)合伙人有違反本協(xié)議第九條之規(guī)定的行為。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合伙人退伙后,即視為放棄其在該合伙組織中占有的財產份額,并不再參與本年度合伙組織利潤盈余分配,其他合伙人即自動擁有該財產份額,但不免除其因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
(二) 合伙組織財產份額的轉讓
合伙期間,未經全體合伙人書面同意,合伙人不得隨意轉讓其在合伙組織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如經其他合伙人書面同意該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伙對待。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伙組織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xié)議即成為合伙組織的合伙人。
第七條 合伙人會議、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zhí)行
(一)合伙人會議制度
1、召集:合伙人會議由合伙事務執(zhí)行人____召集和主持,合伙負責人可根據(jù)情況需要決定召開合伙人會議;
2、時間:一般情況下每月一次,具體召開時間由合伙負責人根據(jù)情況決定;
3、表決權:每個合伙人在合伙人會議中均享有表決權,除本協(xié)議另有約定外,重大事項決定應由占合伙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通過,一般事項決定由占合伙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二分之一以上的合伙人同意即可;
4、重大事項:須經合伙人會議中占合伙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通過的重大事項是指:
(1)推舉合伙事務執(zhí)行人;
(2)增加、減少經營種類,調整、轉換經營項目,擴展業(yè)務;
(3)對各合伙人占有合伙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比例進行適當調整;
(4)決定合伙組織的內部機構設置和財務收支計劃
(5)決定合伙組織的經營價格和工資、獎金、福利制度
(6)其它
5、其它工作會議:
(1)合伙事務執(zhí)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伙人及合伙組織主管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2)合伙事務執(zhí)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伙人及合伙組織全體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3)業(yè)務經理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下屬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二)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_____為合伙事務執(zhí)行人,其權限為:
1、召集主持合伙人會議,對合伙組織的重大事項(如擴展業(yè)務、調整、轉換經營項目等)享有最后的決定權
2、對外開展業(yè)務,訂立合同;
3、對其他合伙人執(zhí)行合伙事務的情況進行檢查監(jiān)督,根據(jù)合伙人會議決定任免和調整其職務和負責事項;
4、根據(jù)合伙事務執(zhí)行人的提名任免合伙組織的業(yè)務經理,并決定其所應享有的報酬;
5、根據(jù)合伙組織的盈利情況和合伙事務執(zhí)行人的個人表現(xiàn),有權對合伙事務執(zhí)行人占有的合伙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做出適當調整。
(三)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______擔任合伙內部行政事務的負責人,負責合伙組織的內部經營和管理。其權限為:
1、組織實施合伙人會議;
2、對合伙組織經營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制定合伙組織的內部管理制度;
4、擬定合伙組織的內部機構設置方案和獎懲激勵制度;
5、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合伙組織的業(yè)務經理;
6、審核現(xiàn)金收付憑證和及日常財務開支情況;
7、合伙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四)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______擔任合伙組織的財務、后勤負責人,并協(xié)助其他合伙人參與合伙組織的日常經營和管理。
1、對合伙事務執(zhí)行人負責,主持合伙組織的日常財務、后勤等工作;
2、制定合伙組織的財務制度,編制合伙組織的財務收支計劃,檢查監(jiān)督財務制度的執(zhí)行,并及時向其他合伙人通報財務計劃執(zhí)行情況;
3、督促合伙組織相關部門降低消耗、節(jié)約費用,合理使用資金,對合伙組織的年度經營成本和利潤進行預測,并形成預測報告,供合伙人會議決策參考;
4、擬定財務機構設置方案及財務收銀人員的的崗位職責;
5、負責人事檔案管理。對相關資料(如人事資料、文件、憑證、賬薄、報表)進行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并按規(guī)定手續(xù)報請銷毀或存檔;
6、擬訂合伙組織經營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制度,管理營業(yè)發(fā)票;
7、管理合伙組織現(xiàn)金流動及與銀行的存兌資金往來,及時核對,保證賬目清楚、賬實相符;
8、合伙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八條 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的權利:
1、參加合伙人會議,并對合伙事務的執(zhí)行進行監(jiān)督;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其占有合伙組織財產份額比例或者按本協(xié)議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4、經全體合伙人書面同意,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
(二)合伙人的義務:
1、按照合伙協(xié)議的約定維護合伙組織財產的統(tǒng)一;
2、分擔合伙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本合伙協(xié)議或合伙人會議授權,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組織名義進行業(yè)務活動,私自進行業(yè)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伙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伙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伙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yè)務,如違反規(guī)定經營,應向本合伙組織支付前兩年內經營所得利潤最高月份利潤(或平均利潤)12倍的違約金;
(三)除合伙協(xié)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業(yè)進行交易,如有違反,交易所得利益歸合伙組織所有,給合伙組織造成的損失應該雙倍賠償;
(四)合伙人不得從事?lián)p害本合伙企業(yè)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書面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的合伙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二)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yè)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伙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三)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xié)議或因重大過失導致合伙企業(yè)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xié)議或與本協(xié)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應先共同協(xié)商,如協(xié)商不成,提交長沙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 其他
(一) 經協(xié)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xié)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約定;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xié)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本協(xié)議一份四頁,各合伙人各執(zhí)一份;
(三)本協(xié)議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全體合伙人簽章處: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丙方: ___________
簽約時間: 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