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的安全心得體會
一、教育教學活動安全案例:
在20xx年5月的某一天,某校小學生肖某趁陳老師上課在黑板板書之機,偷偷地在課桌抽里玩小玩具。老師發(fā)現(xiàn)之后,便叫何某交出玩具來,但何某再三否認玩了玩具。于是,王老師怒氣沖沖地罵了他一頓,并用手上課本了他兩個耳光,書本恰好是打在肖某的眼睛上,致使肖某左眼嚴重紅腫,充血,好幾天看不到東西,也不無法上學。后來,王老師賠償了該同學的經(jīng)濟損失,學校也對該教師進行了批評教育。
【分析】
在此案例中,王老師面對課堂突發(fā)事件,應冷靜處理,調(diào)查了解情況,以正面教育為主,講清道理,使學生知錯改錯,而不能憑一時沖動體罰學生。因為我國《未成年人保護法》規(guī)定:“學校、幼兒園的教職員應當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不得對未成年學生和兒童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蓖趵蠋煷蛄诵つ硟蓚耳光致使其左眼受傷的行為,違反了《未成年人保護法》的有關規(guī)定,侵犯了學生的身體健康權。所以,王老師的行為是一種違法行為,學校應承擔全部責任。王老師體罰肖某造成肖某眼睛受傷,根據(jù)醫(yī)院的鑒定如屬輕微傷,王的'行為屬一般違法行為,不構成犯罪;如屬輕傷或重傷,王老師的行為構成故意傷害罪。根據(jù)《刑法》第234條規(guī)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重傷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如屬輕傷,加害人與受害人可以和解,受害人不向法院起訴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如屬重傷,無論受害人是否向司法機關控告,司法機關將追究加害人的刑事責任。
二、心得體會
通過學習,我從中學到了很多知識,對安全方面的知識有了較大的提升,增強了對安全的防范意識。確實感到了做好安全工作責任的重大。
在日常行為規(guī)范教育中,要經(jīng)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要注重培養(yǎng)學生良好的安全意識,增強自我保護的能力,提高自我保護的能力,同時養(yǎng)成良好的行為習慣。
在安全教育的方法上,不宜一味說教,安全教育的形式要求多樣化,適合學生年齡特點,讓學生樂于接受。只要教師們將愛予以學生,愛生如子,時刻記住安全的重要性,就會減少安全事故的發(fā)生,使學生主動遵守安全規(guī)則,真正做到“高高興興上學,平平安安回家,快快樂樂成長”。
要高度重視學校安全演練,演練的目的:通過活動一方面檢驗處置學校突發(fā)公共事件的快速反應能力,不斷完善應急預案和操作辦法;另一方面要強化師生安全意識,不斷提高自救自護和互助逃生能力。安全演練涉及的內(nèi)容很多,有消防安全演練、校園傷害事故演練,地質(zhì)災害事故演練等,但一定要根據(jù)學校和學生的實際情況來確定,而且還必須要考慮學校安全管理工作中薄弱環(huán)節(jié),一定要在學校安全演練中給予加強和落實。
校園安全是一個永恒的主題,是確保班級教育教學工作順暢開展的前提,對于每一位老師來說,杜絕學校的安全隱患,保證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是我們責任,我們要從講政治、保穩(wěn)定、促發(fā)展的大局出發(fā),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時刻對學生的安全保持高度的責任感,切實做到思想到位,責任到位,措施到位,力爭創(chuàng)建和諧校園,努力營造“關注安全,關愛生命”的安全文化氛圍,以保障學校正常的工作秩序。
總之,學校安全工作涉及千家萬戶,必須警鐘長鳴,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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