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2016計劃生育晚婚晚育政策
昨天,備受關注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正案草案,提交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審議。修正案草案擬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這意味著:草案如獲通過,“全面兩孩”政策明年元旦開始即可實施。
更為關鍵的是,下一代中國人可能就沒有“晚婚晚育假”,也沒有“獨生子女獎勵”了。草案規(guī)定,女性的生育假可延長。草案中刪除了對晚婚晚育夫妻、獨生子女父母進行獎勵的規(guī)定。記者了解到,針對“二胎政策”,目前南京沒有新的部署和計劃,一切要等人大的修正案正式出臺后,才能根據(jù)國家的相關政策,根據(jù)要求進行統(tǒng)一的部署和實施。
中國明確全面兩孩政策 取消晚婚晚育獨生子女獎勵
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今日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正案(草案)》。草案中明確,全國統(tǒng)一實施全面兩孩政策,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
根據(jù)全面兩孩政策的新形勢,草案中規(guī)定,符合政策生育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至于生育假如何延長,將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等結合當?shù)貙嶋H情況,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草案中刪除了對晚婚晚育夫妻、獨生子女父母進行獎勵的規(guī)定,明確按照“老人老辦法”的原則,法律修改前按規(guī)定享受獎勵的可繼續(xù)享受獎勵扶助。
全面兩孩,擬新年元旦落地實施
據(jù)悉,草案提出,本修正案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草案實施之日,即“全面兩孩”落地實施之日。
目前,各地的衛(wèi)生計生部門尚沒有更詳細的信息透露。與單獨兩孩政策不同的是,全面兩孩政策實施,將是全國同步落地。全面兩孩政策和單獨兩孩政策落地時間會有不同,單獨二孩政策是授權地方修改條例來組織實施的,各地人大開會的時間也不一致,有的還要做很多工作,所以啟動的時間有不同。而全面兩孩政策是通過修改人口和計劃生育法第18條,把以前國家提倡“一對夫婦生育一個孩子”修改為“生育兩個孩子”。所以人口計劃生育法修訂實行以后,就是全國統(tǒng)一的實施全面兩孩政策的時間,這個時間是統(tǒng)一的。
修正案正式出臺后南京才能實施
昨天下午,記者采訪了南京市衛(wèi)計委。相關部門回應表示,針對“二胎政策”,目前南京沒有新的部署和計劃,一切要等人大的修正案正式出臺后,才能根據(jù)國家的相關政策,進行統(tǒng)一的部署和實施。
對于“二胎政策”全面放開以后,南京之前施行的獨生子女就學補貼、獨生子女獎勵等是否會廢除,也成為市民關心的熱點。對此,南京衛(wèi)計委相關部門回應稱,首先,原本施行的獨生子女上幼兒園的補貼,是由教育部門負責的,之前的做法是,對上幼兒園的獨生子女家庭發(fā)放一定額度的“助學券”。二胎政策全面放開后,孩子上幼兒園是否還會有“補貼”?相關部門表示,截止目前該政策還在實施,但今后是否還會按之前的標準實施,目前還不能確定。
關于獨生子女獎勵政策是否會有調(diào)整,記者了解到,在“二胎政策”放開以前,南京對終身只生育一個孩子的夫妻雙方發(fā)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持證者自領證之日起至子女滿十四周歲止,按每人每年20-60元的'標準領取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二胎放開之后,之前持證者再生育,還能否享受獎勵金?對此,南京市衛(wèi)計委相關部門回應稱,要等到國家相關政策出臺后,根據(jù)政策具體施行。
產(chǎn)假可延長,晚婚晚育假可能沒了
這兩天,不少孕產(chǎn)期在元旦前后的準媽媽開始不淡定了。
根據(jù)《江蘇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四章“獎勵與社會保障”中的有關規(guī)定,對晚育的,延長女方產(chǎn)假30天,給予男方護理假10天。目前,草案刪除了對晚婚晚育夫妻的獎勵的規(guī)定,這也就意味著,可能元旦后生產(chǎn),就少了30天假期。
好消息是,草案中規(guī)定,符合政策生育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至于生育假如何延長,將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等結合當?shù)貙嶋H情況,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雖然取消了晚婚晚育30天假,但延長了生育假。這對很多媽媽來說,也是一個不錯的消息。不過,生育產(chǎn)假到底可延長多少天,目前江蘇尚沒有具體政策,一切要等國家確切政策公布后才有定論。
昨天,記者采訪發(fā)現(xiàn),很多媽媽還是希望能延長30天,這樣能“抵消”晚婚晚育假的取消。
婚假可能縮水至只有3天
草案另外一個受人關注的焦點,就是婚假。如果刪除晚婚獎勵,那就只能享受國家規(guī)定的法定婚假3天。
很多年輕人說,其實現(xiàn)在結婚都挺晚的,所以很多夫妻結婚,都能享受到之前10天的婚假,現(xiàn)在一旦少了晚婚假,那只有3天了。以后度蜜月,只能另外請假或者動用年假了。
我國現(xiàn)行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規(guī)定,國家鼓勵公民晚婚晚育。男性年滿25周歲、女性年滿23周歲的初婚為晚婚。在江蘇,《江蘇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guī)定, 對晚婚的,延長婚假10天。夫妻雙方晚婚的,雙方享受;一方晚婚的,一方享受。也就是說加上國家法定婚假3天,一共可以享受13天。
然而按照我國6周歲上一年級的規(guī)定,一般來說,大學本科畢業(yè)已經(jīng)22周歲了。姑娘們除非一畢業(yè)就結婚,否則多數(shù)在法律上都屬于晚婚,能夠享受到原來的晚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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