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慈善法草案最新公布+解讀
用善款、騙捐詐捐、信息不透明……近年來,一些慈善領域的不規(guī)范行為引發(fā)社會議論。9日,慈善法草案提交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審議。如果審議通過,我國將誕生第一部慈善事業(yè)的基本法,并于9月1日起施行。在此之前我國從未對“慈善”的概念做出過界定。而2006年至2014年間,中國全社會的慈善捐贈總額從100億人民幣增長到1000億人民幣。
通過立法規(guī)范和調整,我國慈善事業(yè)能否進入加快發(fā)展的軌道?百姓捐獻能否更加放心?
【關鍵詞】個人募捐
停!必須與有資格的慈善組織合作“近年來,通過網絡發(fā)布的愛心募捐或個人求助越來越多,亟待通過立法進行規(guī)范。”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秘書處法案組副組長闞珂指出,由于個人不是慈善組織,沒有公開募捐的資格,且個人募捐存在不透明、沒有規(guī)范管理等情況,對財產使用也沒有約束,因此慈善法草案的立法原意是不贊成個人募捐的。
慈善法草案規(guī)定,不具有公開募捐資格的組織或者個人基于慈善目的,可以與有公開募捐資格的慈善組織合作,由該慈善組織開展公開募捐,募得款物由具有公開募捐資格的慈善組織管理。
【關鍵詞】監(jiān)督途徑
慈善組織定期“曬賬”,捐贈人有權查詢
捐款到底用到哪兒了,有沒有被濫用?這是捐贈人和社會公眾關注的焦點。
草案規(guī)定:慈善組織應當定期公開向社會公眾募捐情況和慈善項目實施情況。同時,捐贈人有權查詢、復制其捐贈財產管理使用的有關資料。如果慈善組織違反約定用途,或濫用了捐贈財產,“捐贈人有權要求其改正;拒不改正的,捐贈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對于“私分、挪用、截留或者侵占慈善財產”的慈善組織,由民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吊銷登記證書并予以公告。
【關鍵詞】騙取捐款
不光是道德問題而且違法
前不久:男子扮“知乎女神”騙捐24萬元的新聞成為熱點,愛心被騙后難道只能生氣?
不!騙捐是違法行為。草案規(guī)定,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假借慈善名義或者假冒慈善組織開展募捐活動,騙取財產。可向民政部門等單位舉報。對于假借慈善名義或者假冒慈善組織騙取財產的,則將由公安機關依法查處。
【關鍵詞】強制“攤派”
單位被警告,可能面臨罰款
如果慈善成了單位的“規(guī)定動作”,那愛心就變了味。
草案規(guī)定,向單位或者個人攤派或者變相攤派的.,將由民政部門予以警告、責令停止募捐活動。對違法募捐的財產,責令退還捐贈人;難以退還的,由民政部門予以收繳,轉給其他慈善組織用于慈善目的。不僅如此,有關組織或者個人還可能面臨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如果強制攤派一方,是慈善組織或其他政府部門怎么辦?由上級機關或者監(jiān)察機關責令改正;依法應當給予處分的,由任免機關或者監(jiān)察機關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關鍵詞】諾而不捐
可能收到法院的支付令或起訴書
拍了胸脯要捐錢,可實際上卻只是說說。這種行為當心了!
草案規(guī)定,捐贈人應當按照捐贈協(xié)議履行捐贈義務。什么是捐贈協(xié)議?
(1)捐贈人通過廣播、電視、報刊、互聯(lián)網等方式公開承諾捐贈的;(2)捐贈財產用于本法第三條第一項至第三項規(guī)定的慈善活動,并簽訂書面捐贈協(xié)議的。所謂第三條第一項至第三項的規(guī)定,包括用于扶貧、濟困、扶老、救孤、救助自然災害等公益活動。
在兩種情形下,捐贈人拒不交付的,慈善組織和其他接受捐贈的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或者提起訴訟。
焦點釋疑
不組織募捐,個人自己拿錢做慈善行不行?
闞珂:沒限制,你可以給,我們說做好事,拿你自己的錢,拿多少都沒有關系,但是你拿別人的錢來做,就會帶來很多問題。
自己或親屬病了,向社會求助行不行?
闞珂:本法不禁止個人求助,個人、親屬遇到困難了,個人向社會募集一些錢來解燃眉之急,法律不禁止,有善人幫助他,也很正常。
如何區(qū)別個人求助和個人募捐?
闞珂:本人、親屬、近親屬,應該都視為個人求助。但是朋友要分具體情況、具體考量。比如一個大學生,在班級之內大家給他捐錢沒有問題,帶有相濟性質,類似非公募。但如果面向社會,是一個公開募捐的方式,恐怕就有問題了。
通過網絡公開募捐行不行?
闞珂:按照規(guī)定,公開募捐的方式可以采取網絡募捐,但要在民政部門指定或者統(tǒng)一的網絡上發(fā)布,同時,電訊管理機構有驗證義務。另外,慈善組織可以在自己的網絡上發(fā)布。
發(fā)布在微信朋友圈行不行?
闞珂:目前考慮不能這樣做。法律草案第二十五條規(guī)定,公開募捐、定向募捐都不可采取或變向采取(這種辦法)。
“有資格的慈善組織”需要啥條件?
以前,除試點地區(qū),只有少數(shù)慈善組織有面向社會公眾公開募捐的權力,其余組織只能面向特定對象非公開募捐。此次草案規(guī)定:慈善組織自登記或認定之日起可向特定對象進行定向募捐。但如果要公開募捐,就必須取得公開募捐的資格:即依法登記或者認定滿二年的慈善組織,可以向原登記的民政部門申請公開募捐資格。
專家認為:慈善組織公募權的逐步放開,成為草案一大亮點。這意味著更多慈善組織將能開展公開募捐活動,捐贈者也將擁有更多的選擇。
慈善法(草案)其他亮點
草案還規(guī)定:做慈善活動可享受稅收優(yōu)惠;草案還對慈善組織管理成本、工作人員工資等事項進行了限定,慈善組織的年度管理成本不得超過當年總支出的百分之十五。慈善組織用于慈善活動的支出,不得低于前三年收入平均數(shù)額的百分之七十。同時,工作人員的工資水平不能超過當?shù)禺斈昶骄べY水平的兩倍。草案對捐贈人的隱私也作出了明確規(guī)定:不能隨意公開。
新聞鏈接|“2006年,中國全社會的慈善捐贈總額是100億人民幣,到了2014年這個數(shù)字就擴大到了1000億人民幣;數(shù)據(jù)顯示,經常參加慈善活動的志愿者,全國有6500多萬人,他們代表著我們國家文明的提升。”
——3月4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新聞發(fā)言人傅瑩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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