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6省高齡津貼政策出臺
近年來,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國務院關于加快發(fā)展養(yǎng)老服務業(yè)的若干意見》(國發(fā)〔2013〕35號)、《財政部 民政部 全國老齡辦關于建立健全經濟困難的高齡 失能等老年人補貼制度的通知》(財社〔2014〕113號)要求,各地緊密結合實際,陸續(xù)在省級層面出臺了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等老年人補貼政策。根據各地上報的.材料,近日,民政部辦公廳下發(fā)了《關于在全國省級層面建立老年人補貼制度情況的通報》(民辦函〔2016〕280號,以下簡稱《通報》),對全國省級層面建立老年人補貼制度的有關情況進行了通報。
根據《通報》,目前,在高齡津貼方面,北京、天津、河北等26個省(區(qū)、市)出臺了相關補貼政策;在養(yǎng)老服務補貼方面,北京、天津、山西等20個省(區(qū)、市)出臺了相關補貼政策;在護理補貼方面,北京、天津、山西等17個省(區(qū)、市)出臺了相關補貼政策。
《通報》認為,這些政策對于健全老年人福利制度、保障養(yǎng)老服務資金、提升老年人生活質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通報》要求,各地要認真學習借鑒這些地區(qū)的做法,以普惠性、均等化、可持續(xù)為方向,加快建立這些惠民制度。
未出臺相關補貼政策的地區(qū),要結合當地實際,加快工作進度,盡快出臺政策。已出臺相關補貼政策的地區(qū),要做好老年人評估工作,逐步提高補貼標準和覆蓋面,切實增強老年人獲得感。
民政部辦公廳關于在全國省級層面建立老年人補貼制度情況的通報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民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民政局:
近年來,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國務院關于加快發(fā)展養(yǎng)老服務業(yè)的若干意見》(國發(fā)〔2013〕35號)、《財政部 民政部 全國老齡辦關于建立健全經濟困難的高齡 失能等老年人補貼制度的通知》(財社〔2014〕113號)要求,各地緊密結合實際,陸續(xù)在省級層面出臺了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等老年人補貼政策。根據各地上報的材料,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在高齡津貼方面,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山東、河南、湖南、廣東、海南、貴州、云南、西藏、陜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26個省(區(qū)、市)出臺了相關補貼政策。
在養(yǎng)老服務補貼方面,北京、天津、山西、遼寧、吉林、上海、江蘇、浙江、安徽、山東、河南、湖南、廣東、海南、重慶、四川、貴州、西藏、青海、新疆等20個省(區(qū)、市)出臺了相關補貼政策。
在護理補貼方面,北京、天津、山西、遼寧、吉林、黑龍江、上海、江蘇、安徽、山東、河南、廣東、重慶、四川、貴州、西藏、新疆等17個省(區(qū)、市)出臺了相關補貼政策。
這些政策對于健全老年人福利制度、保障養(yǎng)老服務資金、提升老年人生活質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各地要認真學習借鑒這些地區(qū)的做法,以普惠性、均等化、可持續(xù)為方向,加快建立這些惠民制度,力爭在“十三五”期間在省級層面全覆蓋。未出臺相關補貼政策的地區(qū),要結合當地實際,加快工作進度,盡快出臺政策。已出臺相關補貼政策的地區(qū),要做好老年人評估工作,逐步提高補貼標準和覆蓋面,切實增強老年人獲得感。各地建立完善相關補貼政策的情況以及有關工作意見建議,請及時報部社會福利和慈善事業(yè)促進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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