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通知憑工作證可證明勞動關系
今后,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憑用人單位發(fā)放的“工作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就可以作為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系的憑證。這是勞動保障部日前發(fā)出的《關于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中規(guī)定的。通知規(guī)定,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系時可參照下列憑證: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fā)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fā)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考勤記錄以及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通知要求,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而未簽勞動合同的,應當與勞動者補簽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由雙方協(xié)商確定。協(xié)商不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終止勞動關系,但對符合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勞動者,如果勞動者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訂立。用人單位提出終止勞動關系的,應當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對于建筑施工、礦山企業(yè)等用人單位將工程(業(yè)務)或經營權發(fā)包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或自然人的,通知特別規(guī)定,對該組織或自然人招用的勞動者,由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發(fā)包方承擔用工主體責任。
來源:中國勞動保障報http://www.fuchuonang.cn/
【勞動部通知憑工作證可證明勞動關系】相關文章:
解除勞動關系證明08-22
解除終止勞動關系證明02-04
解除勞動關系證明樣本02-04
五類證據可認定勞動關系01-19
解除勞動關系證明書02-03
哪些證據可以證明勞動關系?01-16
勞動關系證明書范本02-18
沒有勞動合同,勞動關系如何證明?0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