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的積分落戶政策2017
《天津市居住證管理辦法》明確,居住證申領調整為公安機關直接受理,受理點為公安局人口服務管理中心、公安派出所。獲得積分入戶資格的申請人符合投靠政策的子女,可一同辦理隨遷落戶手續(xù)。居住證持有人隨遷子女接收義務教育后,可在本市報名參加春季高考專科層次招生。
《天津市居住證管理辦法》明確,申請人如果采取制作虛假證明材料、瞞報生育情況等方式騙取積分入戶資格,將由公安機關依法進行處罰。
《天津市居住證管理辦法》微調了積分指標體系。根據以往的最低分值線,設置積分申報指導分值為140分,低于指導分值人員不予受理。
在增加的加分項中,對參加住房公積金的,每年積2分;結合我市“雙創(chuàng)”工作,對“擁有有效中國發(fā)明專利的”申請人加20分;對立功退役軍人最高加20分。
同時,對原不具操作性的減分項內容進行修改,增加了“持證人5年內有申辦積分入戶時提供虛假信息記錄的,減30分”等3個減分項。
此外,本市將及時完善“居住證辦理”、“居住證積分管理”、“居住證積分入戶管理”和“居住證持有人隨遷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4個實施細則,加快推進網上審批信息化建設,確保《管理辦法》積極有效實施和公平公正運行。
1、積分落戶的合法地點包括哪些?
在津具有合法穩(wěn)定的落戶地點(包括: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名下私有產權住房、軍產房、經公安部門認定具備常住戶口登記條件的公產房、公寓等住房;用人單位及市、區(qū)縣人民政府所屬人力資源中介機構的集體戶口);
2、房屋所有權的哪些證明可以加分?
商品房買賣合同和契稅、房屋的買賣協議和契稅、不動產權證(房地產權證、房屋所有權證)以上三種中的其中一中就可以加分和申報。申報成功后,不動產權證(房地產權證、房屋所有權證)戶口可以直接落到個人名下,商品房買賣合同和契稅、房屋的買賣協議和契稅只能落到集體戶上,等取得不動產權證(房地產權證、房屋所有權證)后,再把戶口從集體戶遷到個人名下。另外,商品房買賣合同和契稅、房屋的買賣協議和契稅這兩種證明只能計算基本分40分,不能加區(qū)域導向分;不動產權證基本分和導向分都可以計算。
3、房本是配偶的名字,申請人可以加分嗎?
房屋為婚前財產者,必須有申請人的名字,若無名字需要區(qū)房管局加名字(貸款未還清的情況下不能加名字),婚后財產則默認為屬于申請人夫婦所有,不用加名字。判斷是否屬于婚前財產,以房屋購買合同簽訂日期及結婚證登記日期為準.
4、哪些房屋不能加分?
集體土地上的住房(即小產權房)以及在查封、異議登記、限制轉讓期間等限制產權的住房不能加分。
5、外地的國家職業(yè)資格加分嗎,滿足什么條件才能加分?
由天津市職業(yè)技能鑒定中心考核通過的,直接予以確認;由中央部委、行業(yè)協會等特有職業(yè)技能鑒定機構對坐落我市轄區(qū)范圍的企事業(yè)單位職工考核通過,并在市人力社保局履行備案手續(xù)的,予以確認;未履行備案手續(xù)的,其理論知識考核成績予以認可,操作技能由天津市職業(yè)技能鑒定中心進行復核,成績合格的予以確認;由其他省級職業(yè)技能鑒定機構核發(fā)的,其理論知識考核成績予以認可,操作技能由天津市職業(yè)技能鑒定中心進行復核,成績合格的予以確認(省市間簽署相關合作協議的除外)。
6、職業(yè)(工種)需求程度如何確定?
經確認的國家職業(yè)資格證書上標明的職業(yè)(工種)名稱,與現行天津市《年度職業(yè)培訓成本及市場需求程度目錄》相比較,二者名稱一致的,按照相應的緊缺程度計算積分。職業(yè)(工種)需求程度項目的積分,以提交積分申請年度人力社保部門公布的'需求程度目錄為準,如當期未公布需求程度目錄的,以上年度公布的目錄為準。
7、勞動合同簽訂單位和繳納社會保險單位名稱不一致,會影響申請嗎?
申請人的勞動合同簽訂單位、繳納社會保險單位名稱和申報單位名稱必須一致,不一致的不具申請資格。
8、生育二胎的,可以申請隨遷嗎?
可以,目前天津已全面放開二胎,現有第三個及以上子女,才需要提供其合法生育或收養(yǎng)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
9、什么情況計劃生育不予審核通過?
申請人提交材料齊全且符合要求,并經其戶籍地反饋情況屬實的,予以審核通過。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審核通過:a、第三個及以上子女為政策外生育的;b、第三個及以上子女為非法收養(yǎng)的;c、處于政策外第三個及以上子女懷孕期間的;d、其他不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e、當事人拒不配合、多次勸說無效,致使核查工作無法正常進行的。
10、個人征信報告如何界定不良記錄記負積分?
超過90天未歸還欠款的不良記錄減記負積分30分。欠款是指應歸還而未歸還的信用卡欠款和貸款。征信報告分逾期30天、60天、90天三檔,逾期90天為最高檔不良記錄,考慮到部分人員特殊情況造成未及時歸還的情況,因此將超過90天未歸還定為不良記錄并減記負積分30分。
11、取得落戶資格的積分申請人后續(xù)應注意什么事項?
積分申請人取得落戶資格,辦理落戶手續(xù)后,應當依法繼續(xù)參加社會保險。人力社保部門和公安部門要建立協查機制,對通過積分落戶的人員參保繳費及其他情況進行跟蹤調查,違反有關規(guī)定的,取消其資格。12、如何確定積分排名先后? 首先按照從高到低的順序對申請人積分進行排名。出現分數相同的,以在本市居住證登記或暫住登記的時間早者為先,依然相同的,以社會保險積分高者為先。
13、明年還會有積分落戶嗎,積分落戶實施到什么時候?
據《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特大城市實施積分落戶制度是大勢所趨。目前出臺的《天津市居住證管理辦法》及其配套實施細則都是到2020年12月31日廢止,所以五年之內是不會改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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