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審計局遵照旗紀委相關規(guī)定,嚴格執(zhí)行“三重一大”議事規(guī)則,扎實開展機關干部作風整頓建設,F就執(zhí)行“三重一大”事項,開展機關作風建設,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方面,匯報如下:
今年以來認真貫徹落實落實“三重一大”事項集體決策制度的實施辦法,我局進一步完善制度,加強領導班子自身建設。
一是進一步完善“三重一大”集體決策議事制度。對《烏審旗審計局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實施辦法》進行修訂完善,健全并落實科學民主決策和依法行政的工作機制;進一步加強黨員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制度,發(fā)揮領導班子內部相互監(jiān)督作用,按照領導干部廉潔自律各項規(guī)定要求,開展自查自糾和批評與自我批評,切實加強內部監(jiān)督。
二是認真貫徹《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嚴格選拔任用工作程序。在股室干部調整工作中,堅持和完善民主推薦、民主測評、競爭上崗、輪崗交流等制度,進一步落實局全體干部職工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和監(jiān)督權。
三是在業(yè)務方面明確審計流程圖。審計組在審前調查階段,結合自查報告重點對自查的問題進行復查;明確工作責任,審計組長為工作責任人。
四是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加強內部控制,科學制定預算,規(guī)范資金管理,確保資金使用合法合規(guī);加強固定資產和物資設備管理,建立健全機關內部資產管理制度,明確管理權限,責任到人;對資產的購置、登記、調撥、更新、報廢程序,定期開展資產清查,保證資產安全、完整、有效;研究探索審計成本管理,逐步建立審計成本管理制度,促進提高機關行政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