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小金庫自檢自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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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小金庫自檢自查報告(1)
為認真貫徹全區(qū)“小金庫”治理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根據《紅寺開發(fā)區(qū)關于在黨政機關和事業(yè)單位開展“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的實施方案》要求,國土資源管理局認真對照治理范圍和內容,進行了深刻自查,現將自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 認真把握總體要求和基本原則
這次“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的總體要求是,深入開展“小金庫”治理工作,堅決查處和糾正各種形式的“小金庫”,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庫”的長效機制。堅持分級負責、分口把關,統籌兼顧、整體推進,依紀依法、寬嚴相濟,標本兼治、糾建并舉的基本原則,建立了以局長為第一責任人、紀檢組長具體負責,財務人員全力配合的工作機制,深挖細查,開展了詳細認真的摸排。
二、嚴格界定治理的范圍和內容
此項治理的重點包括行政機關,主要從以下幾方面進行自查自糾:
1、違規(guī)收費、罰款及攤派設立“小金庫”;
2、用資產收費、出租收入設立“小金庫”;
3、以會議費、勞務費、培訓費和咨詢費等名義套取資金設立“小金庫”;
4、經營收入未納入規(guī)定賬簿核算設立“小金庫”;
5、虛列支出轉出資金設立“小金庫”;
6、以假發(fā)票等非法票據騙取資金設立“小金庫”;
7、上下級單位之間相互轉移資金設立“小金庫”。
三、認真、嚴肅、扎實開展自查自糾
(一)賬戶情況
自查表明:因國家、自治區(qū)重點工程項目征地補償、土地承包、土地開發(fā)整理等業(yè)務工作相繼開展的需要,為嚴格資金監(jiān)管,便于資金收支,確保?顚S、嚴格透明,我局在農行共設立了3個賬戶,分別為:西氣東輸二線工程征地補償專戶、太中銀鐵路征地補償專戶、單位經費基本戶;在信用社共設立4個賬戶,分別為:基建(辦公大樓)專戶、臨時用地補償專戶(已于2012年8月18日銷戶)、土地承包費收支專戶、土地開發(fā)整理項目專戶,以上賬戶全都做到專款專用,無設立“小金庫”的情況。
(二)存在的問題及解決情況
開發(fā)區(qū)8月12日召開“小金庫”清理整頓再部署會議后,我局高度重視,再次清查,發(fā)現還存在著以下問題。本著勇于負責、敢于坦承的原則如實匯報如下:
1、我局原任局長根據管委會有關領導指示精神,為扶持紅寺堡羅山賓館能順利開業(yè),于XX年六月分三次給羅山賓館借款共計壹拾伍萬元整,所借款項為土地出讓金。因羅山賓館一直無力償還,我局便以抵頂在該賓館的各項招待費形式逐漸回收借款,收回款項全部上繳財政,至開展“小金庫”治理工作開始時,最后一筆借款64697.80元全部被追回,并于2012年8月18日全額上繳財政。
2、因農村宅基地登記發(fā)證工作由我局承辦,吳忠市國土資源局只負責審核發(fā)證,土地證書工本費由我局代收保管,待發(fā)證時統一收繳吳忠市局。為便于保存,我局當時開設了存折,共存入工本費3640元,之后因吳忠市局未向我局發(fā)證,此項資金也未上交,2012年8月18日全部上繳本級財政。
3、原任領導于XX年11月10日從單位基本戶中給紅寺堡開發(fā)區(qū)嘉駿公司借款40000元。我局經過多次催還,分別于XX年7月26日收到還款10000元,XX年9月30日收到還款15000元,剩余15000元也于2012年8月18日全部還清。
二0一二年八月十九
2016小金庫自檢自查報告(2)
按照葉集試驗區(qū)工委辦公室《關于做好全區(qū)2010年“小金庫”治理工作的通知》(葉黨辦〔2010〕31號)文件精神,我局認真開展“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現將自查自糾情況 報告如下:
一、 健全組織,加強領導
為確保專項治理工作的順利進行,成立了由黨組書記局長胡志峰任組長、黨組成員副局長胡應生、徐懷遠和黨組成員汪銳任副組長的局治理“小金庫”工作領導小組,具體工作由辦公室和財務部門負責。
二、 加強學習宣傳,提高思想認識
全區(qū)“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會議后,我局迅速召開了專題會議,傳達學習了試驗區(qū)工委辦公室下發(fā)的《關于做好全區(qū)2010年“小金庫”治理工作的通知》和區(qū)工委副書記劉愛武同志講話精神,局黨組要求全體工作人員從思想上正確認識開展此項活動的重大意義,要認真對待專項治理工作,明確清理檢查“小金庫”是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加強廉政建設,從源頭上遏制和防止腐敗,規(guī)范財務收支活動的重要舉措,是教育和保護干部的需要。要求各單位認真自查自糾,做到不走過場、不留死角,及時發(fā)現和解決存在的問題。
三、認真開展自查,實施長效監(jiān)督
按照試驗區(qū)工委辦公室《關于做好全區(qū)2010年“小金庫”治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重點圍繞“五查五看”的重點,對各類帳戶、帳據進行了認真細致的清查。
1 、我局財務管理均按照國家有關財經法規(guī)執(zhí)行,收入、支出全部納入區(qū)會計核算中心帳目統一核算,未侵占、截留國家和單位收入,沒有單獨帳戶,未設任何形式的“小金庫”。
2 、嚴格按照財務管理制度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沒有設帳外帳和“小金庫”的行為。
3 、按照財政集中支付要求,現金管理采取備用金制度,財務報銷嚴格按照財務制度執(zhí)行,杜絕坐支行為。
4 、清查結果在局務會上進行了通報。在認真清查的基礎上,按照規(guī)定,認真填報相關表格。
雖然我局目前尚未發(fā)現違規(guī)違紀現象,但通過清理檢查“小金庫”,進一步嚴肅了財經紀律,加強了財經法制教育,強化了財務管理,確保了資金的合理使用。今后,我局將進一步完善相關財務制度,加強從源頭上防治腐敗的力度,建立長效監(jiān)督機制,提高財務透明度,力爭做到清理工作不留死角,財務管理工作水平有更大提高,嚴防“小金庫”的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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