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關于護航行動我身邊的法律故事征文
“法律”一個人人都熟悉的字眼。法律就像紀律一樣,時刻在規(guī)范著自己的行為。法律是威嚴的,是崇高的,是不可侵犯的。
【篇1】2016關于護航行動我身邊的法律故事征文
最近,我在電視上看到了一則關于買“切糕”引起糾紛的新聞,大概意思是湖南村民凌某在購買新疆人核桃仁糖果時,因語言溝通不暢造成誤會,雙方口角導致肢體沖突引發(fā)群體毆打事件。事件造成二人輕傷,損壞部分車輛、核桃仁糖果等,最后賠償約16萬元。
這件事一經曝光,立即引發(fā)了網民的熱烈議論,“切糕體”在短短的時間內迅速走紅,大家開始了對這件荒誕事的冷嘲熱諷。其實買切糕這件事,在我的身上就真實地發(fā)生過,下面我就來講講我的故事。
2012年5月2日,五一小長假的第二天,我和媽媽去超市買東西,在回家的途中,我見到一位新疆大叔推著一車五顏六色的切糕,看上去很是誘人。于是我上前問大叔怎么賣,大叔連說帶比方地告訴我20元,我心想20元一斤,還算不貴,我跟大叔說買半斤。大叔切了一塊兒,遞給我說:“160元。”當時我一聽這么多錢,一下子就懵了,我跟大叔理論說:“不是20元一斤嗎?怎么這么多錢!我不要這么多。”大叔一下子就急了,沖我喊道:“我說的是20元一兩,已經切了,不買不行!”正說著不知又從哪里來了五六個相同打扮的人,媽媽見勢不妙趕緊付了160元錢。當時我特別氣憤,建議媽媽報警,媽媽說算了,吃虧是福,就算花錢買了個教訓吧!
上了中學后,在課堂上學習了很多法律知識,包括《憲法》《刑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等。了解了這些我才明白了其實上面我所遇到的屬于強買強賣行為,還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首先就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另外,他們對我威脅、欺詐的行為,違反了《未成年人保護法》,現在真后悔當時沒有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一味地忍氣吞聲只會讓這些不法分子更加囂張。
本來買賣切糕產生糾紛這件事并不復雜,可是最近我在網絡上看到一些人,在借切糕這件事諷刺新疆人民和維吾爾族人民,這令我很詫異,明明賣切糕的是極少數的不法分子,這些人怎么能代表了所有的新疆同胞和維吾爾族同胞呢?上小學的時候我們學校就有一位維吾爾族老師,接下來我想講講發(fā)生在我們之間的故事。
兩年前,我上小學六年級,因為學校離家很遠,所以每次放學后都是急匆匆地往家趕,吃完飯馬上回學校,分秒必爭,否則會耽誤了上課。可是越著急,我的自行車就越添亂,關鍵時刻鏈子斷了。一摸兜里沒錢,這可讓我犯了難,前不著村后不著店的,難道要我推著車子回家嗎?那我下午必定要遲到了。正在我著急的時候,一只修長的手搭在了我肩上,我回頭一看正是教我們音樂的古老師。古老師是維族人,很愛美,可是聽說我車鏈子壞了,古老師二話不說就幫我修,白皙的手上沾滿了油,見修不好,古老師又幫我把車子抬到修理攤,付了10元錢才離開,后來我還錢給古老師,古老師說什么都不肯要。
講上面這個故事,我想告訴大家我心目中的新疆人是什么樣的,他們熱情、大方、友善、平易近人,是我們漢族人的好兄弟、好姐妹。同時我國在《憲法》中也規(guī)定維護民族團結,維護國家統(tǒng)一是每一個中國人應盡的義務。我們絕不應該以偏概全地歧視新疆同胞和維族同胞。
我們身邊每天都發(fā)生著大大小小的事情,我們應該樹立法律意識,拿起法律的武器,維護我們的合法權益,同時為了祖國統(tǒng)一和民族團結盡自己的一份微薄之力!
【篇2】2016關于護航行動我身邊的法律故事征文
隨著我國物質、文化、科學技術的不斷發(fā)展,網絡成為我們現代國家的主要服務信息,那么“網吧”也就應運而生。1998年,網吧開始在我國的一些文化品位比較濃厚的大城市出現,然后又向小城市蔓延,去網吧的人數不勝數,但以青年為主其次是18歲以下的未成年人,其中,中小學生又占多數,曾經有人做過一份調查,發(fā)現網吧里大多數是十來歲的學生。這些昔日沉迷于游戲機室中的學生,如今搖身一變,大多數成了網吧的?停敲催@些中小學生在網吧里都干些什么呢?在2002年有的專家調查3000名大、中學生中發(fā)現,曾光顧色情網站的占46%,沉迷聊天室的學生網民占76%,只有30%的學生“選擇搜索信息”、“下載軟件,”另有35%的學生選擇玩游戲找刺激,甚至有的學生輟學幾天幾夜泡在網吧,吃、住、睡一條龍,直至把手中的錢花光。
那么青少年為什么會迷戀網吧呢?
第一,在網絡這個虛擬的世界里獲得成功的機會遠遠高于現實生活,個人可以獲得心理滿足,F在的青少年都是獨生子女,在家中比較孤獨,而從心理上說最渴望能與同齡的伙伴交流,在家玩游戲機畢竟是單向的,網上聊天則是一種相對真實的交流,可以宣泄自己內心真實的'煩惱、孤獨和痛苦。在網上還可以根據自己的喜好扮演一個滿意的角色,真實生活中的缺憾可以通過上網制造的虛擬來彌補,比如找異性朋友,實際上就是這個年齡段對異性存在的朦朧意識的反映。
第二,網絡的高科技身份,給學生一種借口,給家長一種障礙,學生可以打著學電腦、技術的旗號向家長伸手要錢,而家長對電腦和網絡不是很明白,對學生上網是干什么更是無法控制。
第三,網吧給前來泡吧的人提供一種放蕩的文化氛圍,網民在網吧中可以無所顧忌。一個中學生在家里當著家長的面不可能看那些被限制的內容,但是網吧里就可以隨心所欲,尋找刺激、獵奇、偷窺。種種陽光下不能實現的欲望都可以在這里達到。
第四,網絡能給青少年一種心理平衡。在一定條件下,網絡的使用者之間確實沒有高低貴賤之分,不同身份的人都可以在網絡上發(fā)表自己的看法與見解,并能得到自己所需要的東西。正因為網絡的許多特點切合青少年的心理需要,所以青少年對到網吧上網樂此不疲,甚至如癡如狂。
有人曾作過這樣一個比喻:網吧對青少年的危害決不亞于邪教,是腐蝕青少年的“電子毒品”。由于網絡具有信息量大且新奇等特點,加之大量形形色色的網絡游戲及色情影片反動等信息,甚至還有網吧經營者提供的免費食、住、行等優(yōu)惠手段,使不少青少年沉迷于網吧。這種沉迷往往無法自拔,同毒品的成癮性是很相似的。這種迷戀網吧對青少年群體至少存在以下幾種顯著的危害:
1、影響青少年性格的完善。長時間的上網使處在成長期的青少年處在于一種虛擬的世界中,將現實世界與虛擬世界相混淆。有人曾做過一項調查,發(fā)現那些沉迷于網吧的學生在現實生活中往往表現為沉默寡言、孤僻,和同學不能正常溝通等等,這些性格特征除了極易引發(fā)不良后果外,更會使學生將來無法適應千變萬化的社會。
2、影響青少年誠信品質的形成。大多數青少年上網的內容都是網絡聊天,由于這種交流方式具有匿名性,因此學生在聊天時通常無所不說、無所顧忌,久而久之的后果便是做事為人的不負責任,缺乏誠信。
3、影響青少的情感世界。青少年處于情竇初開的年齡,向往與異性的交往,網絡便為他們提供了這樣的空間,但在網上“你、我、他”通常都是虛假的,這種虛無的情感只會導致青少年走向情感誤區(qū),無法自拔。
4、影響青少年的遵紀守法意識。由于青少年的自控能力較差,極易受到外界的影響,如果過多的受反動、暴力、色情的腐蝕,往往會走上犯罪的道路。
上面講了這么多的壞處,那么網吧是不是百害而無一利呢?青少年是否可以進網吧呢?其實上網也是有好處的,互聯網畢竟代表了當今社會科學的進步,世界各國都在廣泛推廣,高速發(fā)展的互聯網技術,不但給人們帶來了信息革命,而且能夠讓人們快速獲取科學知識,人們敲擊鍵盤,可以實現資源共享,可以暢游世界各地,可以掌握世界最新知識動態(tài)。隨著時代的進步,不懂得互聯網的人,將要被社會淘汰。社會要發(fā)展,就離不開互聯網技術正如社會不會因為有違章駕駛造成嚴重交通事故而停止汽車制造和發(fā)展交通運輸的道理一樣,互聯網技術也不會因為它有危害就會遭到全盤否定。
所以互聯網的好與壞并不是一句話兩句話能夠說的清的,也沒有一個定論。它的好壞主要決定于青少年的周邊環(huán)境,如果有一個好的向導,互聯網就會是一個良師益友,但如果沒有加以向導的話,互聯網就會像一個魔鬼一樣。
那該怎樣去創(chuàng)造這樣的環(huán)境,讓互聯網成為一個良師益友呢?
1加強青少年的教育力度,提升自身自覺性和免疫力。從學生思想上進行疏導,找出學生上網成癮的原因,讓學生明白長時間上網的危害,逐步幫助學生脫癮,當然,作為老師首先要多了解網絡知識,這樣在對學生進行教育時才能比較得心應手,而不能采取簡單的打罵或懲罰的方式;其次是對學生進行安全法制教育,讓學生主動杜絕登錄不良網站,不輕易透露自己的真實信息給別人,不同網友見面,提高安全防范意識,減少受不法侵害的機率。
2立法部門應從宏觀上為網絡經營這一特種行業(yè)制定操作性較強的法律法規(guī),使在現實中的網吧管理更加規(guī)范,更具管理力度和效果。
3執(zhí)法部門對網吧應建立健全常規(guī)管理機制。執(zhí)法部門應建立常規(guī)管理機制,加強日常管理,各職能部門通力合作,不給黑網吧、不法網吧經營者生存空間。
4充分利用學校資源,積極正確引導學生上網。將學校網絡資源充分利用起來,開辟校園網吧,多給學生在費用方面的優(yōu)惠,平時舉辦網絡技能比賽等等,培養(yǎng)學生良好興趣及愛好。
總之,在青少年迷戀網吧這一社會問題上,需要社會、政府、學校及家庭的共同努力,這樣才能有效制止網吧對青少年的危害,使青少年有一個健康成長的環(huán)境。
【篇3】2016關于護航行動我身邊的法律故事征文
法律無處不在,法律故事隨時發(fā)生。今天,我向大家介紹一個發(fā)生在我們家里的真實故事。
俗話說“小時偷針,大時偷金”,“小時偷油,大時偷牛”。發(fā)生在我們家里的這個故事也跟“偷”有關。我的一個爺爺家有個最小的兒子,爺爺奶奶看他很親,有什么好吃的,好玩的都留給他,他有點什么小毛病也不怎么管。上學后,我這個叔叔見別的同學經常在校門口買一些小零食吃,自己也想要,但爺爺覺得他長大了,應該培養(yǎng)他良好生活習慣了,就拒絕了他的要求。被拒絕了幾次后,他不再開口要錢了,就擅自把茶幾上的幾毛錢“拿”走了。一次、兩次、三次……他見爺爺奶奶沒有什么反應,自以為這種行為沒有被發(fā)現,就大膽地從幾毛到幾元錢,甚至十幾元也敢從家里拿,自己吃不完還請同學們吃。其實,他的這些小動作早被奶奶發(fā)現了,她覺得不是什么大事,就睜一只眼閉一只眼的沒當回事。后來,他從家里拿的錢越來越多,終于被爺爺發(fā)現了,訓了他幾句,也沒太認真。后來爺爺奶奶把錢放到他找不到地方,在自己家里找不到錢,他就到親屬朋友家里偷,因此經常受批評教育。
幾年過去了,他沒考上學,就在家里干點活。但從小養(yǎng)成的“習慣”沒有改掉,總是從家里偷錢、偷東西賣,在外面吃喝玩樂。后來就到哪兒偷哪兒,親戚朋友們沒一個敢招惹他的。終于有一天,他“離家出走”了,四處漂泊一段時間后,沒吃沒喝也沒弄到錢,就在他快走投無路時,鄰村一個他不太熟的朋友家辦喜事,他把人家的一輛新摩托車借了出來,說是他爸爸讓他往城里送點東西,馬上回來,天黑之前如果沒有還車,就讓人家到我爺爺家里取。結果,天黑之后,朋友去他家要摩托車,他的爸爸媽媽都不知道這件事,他也不見了蹤影。鄰村那家辦喜事的人報了警,警察找到了他,發(fā)現他把六七千元的摩托買了二千元,花了。
警察把他抓進了勞教所,他在里面呆了兩年,整個人瘦了一圈。他告訴我們里面很苦很累,每天干活,沒一點自由!家人們見他有了這么多的感悟,覺得他應該改了!可是沒想到過了一段時間,他的老毛病又犯了,因為在網吧上網沒錢就偷,再次被送進勞教所。那次我跟爸爸媽媽去看他,見面時間很短,他流下了悔恨的淚水,他說對不起家人。他哭爺爺奶奶也哭,仨人哭成一片!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分富貴與貧賤,今天我講的這個故事使我受教育很深。法律從娃娃抓起,從小要讓孩子學法、懂法,才不會犯那么嚴重的錯誤。叔叔就是因為小時候偷錢,爸爸媽媽不管,大了偷得越來越多,爸爸媽媽再管也管不住了,最終走向犯罪的道路。“國有國法,家有家規(guī)”,家庭、社會都要負起責任,讓孩子們從小遵紀守法,只有法律才能保護他們健康成長、維護社會良好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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