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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學社規(guī)章制度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fā)展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guī)章或準則。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文學社規(guī)章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文學社規(guī)章制度1
。ㄒ唬┥鐔T有權參加文學社和學銜組織的有關文學方面的各種活動,包括各種講座、辯論、筆會、研討會、征文及外出參觀訪問等;
(二)社員在社內有選舉權,有權通過社員大會選出能夠代表自己的文學社長、副社長、秘書長、部長(主編)、副部長(副主編)等社團領導;
。ㄈ┥鐔T的各類作品在校刊有優(yōu)先發(fā)表權,優(yōu)秀作品向上一級報刊推薦發(fā)表。
第三章文學社社員義務
。ㄒ唬┥鐔T有參加社員大會及社內各類活動的義務,不得無故缺席,凡缺席三次者取消社員資格;
。ǘ┥鐔T有嚴格遵守文學社各種規(guī)章制度的義務,凡違反者視情節(jié)輕重給以相應的教育形式:批評、警告、除名;
。ㄈ┥鐔T有按時向文學社交稿的義務,每月交稿一篇,兩次不交稿者取消社員資格;
(四)社員有服從社內各級干部安排的工作的義務;
。ㄎ澹┥鐔T有在社外宣傳文學社、發(fā)展新社員的義務,有采集優(yōu)秀稿件的義務。
第四章文學社組織機構
文學社領導機構由社長、副社長、秘書長、部長(主編)、副部長(副主編)小記者(通訊員)組成。
各崗位職責為:
。ㄒ唬┥玳L:全面負責文學社的'一切事務;要及時了解和掌握社內的重要情況,是社員大會的發(fā)起者和主持人:
。ǘ└鄙玳L全權負責《晨冉》等書刊的工作;安排所轄部門的工作,可具體調配社員工作;負責各項活動的安排及具體實施,要充分調動社員的積極性,創(chuàng)造性地開展富有特色的文學活動,并做好總結。安排所轄部門的工作,可具體調配社員工作;
。ㄈ┟貢L:全面協(xié)調社內各項事務;負責社員的考核、獎勵、懲罰及檔案的管理。
。ㄋ模┎块L(主編):全面負責本部的各項事務。按照上級的安排,制定本部相應的工作計劃,并負責組織實施。及時了解和掌握本部的重要情況,定期召開本部會議,并定期將本部的工作情況向上級匯報。
。ㄎ澹└辈块L(副主編):協(xié)調部長搞好本部內的工作。具體事務由本部部長安排。
第五章文學社活動
。ㄒ唬┗顒幼谥迹喝尕瀼亟逃结槪睒s校園文化,加強精神文明建設;提高學生的寫作能力、創(chuàng)造能力、組織能力等多方綜合能力,提高學生的人文素養(yǎng)和信息素養(yǎng),增強學生間的互相交流,取長補短;通過文學傳播形式加強與兄弟學校文藝社團之間的聯(lián)系,提高學校的知名度。
。ǘ┏R(guī)活動:
。1)社員大會,由社長視具體情況召集、支持,將每月工作安排和獎懲情況通報;院刊《晨冉》每三季度出版一期。對各種體裁的作品進行征集;
。2)與其他各校社團進行定期的交流。
第六章內部成員管理條例
。ㄒ唬┪膶W社成員要以“品位、時尚、創(chuàng)新”為目標,以“創(chuàng)辦屬于同學們自己的刊物”的理念,不斷飛越,最求完美;
。ǘ┥鐔T具有團隊精神,要以文學社的利益和榮譽為先。社員間保持團結協(xié)作,互相學習和公平競爭的良好作風;
。ㄈ┍WC文章的真實可靠,如有抄襲以除名處分。社員對工作要有熱情,要積極交稿,不徒有虛名;
。ㄋ模┒ㄆ谡匍_社員大會,無故缺席三次者給以除名處分。每逢重大活動,文學社組織工作會議,社員必須到齊;
。ㄎ澹﹤人若有活動計劃,必須申請,經社長批準后方可實施,不許以文學社名義私下開展活動;
。┟看喂ぷ髑耙_展民主討論會議,經社長表決,社長具有最后決策權,同時社員有監(jiān)督社長、秘書長、主編等領導工作的權利;
。ㄆ撸┟繉蒙玳L由延期或被推薦者經民主選舉產生;
。ò耍┪膶W社成員不得違反校紀和國家法律;
。ň牛┥鐔T不能做文學社榮譽和利益的事;
。ㄊ┎话l(fā)表反動言論,不寫反動文章。
第七章退會
成員畢業(yè)或其他原因離開學校視之自行退出本社團,但經申請可繼續(xù)成為名譽會員。
第八章附則
。ㄒ唬┍緱l例適用于晨冉文學社。本條例自公布之日起執(zhí)行。
(二)本條例的解釋權在夏苑文學社。
文學社規(guī)章制度2
一、須知
1.文學社出社入社自由,社員要求退社的應提前兩周向文學社提出書面申請,辦理退社手續(xù),若以后要求重入社,按“納新”辦法處理。
2.社員有參加社員大會及社內各類活動的義務。
3.社員有嚴格遵守文學社各種規(guī)章制度的義務,凡違反者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相應的教育形式:批評、警告、除名。
4.社員有按時向文學社交稿的義務。
5.社員有服從社內各級干部安排工作的義務。
6.社員有在社外宣傳文學社、發(fā)展新社員的義務。
7.社員必須遵守學校各項規(guī)章制度履行應盡義務,服從學校主管部門的管理與指導。
8.必須有高度的責任感和集體觀念,搞好合作關系,不存在偏見和矛盾,不應有個人主義,應服從安排。
工作中遇到困難和疑問,應及時向社長,副社長,或各部門負責人及指導教師反映,以求解決。
9.日常工作實行操行分制度。
二、獎勵
對認真做好本職工作的工作人員,工作特別認真負責,有特出表現(xiàn)者將給予獎勵。
三、違章(違紀)處分方法:
1.各位社員應認真遵守本章程,對存在有個人主義,不服從安排,工作不認真,不負責的社員,將按違反的程度給予下列處分:(1)社內批評(2)社內警告(3)建議其自動退社。
2.對干涉編審部審稿工作,并造成不良影響的`,將影響程度的輕重給予處分,具體處分同上。
3.各部門應認真工作,按文學社及本部的計劃完成任務。違者同以上處分。
4.每次社務會議應準時參加(必要時應出示社員證),有事不能參加者,應在會前請假,并把請假單放在文學社簽到夾內,也可委托各部部長請假;凡無故不參加會議次數(shù)達3次者,給予勸退處分。凡每次會議開始后遲到5分鐘者,給予社內警告處分。凡請假6次不參加會議者給予勸退處分(特殊情況除外)。
5.其他違章(違規(guī))行為,不在本章和所列范圍內的,將依照本校有關制度,從嚴處理。具體方法由社長提出建議,由社員會議研究確定恰當?shù)奶幏,并報指導老師審批?/p>
三納新一、凡自覺遵守本校各項規(guī)章制度、承認本社章程的我校在師生,均可申請入社。
二、申請者須對文學有一定的興趣,有積極的進取心。
第十條納新辦法
一、申請者報名時交"入社申請書"及一篇近期作品,由文學社編輯部進行審核;
二、審核通過進入試用階段。由文學社社委對其進行考核,通過考核即可成為正式社員。
四附則第十一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展輝羽豐文學社。
第十二條本章程的修改可由社員向社長提出,并寫修改章程建議書一份,交社員大會審議。
第十三條本章程自公布之時起實施。
文學社規(guī)章制度3
總則
1、為進一步加強文學社內部管理,規(guī)范文學社成員行為,明確社員職責。高效,合理地提高文學社的運作水平,特制定本規(guī)定。
2、全體社員應當自覺遵守各項規(guī)章制度,互相督促。
3、社訓:青春激揚文化、創(chuàng)作鑄造經典、感悟燃燒智慧、理想成就未來
一、基本規(guī)章制度
1、社員不得違反校紀校規(guī),在校品行端正,作風正派,思想健康。
2、社員之間要相互關心,相互配合,相互協(xié)調,不得制造分裂。嚴禁社員之間不良競爭或者詆毀、侮辱和陷害他人,一經發(fā)現(xiàn)給予警告,情節(jié)嚴重者強制除名。
3、社員在任何場合不得做出任何有損文學社形象的行為,違者給予除名。
4、社員應按時參加社內各類活動,無故遲到兩次或者缺席一次者給予批評,遲到三次或缺席兩次者給予警告,遲到多次或者缺席三次者給予除名。如有事先請假,獲批準后才可離開。
5、社員應按時向文學社遞交稿件,必須在指定時間內收齊,拖稿者給予批評,一次不交稿者,給予警告,兩次不交稿者給予除名。
6、文學社活動絕不占用上課時間。如有必要會進行協(xié)調。社員不該以社內活動為由曠課,一經發(fā)現(xiàn)給予除名。
7、禁止抄襲他人作品,一經發(fā)現(xiàn)公開道歉,視其情節(jié)輕重給予相應處分。
8、社員嚴格遵守文學社各種規(guī)章制度,凡違反者視情節(jié)輕重分別給予響應處分:
批評、警告、除名、任何社員達三次批評折合成一次警告,三次警告直接除名。
二、例會制度
1、文學社必須定期召開全體社員大會,對一段時間的工作進行總結,落實計劃安排,布置下階段工作。
2、各社員不得無故缺席,遲到或者早退。每次會議均實行簽到制度,凡事因有事不能參加者必須事先向上級請假。
3、各社員不得影響例會正常開展。積極踴躍地發(fā)表自己的意見。
4、各部部長嚴格監(jiān)督自己部門的成員,做好會議的前期準備工作和后期總結工作。秘書做好簽到記錄。
5、無故遲到15分鐘者,批評;無故缺曠1次或遲到15分鐘3次者,警告;無故缺曠2次或遲到15分鐘3次以上者,給予除名。
三、活動開展申報制
1、各部門在舉辦活動之前必須向社團遞交申請書。申請書的內容包括名稱、時間、地點、人數(shù)、活動開展的經過、目的及意義,同時申請還必須寫明各項費用及預期費用。
2、申請沒被通過的應服從;申請一旦被通過必須嚴格按照申請書的內容執(zhí)行,如果如要其他部門協(xié)助,各部長要積極配合,盡一切努力協(xié)助開展好活動。
3、活動結束后各部部長要進行活動總結。是否達到預期的`目的,有哪些不足之處,防止以后再犯同樣的錯誤
四、部門及其職責
1、社長:負責管理整個文學社的運作。
2、副社長:協(xié)助社長管理文學社。
3、秘書:1~2名負責保管檔案及稿件,負責管理文學社經費以及文件的復印和打印工作,做好會議的出勤記錄
4、創(chuàng)作部:主要負責各種文體文章的創(chuàng)作(必須原創(chuàng))及初步修改,以及圖片的制作和拍攝等工作。
5、編輯部:主要負責作品的最終修改、審核及文字、編排、插圖和擬定主體等出版前工作。
6、活動部:組織一些文學活動的策劃,如征文競賽,書法大賽,朗誦比賽,辯論賽,專題演講,閱讀比賽等。
注:各部門部長負責管理各部門的工作
五、入社及退社
1、入社方法
1)通過學生會每年組織的納新活動招入新社員。
2)通過文學社至少三人的推薦,經過文學社管理層的審核方能入社。
2、入社要求
1)對文學感興趣,并有一定的文學功底或熟悉電腦操作。只要對文學社感興趣,能虛心學習,有責任心,能吃苦耐勞,有進取心即可。
2)積極履行社員義務,響應文學社倡議,遵守文學社組織紀律,努力及時完成文學社組織布置的任務。
3)要有團隊合作精神。敢于創(chuàng)新,勇于實踐,有獨特的見解。
4)尊重著作權,嚴禁抄襲。誠實守信,不弄虛作假。
5)對文學社的某些事務要嚴格保密。
3、退社
1)遞交退社申請及理由,經批審后方可離社。
2)社員畢業(yè)時,自動退社。
3)對退社的社員,其檔案將消除。
六:權利與義務
1、權利
1)參加本社團組織的活動,享有活動組織和策劃的權利,以及參與選取活動的權利。
2)享有優(yōu)先刊登其作品的權利。
3)享有優(yōu)先參加征文比賽或參加培訓的權利,以及將其佳作向各大報刊,媒體推薦的權利。(經本人同意)
4)對文學社工作提出合理化的建議、意見、并有權對不負責任的社員提出幫助意見或向上級投訴反應。
5)對優(yōu)秀的社員給予表彰和嘉獎。
2、義務
1)積極參加文學社的各項活動。認真及時地完成各項任務,有團隊合作精神。
2)遵守文學社各項紀律制度,響應文學社倡議。
3)對文學社提出合理化的建議和意見,維持文學社工作的正常開展。
4)積極向其他同學、朋友推薦閱讀社刊和參加文學社組織的活動。并指導他們向社刊投稿和提意見。營造學院良好的文學氛圍。
5)酌情收取一定的活動經費。
七:財務管理
1、實行財務公開原則。經費由秘書保管。并負責記賬工作,并在開全體會議室公布賬目。
2、文學社購買物品或有其他開支時,必須有發(fā)票或收據(jù)為證并入賬。
3、文學社主要資金來源:
。1)學校行政撥款
。2)社員繳納會費
。3)接收社會贊助
。4)捐贈
文學社規(guī)章制度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xx小學校園文學社是以xx小學學生為主體的文學社團,是經學校批準的全校性組織。
第二條:文學社的活動由學校的"個性化作文實驗"課題組具體負責指導。
第三條:具體宗旨:
1、深化素質教育,促進學生全面發(fā)展;
2、發(fā)揮學生特長,培育文學新苗;
3、培養(yǎng)學生的.寫作興趣,提高文學鑒賞能力;
4、拓寬學生的視野,豐富學生的課余生活;
5、推進語文作文教學改革,全面提高教育質量;
6、提高學校的社會知名度,突出學校教育特色。
第四條:文學社活動的基本原則是課內課外相結合,以課堂教學為載體,以文學社培訓為重點,以課外采風為延伸,實行聽、說、讀、寫四位一體,互相滲透,協(xié)調發(fā)展,逐步深入,全面提高。
第五條:文學社定期出版社刊。
第二章會員
第六條:凡我校愛好文學,有一定寫作基礎和創(chuàng)作熱情的學生均可申請入社。
第七條:學生入社需向文學社遞交申請及優(yōu)秀作品,經文學社領導小組考核批準后,頒發(fā)證書,成為正式社員。全體社員享有同等權利。
第八條:全體社員必須定期參加文學社的活動,遵守學校及本社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積極維護社團聲譽。
第九條:文學社鼓勵社員積極進行文學創(chuàng)作實踐,并對取得優(yōu)異成績、為校爭光的社員進行獎勵。
第三章組織
第十條:文學社通過選舉產生社長,組織委員一名,宣傳委員一名,編輯一名,聘請有關的社會熱心人士擔任本社顧問。
第十一條:文學社聘任總指導一名,語文科組全體教師以集體名譽擔任指導老師。
第十二條:文學社社刊社總編一名,由本校校長擔任,主編一名,由總指導擔任,編委若干名,由骨干教師擔任。
文學社規(guī)章制度5
第一章總則
一、文學社性質
本文學社隸屬校學生會,是其下屬的以語文為中心活動的學術交流組織。
二、本社主要由文學而愛好者發(fā)起并組建,以豐富社員業(yè)余生活,提高寫作及語言表達能力為宗旨,以寫作交流編輯文學期刊為主要活動方式,并以開展以語文為中心議題的綜合性實踐活動為特色。開展活動內容積極向上多以文化、青春風貌為主題,其組織及活動具有公開性。
三、本社是合法社團組織,任何人不得已任何理由為借口對本社惡意詆毀。
第二章宗旨及發(fā)展方向
一、文學社的正式注冊名稱是“水墨潭下de輪回”
二、文學社活動宗旨是“將文學生活”
三、文學社發(fā)展方向是
第三章社規(guī)
一、本社屬非校行政機構,社員不得以本社名義參與本校行政管理及介入學生會工作,亦不可以本社名義參加一切不合適的活動。
二、每周每位社員需上交一篇文學作品,內容應積極向上,由于個人文學水平不同,所以在水平方面并無過高要求,但連續(xù)脫稿三周以上者勒令退社。三、社員需誠實參加本社組織的'各類征文考試及語文綜合綜合性探究活動,所交作品不得在任何公開刊物發(fā)表,亦不得有違反文學精神之行為(如抄襲、套作)一經查實有上述情況者,除勒令退社外取消其下次報名資格
四、文字要求
本社社員作文時應堅持以下原則
1、作文內容不得與國家既定法律及中學生基本道德規(guī)范相抵觸
2、不得宣傳宗教思想或涉及暴力、血腥等消極因素
3、特別聲明:社員作文時不得使用火星文、菊花文及各種網(wǎng)絡用語或異形文字,不得使用任何外來語言。
4、不得在?W(wǎng)絡中發(fā)表任何政治言論
5、社員作文中所涉及任何觀點僅可代表社員個人立場,一律與本社立場無關。
五、本社以文學為中心工作,不得超出其工作范圍。
六、社員之間相互尊重,團結友愛,除學術交流方面的爭議外,不得在團隊活動中起任何爭執(zhí);若與他人意見不合時,請在團隊活動結束后私下解決。
七、本社為課外學術交流組織,社員不得因參與本社工作影響正常學習生活。
八、社員應自覺維護本社尊嚴、利益,但也嚴令禁止本社社員以本社名義侮辱其他社團,一經發(fā)現(xiàn),予以開除處分。
九、本社擬每周召開一至二次社員大會,全體社員須準時參加并簽到,無故遲到早退或會上自由散漫遭點名逾三次者按自動退社處理。
十、本社參加團隊活動必須積極主動,交代的任務若無特殊情況必須完成,社員參加活動時若有事,除極特殊情況外必須由本人親自向社長或負責人提請,他人代價一律無效。
第四章社員管理
一、社員入社
1、對文學感興趣的同學,愿遵守本社制度,經本人申請由文學社考核認可;上報宣傳部后,即為文學社員。
2、社員入社填寫文學社員登記表,文學社正式將其入檔。
3、“一稿入社”(待議)既在納新考試結束后,由非本社社員自愿參加本社征文活動,社負責人從以上交作品中選出最優(yōu)秀者,其作者破格成為本社社員(名額僅限每學期一名)
二、退社
1、社員退社需寫申請書說明理由,經理事會研究批準后方可,無故離社按違紀。處理
第五章組織機構
文學社由理事會及下設機構組成:
一、理事會由社長、副社長、文字總監(jiān)及各部部長組成
負責人具體權限:
社長:代表文學社、全面組織社內工作
副社長:協(xié)助社長管理、統(tǒng)籌各項工作
文字總監(jiān):全權負責稿件審核、期刊設計及入選稿件終審
各部部長:主持各部具體工作
二、下設機構:
1、編輯部:認真審核社員來稿,并協(xié)助宣傳部進行征文選題設計,語文綜合性探究活動組織策劃等
2、總編部:負責網(wǎng)站及期刊美術設計及文字錄入工作
3、外聯(lián)部:負責對外交流及經費問題
4、宣傳部:負責對外宣傳及語文實踐選題策劃,組織征文及其他社內活動
三、干部考核
干部考核及換屆為每學期一次,社員可自由報名競選個職位,其中干部考核有檔案審核及能力測試組成
1、檔案審核:既根據(jù)社員檔案記錄情況進行資格審核的過程
2、能力測試:分為文學知識水平測試和述職答辯
第六章關于語文綜合探究活動
本社以定期開展語文綜合性探究為特色活動,其目的旨在提高社員語文能力及文學鑒賞水平,培養(yǎng)社員團隊意識及協(xié)作精神,主要有研討、座談、主題探究、作品鑒賞、文藝表演等,社員需積極參與探究活動的各個流程,并通過查找資料,鑒賞作品,論文寫作等的過程不斷提高自身語言文學能力。
第七章附則
一、本制度由文學社理事會保留最終修改解釋權
二、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實施
三、任何社外人員不得以本社名義開展活動
文學社規(guī)章制度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文學社性質
文學社是一個經學校批準,由校團委會直接領導并負責指導的校內廣大文學愛好者組成的文學團體。
第二條文學社宗旨
1、豐富校園文化生活,在全校范圍內營造人文氛圍,擴大學生視野,挖掘自身潛力,提高寫作能力,發(fā)展學生文學方面的興趣和寫作方面的特長,豐富校園文化并參與和諧校園文化的建設。
2、加強與外界的交流和合作,弘揚川中精神,打造社團品牌,為校爭光添彩,為全校學子提供一個展現(xiàn)個性風采的青春舞臺。
第三條文學社工作
1、引導學生多閱讀,多練筆,切實地為增強自己的寫作能力而努力;給文學愛好的廣大學子提供有關文學閱讀、展示文學作品的機會和舞臺。。
2、邀請本校語文教師及有關人士做文學理論、文學鑒賞和寫作講座或實踐活動;配合語文學科,組織學生參加各級各類作文競賽。
3、編輯出版校園文學社刊物及其他文學作品輯錄;建設、管理、維護文學社微博、微信公眾號等;主動積極地把社員的優(yōu)秀作品向全;蛲庑!⑸鐣鲌罂扑]。
4、開展學生有興趣的文學性、知識性較強的競賽活動;加強與校外文學社團的聯(lián)系,積極開展校際文學社聯(lián)誼活動。
第二章社員
第四條社員條件
凡川中在校學生,遵守校紀校規(guī),承認并遵守文學社章程,對文學有一定愛好興趣,樂于參加文學社活動者,均可向文學社社長提交書面申請報名,經文學社審核批準,即可成為文學社社員。
第五條社員義務
1、遵守校紀校規(guī),努力學習,維護學生形象,維護學校形象,宣傳文學社和維護文學社形象。
2、自覺遵守文學社章程,嚴格執(zhí)行文學社決議,熱心本職工作,積極參加文學社的活動,努力完成文學社交給的任務。
3、推薦文學愛好者及有特長同學(如繪畫、電腦等)加入文學社;定期向文學社遞交個人作品,推薦社外學生的優(yōu)秀作品。
第六條社員權利
1、享有文學社內一切選舉、被選舉、表決、建議、監(jiān)督的權利。
2、享有參加文學社組織的有關講座、培訓及其他活動的權利。
3、享有向社刊及相關作品輯錄投稿優(yōu)先發(fā)表、作品向全校、外校及社會各報刊優(yōu)先推薦、向文學社公眾號優(yōu)先發(fā)布的.權利。
4、享有推薦社外學生優(yōu)秀作品和擁有社刊或其他作品輯錄的權利。
第七條社員獎懲
1、每學期對社員進行考核,考核內容包括稿件數(shù)、稿件采用率、活動出勤情況、工作認真程度及工作完成情況、社團貢獻度等?己私Y果作為評選"優(yōu)秀社員""優(yōu)秀撰稿人"的依據(jù)。對評選出的"優(yōu)秀社員""優(yōu)秀撰稿人"除頒發(fā)榮譽證書外還給予一定的獎勵,并在社刊公開表揚。
2、對社團工作和刊物提出有效性建議者,對抄襲文章行為檢舉揭發(fā)者,給予表揚獎勵。
3、對在市級以上報刊雜志上發(fā)表習作者,在社刊及校宣傳欄公開表揚獎勵。
4、對不履行社員義務、經規(guī)勸后拒不改正的社員,由文學社干部查證核實后報文學社社委會議批準,給予相應的處分,嚴重者可給予勸其退社處分。
5、對抄襲作品、無故缺曠社團活動嚴重者可給予除名處分。
第八條社員畢業(yè)或離校,即自動取消社員資格。
第三章組織機構
第九條文學社設社長、副社長;編輯部、外宣部、網(wǎng)編部三個部門;名譽編委會。
第十條社長
(一)社長一名。社員本人提交申請,經社員全體會議選舉,票數(shù)多者報送學校批準當選。每屆任期一年,連任不得超過兩屆。
(二)社長職責
1、主持文學社的日常工作,定期向社員全體會議和學生工作處匯報工作。
2、監(jiān)督、指導各部門的工作,做好與學校的協(xié)調工作,完成上級組織交辦的一切工作。
3、主持對副社長、各部門干部工作的年度評定。組織人員對學期優(yōu)秀干部、優(yōu)秀社員和優(yōu)秀作品等獎項進行評定。在取得指導老師同意前提下,進行適當人事安排、獎懲布置。
4、不定期地召開干部會議,在全體會議上闡述工作計劃和工作總結。
第十一條副社長
(一)副社長兩名,社員本人提交申請,經社員全體會議選舉,票數(shù)多者報送學校批準當選。每屆任期一年,連任不得超過兩屆。
(二)副社長職責
1、外宣副社長分管宣傳部,財務副社長分管社團財務,各司其職。
2、協(xié)助社長開展好其它工作,對每一次活動進行詳盡過程記錄,并仔細存檔備查。
3、監(jiān)督、指導、督促所轄部門的日常工作,并在社長不在崗時受社長委托執(zhí)行社長職權
4、培養(yǎng)具有潛能的社員,以"以老帶新"方式培養(yǎng)各個部門后繼社員。
第十二條編輯部
1、編輯部設主編一名、副主編兩名,責任編輯、打字員若干名。
2、編輯部主要負責社刊的出版工作,包括審稿、編輯、校對、錄入等一系列工作。
3、為社刊或其他作品輯錄提供社團內部稿源,分析投稿情況,協(xié)助社團外宣部宣傳方面的文字工作。
第十三條外宣部
1、負責文學社各部舉辦活動及其他工作的具體時間、地點、內容的通知;配合其他部門不可預見活動的宣傳活動。
2、負責重大活動及節(jié)日的對外宣傳工作,不定期更換文學社宣傳板內容。
3、利用校內廣播站、學校網(wǎng)站等有效手段宣傳文學社,維護文學社形象,推廣文學社。
4、代表文學社與名譽編委會保持及時的交流與溝通;及時傳達相關部門的重要指示。
5、負責文學社與外校相關文學社的聯(lián)系、交流與溝通,互通各校文學社動態(tài),促進交流。
第十四條網(wǎng)編部
1、建設、管理、維護文學社微博、微信公眾號。
2、及時在文學公眾號擇優(yōu)發(fā)布社員作品和更新最新社團活動動向。
第十五條名譽編委會
1、由校領導及社團指導老師組成。
2、負責文學社活動顧問、參與監(jiān)督、指導文學社日常工作。
第四章附則
第十六條本章程對全體社員有約束力。
第十七條本章程由xx縣第一中學文學社負責解釋和修訂。
文學社規(guī)章制度7
第一章總則
一、網(wǎng)絡文學社隸屬經濟學院校團委社團聯(lián)合會,是介于科研與文學之間的一個非營利性的學生團體。
二、網(wǎng)絡文學社以適應新時代要求,培養(yǎng)大學生自主操作能力和文學素養(yǎng)的基本目的,以實踐、創(chuàng)新、充實、提高為根本宗旨。
三、網(wǎng)絡文學社特約李凌春老師為我們的指導老師。
第二章社團活動
一、教學活動,教授主頁設計基本操作方法。
二、上機操作,著手對自己的主頁進行設計和編輯。
三、交流活動,上機操作活動過程中每隔兩周進行一次交流大會,交流操作計算機的心得和對主頁設計的看法及建議。
四、講座,聯(lián)系本校教授或校外計算機專業(yè)人士組織講座。
五、評優(yōu)活動,社團將在x年三、四月間舉行評優(yōu)活動,由評委公選主頁設計大賽一、二、三等獎,并頒發(fā)獎品。
第三章機構管理
一、會長一名,副會長2-4名。
二、活動部、外聯(lián)部、財務部、組織部、教學部、宣傳部等部門設部長一名,干事至少兩名。
第四章部門職責
一、會長(副會長)定期召開會議,商定活動發(fā)展方向。
二、活動部:負責活動開展方式,并對大型活動進行策劃;
三、外聯(lián)部:負責對外籌備經費,拉贊助;
四、財務部:掌管財務,要求帳目清楚,定期核對與公布;
五、組織部:組織開展活動;
六、教學部:協(xié)助老師搞好教學工作和解答會員上機過程中的難點;
七、宣傳部:負責通知的書寫與張貼;
第五章干事的.產生及權限
一、干事的產生可由會長或副會長直接任命,也可采取自我推薦的方法,并由評委進行評審,優(yōu)秀者直接任命;
二、對所有新干部、干事設考察期一個月,不合格者不予任用;
四、開會時所有干部、干事不得隨意缺勤,有事者須預先請假。對缺勤過多者不予任用。
第六章會員的權利與義務
一、會員的權利:
1、會員憑會員卡可參加社團舉辦的活動;
2、會員有對會長及干部、干事監(jiān)督的權利;
3、會員有選舉與被選舉為干部、干事的權利;
4、會員有自主加入社團的權利。
二、會員的義務:
1、交納會費的義務;
2、自覺維護本社團利益的義務;
3、監(jiān)督會長及干部、干事的義務;
4、遵守社團紀律的義務。(社團紀律:上機過程中自覺遵守機房紀律,不得玩游戲,查看不健康網(wǎng)頁)
第七章財務管理
一、會員按規(guī)定交納會費;
二、財務部對會費及其他資金進行管理,要求帳目清楚,并定期公布。
三、社團財務接受經濟學院校團委社團聯(lián)合會管理。
第八章附則
一、本章程自x年11月11日起生效。
二、本章程最終解釋權歸網(wǎng)絡文學社。
文學社規(guī)章制度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文學社是xx中學語文教師及語文成績優(yōu)良品學兼優(yōu)的學生,在學校領導下,由語文教研組發(fā)起組建的群眾性文學團體、
第二條文學社的宗旨是:堅持四項基本原則,認真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政策,大力發(fā)展素質教育,加強校園文化建設,培養(yǎng)學生學習興趣,豐富學生課余文化生活,通過開展豐富多彩的活動,發(fā)現(xiàn)人才,選拔人才,培養(yǎng)人才、積極探討演講、寫作等方面的規(guī)律,不斷提高語文教學水平,為把學生培養(yǎng)成為高素質的社會主義"四有"新人而貢獻力量、
第二章工作任務
第三條文學社的'任務是:
1、制定并實施文學社的發(fā)展規(guī)劃;
2、組織舉辦有關寫作、演講等方面的知識講座;
3、舉辦各種有益的競賽活動;
4、組織文學社員參加各級舉辦的征文活動;
5、向報刊雜志推薦學生的優(yōu)秀作品;
6、編輯出版文學社刊<>;
7、加強與縣屬各校的文學社團的聯(lián)系與交流、
第三章會員
第四條凡具有xx中學學籍、能遵守校紀校規(guī)、語文成績良好并承認文學社章程的在校學生,均可報名參加、
第五條具備以下條件的可加入文學社:
1、經本人自愿申請,語文老師或班主任同意;
2、文學社常務理事會批準、
第六條有以下情形之一者,視為退出文學社:
1、嚴重違紀,并受學校紀律處分的;
2、不參加文學社組織舉辦的會議、活動達兩次以上的;
3、不按時上交稿件達兩次以上的;&S70;
4、不交納資料打印費的
第七條社員權利
1、有參加競聘校廣播室、文學社編輯部編播人員的權利;
2、有參加文學社舉辦各種活動的權利;
3、有優(yōu)秀作品入選<>的權利;
4、有向文學社提出批評建議的權利、
第八條社員義務
1、遵守文學社章程,關心文學社發(fā)展;
2、認真完成文學社布置的任務;
3、積極向文學社和校廣播室提供稿件、
第四章組織機構
第九條全體語文教師和各班文學社員組成社員大會,社員大會每學期召開一次。
社員的任務是:
1、聽取并審議文學社常務理事會的工作總結;
2、審議本學期的工作總結;
3、修改文學社章程。
第十條全體語文教師組成理事會,負責對本班文學社員進行具體指導。社長和副社長組成常務理事會,作為負責處理具體事宜的執(zhí)行機構,任期一年。
第十一條文學社社長由校長任免,社長視具體情況確定副社長人選,并上報學校批準。社長負責文學社的全面工作,副社長予以協(xié)助。
第十二條語文教師為本班文學社員的指導老師,學生習作的刊登發(fā)表,均享有"指導老師"的署名權。
第十三條學校校長擔任文學社名譽社長,主管教學工作的副校長和教導主任擔任文學社顧問,對文學社工作進行全面指導。
第五章資金
第十四條文學社資金來源:
1、學校下拔金費;
2、社員交納適當?shù)馁Y料打印費;
3、其他贊助。
第十五條資金使用:
1、打印各種文字資料;
2、組織舉辦知識講座、競賽;
3、其他正當開支。
第十六條資金管理
1、經校長授權,文學社長對資金使用有決定權;
2、重大開支須經常務理事會商議決定;
3、接受學校的財務監(jiān)督。
第六章組織紀律
第十七條文學社社員須以《中學生守則》和《中學生日常行為規(guī)范》為行為準則。
第六章附則
第十八條本章程的修改、廢除,由文學社常務理事會提交文學社代表大會決定。
本章程自文學社宣告成立之日起開始施行。
文學社規(guī)章制度9
一、總則
1、文學社社名:文學社。
2、文學社性質:對外經貿學院團委主辦。
3、文學社宗旨:為熱愛文學的同學提供展示自我才華的舞臺。
4、文學社口號:創(chuàng)新超越。
5、文學社目的:培養(yǎng)全院學生對文學的愛好,提高全院學生的文學素養(yǎng),加強全院學生的寫作水平。
6、文學社所辦刊物:?督涃Q大學生》。
二、組織機構
本文學社下設辦公室、編輯部、公關部、網(wǎng)絡部、宣傳部、文秘部;社長一名,副社長兩名,辦公室主任一名,辦公室副主任兩名,各部部長一名,副部長兩名。
三、文學社成員的產生和調動
(1)社長:由前任社長提名,經能力考核并通過全體社員選舉產生。
(2)副社長:由新任社長提名,經能力考核并通過全體社員選舉產生。
(3)辦公室主任:由新任社長和副社長共同提名,經能力考核并通過全體社員選舉產生。
(4)各部部長:由社長和副社長共同提名,經能力考核并通過全體社員選舉產生。
(5)各系負責人:由副社長及辦公室主任共同提名,經能力考核并通過全體社員選舉產生。
(6)社員:凡對外經貿學院在籍學生提出申請入社,并同意遵守文學社的各項章程,填寫文學社的社員登記表,經辦公室審核批準后即可成為文學社社員。
(7)文學社內部人員調動必須經社長及一名領導班子成員同意方可進行調動。文學社社員本人想調動的必須寫調動申請,由原部門部長和所希望調入部門的部長簽字,由社長審定后方可調動。
四、社紀
1、文學社社員必須嚴格遵守《對外經貿學院學生手冊》中的相關規(guī)定,服從院團委及院社聯(lián)的領導。
2、文學社社員必須嚴格遵守社規(guī)社紀。
3、文學社領導班子成員必須以可持續(xù)發(fā)展為戰(zhàn)略目標,進行長遠性、可持續(xù)性建設。
4、文學社社員必須服從上級的正確領導。
5、文學社社員有好的意見可以以書信的方式上交或直接與上級溝通。
6、文學社社員必須愛護社內的公共物品。
7、文學社社員對上級交待的任務必須及時完成。
8、文學社社員必須以集體利益為主,嚴禁因個人利益損害文學社整體利益。
9、文學社嚴禁以私人目的濫用文學社名義進行個人活動。
10、文學社社員對所做的和文學社有關的事都負有責任。
五、文學社社員職能
1、社長:文學社的指航燈,總體把握文學社的運轉情況及文學社的發(fā)展建設情況。
2、副社長:協(xié)助社長把握好社內的運轉情況,組織并主持會議,協(xié)助社長全面建設,堅持走可持續(xù)發(fā)展的道路。
3、辦公室主任:協(xié)助社長掌握好社內人員調動問題,掌握好社內人員思想,及時幫助有思想偏差的人進行改正,協(xié)調各部門關系,審定社內大小活動。
4、辦公室副主任:協(xié)助主任做好辦公室工作,包括社團的財務管理、檔案整理、物品采購及各系負責人工作。
5、各部部長:及時地完成部內的分內任務,掌握本部人員的`思想問題,及時向上匯報社員的意見,是文學社最基層也是最重要的領導,以文學社建設發(fā)展問題為己任,時刻以文學社的榮譽為重,做到以社為家,社辱我辱,社榮我榮。
6、各部副部長:協(xié)助部長完成本部工作,把握部員的思想動態(tài),積極向部長匯報部員的意見。
7、各系負責人:協(xié)助辦公室主任工作,向各系宣傳本社工作活動,向社團匯報各系近期的活動情況。
六、社員權利及義務
權利:
1、社員有監(jiān)督本社工作的權利。
2、社員可享受社內優(yōu)惠的權利。
3、社員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4、對本社工作提出建議和意見的權利。
5、向本社推薦社員的權利。
6、申請退出本社的權利。
義務:
1、宣傳本社宗旨。
2、自覺維護本社形象。
3、執(zhí)行本社決議,遵守本社章程、紀律,服從本社安排,完成本社委托的工作。
4、積極參與并支持本社各項活動,互幫互助,廣交經驗。
七、例會制度
1、社內全體例會定為每兩周一次(單周的周一晚上)。
2、領導班子(副部以上)例會定為每周日晚上。
3、各部例會由各部部長決定(視具體情況)。
4、每次例會各部長采用簽到制,交予辦公室做統(tǒng)計。
5、全體大會由文秘部整理總結會議記錄,交予辦公室審核保存。
6、每次例會各部部長及各系負責人須提前到會。
7、因故不能到會者提前向各部部長請假,部長做好請假記錄。
8、請假三次等于一次曠會,無故曠會三次以上者開除出社。
八、獎懲制度
獎:
1、對文學社有突出貢獻者予以表揚和獎勵。
2、對文學社的發(fā)展有貢獻自己力量者予以表揚和獎勵。
3、有突出能力表現(xiàn)者予以表揚和升職。
4、每學期評選優(yōu)秀社團干部和優(yōu)秀社員,頒發(fā)證書和獎品。
5、每學期評選十佳工作者、最具個人魅力領導者、最具潛力領導者、最具創(chuàng)新意識領導者和特殊貢獻者,頒發(fā)證書和獎品。
6、每學期評滿勤獎,給予獎勵。
懲:
1、有不遵守社規(guī)社紀造成影響者予以社內警告,停職反省,開除社籍等相應處分。(獎懲制度由領導班子研討、考慮個人表現(xiàn)及造成的影響給予適當獎勵和處分,并記入個人檔案。)
九、社團干部薪金制度
(略)
文學社規(guī)章制度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社團的名稱為"文學社"。
第二條本社團由學校里的文學愛好者組成開展文學活動,屬學術類社團。
第三條本社團是社員們施展才華,傾吐心聲,交流學習,陶冶情操的園地。致力于活躍學校校園文化,豐富學生課余生活。
第四條本社團以"認識文學,欣賞文學,創(chuàng)作文學"為宗旨,以"讓文學之筆自由舞蹈,讓青春之夢盡情翱翔"為口號,以促進社員"多寫文章,寫好文章"為活動目標。
第五條本社團社報為《新慶中》、社刊為。
第六條本社團接受學校相關部門的業(yè)務指導和監(jiān)督管理。
第二章業(yè)務范圍
第七條本社團的業(yè)務范圍:
(一)積極組織社員進行文學創(chuàng)作和文學交流;
(二)開展文學征文,挖掘校園優(yōu)秀人才和優(yōu)秀作品;
(三)經常開展各種活動,提高學生文學、文化素養(yǎng)素質;
(四)積極將校園中的優(yōu)秀文學作品推向校報、雜志及其他媒體;
(五)經常和外校文學社團進行交流,加強與學校兄弟社團的聯(lián)系;
(六)積極向學校有關部門反映學生在文學文化方面的意見和要求。
第三章會員
第八條申請加入本社團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遵守校紀校規(guī),無違法違紀行為;
(二)學習認真,有一定的文學特長和寫作愛好;
(三)擁護本社團的章程,有加入本社團的`意愿;
(四)能積極參加文學社組織的各項活動。
第九條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參加社團文學創(chuàng)作和交流活動;
(二)參加社團講座、報告及其他活動;
(三)優(yōu)先在社報、社刊上發(fā)表文章;
(四)作品優(yōu)先對外推薦評獎、發(fā)表;
(五)優(yōu)先獲得本社團各項服務和幫助;
(六)有權對社團工作進行批評建議和監(jiān)督。
第十條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zhí)行本社團決議;
(二)維護本社團合法權益和社團名譽;
(三)按時參加文學社的會議和活動;
(四)完成本社團交辦的各項工作;
(五)積極創(chuàng)作,每月上交一篇有質量的個人創(chuàng)作的文學作品;
(六)積極給本社團提供有關資料,向本社團反映有關情況。
第十一條本社團每學期舉行一次表彰大會,對表現(xiàn)突出社員進行表彰。每學年評選一次文學社優(yōu)秀干部、校園十大文學之星、校園文學新秀、文學社投稿積極分子。
第十二條會員不參加本社團活動,嚴重違反本章程,違反校紀校規(guī),經理事會討論通過,可以予以除名。
第四章組織機構
第十三條本社團的最高機構是會員大會,會員大會的職權是決定本社團重大事宜。會員大會每學期舉行一次。
第十四條常務理事會是本社團的常設機構,在會員大會閉會期間,負責落實本社團的日常工作,對會員大會負責。每學期至少召開一次會議。
第十五條常務理事原則上每班一名,作為各班的文學社負責人。社長、副社長、秘書長及文學社部門負責人是當然的常務理事。
第十六條本社團根據(jù)社員個人表現(xiàn),可以吸納其為理事,并根據(jù)需要召開理事會議。必要時,也可以安排理事參加常務理事會議。
第十七條社長是會員大會和常務理事會的執(zhí)行者,在閉會期間領導本社團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大會和常務理事會負責。
第十八條本社團的社長、副社長、秘書長、編輯部主任、活動部長、外宣部長、常務理事、理事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遵守學校紀律,思想表現(xiàn)好;
(二)工作積極肯干,有一定的組織管理能力;
(三)在本社團業(yè)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力和號召力。
第十九條社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執(zhí)行會員大會的決議并檢查落實情況;
(二)參與召集、主持常務理事會和理事會;
(三)建議文學社下屬機構設置和文學社各負責人聘任;
(四)建議會員的吸收和除名;
(五)制定文學社內部管理制度;
(六)領導本社團開展各項工作;
(七)決定文學社其他重大事項。
第二十條副社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協(xié)助社長做好文學社全面工作;
(二)具體負責社長安排的分管工作;
(三)具體負責本年段的文學社工作。
第二十一條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協(xié)助社長做好文學社具體工作;
(二)負責文學社文件等文書起草工作;
(三)負責文學社相關會議的會議記錄工作;
(四)負責文學社各年段、各部門的聯(lián)絡、協(xié)調工作。
第二十二條編輯部主任行使下列職權:
(一)負責文學社社報《新慶中》文學?木幮9ぷ;
(二)負責文學社社刊的設計、編校工作;
(三)負責文學社征文的遴選、修改工作;
第二十三條活動部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負責文學社會議的籌備工作;
(二)負責文學社征文活動的發(fā)動組織工作;
(三)負責文學社校園活動的策劃、實施、總結工作;
(四)負責文學社校外活動的聯(lián)絡、實施、總結工作。
第二十四條外宣部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負責文學社的對外宣傳工作;
(二)負責文學社刊物的對外發(fā)行郵寄工作;
(三)負責文學社對外的聯(lián)絡交流工作。
第二十五條常務理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負責本班社員的稿件收集工作;
(二)負責本班文學社社報、社刊的分發(fā)工作;
(三)負責本班文學社新社員的推薦工作;
(四)負責本班非文學社成員的稿件征集工作;
(五)負責反映本班文學社社員的意見和要求。
第二十六條理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負責協(xié)助文學社常務理事開展班級文學活動;
(二)負責配合學校文學社開展各種文學活動;
(三)積極帶頭寫稿和參加文學社的各項活動。
第五章章程修改程序
第二十七條本社團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報會員大會審議通過,方可生效。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八條本章程從會員大會表決通過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九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于本社團的理事會。
文學社規(guī)章制度11
第一章總則
社團總介:
xx學院文學社是一個年輕而又有蓬勃生命力的隊伍,有著嚴明的組織紀律性。它有著高層次的目標和追求,是一個給人以歸宿感的精神家園,以"團結、進取"為社訓,社員們積極投入社團的建設完善及各項工作中;社內成員們認真寫作、積極探索、互相學習、共同進步;積極向上、團結進取,具有極高凝聚力和進取心的溫馨大家庭。
第一條依據(jù)高等學校學生行為準則、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guī)定以及《醫(yī)科大學xx學院學生團體活動指導手冊》等有關規(guī)章制度,為明確文學社的相關制度,特制訂本章程。
第二條社團名稱是:醫(yī)科大學xx學院文學社(簡稱xx學院文學社)。
第三條本社團是由校黨委領導,在校團委的指導下,由學生自主創(chuàng)立的社團。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支持黨的路線,貫徹黨的方針,實行黨的政策。
第四條社團的宗旨是:讓大學生走向文學,讓文學走進大學生活。通過形式多樣的活動開展,提高校園人文氣氛,培養(yǎng)文學素養(yǎng),提高文學創(chuàng)作與欣賞水平。豐富同學們的第二課堂,給予文學愛好者一個充分鍛煉和展示自我的舞臺,為創(chuàng)建富有活力的和諧校園奉獻自己的力量。面向學校,面向未來,扎根生活,書寫心靈。
第五條社團的目的是:組織和團結學校文學愛好者,廣泛開展各種校園文學活動,全力提高大學生的道德修養(yǎng)和文學修養(yǎng),為學生提供展示自己的舞臺,促進校園文化建設和學校精神文明建設。
第六條社團的理念是:生活藝術化,藝術生活化。
第七條社團會員為在我校正式注冊登記的全日制在校生。
第八條社團的入團宣誓詞:我志愿加入醫(yī)科大學xx學院文學社,堅決擁護校團委和學生團體聯(lián)合會的領導,遵守社團的章程,牢記自己的職責,以"生活藝術化,藝術生活化"為理念,以"誠信、博學、知行、統(tǒng)一"為指導思想經營社團,努力做好事,做成事,積極主動,為建設和諧、繁榮的文學大家庭而共同努力!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九條社團設理事會,成員均由社團會員選舉,并經學校團委批準產生,候選人為社團會員。
第十條社團設社長一名,副社長兩名。社長、副社長負責社團整體的組織管理、協(xié)調工作。
第十一條社團每屆工作人員任期一年,在任期結束前一個月如無特殊情況必須召開會員大會選舉下一屆工作人員,并報經學生團體聯(lián)合會。
第十二條會員大會是本社團的`最高權力機構,成員為所有在冊的會員。會員大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審議批準社團理事會的工作報告;
二、制定和修改社團章程;
三、選舉產生社團委員會及工作人員;
四、監(jiān)督社團財務活動;
五、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三條理事會會是本社團的最高領導機構,理事會主要行使下列職權:
一、確定本社團的工作方針和任務;
二、執(zhí)行社團會員大會決議;
三、領導會員開展活動,處理日常事務;
四、選舉社團社長、副社長;
五、批準理事會成員、社長、副社長的變更或增補;
六、決定和終止相關事宜。
第十四條會員大會閉會期間,理事會貫徹執(zhí)行社團會員大會的決議,領導社團的所有工作。
第十五條社團根據(jù)需要,聘請有關部門的負責人或企業(yè)單位擔任本社團的指導老師或顧問。
第十六條社團如需更換負責人,須到學校團委履行變更登記手續(xù)。
第三章社團活動
第十七條社團活動奉行公開原則,出具公告,公告的署名為"xx學院文學社",社團舉辦活動須報經學校團委及學生團體聯(lián)合會批準后進行。
第十八條社團舉辦講座、報告必須遵循以下規(guī)定:
一、如社團邀請校外人員在校內舉辦講座、報告等室內活動,需在活動前向學校團委及學生團體聯(lián)合會提出申請;
二、學校團委審核同意后,社團負責人持證明到學校有關部門借用活動場所;
三、任何個人或未經批準的組織均不得以社團名義自行邀請校外人員舉辦講座、報告等。
第十九條社團舉辦群眾性集會和活動,需遵守以下規(guī)定:
一、社團舉行群眾性活動,需在活動前向學校團委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方可舉行;
二、申請時須說明集會和活動的目的、內容、方式、人數(shù)、時間、地址、舉辦單位、主要負責人等;
三、社團和活動的組織者要對活動的秩序、安全及其合法性負責。
第四章會員管理
第二十條社團面向全校招收會員,凡承認本會章程、自愿參加本社團各項活動的在校學生均可經過注冊成為正式社團會員。
第二十一條社團會員必須遵守條例:
一、嚴格遵守學生社團規(guī)章條例;
二、積極參加社團活動;
三、愛護活動場所及設施;
四、履行會員義務。
第二十二條社團會員如有違反國家法律或嚴重違反校規(guī)校紀者,視為自動退會。
第二十三條會員如需退會,須交退會申請書到社團辦公室,由辦公室做出決定予以注銷。
第五章會員的權利和義務
第二十四條會員權利:
一、享有決定是否參與社團組織的活動的權利;
二、有權獲得有關社團活動方面的資料,以及社團各階段工作計劃;
三、在社團內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四、對社團的工作有批評建議權;
五、有自由退會權,但必須報請辦公室批準。
六、同等質量的稿件,會員擁有優(yōu)先發(fā)表權。
第二十五條會員義務:
一、遵守社團章程并自覺維護社團的聲譽;
二、加強團結,維護社團的權益;
三、會員有宣傳,支持社團各項活動的義務;
四、會員有違反本章程者,由辦公室勸其退會并做好備案工作。
第六章財務管理
第二十六條社團經費來源:
一、會員交納的會費;
二、學校團委的撥款;
三、依法獲得的資助和捐贈;
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七條社團在成立之后,由專門財務人員負責管理社團的經費收支賬目,以備學校團委審查。
第二十八條凡是為社團活動所開支的費用,超過50元須經理事會(社長)的簽字同意方可報銷,低于50元可直接向專門財務人員報銷,并做好財務記錄。
第二十九條財務人員應認真負責社團的財務管理,定期向理事會呈交清晰明了的財務報表,并接受社團各成員的監(jiān)督。
第三十條社團財產為社團集體所有,任何人均不得隨意處理或占有。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一條本章程經社團會員大會通過,解釋權歸委員會。
第三十二條本章程自審批通過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三條如須對本章程進行修改,將在修改后及時上報校團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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