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豐圩小學進一步加強校車安全管理工作緊急通知
201x年12月24日上午,江西省貴溪市濱江鎮(zhèn)紅塘村委會合盤石童村小組發(fā)生一起接送幼兒園學生的校車側翻水塘事故,造成3名兒童當場死亡,8名兒童經搶救無效死亡的嚴重后果。再次敲響了校車安全的警鐘,為吸取教訓確保中小學生、幼兒園交通安全,現就進一步加強我縣校車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統(tǒng)一思想,提高認識
各中小學、幼兒園、局直各單位要進一步提高認識,在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視,強化校、園車管理責任。要以對學生負責,對家長負責,對社會負責的責任感、使命感,站在講政治、顧大局的`高度,建立健全校車管理制度,從機制體制上為學生的交通安全提供保障。
二、廣泛宣傳,強化意識
各中小學、幼兒園、局直各單位要通過上好交通安全教育課、設置交通安全宣傳展板、播放交通安全教育片等形式,對學生開展交通安全尤其是安全乘坐校車教育。通過教育活動使家長、校車經營單位、駕駛人和中小學生、幼兒園幼兒及時了解、遵守相關規(guī)定,自覺抵制乘坐超員、無牌、無證、無保險的接送學生車、報廢車、載貨車和拖拉機。
三、加強管理,確保安全
各中小學、幼兒園、局直各單位應使用自購或承租其他單位的符合安全標準的并取得校車標牌的客車作為校車,嚴禁租用及使用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達到報廢標準、沒有取得校車標牌的客車用作校車。中小學、幼兒園在承租、使用校車時,要做到認真檢查車輛技術狀況、與校車駕駛人逐人見面,與校車駕駛人及租賃單位逐車逐人簽訂安全行車責任狀,嚴禁超載,發(fā)現超員或其他交通違法行為要堅決制止,并及時報告當地公安交警、交通運管部門。
四、全面排查,認真履責
各中小學、幼兒園、局直各單位要配合當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對接送學生的車輛進行一次認真排查,召開一次幼兒園園長、校車駕駛員會議,對校(園)校車的狀況、運行管理、年檢情況、保險情況和校車駕駛人管理等情況進行摸排,查找安全隱患和管理漏洞。車況破舊,到達報廢標準、安全隱患未消除,沒有取得年檢標志、保險未到位的車輛一律不得作為校車使用。各學校對校車駕駛員進行一次全面的資格審查,重點檢查從業(yè)資格,駕駛技能和駕齡,對不符合條件的要堅決辭退。
各中小學、幼兒園、局直各單位要高度重視校車和校車駕駛人管理工作,要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責任追究制,明確校(園)長為校車管理第一責任人。各地各校(園)要強化管理,認真排查,及時整改,將接送學生車輛安全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tài),確保學生生命安全。
【2018年豐圩小學進一步加強校車安全管理工作緊急通知】相關文章:
校車安全培訓心得05-14
物業(yè)關于進一步加強花園管理通知07-18
校車安全的手抄報12-11
校車安全手抄報花邊12-04
校車安全知識手抄報11-29
校車安全手抄報內容11-29
校車安全手抄報圖片11-25
關于進一步加強防暑降溫工作的通知07-29